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在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的建议》,主席团会议决定将其作为1号议案。
常委会高度重视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及时落实办理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及评议活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牵头办理。
一是及时研究,成立专题调研组。根据1号议案的内容,主任会议确定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相关工委及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负责研究提出1号议案处理的初步意见。
二是深入调研,提出处理意见。5月份,调研组到区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实地调研、了解掌握目前代表参加法院庭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9月份,调研组赴马鞍山、南京等市、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调研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及评议活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调研组召开了由常委会委员、法官、律师、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充分听取了对《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及评议活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吸收采纳。
四是认真审议,出台旁听法院庭审及评议办法。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及评议活动办法(试行)》,决定由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牵头,区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旁听区人民法院庭审及评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区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认真安排,为人大代表旁听及评议、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对人大代表旁听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庭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及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强化落实,提高议案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4次,23人。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法院落实办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12月份,常委会会议要听取关于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及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对区人大第十七届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2号提案的答复
[B]
冯礼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快递物流与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办理意见情况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农村快递物流工作,积极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引导第三方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努力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农村寄递快递物流体系逐步完善。我区现有物流企业约80余家,其中规上企业24家(占比30%),货运企业142家(普货企业132家、专用运输企业 6家、大件运输企业4家、属地监管危货运输企业 7家),网络货运平台7家,具有明显的农村寄递物流优势,截止目前,区镇村三级流通体系日渐完善,乡村寄递渠道逐渐丰富,14个涉农镇街均设立镇级快递服务网点,124个行政村建设村级邮乐购站点,172个行政村实现邮政快递进村全覆盖,2021年度农村地区揽收达18.2万件。同时鼓励快递企业与公路客运站合作,加强客运站快件中转及投收服务功能,现已实现里山(解放)、梅街(潘桥、刘街)、梅村(高坦)、棠溪5条“交邮合作”新模式,持续推进城区站点和梅龙、秋江等涉农镇街直封直投业务,进一步解决快件进村“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和农村快件及时上行问题。
二、坚持效率优先、便民惠民,快递物流行业发展重点逐步明确。2020年区委区政府出台的《贵池区推进商贸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提出了每年培育商贸物流配送企业1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快递物流企业1家以上。力争到2022年,全区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立物流配送点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物流配送服务,统筹区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城乡公共交通、快递物流企业等物流资源,健全完善城乡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结合高新区功能提升和“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建设区级物流中心、镇街道综合运输服务站。扎实开展农村快递服务试点工作,促进镇村物流配送服务点和村级电商网点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区实现“村村通快递”目标,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池州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在贵池区青莲西路南侧建设池州市快递物流中心,建设规模415亩,将实现分拣运输、快速集散、冷链仓储等功能,成为贵池区第一个智能、便捷、数字化的现代快递物流园,使我区快递物流行业具备快件优质、低价、高效的核心竞争力。《池州市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建成5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建成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培育2个以上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我区正在积极对接创建,努力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农产品、消费品双向运行高效便捷,农村邮件快件时效及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池州高新区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暂行办法》,将于近期上区政府会议研究,该政策将着力补齐我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短板,促进物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快递物流助力乡村振兴逐步提升。依托我区地理位置和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提升快递服务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的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农产品触网销售”等销售模式,打造农产品供应链、消费链、价值链,促进农商深度互联,抓实“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推广我区“霄坑绿茶”、“九华黄精”、“西山焦枣”、“皖南土鸡”、“秋浦花鳜”、“乌沙小花生”等特色农产品,在培植品牌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下功夫,帮助企业拓宽长三角等地的销售渠道,打造一批如“九华府”、“九华粮品”、“旺聚祥”、“如是心”等农产品品牌,提升贵池农货品牌知名度。同时,持续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品”技术服务指导,实现资源型转为产品型,产品型变成商品型,商品型变身品牌型,带动产品开发,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富裕,振兴产业经济。截止目前,我区创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3个,省级示范村7个,省级“一镇一品”示范村1个,积极推动建设特色产品优势区。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级财政资金,解决限制农村发展有关问题。加大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水系连通、水美乡村试点、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统筹改善乡村基础条件,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社会帮扶等计划,加快富民步伐,努力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产业再发展、效益再提升、收入再增加,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感谢您对我区快递物流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铿,联系电话:15000480672)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对区人大第十七届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3号提案的答复
[B]
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快速物流业实质性进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各部门立足职能,通力协作,致力于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通道,加快构建经济高效、开放有序、便民利民的现代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以此解决农产品储存保鲜、冷链运输等难题,加速实现产品产得出、卖得好的销售局面,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持续打造农村物流体系。我区交通部门联合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农村寄递物流转运中心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工作。现阶段,全区14个涉农镇街均设立镇级快递服务网点,172个行政村实现邮政快递进村全覆盖,为当地居民提供快递寄递、便民惠民服务。目前,邮政快递与公路客运站合作,开辟里山(解放)、梅街(潘桥、刘街)、梅村(高坦)、棠溪5条“交邮合作”新模式,有效解决快件进村“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和农村快件及时上行问题,降低农村寄递运输成本。下一步,邮政快递将拟在唐田镇、墩上街道、秋江街道扩建服务网点,满足广大农村群众零售、寄递、取款等服务需求,提高居民生活服务水平。
二、加快改善行业发展条件。根据《池州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将在贵池区青莲西路南侧建设池州市快递物流中心,建设规模415亩,将实现分拣运输、快速集散、冷链仓储等功能,成为贵池区第一个智能、便捷、数字化的现代快递物流园,使我区快递物流行业具备快件优质、低价、高效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池州市高新区已拟定《池州高新区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暂行办法》,该政策拟定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于近期上区政府会议研究,该政策将着力补齐我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短板,促进物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三、鼓励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推动和发挥龙头农业电商企业带动作用,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我区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农户签订稳定购销协议,采用代销农产品、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方式,建立贴合实际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九华府、旺聚祥等电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农户(脱贫户)销售农产品。截止2021年度,共实施“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项目10个,带动247户脱贫户年均增收2814元,有效推动农村电商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拓展多元线上销售渠道。自2017年以来,全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电商、微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不断萌发壮大,2021年度农村电商网销额累计突破20亿元,其中上行农村产品网销额达11.5亿元,同比增长45%,农产品触网销售情况良好。2021年初,投资建设贵池区村播学院,组织电商企业及个人赴种养殖基地、合作社进行直播短视频宣传活动,全年发布我区特色农产品宣传短视频100余则,开展田间地头直播活动30余场,累计在线观看人次突破106万次,实现网销额60余万元。
感谢您对我区物流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铿,联系电话:15000480672)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号建议的答复
[B]
郝华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区技术密集型规上企业与在池高校联合建立产业学院的建议(第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产学研发展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推动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能力持续升级,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贵池区全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建立高企培育库,不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集聚。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7家,累计达到37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70.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3.84亿元,研发投入强度1.18%。
(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贵池区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同时,贵池区积极落实科技人才政策,集聚人才队伍,人才支撑科技发展的力量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区引进和培育省“特支计划”6人、国家高层次人才4人、市“115”创新团队2个,市“322”产业创新团队11个。
(三)科技创新平台取得突破。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贵池区积极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池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晋级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池州高端数控机床特色产业基地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跻身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建立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3个。艾可蓝公司建设的“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入选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实现池州市省级重点实验室零突破。产学研合作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对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贵池区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常熟理工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依托华东理工大学(超细粉末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共同组建了池州超细粉末研究中心,与安徽农业大学合作建立了特色种养实验站,与上海海洋大学合作建立了省级鳜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鳜鱼原种场、国家级鳜鱼原种遗传研究中心。
(四)科技服务体系持续完善。贵池区积极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贵池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等一系列科技扶持政策,创新政策体系基本成型,科技创新服务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日趋完善。
(五)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贵池区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成果。2021年,全区专利申请量144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213件;专利授权量68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2件,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睿成微电子公司的功放集成芯片等产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为国内首创。家机股份公司成功开发的高档数控机床VMC立式高速加工中心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下一步产学研工作打算
(一)鼓励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围绕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康养文旅、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的关键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实施科技攻关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共建研发基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形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产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科技龙头企业。瞄准国家、安徽省、池州市战略需求,围绕贵池区“4+3”主导产业集群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快聚集产业链上下游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带动区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科技创新奖补政策。
(三)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重视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突出实践和贡献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优化科技人才评价办法与程序,完善人才认定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延揽平台,围绕贵池区主导产业,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技术开发、高技能、科技金融服务等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制定特定政策,实现精准引进、靶向培育。从全区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出发,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培育计划,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应用型基础研究人才服务载体建设,与长三角、全省大院大所建立人才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建立科研机构高新区分院,探索共同培养、柔性使用的用人模式。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设应用型基础研究实验室,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优化人才培养培育体系,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新兴产业人才。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探索建立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
(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围绕完善贵池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组织举办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实体。不定期开展技术需求与难题征集,积极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搭建合作平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池州非矿研究中心、矿山研究院和特色种养业贵池试验站研发功能,助力全区非矿深加工及农林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池州高新区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组建装配式建筑、数控机床高端功能部件、智能专用设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产业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科技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夏天阳,联系电话:18956662623)。
2022年6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B]
徐济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
(一)鼓励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围绕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康养文旅、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的关键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实施科技攻关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共建研发基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形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产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瞄准国家、安徽省、池州市战略需求,围绕贵池区“4+3”主导产业集群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加快聚集产业链上下游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带动区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科技创新奖补政策。
(三)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重视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突出实践和贡献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优化科技人才评价办法与程序,完善人才认定制度。
(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标准,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引导企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和建设一流的高校科研机构,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体系化工程,推动科技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与跨界融合,积极构建泛区域协同创新网络,促使创新主体交互作用,形成高效有序的创新机制,构建具有贵池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五)健全科技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科技规划对科技任务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在省、市级创新型城市顶层设计框架下,完善贵池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规划部署-任务布局-组织实施”的衔接机制。探索适应科研实际需求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开展重大专项的分类实施管理,对支撑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专项,实行“揭榜挂帅”“军令状”“里程碑式考核”等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科技创新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创新成本,缩短创新政策落地周期,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二、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载体发展水平
(一)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打造“4+3”主导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培育新兴战略产业形成新动能,打造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康养文旅、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二)推动创新型园区载体提级。坚持“以升促建”,按照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抓紧填补创新短板,开展申创工作集中攻坚活动,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对标国内、瞄准国际,高起点规划园区,着力建设国家一流高新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拓展园区基础服务能力,推进高新区规划展示馆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坚持“筑巢引凤”,着力招引高精尖领域、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三)优化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利用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盘活利用政策工具等资源,建设贵池区孵化服务平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促进创业孵化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发展。对接各类创新创业主体需求,加快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的双创载体链条,以政府为主导,打造“产业基金+专业技术平台”定向孵化模式,借力政府资源以及园区产业资源,为双创主体提供资金、技术、设备等增值服务。
三、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围绕完善贵池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组织举办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实体。不定期开展技术需求与难题征集,积极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搭建合作平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池州非矿研究中心、矿山研究院和特色种养业贵池试验站研发功能,助力全区非矿深加工及农林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进一步聚集服务机构、聚焦功能提升,全面升级平台运营模式,形成“科技信息集散-成果评定-技术交易-转化服务-后期支撑”贯穿成果转化全过程全链条服务,健全科技成果集散、产权服务、转化过程服务、成果落地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
(三)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开展科技服务的龙头企业、示范企业。强化平台支撑,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建立科技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以高新区为重要载体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建立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促进各类科技服务主体优势互补。
四、深入推动区域创新开放协同
(一)以创新协同引领全市东部三区协同发展。按照池州市东部三区协同发展要求,积极对接合肥国家科技中心建设,以池州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为契机,不断提升贵池区产业创新能力,在东部三区协同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整合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资源,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领域,打造全链条、专业化的主导产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平台面向东部三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三区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共用。
(二)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积极拓宽科技合作领域,提升创新资源要素配置能力,与长三角先进地区在创新人才培训、科技孵化对接等方面加强对接和合作。面向全国科技创新发展格局,围绕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进一步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战略协同、成果对接、资源共享、生态共建等方面合作,重点对接吸引长三角地区一流科研院所,企业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立足于皖江城市带协同发展,挖掘贵池区科技创新优势,搭建开放合作新平台,加大对外开放步伐,以区域合作为目标,聚焦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服务企业拓展市场,打造开放合作新平台。
(三)加强与大院大所科技合作。常态化举办高校专家进园区、进企业,企业家进高校等产学研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安徽省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合作对接会。推动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在贵池区设立分校、分院等,协同相关单位在贵池区规划建设大学科教城,积极争取和推动国内外大学在科教城建立产业研究院,以开班设点、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交易技术等方式推动企业与院校建立全方位产学研合作。
(四)推动“互联网+”协同创新。大力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各行各业的结合与运用,鼓励与支持基于新技术的新商业模式、新产业形态的培育与发展。加速互联网技术在科技创新中的应用,推动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开发工业互联网技术,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重点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定制等,加快形成互联网制造业生态体系,推动规模化定制、柔性化制造、跨界式融合等行业发展主流模式。运用“互联网+”创新要素整合与共享,促进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切实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不断创造商业新模式、催生产业新形态。推动金融、零售、物流、交通、医疗等行业突破技术瓶颈,实现跨越发展。依托互联网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运用,打造科技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应用网络大数据的智能传输和深度学习等技术建立政府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平台,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推动互联网向科技创新各领域渗透,发展网络协同研发、协调创新、创新众包服务等创新型科技研发模式。
五、切实增强要素保障
