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6号
代表姓名 |
司月中 |
联系电话 |
13965944995 |
所属代表团 |
一 |
通讯地址 |
贵池区监察局 |
题目:关于进一步增强农村村干部法治素质的建议
内容: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大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干部是农民群体和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其法律意识、法治素质水准直接影响到当地农村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当地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近年来,少数农村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不尽如人意。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涉村干部职务犯罪、违纪查处近20人,村委会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近20件。由此导致上述村干部所在村农民群体法律意识的提升进度不快、国家惠民政策未有效落实、村民矛盾纠纷增多、干群关系紧张等,这种状况多是由于少数村干部法律意识缺乏、法治素质薄弱造成。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为增强村干部法治素质,促进村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障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快速提升,有效推进我区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特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升法律意识
实践中,法律知识的贫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法律意识的缺失和依法办事意识的淡薄,知法懂法方能执法。法制宣传机构要不定期深入农村,对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要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农村民主政治方面,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本国策方面,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农业生产方面,如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经济方面,如民法、合同法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培训的方式,提升村干部法律意识的同时提升村干部对法律的实践能力。
二、鼓励进修,提升法治水平
开展政府和高校的配合教学模式,选拔热爱农村工作、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文化基础的村干部进行法律专业集中培训,可开设法学基础、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农村发展、农业推广等课程,通过集中进修增强理想信念、开阔视野、储备知识,增强法治素质、领导管理水平、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以进修引导村干部培养自学意识和在学的过程中提升自身法律水平的意识,巩固进修学习成效,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三、完善制度,设立法治建设示范村
通过完善制度,确定标准,设立法治建设较好的标准村,鼓励其他村干部到该村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以此促进广大村干部增强法治素质,同时以典型示范村引领全区农村的民主法治村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四、加强考核,促进农村法治建设
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农村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村委会和村干部在工作决策和工作落实上必须于法有据,于法有理,用法治思维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用法治理念服务群众、推进农村改革;用法治信仰带领广大农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办理情况: 已于2015年7月6日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