围绕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要素瓶颈,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强化人才支撑。启动区职业学校入园工程,聚合园区、企业和职教三方资源,推行产教融合试点,根据企业技工需求对应设置教育专业,力促产业链与教育链深度融合。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与职教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支持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实施“聚才引智”计划,探索采取“双聘制”“星期天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
(二)突出金融支持。加快推进金桥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业运营,积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同步入手,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骏智机电等企业与中安基金等对接合作,力争“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增长10%以上。建立企业上市后备库,支持友进冠华、明坤铝业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力争到2022年再培育1家IPO企业。
(三)优化政策供给。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审批权下放工作,将工业项目审批权采取委托或“见章盖章”的方式下放至池州高新区。加强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对现有产业政策全面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政策奖补时机和力度,坚决杜绝“遍地开花”式奖补。调整帮扶专员及所联系企业和项目,建立健全企业帮扶专员学习培训、综合考核、动态管理等制度。设立企业帮扶基金,专项用于池州高新区内企业纾困解难。
感谢您对我区扶持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夏天阳,联系电话:18956662623)。
2022年6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B]
徐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持续扩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模
大力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2年培育形成产值超100亿元企业2家、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21家,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元。
(一)抓技改提升谋划“专精特新”项目。启动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围绕装备制造、动力电池原材料等产业,加快实施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技术改造项目,确保今年实施83个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91亿元以上。将招商引资和技改三年行动计划有机结合,积极引进合作伙伴,提升传统产业规模。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全覆盖,累计三年完成300个以上技改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二)抓企业培育壮大“专精特新”根基。实施“小升规”三年行动计划,对每年竣工投产的新建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达到20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退规后有望再次入规的工业企业进行认真排查,筛选建立重点培育入规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力争今年重点培育的13户新投产企业顺利入规,2021年净增规模企业16户、2022年净增规模企业13户,三年后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突破190 家。
(三)聚焦新兴产业拓展“专精特新”渠道。围绕我区“4+3”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以长智建工、铭科新材为龙头,加速装配式建筑业布局,争创全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艾可蓝、力成机械为依托,推进国六标准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汽车零部件专用数控机床制造规模化产业化。以骏智机电、西恩新材料为核心,着力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集群。
二、着力优化“专精特新”产业结构
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坚定不移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围绕价值链打造产业链,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培育发展一批葡萄状、树状结构的特色产业。
(一)推进“专精特新”领域两化融合。深入实施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引导精实电子、力成机械、白鹰集团等企业推进“机器换人”、“生产换线”,建设智能工厂,稳步提升全区制造业“两化”融合水平。确保今年实施“两化”融合项目20个,总投资20亿元,建成 1 个智能工厂,4 个数字化车间,5户企业开展“机器换人;5户企业完成工业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
(二)打造“专精特新”特色品牌。启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遴选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成长性好、特色鲜明的重点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制定培育实施方案,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力争三年内,每年培育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5家。
(三)不断延伸“专精特新”产业链条。以现有产业布局为基础,根据产业链发展现状和上下游产业分布,编制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库,开展针对性的补链招商。持续加强与中电建、中汽研、中建材、中能建等央企的合作,聚焦装配式建筑产业、非金属矿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力争通过央地合作再引进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围绕装备制造、动力电池原材料等产业,找准影响产业链的“卡脖子”项目,实施上门招商,切实解决产业配套不足和企业关联度不强的问题。
三、全面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夯实“专精特新”基础
全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实现翻一番,突破60户;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6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
(一)加大平台培育力度。加强池州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建设,力争每年新增入孵企业15家以上。充分发挥池州非矿研究中心研发功能,助力全区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力争每年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5个以上,其中省级以上研发平台5个以上,三年后科技创新平台总量突破80个。
(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出台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加大创新力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力争每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以上。推进企业与长三角技术市场互联互通,常态化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到2022年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均建立研发机构,其中省级研发机构占35%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达4.5%以上。
(三)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力争每年转化科技成果3-5项,促成科研院所合作项目5个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5%以上。
感谢您对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夏天阳,联系电话:18956662623)。
2022年6月23日
关于对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号提案的答复
[A]
吴福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推进项目落户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单位共同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出台标准化审查工作细则,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推行重大项目全程帮办制和代办制度,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已落实“一网通办”改革,区发改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深入推进“四减”。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要求,凡是在政务投资平台申请备案项目,只要提供自行编写的项目备案承诺书及其申请报告两份材料,大大减轻了企业前期工作成本。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巩固“一网通办”改革成效,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加快“一窗通办”改革,线上所有事项从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三是提高审批效能。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开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扶贫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对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窗口现场审查、一次告知,对企业填报的电子材料平台当天审查、网上告知。同时,将项目备案流程进一步压缩到2个工作日。四是严格贯彻落实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依托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标准化审查管理,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及时办理。五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线上所有事项从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
二、关于“要进一步加强供地保障。一要高标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争取发展空间最大化。二要在工作思路、方法、机制上积极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用地难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三要积极挖掘潜力,把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资源进行梳理整合,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清理和盘活一批低效用地、闲置工业用地。”
经与区自然规划局商榷,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主动与项目用地单位沟通,及时掌握项目第一手资料,准确摸清用地需求情况、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情况及相关前期手续准备等情况。对于急需落地的项目,先行预支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予以保障。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衔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做好踏勘、论证及补划等工作,争取政策支持,促进用地报批工作进度。对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专人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重点项目土地报批。二是合理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镇街用地指标需求与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机制,推动镇街用地供给“自求平衡”。同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要求,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配置国家或省计划指标,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将项目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清单。三是留足重大项目发展空间。结合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相关部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安排项目布局。结合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村庄建设用地、企业发展等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强化项目建设规划支撑。及时梳理项目规划需求,指导企业及时完善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推动项目尽早获批建设。四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区级统筹,突出保障重点,加大存量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建立完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台账。针对目前用地需求量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现状,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节约集约用地,不断优化发展空间。
三、关于“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做好招商政策配套,认真梳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激励和惠企政策清单,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二是做好项目落地前期配套,健全要素前置、要素跟进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高标准保障招商引资项目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物流等基础配套,提升招商吸引力和政策优势。三是做好惠企服务配套,完善各项减税降费和惠企扶企政策,明确专人、专班为招商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贴心当好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店小二’,为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以最优的政策、最好的环境、最暖的服务打造投资新高地。”
今年以来,我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印发《贵池区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办法》(贵招商〔2022〕5号 )和《贵池区委托招商管理办法》(贵招商〔2022〕1号附件4),保证在引进高质量项目投资上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的同时,激励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提高招商引资时效性。二是印发《贵池区2022年“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贵招商〔2022〕1号),建立分层分级、上下协同、专题会议、现场督导、监测评价“五大”调度推进机制,坚持日收集、周快报、月调度、季督查等方式,加强督导调度力度对全区亿元以上项目成立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聚焦洽谈、签约、开工、投产“四大环节”,逐个项目摸清供地、能耗、环评、规划、融资等要素制约问题,实行“清单式”推进、“闭环式”管理。三是印发《贵池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贵重组字〔2022〕1号),强化项目土地、项目规划、能耗指标、排放指标四方面要素保障,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融资联动,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四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池发〔2022〕5号)要求,印发《打造“‘贵’在服务”品牌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贵发〔2022〕8 号),打造“‘贵’在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制定“马上办”工作机制,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不断拓宽企业反应诉求渠道,定期梳理企业在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交办跟踪、逐项推进解决,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印章)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
[C]
盛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农贸市场的建议(第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被列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根据已批准的《秋江街道梅里社区、民生村村庄规划(2021-2035)》方案,您提出的在梅里集镇建设农贸市场建议暂不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总体规划要求。秋江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启动后,将根据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农贸市场项目。当前我街道结合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已安排城管执法中队、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梅里集镇经营秩序的常态化管理。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柯杰 联系电话:18056645565)。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号
建议的答复
王凯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养老、医疗办事窗口的建议(第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池州高新区、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社保、医保窗口搬迁整合背景
为深入推进提升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行政效能,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保、医保政务服务水平。2022年2月28日,原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秋浦东路168号)社保、医保窗口搬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通港路77号),完成社保、医保窗口优化整合,为全区2400多家参保单位和57万多参保人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关于“增设养老、医疗办事窗口”的建议
2022年5月,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收到《关于增设养老、医疗办事窗口的建议》后,立即召集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目前社保、医保业务办理以及西区管委会综合窗口建设情况如下:
社保业务办理情况:目前社保服务事项包括养老、参保登记等事项,现已上线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长三角政务地图)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办事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平台办理“阳光网”备案、企业新参保、增员、减员申报等人社服务事项;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平台,完成线上缴费业务。除办理新开办企业社保账户设立、注销业务外,经办人员无需前往人社窗口办理。
医保业务办理情况:目前全区企业办理医保业务已全部实现线上操作,企业可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参保增员、减员业务,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平台,完成线上缴费业务。就医报销业务可分为两种,一是本地就医报销,可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报销;二是外地就医报销,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皖事通”APP、池州医保局官网或池州医疗保障公众号完成异地报销备案,实现异地结算。除办理新开办企业医保账户设立、注销业务外,经办人员无需前往医保窗口办理。
西区管委会窗口设立情况: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就“东、西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置起草了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在西区前江管理处管委会设置综合窗口,同时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指导下做好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受理服务。目前,综合窗口设置正在建设中,预计7月底前可以对企业开放。
综上,除新开办企业社保、医保账户设立、注销环节外,其他业务均能实现网上办理,西区管委会综合窗口正在建设中,下一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在推进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的基础上,梳理一批涉企高频服务事项,下放至西区管委会综合窗口,切实方便西区企业办事,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
感谢您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袁志 联系电话:15705660110)
(社保业务联系人:朱长海 联系方式:15856633237)
(医保业务联系人:杨 佳 联系方式:18656603068)
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B]
邓秀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牛头山镇滨江社区四个小区储藏室整治的建义(第1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管理国有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彻底消除小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解决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针对滨江社区内的长丰小区,长岭小区,前江新村,惠民小区等私自乱占储藏室、车库现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摸底
由园区公司和滨江社区组织人员对被占用的小区储藏室、车库现状及占用人进行摸底登记;对每栋楼的住户情况进行核查登记是否意愿购买储藏室及车库。
摸底资料是本次清理处置的基础资料,要求很高的准确性,同时由于涉及在外务工人员较多,清理摸底难度较大,本阶段任务8月底结束。
-
评估作价
由园区公司报告金桥集团,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采取抽样方式,每个小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储藏室若干间进行评估,确定价格。
评估时间与清理摸底同步进行,8月底完成评估报告。
三、资产处置
本阶段是清理处置的攻坚阶段,需在高新区管委会和牛头山镇政府的支持下,成立包括池州高新区管委会、牛头山镇政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滨江社区以及部分村居委工作人员、物管工作人员、城管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园区公司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
-
工作组成员上门对侵占户进行劝退、宣传工作,在小区内张贴相关公告和通知,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
-
工作组成员根据小区侵占户的具体情况,先易后难逐栋清理。对已被破坏改造需要修复的储藏室、车库由园区公司安排施工恢复。清理恢复后的储藏室、车库,按评估价格向该栋楼所在住户优先出售,每户仅限售一间。若部分剩余储藏室、车库在所在楼栋无住户购买,公开张贴出售公告,出售对象仅限所在小区内拆迁户。
-
对拒不搬离的侵占户,由所在村、居工作人员上门做思想工作后由城管工作人员强制搬离,必要时走司法程序。
本阶段任务2022年9月份开始,2022年12月底前出现阶段性成果,以后常态化坚持。
四、巩固成果
对未出售的储藏室、车库,协议委托物业公司或滨江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侵占行为的发生,实行常态化管理。
2022年8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B
章征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请求解决马衙街道杨安社区预征土地补偿款拨付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1月12日,区政府召集池州高新区、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收局、马衙街道等单位协商,安排高新区进行核算,截止目前,已拨付杨安社区部分预征土地补偿款,后续将按进度拨付剩余资金。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13365663876)。
二0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
[A]
董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的建议(第12号)收悉,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区供电公司、区林业局共同对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第12号)交办单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区供电公司对全区电力线路通道清障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与摸底。
电力安全稳定可靠供电,是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之一。输配电设施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极易引发电力线路故障、断电及林区火灾事故等,关系民生问题、经济发展稳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针对您提出的加大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日常巡查巡检。从2021年11月份开始,区发改委、区供电公司严格执行贵森防止办[2021]6号文件要求,开展线路通道树障清理工作,整体工作开展成效较为明显。2022年初至今,已组织开展了多轮线路通道治理工作,共计完成清障20000余棵,线路故障停电率下降的同时,因电力设备引起的森林火灾风险大幅降低。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清理。区供电公司结合各镇街、园区及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线下树、线旁超高树专项清理行动。作业人员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密切配合,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障及时进行砍剪,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扫除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供电线路通道清理工作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但是在实际操作涉及树竹砍伐工作也会遇到许多问题。一是树木清理之后,一些用户依旧在线下栽种树竹,导致清理工作循环反复,缺乏成效。二是部分区域涉及树竹障砍伐赔偿,用户漫天要价,导致清障工作无法推进,且树木长势较快,极易引发线路故障跳闸,影响用户可靠供电,甚至引起大面积森林火灾问题。三是涉及林业部门、公路等部门产权的树木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砍伐难度巨大,申请砍伐的流程较为繁琐。
下一步,我们加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输配电设施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问题。一是针对线路通道治理工作,建立政企联动工作机制,出台线路通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清障工作开展“师出有名”,线路通道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尽快出台树障障砍伐赔偿标准性文件,使得供电部门清障赔偿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积极配合供电公司以及属地供电所开展森林防火、电力设施、通道保护的宣传工作,解决供电企业在宣传工作中的“势单力孤”、老百姓不买账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简化砍伐申请流程,开辟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涉及林业部门、公路部门产权树木砍伐的绿色通道,确保线路保护内树木得到有效清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电力行业发展以及居民可靠用电、森林防火问题,区发改委将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电力设备引起的森林火灾隐患将得到有效根治,电网可靠供电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为全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强力的电力保供支撑。
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杜守志 联系电话:13905665630)。
2022年7月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A]
钱跃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尽快解决城市社区票据使用问题的建议(第 1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我区目前的票据使用现状,认真研究分析,予以落实。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办发〔2018〕21 号)的“城市社区参照执行 ”的文件精神:城市社区参照农村社区使用《农村集体“三资 ”专用收款收据》。
感谢您对我区票据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曹传生 联系电话:1395550616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号建议的答复
[C]
邓秀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户籍管理的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户政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沙山村二组行政区域属于唐田镇,我局相关派出所无法律依据直接将唐田镇沙山村二组户口调整为牛头山镇滨江社区户口。建议社区动员居民将户口迁移至牛头山镇滨江社区。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杜正冬 联系电话:2092515)。
2022年 7月18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
[B]
柯芳春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墩上街道“石渚黄”公路整体提升、打造成旅游观光带》(第15号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墩上街道位于青阳贵池交界处和318国道旁,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境内拥有杜氏宗祠、十八索等旅游资源。墩上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罗城民歌”、中国传统村落渚湖姜等。近年来,墩上街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进了罗城文旅田园综合体项目,并逐渐打造成贵池区探索乡村振兴的新样板。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墩上旅游发展和旅游风景道的规划和建设,按照市文旅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池州318国民公路风景道的规划编制工作,该条风景道体系为一轴七支线,其中云四章支线由刘家墩沿X008、Y012经渚湖姜村、沿Y015经解放至里山村,全长43公里,定位于乡村休闲漫游,目前规划已印发实施。
您提出的“道路全线拓宽至6米柏油路”的建议很有意义。目前,九华秘境风景道规划对X008、Y012和Y015道路都做了“白加黑”等提升要求。据对接交通部门了解,墩上街道“石渚黄”公路沿途经石铺村、团结村、龙池村、罗城村、许桥村及双河村等,2016年通过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将原石铺至合兴段12.605公里村道拓宽为路面5米道路,完成了‘石渚黄’公路石铺村、团结村及龙池村段6.5公里的改造。2019年、2021年分别拟对许桥至双河段3.5公里及黄屯桥至双河村段3.5公里道路拓宽改造为路面6.5米宽的三级公路(其中2019年项目已完成了工程招标),因拓宽需占用部分基本农田、林地并存在房屋拆迁,受当地政府征地拆迁进度影响,至今2段道路工程建设无法顺利开展。下步,区交通运输局将加强协调对接,督促墩上街道办事处加快完成2段道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尽早将‘石渚黄’公路7公里路段建成三级公路
您提出的“建设一条“绿色公路、美丽公路、文化公路”与当前旅游部门大力推进风景道建设不谋而合。其中绿色公路方面,公路两边绿化,我局将积极对接公路管理部门,将您的意见进行反馈。美丽公路方面,我局将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大力开展文旅项目双招双引工作,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文化公路方面,我局下步将结合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融入文化元素,增强旅游风景道文化氛围。
感谢您对贵池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人:方鑫,联系电话:17756657852)。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答复
赵德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危害性大且防不胜防,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破解充电“飞线”难题需要多主体落实、多措并举。
-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向全区所有小区居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让居民知道高空飞线带来的危害,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
联合消防、城管、街道办事处、社区不定期开展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对楼道内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飞线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及相关执法部门。
-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对小区电动车棚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逐一进行改造,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
截止目前我区已新增电动车充电桩210个,后续计划继续增设电动车充电桩180个左右。下一步,我办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摸排调查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逐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光风;联系电话:5268082)
2022年8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号建议的答复
[C]
黄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疏堵并举治理电动车“飞线充电”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小区充电现状
目前主城区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现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小区内建设的集中充电桩配套设施不充分;二是车主在集中充电桩充电的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年龄大的车主不会使用智能手机。
-
工作开展情况
此项工作去年是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消防、供电、建委、街道、社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在前期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每次行动我局抽调所辖网格执法人员参与配合。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春胜 联系电话:17605661886 )。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张智敏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分类整治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车问题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确保住宅小区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贵池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城管执法局等正在联合开展主城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开展过程中,每周在小区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执法部门组织清理。
二、为了缓解部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安排了部分机关单位停车场限时对外开放,部分道路限时开放停车等措施。下一步,执法行动也将进一步扩大范围。通过疏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消防通道占用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我区住宅小区消防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9号建议的回复
[C]
王旱英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第1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市住建局于2022年继续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个,房屋总建筑面积88.7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8544户。
国务院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自下而上的改造机制,让居民充分参与改造。我市住建局在引导群众参与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改造前让群众充分参与改造内容的确定、改造方案的设计,广泛发动群众支持改造,尊重群众对改造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怎么改凝聚合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专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安排资金配合改造,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出资主动做优功能提升、电梯加装、设施完善和服务提质的“加法”,提升小区配套。三是发挥党员群众、热心群众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做好违章建筑拆除等各类乱象的“减法”方面,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示范性,引领其他群众,提升改造效果。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
自我市开展老旧小区工作以来,市、区二级住建部门坚持“三下功夫”:在“统”字上下功夫,将排水、供水、供气、强弱电等纳入必改范围,实施“综合改一次”。在“减”字上做文章,将项目前期手续控制在1个半月以内。在“管”字上求突破,改造后小区全部纳入物业管理,加强季度考核,落实奖补资金。坚持“五个结合”: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通过雨污分流、透水铺装、保障生命通道、室外景观环境提升,解决困扰居民多年的路面积水等问题。与历史街区保护相结合,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延续历史文脉。与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在小区实施智慧安防、智能充电、智能快件箱等设施建设。与节水型城市建设相结合,同步跟进破损供水管网更新,保证供水安全运行。与适老化建设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目前已有3台电梯开工建设。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区文明办开展主城区房屋外立面破损摸底排查工作,对已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外立面破损房屋,指导相关业主申请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未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外立面破损房屋,将由区文明办牵头,积极争取政府资金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5200076)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柯芳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贵池区“绿色公路、美丽公路”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中的分级管理原则,我区境内国道及省道均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区级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齐石公路现为省道(编号S225),其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权均属市交通运输局。
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把您的建议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并建议将美丽公路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规划,与城乡统筹、全域旅游、文化事业等专项规划协调衔接,以国道、省道、重要县道、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公路沿线为重点,分步分批实施,促进交旅融合,带动旅游产业,推动经济发展协调;二是协调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对我区境内类似齐石路这样的国、省干线,进一步做好路产路权范围内的管护、绿化、保洁等工作,并配合做好拆除公路沿线非法建设;三是协调道路沿线镇街在路产路权以外系统有机植入我区具有代表性的农耕文化、宗教文化、生态文化、现代文化等特色文化因子,协调林业等部门做好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绿化治理,与路域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形成一路一景、各具特色的景观廊道,进一步提升公路文化内涵与品质品位。四是在我区管辖公路上做好货运车辆扬尘污染治理,加大设点稽查力度,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冲洗设施,严查车辆带泥上路行为,进一步完善公路沿线保洁配套设施,稳步开展公路沿线各类占道行为整治、违建物拆除等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管养,进一步提升公路沿线综合环境。
总之,我们将加强协调,通过部门间、部门与镇街间配合协作,合力推进全区“绿色公路、美丽公路”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A]
柯芳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齐石公路棠溪镇至石门村段路边建设错车位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2022年,棠溪镇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农村公路8.486公里,建设桥梁3个,盖板涵2个,各村(居)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十四五”期间,我镇继续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主要实施农村扩面延伸、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乡道升级改造三级及以上路、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工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齐石公路棠溪镇至石门村段正常错车比较困难,鉴于该路段涉及生态红线和老山自然保护区经现场勘察,镇政府安排资金由石门村组织实施,按需对合适路段路基进行拓宽增设错车道并硬化。该项工程预计于8月初完成。
感谢您对我镇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正钢 联系电话:17730498898)。
棠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 7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方瑞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前实施德上高速梅村出口与高坦集镇连接线工程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考虑到德上高速梅村出口交通量及当地交通量大增,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积极推进S358改建工程,拟将原县道改造提升为省道,建设标准二级公路,届时将彻底解决委员所反映的问题。S358改建工程已列为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使用国际组织资金项目的建设程序规范、工程管理严格,目前S358已进入施工招标阶段,今年将开工建设。招标完成后,我们将协调施工单位及时进场,优先进行梅村高速出口至高坦集镇段道路进行施工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中标单位进场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该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日常管养,保证道路通畅;同时协调梅村镇政府积极发挥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安排专人对此段道路进行巡查,加强安全管理,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通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吴福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S225省道黄山岭段拓宽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中的分级管理原则,我区境内国道及省道的管辖均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区级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齐石公路现为省道(编号S225),其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权均属市交通运输局。
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协调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实施养护工程大中修等,加强道路日常管护,确保道路畅通;二是把您的建议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尽快将S225省道黄山岭段拓宽改造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三是协调道路沿线的梅街及棠溪镇,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拓宽占用土地的报批及相关征迁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24号建议的回复
代勇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前江村026乡道道路老化需要重修的建议已交由我镇公路站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镇公路站现场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我镇已将此段道路向上级交通部门申请了县乡道提升改造计划,县乡道提升改造标准要求路基达到7.5米、路面达到6.5米,实现双车道,由于此段道路两侧民房、基本农田影响,路基扩建困难,达不到县乡道提升改造要求,区交通运输局未予立项上报。
今年5月份,我镇安排了专项资金对026乡道木闸桥处损坏段进行了反挖重新修筑,并对大板桥湖面段塌方进行了路基培护作业,基本消除了026乡道道路安全隐患。
感谢你们对我镇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章广 联系电话:13645669940)
牛头山镇人民代表大会
2022年8月1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答复
【B】
冯礼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梅村镇郑山路实施水泥硬化的建议”(第25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梅村镇郑山路,现为砂土路面,总里程7公里,宽度4.5米。连接我镇珍溪村及杨棚村,是当地群众茶叶、竹木等经济作物运输通道,涉及30户120人。由于历史原因,郑山路一直未实施道路硬化,路况较差、无生命安全防护措施,有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1年,梅村乐味6ps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项目落户我镇珍溪村,建成投产后,郑山路将是该企业运输通行必经之路,截至目前,梅村乐味6ps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项目尚未正式投产运行,暂不需求郑山路实施水泥路硬化。同时,在杨棚村境内通过上棚组有水泥硬化路面通往杨棚村郑山组,基本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要。
针对郑山路道路硬化问题,梅村镇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相关道路建设项目计划,但郑山路里程长,道路硬化投资较大(预计投资800万元),由于梅村镇财力有限,及全区范围内待建道路相对众多,计划指标连年不足等原因,截至目前尚无郑山路道路硬化计划指标。
故郑山路道路硬化问题短期内暂无法解决,待上级部门有相关项目计划支持时才可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晓晨 联系电话:18056667106)。
(印章)
2022年 9月1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B】
张四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修建殷牌公路神派段的建议(第26号)收悉,现就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围绕“十四五上级部门农村公路相关政策,区继续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村道将按要求建成等级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不低于5.5米),以进一步优化全区农村公路网,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现代化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鉴于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公路“建管养”任务及资金筹措压力均较大,各地修路愿望特别强烈,为尽可能的兼顾各方利益,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公路建设相关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我镇完成),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今年我们主要将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6.489公里、养护大中修44.2公里及小修预防性养护107.6公里。
代表反映的神牌公路在贵池区农村公路规划中已列为县道(东秋路,编码为X208),该路目前路面宽约4.5米,两侧多为田地及山等,拓宽改造需占用两侧用地。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加快落实神牌公路(东秋路牌楼至神山段)拓宽改造计划;力争尽快完成该路拓宽改造,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
联系人:黄亮 联系电话:15805665697
牌楼镇人民政府
2022 年8月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施锦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殷汇镇龙山村原318国道龙山段约400米路基及涵洞升高的建议(第2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中的分级管理原则,我区境内国道及省道的管辖均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区级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目前,原318国道龙山段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权均属市交通运输局。
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协调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实施养护工程大中修等,加强道路日常管护,确保道路畅通;二是把您的建议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尽快将318国道龙山段道路抬高改造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三是协调殷汇镇政府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改造占用土地的报批及相关征迁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C
刘自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池青九快速通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建议(第2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公路分级管理制度、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均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街道仅对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池青九快带通道主要为318国道,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局)负责管辖。由于该路建设管辖权不在我街道,我们将把您的相关建议向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力争协调恢复池青九快速通道贵池至该两侧路灯照明,方便群众出行,减低道路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韩友宝 联系电话:18056612658)。
(印章)
二0二二 年 七 月 十一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答复
[A]
江炯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康庄路减速带设置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高新区道路交口较多,交通信号安全设施尚未配套完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要求,在园区道路未安装信号灯路口临时设置减速带,让过往机动车及电动车等减速慢行通过路口,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康庄路考虑到滨湖学校学生出行安全,设置了双向两道减速带;根据您的优化建议,在此回复您,先暂行拆除一道双向减速带,临时保留一道,另外,按照交警部门要求,减速带安装要求满装,两侧不给预留空间,目的也是让电瓶车等通过时减速慢行;同时,高新区现在正计划投资1500万元,在高新区主要路口安装信号灯、电子监控警察设施,重要路段设置违停、大货车禁行,该路段设置限速测速装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设计、财政预算审核工作,正准备实施采购招标,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本套设备正式启用后,将及时拆除所有道路及路口减速装置。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家胜 联系电话:18956693604)。
2022年9月12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0号建议答复
陈小梅代表、方志丽代表:
两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解决高岭集镇往三联村港西、老何村庄方向交通安全的建议(第3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318横穿秋江(高岭)、乌沙、牛头山,建成通车后,极大改善了贵池区西部的交通通行状况,方便了群众出行,但日益增大交通量及通行车辆的快速行驶也给横穿道路的车辆及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中所提路段仅有一个临时的红绿灯在道路中间,事故频发,建议增设一座天桥或在此路口增设减速带、人行道、车辆信号灯,降低安全隐患,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现场调查了解,我局已要求该办事处立即在该交叉路口支路增设减速带、爆闪灯、让行标牌等安全设施。
因新318道路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由交警部门负责,我区没有管辖权,我们将及时把您的建议反映给市公路部门及交警部门,并加强协调,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区公路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包斌 联系电话:15905661177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吴彭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部分农村村村通公路修复和重建的建议(第3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主要为交通部门修建的等级公路,另外财政部门“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高标准农田”、农发及水利等也建设了一批等外路。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部分道路出现破损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鉴于公路“建管养”任务及资金筹措压力均较大,各地修路愿望特别强烈,为尽可能的兼顾各方利益,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公路建设相关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所在镇街完成),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今年我们主要将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6.489公里、养护大中修44.2公里及小修预防性养护107.6公里。
代表反映的新G318到乌沙镇丰庄村和横塘村的村村通主干道等均属乡村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我们将按照《贵池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二级监管体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管养机制,督促镇街落实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做好辖区内乡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及水毁、抢险、保畅和路基路面维修等;按“区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积极发挥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农村道路管养中的作用,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计划,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同时,建议镇街可利用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高标准农田等财政奖补政策多渠道解决路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2号建议的答复
焦四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村村通道路修复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主要为交通部门修建的等级公路,另外财政部门“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高标准农田”、农发及水利等也建设了一批等外路。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部分道路出现破损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鉴于公路“建管养”任务及资金筹措压力均较大,各地修路愿望特别强烈,为尽可能的兼顾各方利益,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公路建设相关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所在镇街完成),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今年我们主要将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6.489公里、养护大中修44.2公里及小修预防性养护107.6公里。
代表反映的新G318到乌沙镇丰庄村和横塘村的村村通主干道等均属乡村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我们将按照《贵池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二级监管体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管养机制,督促镇街落实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做好辖区内乡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及水毁、抢险、保畅和路基路面维修等;按“区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积极发挥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农村道路管养中的作用,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计划,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同时,建议镇街可利用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高标准农田等财政奖补政策多渠道解决路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李用富代表:
您提出的对秋江圩堤顶道路立项修复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主要为交通部门修建的等级公路,另外财政部门“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高标准农田”、农发及水利等也建设了一批等外路。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部分道路出现破损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鉴于公路“建管养”任务及资金筹措压力均较大,各地修路愿望特别强烈,为尽可能的兼顾各方利益,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公路建设相关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所在镇街完成),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今年我们主要将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6.489公里、养护大中修44.2公里及小修预防性养护107.6公里。
代表反映的秋浦河“中河口”至杜坞大桥段堤顶道路属乡道,“十一五”期间修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我们将督促秋江街道加强该道路日常管养并做好路坑槽修复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路面硬化建设计划,获取上级资金补助;同时,建议秋江街道可利用财政部门“一事一议”、高标准农田等财政奖补政策多渠道解决路建设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答复
[B]
陈继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道路黑色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反映的路段为叶管路,该路全长5.7公里,由于之前我镇无相关建设计划,导致出现路面不同程度破损、路宽只有3-4米等问题。在经过我镇与上级部门协调申请后,现已将该条路纳入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计划按6米宽路基、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建设。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向东 联系电话:0566-3393060)。
涓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章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天堂湖新区公交线路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天堂湖新区开发和建设,清溪绿城、明发桃源名著、弘业上林苑、碧桂园湖光悦城等小区陆续建成,各小区居民也陆续回迁,该新区居民的公交出行需求日益增长,各小区居民也多次通过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方式反映其诉求,因城市公交属市交通运输局管辖。针对您的建议和天堂湖新区居民诉求。我局已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协商解决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及公交班次运营问题。市交通运输部门经与平天湖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会商协调,提出了天堂湖公园首末站的选址和规划等意向性意见,计划在天堂湖公交首末站建成前,在儿童医院对面建设一个临时公交首末站,用于解决11路公交停车问题,同时在公交延伸路段同步建设公交候车站亭。目前,临时首末站和候车站亭正在建设中。2022年1月26日,城市公交公司根据会商意见,已将11路延伸至儿童医院,沿途增设6个公交站点,清溪绿城、明发桃源名著、弘业上林苑、碧桂园湖光悦城等小区居民的出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公交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何乾海 联系电话:13965911616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巩茂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乌沙镇纳入贵池区城市公交线路的建议》(第36号)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乌沙片区公交由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营运,目前乌沙片区共四条公交线路:宝赛线、乌沙线、晏塘线、驻驾线、共投放32台公交车辆营运,每日216班次,班次间隔间隔时间为25-30分钟,首未班时间分别为6:30和17:30,该公司公交为了便于新、老两条路居民出行,将晏塘、乌沙公交每月分别轮流从新、老路发班营运,基本能满足乌沙镇居民及务工人员出行需求。关于您建议中关于城乡公交老旧、不准时、收费高问题,由于城乡公交票价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定,按照阶梯性收费,企业自负盈亏形式运营,所以要求城乡公交公司给予优惠很难。针对公交车辆老旧我局已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承诺今年将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届时该片区公交老旧问题将会改善。
关于您提出将乌沙镇纳入贵池区城市公交线路的建议,由于需市政府将乌沙镇纳入城市公交规划后,方可将其纳入城市公交公司运营。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何乾海 联系电话:13965911616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7号的答复
钱立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机场安置点迎宾大道出口处设立停靠点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您建议的“观前中心学校——集中区管委会”园区公交车,由于该线路公交为集中区管委会的定制公交,公交为定时、定线、定点运营,且公交车辆往返大都处于满载状态,故无法在机场安置点迎宾大道出口处设立公交停靠站点。
其次你建议“市区—九华山机场”19路公交车由皖江路驶入凤鸣大道左拐进入迎宾大道至机场方向,由于19路公交属于城市公交,属市交通运输局管辖,我局现已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目前市局还在协调调整阶段,将逐步对该条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完善。
最后,由衷地感谢您对于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何乾海 联系电话:13965911616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吴红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001县道贵池区服装产业园及沿途路段公交停靠站点的建议(第3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关于增设001县道梅里段至贵池服装产业园沿途路段公交停靠点,我局积极与秋江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现已对贵池服装产业园增设了公交候车亭,且该线路沿线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建制村通客车要求设置了公交停靠点。
关于增加001县道城乡公交班次,目前001县道公交由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001县道由市区至乌沙方向投放7台公交车辆进行运营,一天共42个班次,每班次间隔时间为25-30分钟,首班时间为6:30分,末班时间为17:30分,基本能满足周边村民及务工人员出行需求。
另针对园区务工人员上下班时间节点问题,目前部分企业已与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包车租赁业务,基本能满足园区务工人员的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何乾海 联系电话:13965911616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9号的答复
汪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公交车接送学生上学时间的建议》(第39号)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配合教体局根据各片区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合理安排城乡公交车辆,定时、定线、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您反映和平线、扬名线早上接学生时间去学校时间调整至早上7:20分问题,我局积极与池州杰达贵池公交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按照您的建议已将各条线路发车时间点进行了调整:
吴田线:从殷汇6:20分发车到吴田6:50分接学生到唐田学校时间为7:20左右。
和平线:从外排发车时间为6:30,沿路带学生,到唐田学校时间为7:20分左右。
扬名线:从扬名发车时间为6:40分,到唐田学校时间为7:30左右。
八一线:从八一发车时间为6:40分,到唐田学校时间为7:30左右。(因八一、尚书公路改造,待八一、尚书道路竣工后,会有适当调整)。
唐田学改共有7个学点学生接送,7台车分别从乡村沿途不同点学生上车到校时间均不等。根据贵池区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利用公交资源解决学生上放学乘车问题,和专用校车尚有区别。
最后,由衷地感谢您对于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何乾海 联系电话:13965911616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40 号建议的答复
[C]
蒋翠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秋浦河大堤上架设路灯的议案(第40 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秋浦河大堤自秋江街道梅里社区起至牛头山镇杨庄止,全长近30 公里,另外秋江街道民生和幸福段大堤近 12 公里。在大堤上架设路灯遇到极端天气可能造成对大堤破坏,安全性和可行性需要水务、 自然规划等部门的专业论证。架设路灯不仅仅是秋江街道和牛头山镇,还应包括秋浦河大堤沿线镇街,需要上级部门统一规划。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柯杰 联系电话:18056645565)。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41号建议的回复
姚鹤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杨店段增设安全护栏的建议已交由我镇交通部门办理,感谢你们对我镇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上级交通部门暂未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我镇将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一事一议”项目、人居环境项目、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逐步推进实施。我镇将积极争取将此地区纳入2025年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可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镇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章广 联系电话:13645669940)
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梅村镇工业园道路安全的建议(第4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中的分级管理原则,我区境内国道及省道均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区级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237国道梅村镇路段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权均属市交通运输局。
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协调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实施加强道路日常管护,确保道路畅通;二是把您的建议向市交通运输局汇报,尽快将237国道梅村镇路段拓宽改造列入建设计划;三是协调梅村镇政府积极发挥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在上下班期间安排专人对此段道路进行巡查,加强安全管理,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通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13965939000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柴佳仪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创新城市管理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根据池州市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市住建局计划出台完善新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物业主管部门,作为评价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市住建局计划启动物业服务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依法公开信用信息。
三、根据池州市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计划制定执法下沉小区事项清单,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畅通居民投诉举报渠道。将行使频率较高、技术门槛不高、与街道日常管理关联密切、查处需要及时快速的行政执法权依照法定程序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街道行使,由街道党工委牵头整合辖区内公安、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力量,定期对住宅小区内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乱搭乱建、毁绿种菜、任意弃置垃圾、侵占公共空间、电动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开展重点整治,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四、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费的价格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调整。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投入对小区充电棚桩建设的建议(第4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建设管理
自然资源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条件时,在明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比的同时明确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审查非机动车停车位置、泊位及充电设施,确保电动车充电设施规划到位,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竣工规划核实时,把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核实。
二、完善已建成使用小区的配套设施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提升电动车充电棚桩建设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清理废旧电动车、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作为改造内容。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时,对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泊位及充电设施进行审查,并在现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取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实施。电力部门对拟新建的集中充电桩或者充电棚,进行现场勘察,根据拟设置的充电设施位置,确定合理的接入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供电设施需要增容改造的,将加大配网建设与改造,尽早实现投运接电,最大化节约用户时间成本。
截止目前我区已新增电动车充电桩210个,新增充电停车棚3104.38㎡。后续计划继续增设电动车充电桩180个左右,新增充电停车棚2800㎡左右。下一步,我办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摸排调查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逐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电动车充电棚桩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光风;联系电话:17755124343)
2022年8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小区政府统一增设电动车充电位雨棚的建议(第4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建设管理
自然资源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条件时,在明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比的同时明确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审查非机动车停车位置、泊位及充电设施,确保电动车充电设施规划到位,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竣工规划核实时,把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核实。
二、完善已建成使用小区的配套设施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提升电动车充电棚桩建设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将清理废旧电动车、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作为改造内容。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老旧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时,对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泊位及充电设施进行审查,并在现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取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实施。电力部门对拟新建的集中充电棚桩,进行现场勘察,根据拟设置的充电设施位置,确定合理的接入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供电设施需要增容改造的,将加大配网建设与改造,尽早实现投运接电,最大化节约用户时间成本。
截止目前我区已新增电动车充电桩210个,新增充电停车棚3104.38㎡。后续计划继续增设电动车充电桩180个左右,新增充电停车棚2800㎡左右。下一步,我办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摸排调查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逐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电动车充电棚桩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光风;联系电话:17755124343)
2022年8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聂腊源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提高我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根据池州市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市住建局计划出台完善新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细则,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物业主管部门,作为评价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市住建局计划启动物业服务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构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物业行业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依法公开信用信息。
三、贵池区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来,已陆续清退了11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组织业主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提高了这些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了居民的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聂腊源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建议对业主委员会人选的把关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管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
根据池州市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市住建局计划出台《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和《池州市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加强对我市业委会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二、贵池区将根据《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要求,督促各街道加强对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筹备、成立及日常活动指导和监管力度,把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换届小组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和选举组织关,将辖区物业管理工作以及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纳入对社区居委会的年度考核。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8号建议的答复
[B]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杏村东街人行路面“水雷”问题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杏村东街是我局管养维护道路之一,代表反映人行道“水雷”问题我局已安排施工企业对该路段破损人行道进行局部维修;同时,我局已将包括杏村东街、西一路等整体破损严重道路改造计划纳入主城区城镇污水综合整治项目中,届时将进行整体改造翻新。
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德,联系电话:0566-2095030)。
(印章)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徐欢欢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区改造工作水平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由市住建局开展,我局已将您的意见向市住建局进行了反馈,市住建局表示将加强前期设计规划意见征求,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科学设计改造内容,提升居民满意率。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朱来源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开放式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水平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改造后的小区基础设施管养、公共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贵池区计划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引进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目前已为109个老旧小区引进了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下一步,在物业服务工作试运行后,征求业主意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实现小区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为小区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7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回复
[C]
魏俊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主城区老旧小区房屋维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5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我局主要配合市住建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协调调度工作,我局已向市住建局建议将主城区老旧小区房屋维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具体事宜仍需市住建局决定。为确保我市广大群众出现安全,我局还积极配合区文明办开展主城区房屋外立面破损摸底排查工作,对已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外立面破损房屋,指导相关业主申请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未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外立面破损房屋,将由区文明办牵头,积极争取政府资金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5200076)
(印章)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汪振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居民住房外墙脱落需修缮的建议(第5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贵池区组织实施了主城区居民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小区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居民满意度持续提升,同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2022、2023年是池州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提升年和决战年,对照测评细则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年促提升、三年抓巩固”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区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再一般”的原则,分两个年度启动实施了居民小区达标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1.4亿元。今年区财政列支5450万元重点对主城区“六个周边”(医院、市场、学校、商超、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交通场站)的小区楼栋外立面、楼道墙面脏污破损和基础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注:该项目区文明办牵头组织实施,3月上旬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计划安排和经费预算,3月底获批,4月份立项、5月中旬下达资金计划并启动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区金桥集团全过程代建)。截止目前,2022年132个居民小区达标提升工程已基本完成。共整治出新居民小区楼道36.45万平米,外墙立面修复2.53万平米、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4415平米、机动车停车位6753平米、增设膜结构车棚9289平米、绿化补植9540平米、新建公共晾衣架5017米、太阳能路灯82套、更换PVC落水管167处、窨井盖240套、修复小区破损路面972平米.此外,我区还对解放巷、包公井巷等3条进行专项整治,打造特色文化巷道,并对其他21条区管背街巷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2023年,我区还将继续组织实施主城区街道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对52个主城区居民小区约7.69万平方米的脏污、破损外立面进行维修出新,计划投入经费约2000万元。
感谢您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光风;联系电话:17755124343)
2022年8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杨永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三有”白洋河,为“三优”池州助力的建议(第5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到,白洋河及周边环境治理共有三个项目实施。分别为白洋河景观提升工程、观湖公园和白洋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具体工程实施情况如下:
一、白洋河景观提升工程甲方为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为市园林处。起点昭明大道,沿白洋河至终点池口,全长约2公里,沿河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其中B标段中建有活动广场及亲水平台,活动广场中设沙池一处供幼儿玩耍,C标段建有新水平台及园路。该工程于2021年年初竣工。
二、观湖公园甲方为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为市园林处。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绿化改造为2.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绿化园路、广场、栈道、架空平台、休闲设施、驳岸设施及土方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年初竣工。
三、白洋河下游综合整治为市水利局建管处负责。主要以防洪为主,同时河岸边设有栈道、步桥和3处平台。栽有杏花等树木,能做到四季有花开,四季有景。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中。
您在提案中建议没有实施的项目,目前市级没有实施计划。
感谢您对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18056628966)。
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4号建议的答复
[B]
桂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布局大学城商业街污水管网和修复路面砖的建议(第5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大学城商业街污水管网项目为2010年由池州市华星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建设,污水管网设置在大学城商业街的店面前方,后方并未设置污水管网,因路面建成较早,有部分地砖损毁。
经与马衙街道了解,红星社区于2021年3月对该路段污水管网已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做了图纸设计和预算,因资金问题尚未启动。我局商请马衙街道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列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届时将对管网及街面铺装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联系人:陈序 联系电话:0566-2242737)。
2022年0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5号建议的答复
[C]
张文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清溪街道安置小区雨、污水管道纳入市政雨污水管网处理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现场了解,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所涉及的安置小区雨、污水排放问题的情况是切实存在。经我局研究后认为,该情况只有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才能彻底解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由池州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向市住建局汇报,争取将清溪街道安置小区雨、污水管道在市住建局实施老旧小区改程工程的过程中纳入市政雨污水管网处理。
感谢您对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18056628966)。
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唐志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港口花园小区一期、二期硬件设施的建议(第5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港口花园小区所有楼栋屋顶排水管现有3根接通到地面上,造成地面积水,影响居民出行和市容。9月8日,区物管处已将该处3根明排水管改成暗管进行排放。
2、滨江丽景小区非机动车车库由于设计缺陷,不好上下,导致业主不愿意停放,为了方便业主,已将人防机动车位改为非机动车车库使用,改造后增设充电站7处,同时可供70辆电动车充电。
3、工人路两边路面破损,区物管办于9月8日对该处路面进行了修复,并将路灯进行了更换。
感谢您对我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吴彦婧 联系电话:18156698375)
清风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7号建议的答复
[C]
曹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怡景园小区1#楼门面房外围的路面与停车位及绿化提升改造的建议(第5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反映路段(怡景园小区1#楼门面房外围的路面与停车位)位于九华山大道一侧,不属于贵池区住建局管养道路范围,我局暂无职权对该路段进行改造维修。代表建议将此路段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中铁四局实施,我局已与市局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纳入改造范围并督促物业企业做好该路段的保洁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德,联系电话:0566-2095030)。
(印章)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8号建议的答复
[A]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将东边长江路入口、西边翠微路入口,开门时间表立一个告示,为方便广大经营户到货更好入库。
2、紧急车辆(救护车、救火车)进入时在什么地能拿到钥匙及时开门(必定人命关天和水火无情)的建议(第5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4月27日下午,池阳大队辖区负责同志前往西街现场查看并与您协调,根据您的建议和现场方便车辆出入的实际情况,现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秀山门入口处、西边翠微路入口处制定车辆出入西街的告示牌,告示牌上标明开门时间为:中午12:00——14:00、晚:16:00——19:00、夜21:00——次日早7:30。并且将此告示牌发往西街商户的微信群,方便大家随时沟通。二是备有应急电话,如西街内居民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开门的,可以拨打应急电话。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海艳 联系电话:18156615050)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A]
金仁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加强城乡结合部倾倒垃圾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过前期的办理,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贵代表建议后,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调查,垃圾随意倾倒情况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周边居多,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偷倒。针对这一现象,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治理,着力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定期组织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小区、公共广场、群众聚集点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管理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
二是加强行业服务。联合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管小区、沿街门面等垃圾处理的管理,畅通建筑垃圾处置渠道。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针对城乡结合部、拆迁地块,重点是十里长岗段、滨江拆迁地块、泰达公司拆迁地块、杜坞路城乡结合部等部位,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积极做好现场取证、立案查处工作。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的答复
[A]
黄启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整治处理农村非生活垃圾的建议(第6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自2018年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来,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和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大为改观。针对农村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及工业垃圾无序堆放的问题,前期我局已提出指导意见,传达至各涉农镇街。一是落实相应场地,合理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为大件垃圾“找家”,协助乡美公司对大件垃圾(破损沙发、浴缸、席梦思床垫等废弃物)实施临时存放、集中拆解和规范处置。二是主动与本镇街城建部门人员对接,结合修路、筑堤、场地平整等在建工程所需,对建筑装潢垃圾实施就近填坑。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和联合执法,以服装、板材加工厂,快递服务点和机械维修点为重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同时,联合城管、环保、市场监督等派驻力量,依法对工业垃圾乱倒乱扔行为实施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镇街督导力度,推进农村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及工业垃圾规范化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环卫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1号建议的答复
[B]
王宏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杏花村街道杜坞路孔井小区停车位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过前期的办理,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杜坞路孔井小区沿街部分房屋属于90年代自建房, 沿街店面门前道路路面高低错位不一、路面狭窄,没有统一规划人行道和慢车道,人行道和慢车道混为一体。前期,贵池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杏花村大队和社区负责人多次到现场调查,为方便群众,解决停车难问题,在杜坞路南侧门面前施划了部分非机动车位,因路面狭窄,无法施划机动车位。
5月5日与贵代表见面沟通后,了解到该片区群众对杜坞路南侧停车位的实际需求后,我局派辖区大队和中队多次到该路段现场勘察,经现场核实,可将部分较宽路面的非机动车位改为机动车位,尽量满足部分群众对机动车停车位的需求。
近期,因孔井小区作为贵池区2022年度改造的老旧小区之一,目前正在施工,杜坞路南侧自建房路段也计划纳入改造项目,等改造完工后,杏花村大队将根据改造后的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停车位,最大限度增加该路段的机动车停车位。
下一步,为切实解决杜坞路停车难问题,贵池区城管执法局将与杏花村街道共同努力,向上争取,协调相关部门,对该路段的绿化、道路重新规划,最大限度释放空间,增加停车位,方便广大群众生活出行。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的答复
[B]
徐秀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智慧停车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第6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池州智慧停车项目是根据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19年池州市重点工作项目,是政府通过收费的杠杆调节停车难问题,让公共车位空闲并周转起来,促进“短停快走”,缓解市民停车难、难停车、乱停车的问题,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实施收费管理,从已收费的路段看,车位周转率得到很大的缓解,真正方便了广大市民。
就徐代表提出的“将智慧停车免费停车时间从现在的30分钟延长至60分钟”的建议,回复如下:
1、池州智慧停车项目依据贵发改价【2022】74号文件内容要求,收费时间:每日早上7:30至18:00时,其余时间段免收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按次计时分段累进方式计费,标准如下:
|
停 车 时 间 |
一类区域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
二类区域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
三类区域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
|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
免 费 |
||
|
30分钟以上至2小时内(含2小时) |
4元/车·次 |
3元/车·次 |
2元/车·次 |
|
超过2小时的,以小时为计费单位 |
1元/车·小时 |
||
|
备注:(1)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收费时间;(2)计费停车时间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一个收费单位)计算 ;(3)其余时间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不含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场)。 |
|||
2、周边城市如安庆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15分钟-2小时(含2小时)一类地区4元,二类地区3元,三类地区2元,四类地区1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当日20:00至次日8:00为免费时段。
-
周边城市如铜陵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小型车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费;4小时(含4小时)以内收费5元/车;4-8小时(含8小时)以内收费10元/辆;8-12小时(含12小时)以内收费15元/辆;12-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收费20元/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
池州市石台县智慧停车收费标准: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的,免收费;停车时间30分钟至2小时以内的,收费3元/次;停车时间2小时以上的,每小时1元;全天15元封顶;石台县城区停车收费暂不划分类别。
综上述,池州智慧停车从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上都较周边城市停车优惠更多,也大大减轻了池州车主的负担。
感谢您对我区智慧停车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党展宏 联系电话:18956695650 )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C]
周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青阳路北延段道路规划红线内建筑物拆迁问题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为落实您的建议,我中心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您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滨江四号区与滨江五号区之间的位置,目前该地块暂未列入相关拆迁计划。鉴于城市整体规划权限为市直部门,我单位具体负责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服务工作。后期,该地块如纳入规划红线内,我单位及时按法定程序落实该地块房屋征收工作,把民生实事做实做好,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感谢您对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1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A]
赵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滨江八号区房屋征收安置和土地征用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为落实您的建议,我中心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滨江八号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2家企业搬迁,123户私房征收。为保障该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2020年,区房屋征收中心分两期实施了危房记账式征收,并完成55户记账式征收。规划红线内2家企业搬迁于2022年4月下旬发布搬迁公告,搬迁工作正在推进。123户私房已于2022年7月4日正式进场征收,现已完成7户签搬。目前区房屋征收中心集中力量稳步推进该区域公房搬迁和私房征收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13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章腊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兴社区整体搬迁的建议》(第65号)我街道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有关九华电厂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以及九华电厂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等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江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处理化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重点困难和问题。目前九华电厂及公铁大桥项目征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征地涉及九华电厂二期项目二、三、四组101.92亩土地已全部清表交地,征迁涉及二、三组173户,经开区、区政府会议纪要已经明确2023年1月底启动征迁工作。目前,涉及征迁租地的大兴社区、永兴社区居民思想总体平稳。
同时,随着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未来仅大兴社区范围内就有五个项目落地,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保障群众利益。
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叶飞 联系电话:18756609916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6号建议的答复
纪桃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矿山企业积极、持续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绿色矿山建设的时代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他强调,环境治理是一项重大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发展绿色矿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所谓“绿色矿山”,指的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是实现矿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矿山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压实矿山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改善矿山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有效途径,在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2016年6月,贵池区政府办印发了《贵池区绿色矿山及绿色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贵政办﹝2016﹞37号),率先在全市启动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其后市、区两级出台多个关于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为全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提供了标准及方向。为做好绿色矿山创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绿色矿山建设方面
(一)鼓励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规划引领、资源保障、宜建则建”要求,推进生产矿山全面建成市级以上绿色矿山,并鼓励矿山企业对标省级标准和国家标准,提标升级,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截止2021年底,全区现有矿山64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海螺北山石灰石矿、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皖宝秀山石灰石矿)、“市级绿色矿山”23家,大、中型生产矿山基本做到“市级绿色矿山”全覆盖。
(二)加强绿色矿山监管。加强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运用及绿色矿山创建新标准引导,推进全区已建绿色矿山优化提升。定期对全区绿色矿山进行巡查检查,通过卫星航拍、无人机影像等资料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对标对表,切实做好绿色矿山的管理、提升、养护工作。2022年我局邀请专家结合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结果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回头看”,完成2021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结果的整改验收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的方式,检查了中一矿业等25家矿山,下达整改验收表25份,督促矿山企业加快完成整改工作,并做好常态化监督服务工作。同时,推动绿色矿山创建计划管理。在已完成23家绿色矿山创建的基础上,督促企业提升绿色矿山创建标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任务,今年重点推进东方钙业棠溪矿、天洋方解石矿、松山铁铜多金属矿、灰山铁矿和姥山东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的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三)抓好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深刻汲取中央生态环保督查通报的典型案例及东至舜盛突出环境问题的经验教训,深入推进在建在产矿山靠帮台阶、关闭及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第三方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监管,切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四)依法依规处置工程项目动用砂石土资源。探索矿山开采、生态修复等工作与地方项目衔接。近年来开展了涓桥三友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治理、墩上云山矿地综合治理等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探索矿山综合治理与企业用地需求、居民出行安全相衔接实施路径,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强化依法合规办矿,严格矿山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严格矿山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矿山开发建设项目开工前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新、改、扩建矿山。要求矿山整合、改扩建项目对历史形成或现有工程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有明确的治理修复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治理修复。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矿山开发项目,不批准其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矿山建设项目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围绕矿山污染及生态修复等重点,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管。相继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矿山生态修复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矿山企业进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将矿山企业纳入环境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范围,定期开展督查,督促矿山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企业环境污染行为。
(三)注重环保问题整改实效,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区直有关部门、镇街对2017年以来的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及“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交办的矿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不发生反弹。坚持以群众信访为导向,对矿山环境问题信访投诉,采取逐一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及时主动回应信访投诉人,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指导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在企业绿色矿山创建过程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只要企业吹哨,环保马上报到。严格按照《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对照创建工作中的生态环境指标,指导帮扶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使之达到绿色矿山创建要求。针对矿山开采、破碎、堆放及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督促企业落实封闭、洒水、冲洗、覆盖等治理措施。要求企业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并对扬尘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和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场实行封闭围挡并采取抑尘措施,其它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扬尘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同时,强化金属矿山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的监管,启动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核算工作,落实重金属减排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继续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落实已有绿色矿山支持政策,尝试制订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资源配置倾斜政策,在土地、税收、融资、产能调控等方面给予支持,激发矿山企业发展的内设动力,逐步形成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提高矿山生态修复质量,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工作,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贵池样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区绿色矿山创建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13955529960)。
2022年5月2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答复
[B]
朱泽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弱电线路架设混乱现象的建议(第6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9年我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始,就已经意识到农村强弱电杆线混乱的现象,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强弱电和通讯电缆杆线设施规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农工办〔2019〕32号文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在集镇整治、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中进行了部分杆线治理、(强)弱电下地或电线整理等工作。
农村住宅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等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凌乱架设,严重影响农村风貌和视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解决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电线、通信线、电视线等“三线”乱拉乱挂、乱接乱牵的“空中蜘蛛网”现象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于2022年5月初,将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转发给各镇街道及园区,要求各地负责协调小区物业(村民组)配合安广及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权属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开展线缆整治工作。按照安全、规范、整齐的要求,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入户架空线路要沿墙固定,架空弱电线路要横平竖直,无“空中蜘蛛网”现象的要求做好全区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争取到2023年底完成全面整治工作。同时设置提升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6月),开展“回头看”,检查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区弱电线路专项整治工作水平;组织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安广网络制定整改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流程,对今后出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即知即改,确保不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回潮。
感谢您对我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郑明星 联系电话:5200991)。
2022年 6 月 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8号建议的答复
[B]
陈雪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弱电线杆整合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9年我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始,就已经意识到农村强弱电杆线混乱的现象,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强弱电和通讯电缆杆线设施规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农工办〔2019〕32号文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在集镇整治、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中进行了部分杆线治理、(强)弱电下地或电线整理等工作。
农村住宅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等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凌乱架设,严重影响农村风貌和视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解决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电线、通信线、电视线等“三线”乱拉乱挂、乱接乱牵的“空中蜘蛛网”现象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于2022年5月初,将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转发给各镇街道及园区,要求各地负责协调小区物业(村民组)配合安广及电信、移动、联通等管线权属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开展线缆整治工作。按照安全、规范、整齐的要求,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入户架空线路要沿墙固定,架空弱电线路要横平竖直,无“空中蜘蛛网”现象的要求做好全区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争取到2023年底完成全面整治工作。同时设置提升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6月),开展“回头看”,检查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区弱电线路专项整治工作水平;组织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安广网络制定整改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流程,对今后出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即知即改,确保不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回潮。
感谢您对我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郑明星 联系电话:5200991)。
2022年 6 月 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9号建议的答复
[A]
纪学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牛头山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
一是合理划定城镇边界规模,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优化城市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形成边界内城镇集约高效、宜居适度、的国土空间格局。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部分,此次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重点乡镇及园区规模,确保空间规划与“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衔接好。
二是完成过渡期牛头山镇规划编制。为满足近期牛头山镇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保障过渡期间牛头山镇的发展有规可依,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要素服务项目的作用。2021年完成牛头山镇总体规划"两规一致性"处理方案、牛头山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区政府批准。此次规划处理,有利于及时发现城镇发展过程中的偏差,找出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实现总体规划的动态调整,为下一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提出技术支持。
三是有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区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聚焦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村庄规划,分类推进,提升规划管控覆盖面。对于没有村庄规划按照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分类编制,落实规划全域全要素管控的要求。
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务实、管用、可操作、能落地的总要求,统筹好居民点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生态保护、灾害防治等重要内容,引导村民集中居住,以便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安排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机制,统筹掌握、高效利用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实现要素指标差异化、精准化配置,确保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企业项目倾斜;加大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力度,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及时协调解决资源保障相关问题,不断提高要素保障能力,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环境。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配置国家或省计划指标,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将项目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清单。
二是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主动与项目用地单位沟通,及时掌握项目第一手资料,准确摸清用地需求情况、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情况及相关前期手续准备等情况。对于急需落地的项目,先行预支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予以保障。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衔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做好踏勘、论证及补划等工作,争取政策支持,促进用地报批工作进度。对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专人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重点项目土地报批。
感谢您对我区规划及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章淑英 联系电话:2816929)。
2022年 6 月 8 日
|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0号建议的答复
|
|
吴中华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安徽交通技术学校校园上空高压线迁移工作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及的22万伏高压线路为220千伏九池4881线、220千伏九池4882线,由九华电厂至220千伏池州变,为220千伏池州变的主供电源,属国网池州供电公司管理。2022年6月,由池州市教体局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当时国网池州供电公司也参与了现场勘察。据了解,池州电力规划设计院已经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并提出了两套建议迁改方案,现须确定主办单位或出资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商议最终方案,根据最终方案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预算和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再提交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和供电事业的关心支持。
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2084036)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1号建议的答复
[C]
吴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教育园区2号路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教育园区2号路为市级规划道路。根据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及马衙街道等相关部门意见,教育园区2号路已完成线型规划,新路线从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外部经过,待资金到位后适时启动。
感谢您对教育园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序 联系电话:0566-2242737)。
2022年0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的答复
[B]
赵德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建议(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100所(其中区管公办园31所,市直幼教集团幼儿园6所,民办园63所),在园幼儿18097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7291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0806人;城区在园幼儿13278人(含政务新区),农村在园幼儿4819人。截至2021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0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7.12%,城区在园幼儿占全区在园幼儿的73.37%。
二、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政策基础上,区政府结合实际先后出台《贵池区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贵池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贵池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局出台《贵池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贵池区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学前教育发展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从2011年起,全区共投入资金12475万元,新建公办园(含改扩建园)46所,公办园资源进一步丰富。今年,公办的祥云路幼儿园将在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公办的绿地幼儿园正在积极装修中,主城区还将新建一所15个班的公办园。从2019年起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生·年)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共落实生均公用经费873万元,其中,2019年落实218万元,2020年落实208万元,2021年落实214万元,2022年落实233万元。
三是落实普惠奖补。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扶持,共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扶持奖补资金1037万元。其中:第一、二、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9年)落实资金477万元,2020年落实资金173万元,2021年落实资金193万元,2022年落实资金194万元(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200元/生·年)。出台《池州市贵池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区初步建立幼儿园“三级”教研网络,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学历提高培训和园长培训。近几年,先后举办二期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累计培训幼儿园园长1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园长的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实施《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7-2019年)》,为提高公办园师资水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先后招聘50名公办幼儿教师,其中为贵池区幼儿园及平天湖分园、洋浦分园配备20名专职幼儿教师。
五是规范办园行为。深入开展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幼儿园落实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办园条件和水平。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建立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体系。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封闭管理,强化“三防”建设,严格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贯彻省教育、公安、卫生、工商、安监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实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对无证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实施整改、取缔分类管理。
三、存在问题
我区学前教育还存在短板弱项,学前教育机制不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主城区公办园“入园难”;主城区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少数民办园办园条件较差,园舍租金高;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教职工待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扩大公办园的布点。拟出台《贵池区学前教育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到2024年底主城区新增公办园不少于8所,新增公办园学位数不少于279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继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育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积极破解学前教育机制不优的问题。2022年依托贵池区幼儿园原有机构,组建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实现幼教集团下辖的公办园“五统一”,即:统一运营主体、统一教学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人员配备、统一后勤保障。由我区负责的主城区公办园均由幼教集团承办。依托幼教集团加强对农村公办中心园科学保教的指导,建立农村公办中心园考核评估体系,与民办园年检同步实行。
三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幼教集团和农村公办园的编制,建立公办园教师、保育员、保安员、炊事员等岗位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督促民办园按照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两教一保”。深化区级、片级、园级“三级”教研网络建设,大力提高民办园和农村公办园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达标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全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四是全面改善办园条件。结合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以农村公办园为重点,每年实施不少于2个改扩建项目,逐年提升公办园办园条件。引导督促民办园,尤其是非小区配套民办园,加大投入力度,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园舍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面取缔无证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
五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认真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制度,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根据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幼儿园等级,科学核定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成本,动态调整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有效解决“入园贵”的问题。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幼教集团和农村公办园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公办园的保教费,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是加强规范办园管理。落实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年检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幼儿园伤害儿童、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落实幼儿园园舍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3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吴又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建议(第73号)已交我局主办,区卫健委协办。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多次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等工作调研,4月20日召开由医保、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开展交流和探讨,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医疗服务收费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医疗服务价格定价与动态调整权限在省和市层面。2021年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 会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要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科学方法为依托,以合理成本为基础,与财政补助相衔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该机制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基本路径、启动条件、调价评估、调价空间、项目优化、方案制定以及配套措施进行明确细化,有序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达到长三角地区平均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确保基本医保基金可承受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实现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我区按省、市要求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6批次,主要涉及影像学检查、临床检验项目,包括超声弹性成像检查、B型钠尿肽(BNP)等。目前,我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是2020年修订的《池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 2021年贵池区严格执行池州市对雾化吸入、高压氧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
(二)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建议。2019年以来,区卫健委通过建立了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和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通过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控制管理,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断强化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杜绝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规范新医用耗材准入审核管理及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2021年区卫健委印发了《贵池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医疗骗保、诊疗行为、执业行为、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组织医务、监督执法、财务等人员对池州市第二医院、池州市中医医院开展了两轮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拟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围绕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公示、政府定价执行情况等内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是否存在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行为。另外开展非定期投诉举报查处。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3件,罚没合计47.18万元。2022年3月8日至23日,我局会同区卫健委对池州市二院、池州市中医院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涉嫌违规问题下发整改处理意见书,拟追回医保基金800038.6元,罚款金额485558.11元。4月22日至29日,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又组织人员对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资金审批及支付流程、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
(三)关于运用绩效机制,鼓励医务人员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更多发挥人的自身优势的建议。近几年来,池州市第二医院、中医医院认真贯彻落实贵池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贵池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坚持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岗位性质、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业绩等为主要依据,以医院当月业务收入为基数,扣除药品、耗材等相关业务成本,依据科室绩效考核标准确定绩效总量;坚持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格控制药比、卫材支出占比;坚持管理考核和绩效工资紧密结合等模式拟定绩效分配方案。再按照发扬民主、职代会表决和主管部门批准程序,确定绩效分配方案,并严格执行,极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四)关于结合智能监管系统的审核,事前实时提醒,防范和减少医疗违规收费行为的建议。 2020年3月5日我局印发《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贵医保字[2020]16号),开展了医疗机构HIS系统改造升级,增加按项目付费诊疗行为的智能审核功能模块,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监控;在经办机构医保结算系统运行基础上,建设区域医疗精细化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医疗临床行为的全过程监控,提升基金监管效率。2021年11月17日,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工作要求,原池州市医保信息系统(金保系统)切换成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导致前期我区建设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工作至今。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会同区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广泛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在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及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相应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公式公开,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增强医保政策透明度。
2.加大服务行为和收费综合监管。建立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多维度的监管合力。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价格违法问题的处罚力度,遏制公立医院违规收费的侥幸心理,营造不能价格违法、不敢价格违法的新局面。开展价格违法处罚信息在池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让公众对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结果知情,增加涉案公立医院舆论压力,营造不敢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收费的舆论环境。
3.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参与医疗体制改革,完善适应我区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发放比例挂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
4.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力度。借鉴国家、省“飞行检查”经验做法,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函请市医保局信息办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现场核查”方式,对公立医院开展检查。加强新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的落地应用,逐步扩大应用场景 ,提升监管工作实效,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智能监控上线应用全覆盖。打通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实时数据传输,推广视频监控和生物识别等技术的应用,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智能等医学知识库,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效率,实现医保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毕四清 联系电话:15905666650)。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4号建议的答复
[B]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第7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未成人保护体系。2021年成立了池州市贵池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贵未保委〔2021〕1号),确定了在区民政局设置未保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相互之间的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的磨合。
依托学校主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思政教育、安全教育。针对过去存在的普法教育不均衡现象作必要的调整,统筹规划普法教育。抓好法治副校长的选配,主要是吸纳一批优秀的法务工作者和基层警务干警担任。落实“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沐童─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百万警进千万家”行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各项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学生明理向善、知法守法。
处置未成年违法犯罪分子时,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涉未成人案件专案专办,对未成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宽缓。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未成人特别程序。强化未成人犯罪记录单独封存工作,专人保管,规范管理档案,严格执行调阅审批程序,促进未成年罪犯更好的融入社会。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涉罪未成人不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帮教制度》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畏法,从而改正自身的错误。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全区将尽快落实每所学校拥有一个心理咨询室。目前因为没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的主要是兼职教师,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不断提升任课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责任心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对家长的教育和帮扶,指导家长言传身教,做好榜样,传授家长培养孩子的技能,给孩子营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针对偏远农村学校在普法、文体活动、心理安抚等未成人关爱上的需求,除去正常的学校规划外内容外,将动员社会志愿者、抓好法制宣传社工,社团共同参与关爱活动,对有意向、有能力提供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与学校的需求计划相衔接,统筹分配,合理使用有效资源。
感谢您对我区儿童关爱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王广阔 联系电话:2418509)。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2年7月 2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
[B]
许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建议(7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100所(其中区管公办园31所,市直幼教集团幼儿园6所,民办园63所),在园幼儿18097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7291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0806人;城区在园幼儿13278人(含政务新区),农村在园幼儿4819人。截至2021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0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7.12%,城区在园幼儿占全区在园幼儿的73.37%。
二、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政策基础上,区政府结合实际先后出台《贵池区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贵池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贵池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局出台《贵池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贵池区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学前教育发展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从2011年起,全区共投入资金12475万元,新建公办园(含改扩建园)46所,公办园资源进一步丰富。今年,公办的祥云路幼儿园将在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公办的绿地幼儿园正在积极装修中,主城区还将新建一所15个班的公办园。此外,从2019年起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生·年)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共落实生均公用经费873万元,其中,2019年落实218万元,2020年落实208万元,2021年落实214万元,2022年落实233万元。
三是落实普惠奖补。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扶持,共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扶持奖补资金1037万元。其中:第一、二、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9年)落实资金477万元,2020年落实资金173万元,2021年落实资金193万元,2022年落实资金194万元(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200元/生·年)。出台《池州市贵池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区初步建立幼儿园“三级”教研网络,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学历提高培训和园长培训。近几年,先后举办二期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累计培训幼儿园园长1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园长的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实施《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7-2019年)》,为提高公办园师资水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先后招聘50名公办幼儿教师,其中为贵池区幼儿园及平天湖分园、洋浦分园配备20名专职幼儿教师。
五是规范办园行为。深入开展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幼儿园落实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办园条件和水平。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建立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体系。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封闭管理,强化“三防”建设,严格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贯彻省教育、公安、卫生、工商、安监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实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对无证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实施整改、取缔分类管理。
三、存在问题
我区学前教育还存在短板弱项,学前教育机制不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主城区公办园“入园难”;主城区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少数民办园办园条件较差;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教职工待遇偏低。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扩大公办园的布点。拟出台《贵池区学前教育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到2024年底主城区新增公办园不少于8所,新增公办园学位数不少于279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继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育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积极破解学前教育机制不优的问题。2022年依托贵池区幼儿园原有机构,组建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实现幼教集团下辖的公办园“五统一”,即:统一运营主体、统一教学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人员配备、统一后勤保障。由我区负责的主城区公办园均由幼教集团承办。依托幼教集团加强对农村公办中心园科学保教的指导,建立农村公办中心园考核评估体系,与民办园年检同步实行。
三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幼教集团和农村公办园的编制,建立公办园教师、保育员、保安员、炊事员等岗位人员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督促民办园按照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两教一保”。深化区级、片级、园级“三级”教研网络建设,大力提高民办园和农村公办园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达标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全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四是全面改善办园条件。结合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以农村公办园为重点,每年实施不少于2个改扩建项目,逐年提升公办园办园条件。引导督促民办园,尤其是非小区配套民办园,加大投入力度,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园舍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面取缔无证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
五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认真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制度,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根据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幼儿园等级,科学核定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成本,动态调整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幼教集团和农村公办园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公办园的保教费,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是加强规范办园管理。落实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年检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幼儿园伤害儿童、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落实幼儿园园舍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的答复
[B]
姜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建议(7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全区农村中小学布局现状来看,仍然存在办学分散、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少数学校规模过小等不足,与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适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呈现出学段下移、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一些农村学校学生流失,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师生比、教学仪器、场地面积、校舍面积占比,城乡学校不均衡进一步凸显。此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数不少,家庭教育缺位,需要更多关心关爱。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实施资源优化工程。利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时间完成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优化整合完小32所、教学点107所、初中3所,分流安置学生2053人,可供调剂教师达397人,有效缓解了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区教师编制紧缺的矛盾。同时,通过优化整合农村教学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
二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三年来,全区通过区本级投资、争取国债资金等方式,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完成投资9061万元,以农村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建设为重点先后实施项目15个,新建校舍2.52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面积4.2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添置2000余台件,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区政府印发《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60所农村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已合理利用。
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60所乡村中小学207间智慧课堂建设,投入资金约1683.5万元。先后举办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线上培训、学业评价系统应用培训和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和电教设备使用水平。依托安徽省智慧学校应用监管平台,加强智慧课堂的应用监管,目前已建设的乡村中小学智慧课堂学科达标率、课时达标率均为100%。
四是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和能力。每年招募10—20名“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2016年起我区共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87人,2021年首批定向培养的35名乡村教师已到农村学校工作。同时,通过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倾斜、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生活补贴等途经,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安排城区优质初中、小学与农村初中、农村中心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健全教师校长交流长效机制,特别是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与城区和优质资源学校教师的互动,对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初中整合。制定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规划,优化农村初中的教育资源配置,对规模相对较小、交通通达条件较好的农村初中先期进行整合,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初中,实时整合其他非中心区域的农村初中。
二是深化农村小学整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每个镇街1所中心小学、人口集中区尽量保留1所完小的目标,实施新一轮整合与提升。
三是深化教师管理工作。2022年拟启动全区教师资源配置工作,建立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农村超编学校为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分流超编教师,推动教师有序流动,进一步做好教师交流和“县管校聘”工作。
四是促进教育优质发展。以2026年我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认定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课后服务,加速智慧学校建设应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
[B]
汪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建议(7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全区农村中小学布局现状来看,仍然存在办学分散、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学生少等农村小规模学校,与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适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呈现出学段下移、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一些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学生流失,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师生比、教学仪器、场地面积、校舍面积占比,城乡学校不均衡进一步凸显。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是实施资源优化工程。利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时间完成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142所(完小32所、教学点107所、初中3所),分流安置学生2053人,可供调剂教师达397人,有效缓解了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区教师编制紧缺的矛盾。同时,通过优化整合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
二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三年来,全区通过区本级投资、争取国债资金等方式,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完成投资9061万元,先后实施项目15个,新建校舍2.52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面积4.2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添置2000余台件,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区政府印发《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60所农村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已合理利用。
三是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与能力。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村小和教学点音体美等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培训。通过安排城区优质初中、小学与农村初中、农村中心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农村初中、小学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四是加强智慧课堂建设。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60所乡村中小学207间智慧课堂建设(包括教师终端及教师终端软件、学生终端及学生终端软件、无线AP、充电柜),投入资金约1683.5万元。先后举办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线上培训、学业评价系统应用培训和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和电教设备使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初中整合。制定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规划,优化农村初中的教育资源配置,对规模相对较小、交通通达条件较好的农村初中先期进行整合,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初中,实时整合其他非中心区域的农村初中。
二是深化农村小学整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每个镇街1所中心小学、人口集中区尽量保留1所完小的目标,实施新一轮整合与提升。通过开通公交专线,实行乘车学生公交车费补贴,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三是深化教师管理工作。2022年拟启动全区教师资源配置工作,建立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农村超编学校为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分流超编教师,推动教师有序流动,进一步做好教师交流和“县管校聘”工作。
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计划投资3.3亿元,在池州高新区东部园区建设贵池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建成功能完善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紧密结合东部三区主导产业,优化专业设置,开展职业培训和偏远地区新型职业农民的技能培训,为新型职业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五是促进教育优质发展。以2026年我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认定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课后服务,加速智慧学校建设应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8号建议的答复
[B]
陆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农村初中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向农村初中配备专业化教师或城区专业教师在区教育局的调配下乡支教”的建议
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在调研谋划《贵池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办法(试行)》,届时,各校可以自行组织遴选,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有效解决个性化课后服务专业化教师短缺问题。
二、关于您提出“请当地的能工巧匠和非物质文化继承人来校讲授”的建议
当前,全区已有少数学校正在试点实施,特别是茅坦初级中学将当地傩文化引进校园活动很具特色,得到了群众的赞许,引起了省内各大媒体的关注。
三、关于您提出“向农村初中加大经费投入,使农村初中学校开展延时课后服务有经费保障”的建议
区教育体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争取市、区财政加大对农村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扶持力度,争取学校所属镇街给予支持,争取社会力量关注资助,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短缺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何大同,联系电话:0566-2621005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第79号建议的答复
[B]
周艳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对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贵池区多措并举,以“短频快”的方式全力推进“双减”各项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切实做到“两个全覆盖”,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效缓解了学生家长接送难的焦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您所指出“导致农村中小学开展此项活动(课后服务)时陷入两难的境地”的现象确实存在,并提出“地方财政出台相关政策,予以适当的经济扶持”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此,区教体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争取市、区财政加大对农村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扶持力度,争取学校所属镇街给予支持,争取社会力量关注资助等,多方筹措,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短缺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何大同,联系电话:0566-2621005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0号建议的答复
[B]
王中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优化整合乡村义务教育资源的建议(8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成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乡村教育发展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区政府先后制订《农村基础教育三年(2017—2019年)提升计划》《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贵池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贵池区教育体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贵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6年)》正在制定中。相关计划、方案和意见的制定实施,进一步落实了政府的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了乡村教育的优先发展,也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是实施资源优化工程。利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时间完成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优化整合完小32所、教学点107所、初中3所,分流安置学生2053人,可供调剂教师达397人,有效缓解了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区教师编制紧缺的矛盾。同时,通过优化整合农村教学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
三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三年来,全区通过区本级投资、争取国债资金等方式,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完成投资9061万元,先后实施项目15个,新建校舍2.52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面积4.2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添置2000余台件,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区政府印发《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60所农村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已合理利用。
四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60所乡村中小学207间智慧课堂建设,投入资金约1683.5万元。先后举办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线上培训、学业评价系统应用培训和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和电教设备使用水平。依托安徽省智慧学校应用监管平台,加强智慧课堂的应用监管,目前已建设的乡村中小学智慧课堂学科达标率、课时达标率均为100%。
五是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和能力。每年招募10—20名“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2016年起我区共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87人,2021年首批定向培养的35名乡村教师已到农村学校工作。同时,通过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倾斜、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生活补贴等途经,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安排城区优质初中、小学与农村初中、农村中心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健全教师校长交流长效机制,特别是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与城区和优质资源学校教师的互动,对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初中整合。制定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规划,优化农村初中的教育资源配置,对规模相对较小、交通通达条件较好的农村初中先期进行整合,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初中,实时整合其他非中心区域的农村初中。
二是深化农村小学整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每个镇街1所中心小学、人口集中区尽量保留1所完小的目标,实施新一轮整合与提升。通过开通公交专线,实行乘车学生公交车费补贴,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三是深化教师管理工作。2022年拟启动全区教师资源配置工作,建立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农村超编学校为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分流超编教师,推动教师有序流动,进一步做好教师交流和“县管校聘”工作。
四是促进教育优质发展。以2026年我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认定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课后服务,加速智慧学校建设应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的答复
[A]
陈爱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落地农村教育的建议(8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全区农村中小学布局现状来看,仍然存在办学分散、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少数学校规模过小等不足,与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适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呈现出学段下移、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一些农村学校学生流失,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师生比、教学仪器、场地面积、校舍面积占比,城乡学校不均衡进一步凸显。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是实施资源优化工程。利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时间完成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优化整合完小32所、教学点107所、初中3所,分流安置学生2053人,可供调剂教师达397人,有效缓解了农村偏远地区和城区教师编制紧缺的矛盾。同时,通过优化整合教学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
二是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三年来,全区通过区本级投资、争取国债资金等方式,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共完成投资9061万元,先后实施项目15个,新建校舍2.52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面积4.29万平方米,设施设备添置2000余台件,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区政府印发《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60所农村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已合理利用。
三是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与能力。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村小和教学点音体美等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培训。通过安排城区优质初中、小学与农村初中、农村中心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促进农村初中、小学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四是加强智慧课堂建设。2020年和2021年共完成60所乡村中小学207间智慧课堂建设(包括教师终端及教师终端软件、学生终端及学生终端软件、无线AP、充电柜),投入资金约1683.5万元。先后举办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线上培训、学业评价系统应用培训和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培训,有效提高农村教师的信息化素养和电教设备使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初中整合。制定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规划,对规模相对较小、交通通达条件较好的农村初中先期进行整合,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初中,实时整合其他非中心区域的农村初中。
二是深化农村小学整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按照每个镇街1所中心小学、人口集中区尽量保留1所完小的目标,实施新一轮整合与提升。
三是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在“双减”的大背景下,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课后服务,加速智慧学校建设应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构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新格局。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2号建议的答复
〔A〕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书法进课堂”的建议(8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06〕21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我区着力推进书法教育进课堂,小学一二年级安排有专门的写字课,3至6年级在语文课时中,每周安排一节书法课,并将书法作为普通高中的选修课,要求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
我局要求中小学语文教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写字教学的要求,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小学一至六年级都配有和语文教材相配套的《同步写字》册,指导学生认真书写,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语文教学,结合教材《语文园地》相关内容,重在让学生了解古代书法名家的书写风格、字体特点以及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培养学生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书法审美情趣。要求学校利用社团活动和课后服务为有兴趣的学生开设毛笔书法课。
-
强化书写实践。要求学校通过课堂学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形式保证学生的书写实践活动。各学科教师都要注重对学生书写实践的指导,对日常作业要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努力把练字与应用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区教体局教研室把作业书写作为日常教学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期末语文教学质量检测中将汉字书写列入考查范围,作为学生学业水平评价的一项依据。
-
在认真研究人大何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我区中小学校书法(包括写字)教育的实际情况,对书法(包括写字)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规划,切实提升书法(包括写字)教育质量。针对目前我区书法教师量不足、质不强等问题,大力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重点开展对教师的书法专业能力培训,通过长期的、规范的、系统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书法素养,书写水平。教研部门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开展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评价方法、育人功能等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营造书法教育育人环境;区教体局教育科在对学校年终工作考核方案中将书法教育开设情况纳入考查内容。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鲍习中 联系电话:18356660801)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6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B ]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游泳课的建议(8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上下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成效明显。
为提高学生的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学习掌握游泳技能,2021年4月份我局在杏花村小学试点开设游泳课,充分发挥学院游泳馆就近就便的优势,把游泳纳入该校三至六年级的体育课程。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杏花村小学、实验小学依托学院游泳馆在课后服务中开设游泳课程,目前有近300名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游泳培训,每周一节课,每节课90分钟。
2022年4月市教体局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生命健康教育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池教体安函〔2022〕50 号),要求“各地各校将游泳作为提高学生生存技能的教育活动,逐步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课程,研究制定中小学游泳教育工作方案。统筹校内校外多种资源,因地制宜,力争3-5年时间,实现中小学毕业生人人会安全游泳的目标,鼓励支持将游泳列入体育中考项目”。
目前,主城区游泳培训场馆不多,符合开展中小学生游泳培训教学的较少,学校又没有建设游泳池,因此只能依托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游泳培训场馆逐步开展游泳教学。
鉴于此,我局将在全区学校有序稳步推进游泳课开设工作,遴选符合条件的游泳培训场馆逐步实施,鼓励家长利用暑假带孩子到正规的游泳培训场馆学习游泳技能,我局也将加大对社会游泳培训场馆的监管。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登旺,联系电话:13866566840)。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4号建议的答复
[B]
史春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开放学校操场及体育场馆的建议》(8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教体局一直在努力推进各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开放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在确保学校安全、不影响学校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非疫情期间学校大部分场地对外开放(包含镇街、城区学校)。但目前受疫情影响,各中小学校均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校体育场地也暂不对外开放。同时,还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如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场馆设施条件较差、管理模式不清晰、场地维护管理经费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创造条件,并视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安全有序开放学校体育场地,以满足广大居民体育运动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苏伟,联系电话:13637126697)。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5号建议的答复
[B]
董少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乌沙中心学校办公条件的建议(8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乌沙中心小学大门前新建一条两车道的柏油路直接乌沙大圩堤脚下的环镇公路
因新建公路涉及用地、规划等程序,我们建议乌沙中心学校报告乌沙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按程序组织可行性研究,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立项。待项目获批后,由当地居委会、镇政府协调征地事宜。乌沙中心学校日前反馈信息,学校已就此事向乌沙镇政府作了专门汇报。
二、关于借用闲置的原晏塘派出所作为晏塘小学附属用房
原晏塘派出所闲置房屋属公安部门资产,晏塘小学借用需由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5月底,乌沙镇政府教育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到乌沙中心学校调研。调研过程中,乌沙中心学校汇报了借用原晏塘派出所闲置房屋作为晏塘小学附属用房的意向,并请求乌沙镇政府帮助协调解决。
我们将持续关注您所提建议的进展情况。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 联系电话:0566-3219837)。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6号建议的答复
[B]
陶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待遇,鼓励教师争当班主任的建议》(8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对标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贵池区教体局202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通知》(贵教体基〔2021〕84号),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健全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各学校健全完善学校领导统筹管理班主任工作制度、班主任竞聘选用制度、班主任岗位职责、班主任工作一日常规、班队会听评课制度以及班主任工作评价细则等。
二是明确班主任工作各项职责。各学校围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近视防控、体育锻炼、家校联系、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班级文化建设、特异学生帮教、学科教师协调等内容,进一步细化班主任工作职责。
三是创新班主任培养培训形式。各学校结合各类培训,组织开展新班主任岗前培训、中青年班主任在岗培训和优秀班主任提高培训。“十四五”期间,各学校将根据实际,建成2-3个班主任工作室,通过班主任论坛、成长故事叙述、撰写教育故事、班级管理日志、班队会听评课观摩等形式,建立班主任成长共同体。
四是强化班主任工作待遇保障。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绩效工资考核等方面优先向班主任倾斜。区教体局每年将通过班主任工作竞赛等形式,对工作能力水平突出的班主任进行表彰。同时,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基层学校教师(班主任)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鼓励建立健全班主任动态调整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周骏,联系电话:3219831)。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7号建议的答复
[B]
汪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及经费保障的建议》(8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因省级编制、人事、教育等部门没有相关政策,幼儿园教师无法核编。就我区而言,农村公办幼儿园由中心学校代为管理,既不是独立法人单位,也没有核定教师编制。2018年和2019年,贵池区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调剂补充了30名幼儿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有效缓解了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有的中心学校在教师富余的情况下,调剂部分擅长幼儿教育的小学教师到幼儿园工作,也有不少持有幼教资格证的教师被聘用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
一是在有富余的小学教师中,安排有合格学历的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任教;二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在职教师和园长参加学历教育,在职进修。安排他们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和国培计划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幼儿保教教研活动,组织幼儿教师到外校(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以便他们更好地完成保教工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政〔2018〕1402号),统筹考虑各地公办幼儿园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办学质量和规模、学费标准及财力状况等因素,全省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不低于500元/生/年,由各市、县(区)自行确定所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该拨款标准不含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入安排的公用经费。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区财政争取,切实保障农村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周骏,联系电话:3219831)。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8号建议的答复
【B】
李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牌楼镇小学安排校车接送的建议》我镇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的牌楼镇丰收村、神山村、穿山村现有公交运营情况如下:丰收线:从汽车客运站发车时间为5:40分到丰收为6:50分,从丰收7点发车到汽车客运站。中午从汽车客运站发车时间为12:10分到丰收,从丰收发车时间为14点到汽车客运站。神山线:从殷汇发车时间为6:30到神山7:10分左右,从神山7:20分发车到牌楼,牌楼8:00发车到汽车客运站。下午从神山15:20发车到汽车客运站。穿山线:从殷汇发车时间为7点到穿山7:30左右在牌楼,从牌楼8:30发车到汽车客运站。下午从穿山13点发车到汽车客运站。2019年教育资源改革未将牌楼镇纳入教改范畴。
针对您提出牌楼镇小学生安排校车接送,我镇已积极与教体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对接解决。
联系人:黄亮 联系电话:15805669222
牌楼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9号建议的答复
[B]
胡慧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保护殷汇老街古建筑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殷汇老街在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将老街保存状况较为完整的19户普通临街民宅作为一般文物点登录,这些老建筑以清末和民国初期为主。
近年来,我局大力实施文物建筑保护管理项目,积极向省、市文化部门多渠道争取修缮保护管理资金,但这部分资金仅限于对省、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和修缮使用,且专款专用。由于殷汇老街19处临街古建筑尚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不能够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资金补助范围,难以筹措修缮资金。目前这种情况在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均较为普遍。
当前,鉴于殷汇老街临街建筑现状,建议产权人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产权人应立即采取临时保护措施,采用顶撑措施,确保古建筑结构安全;对屋面进行必要的翻盖,确保屋面不会渗水;二是产权人应从文物保护角度,扎实做好古建筑日常管理和维护,避免出现难以恢复的重大病害。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殷汇老街的实际情况,努力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多措并举,落实保护资金,充分保障古建筑抢救、修缮以及各项管护所需的工作经费。
二是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我局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争取把“殷汇老街古建筑群”申报为“市保单位”,使得古建筑保护经费能够纳入上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
三是力争将古建筑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感谢您对我区文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尹望来,联系电话:13856692528)。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0号建议的答复
[B]
董钱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乐岭亭古道修复的建议》(第9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古道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历史遗产,一经毁坏,不可再生。因此,对古道景观资源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工作势在必行,意义重大。近年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古道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每年度安排一定的资金,对急需修缮的文保单位实施维修工程,并已取得积极成效。如,2022年度安排了市级市级文保单位乐岭村李氏宗祠、乌沙黄观墓、棠溪西山刘氏宗祠的修缮,避免一些毁损严重的古建出现进一步毁损甚至出现坍塌现象的发性。同时积极向省市文化部门多渠道筹措修缮保护管理资金,如积极申报了省保单位涓桥彭氏宗祠的保护性修缮项目,目前正在等待省级安排资金。
鉴于文物保护工程所需资金量大,而目前财政预算经费不足,因此,我们将根据全区各文保单位按急需程度分年度安排项目和资金。经了解,乐岭亭古道目前还是新发现,暂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我区将结合开展长江流域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对乐岭亭古道现场勘察、卫星定位,形成一套资料,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尽量将乐岭亭古道纳入申报,适时安排项目。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多措并举,落实保护资金。
感谢您对我区文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尹望来,联系电话:13856692528)。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1号建议的答复
[A]
唐革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有线电视线路维修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梅龙街道有线电视分两块,一块梅龙街道有线电视于2018年由梅龙街道文化站交付给池州安广运维,故梅龙街道有线电视线路老化应该由池州安广负责维修改造,第二块观前片有线电视由个体运营,收益和维护都属于该个体。经了解,由于网络电视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目前真正在使用有线电视的用户极少,我局将该建议已反馈给该运营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将适时有针对性的开展维修,以满足真正有需求的群众。
感谢您对我区广电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方海华 联系电话:18956604600)。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2号建议的答复
[B]
袁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承担着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直以来是我委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目标。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实行这个目标。
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一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采取扩建、改建等方式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标准化建设,目前池阳、秋浦卫生服务中心、江口卫生院改建主体工程已完工,已正式投入使用。清风、杏花村、清溪、牛头山已委托金桥公司代建,正在施工中。二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对我区188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其中2022年有56家村卫生室达标。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相关方案和计划,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2022年,殷汇镇中心卫生院等11个卫生院共计划招聘27人。已纳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于6月下旬发布招聘公告。其中注重加强偏远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在基层卫生院27名招聘计划中,重点安排棠溪、刘街、唐田、解放、茅坦、梅村等卫生院招聘计划18名,努力改善偏远卫生院招人难的现状。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体实用技能为重点,2022年培训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5名,全科医生2名,乡村医生30名。重点加强基层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培训,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能力及实操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大医疗设施建设。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对标创建标准,补缺补差。对今年申请达到推荐标准的2家中心卫生院投入资金购买短缺医疗设备,同时充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牵头医院通过派驻专家团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让优质技术、优质服务、优秀专家和骨干医师下基层,患者就近享受县级医院专家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卫生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数量、人口变动等因素,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一)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投入,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向一类、二类乡镇卫生院倾斜;以全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投入,重点向三类乡镇卫生院倾斜;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
(二)优先保障一类乡镇卫生院按照核准的编制数满员在岗,同时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重点向一类和二类乡镇卫生院倾斜。主动与编办、人社等部门会商,打破年龄、学历等限制,允许一、二类乡镇卫生院长期编外聘用的优秀的执业医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落实村医保障政策,推进中心村卫生室“院派院管”,逐步实现“同岗同酬”、“同工同酬”。
(三)县域医共体促进分类提升。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重点加强一类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二类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三类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疗服务及中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协同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2022715)。
2022年7月1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3号建议的答复
[B]
王伟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建议(第9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医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我委一直致力于村医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提供满意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实行村医准入制度。我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实行的是准入制度,是由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村委会三方同意,报我委委备案后,方可进入村卫生室进行执业。大多数医疗场所产权归属于卫生院,少数产权属于村委会,但均不影响村医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村医管理。一是镇街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设置、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实施“六统一”管理。2021—2023 年分别按 40%、70%、100%的比例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规范名称和统一标识标牌。二是是依据村医配置标准,及时组织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定岗服务,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作为镇街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也可由镇街卫生院直接派驻医生提供服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现岗位空缺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岗乡村医生。
三、切实做好村医能力提升工作。一是强化村医培训,2021—2023 年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全员培训,乡村医生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村医,到区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免费脱产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 1 个月。二是实施“徽乡名医”培养工程,培养基层医学骨干,积极组织“徽乡名医”参加省、市有关业务培训、进修等。落实优先评先评优、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提前一年参加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等倾斜政策。落实培养对象奖补政策。三是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结合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等开展村医“万医轮训”,村医轮训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为主,辅以慢病管理培训。四是鼓励在岗村医参加医学学历教育,对取得大专学历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对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四、扩大村医来源。一是持续实施并扩大本土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积极吸引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在服务期满后,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20年、2021年我区定向委培村医36名,预计2023年起陆续到岗。二是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前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三是鼓励身体健康到龄在岗村医继续执业 5 年,鼓励支持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其薪酬待遇按村医待遇予以保障。
五、落实保障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二是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区财政予以补助。镇街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镇街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三是健全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机制,规范落实省级关于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政策要求,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为在岗村医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交通补助(每人每月100 元),补助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四是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分别按月发放执业资格定额补助200元、400元,补助经费纳入区财政保障。
六是建立退出村医补偿机制。2013年起,对达到退出年龄(60周岁)的村医,根据村医在岗年限,每月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10年以上按每月300元标准补助,19年以上按每月336元标准补助,30年以上按每月528元标准补助)。今年以来发放到龄退出村医604人,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145.96万元。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2022715)。
2022年7月1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4号建议的答复
[A]
程爱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9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的两点建议很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当前我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随着农村镇街道居民向城区大幅流动,主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服务人口不断增多,且主城区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都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人员和编制严重短缺。同时,根据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需要,计划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检验中心,落实人员配置也亟需使用编制。4月21日,区委编办会同我委开展了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专题调研。之后,我委结合走访调研情况和本系统实际,制定并向区委编委呈报了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制优化调整建议方案,申请核增池阳、秋浦、清风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5名编制,核增杏花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名编制,核增清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名编制。待区委编委研究同意后,将一定程度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短缺的问题,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编制保障。
今年,我区组织实施了主城区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计划从区内农村镇街卫生院选调7名临床、中医、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安排到杏花村、清风、清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口卫生院工作。目前,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未来几年,还将分年度组织实施主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进一步充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2028198)
2022年6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5号建议的答复
[B]
吴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偏远山区乡村医生收入的建议(第9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的主力军,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堡垒”。近年来,我委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根据贵池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细则中,我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一、保障村医收入
(一)现在岗村医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保障,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村医使用智医助理达到规范病历要求的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调增 1 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原则上将 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运行补助经费等政策,采取按规定预拨与考核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相应补助经费。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2年开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之前的乡村两级资金的40%提高到48%。
(二)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分别按月发放执业资格定额补助200元、400元,补助经费纳入区财政保障。
二、落实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
(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区财政予以补助。镇街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镇街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
(三)健全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机制,规范落实省级关于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政策要求,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为在岗村医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交通补助(每人每月100 元),补助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四)建立退出村医补偿机制。2013年起,对达到退出年龄(60周岁、女55周岁)的村医,根据村医在岗年限,每月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10年以上按每月300元标准补助,19年以上按每月336元标准补助,30年以上按每月528元标准补助)。今年以来发放到龄退出村医604人,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145.9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活力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岗位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卡制”,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确认服务真实性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履约率等对村医进行评价,累计工分值,结果直接与绩效挂钩。
(二)对偏远山区或服务地区常住人口不足 1000 人的村医,通过基本公卫考核予以倾斜方式进行适当补助。
(三)积极探索对在村卫生室工作且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在岗村医的补助方式和标准。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2022715)。
2022年7月1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6号建议的答复
[A]
张学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池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或优化人员编制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前期,区委编办会同区卫健委深入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调研,充分摸清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实有人员、服务人口、工作量等基本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调整方案。下一步,待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姜卓君 联系电话:18815771300)。
2022年6月2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B]
陈满平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专业医护人员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层卫生人才招考和引进工作,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岗补员工作,从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到高等医学院校引进医学本科生及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录医学类大专生等方式充实卫生队伍力量,积极引进和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一是加大基层卫生院人才招聘力度。今年,殷汇镇中心卫生院等11个卫生院共计划招聘27人,其中:安排检验、影像岗位招聘计划各2名;重点安排棠溪、刘街、唐田、解放、茅坦、梅村等卫生院招聘计划18名,努力改善偏远卫生院招人难的现状。目前,公开招聘已完成笔试工作。二是做好农村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培养安置就业和“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2022年,安置6名医学订单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订单医学生培养签订协议5人,申报“支医”人才招募需求计划3名。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增强基层卫生人才业务水平
大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共培训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5名、全科医生2名、乡村医生30名,7月份完成6个项目线上培训后,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分别组织开展线下培训。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开展乡村医生岗位技能线上培训258人,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进修22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进修4人。下半年,还将陆续举办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全区免疫预防工作培训、妇幼保健人员医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班,预计参训达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积极构建医共体内人才资源“上下贯通”机制,按照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支援单位与各受援单位签定了对口支援协议,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采取技术指导、巡回医疗、人员培训、管理指导、接受人员进修、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受援单位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协助与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规范化建设。今年,市二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设置4个岗位7名计划,限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5年以上工作人员报考;两家牵头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到成员单位坐诊、开展常规手术等160人次,举办1期60人参加的临床诊疗技能培训班,接收42人来牵头医院免费进修。
四、建全管理机制,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实施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开选调工作。今年,从区内农村镇街卫生院选调7名临床、中医、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到主城区工作,目前已完成拟选调人选公示。未来几年,还将结合实际,分年度组织实施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开选调,进一步充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2018年墩上卫生院率先进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改革试点,医疗收支结余和有偿签约服务收入可用于人员奖励,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与个人收入挂钩,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人员绩效工资。2021年向全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两个医共体牵头医院督促成员单位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吸收借鉴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在绩效分配上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差异,注重向一线人员、关键岗位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保障,夯实人才工作基础。
一是优化调整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编制保障。2022年8月,经区委编委研究同意,核增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卫生院编制,核减9个卫生院编制,一定程度解决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部分卫生院编制短缺的问题。二是持续改善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在留才方面提供坚实保障。强化工作调度,全面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池阳、江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装修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秋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己竣工验收。杏花村、清风、清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标准化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正在建设中。牛头山卫生院迁址重建项目已移交区金桥公司代建。殷汇卫生院改造、政务新区医院、东部新城医院等“十四五”重大项目正在统筹谋划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坚决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强措施、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提升基层人才服务能力,为促进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健康贵池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志宝;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8号建议的答复
闻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园区白蚁、解决招商引资“售后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建议(第9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池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130号建设部令要求,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必须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关于代表提出的园区企业(含企业林地、绿化等)深受白蚁危害问题,高新区将按照片区管理要求,各组安排专人对片区企业进行专项地毯式摸排,并依次做好登记工作,完成后交由园区规建局汇总报送我局,商请市白蚁防治所统一安排集中处理。
二、关于市政公共绿化用地存在白蚁巢穴问题,高新区规建局将会同区市容局做好摸排工作,要求区市容公司平时对绿化树木及草皮日常养护时同时做好白蚁药物消杀工作。
三、为了进一步开展我区白蚁防治工作,建议池州市白蚁防治所出台《池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池州市白蚁防治管理范围、职责、要求等条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成立相关白蚁防治机构,通过劳务外聘或者外包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为认真长效做好园区企业“售后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专业防治人员每年定期开展检查排查,有组织、有计划、有回访,确保防治效果。
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大力普及宣传白蚁危害及科学防治知识,遵循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原则。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文兵 联系电话:0566--2023918)。
池州市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5 月 31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9号建议的答复
[C类]
章凯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神病人医疗费用进行兜底的建议(第99号)已交我局主办,区财政局协办。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多次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殷汇康德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精神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调研,4月20日召开由医保、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参加的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梳理有利于精神病患者医疗救治等政策,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精神病患者医疗救治相关政策
(一)精神病患者社会救助政策(民政)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18〕124号)和市民政局、财政局池民社救〔2017〕61号文件规定:
1.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人证明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生活困难、单独立户(靠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的,可按照单人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将其本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人员;达到1-4级残疾等级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到1-2级重度残疾等级的,同时享受护理补贴。
(二)精神病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医保)
1.我区精神病患者住院救治医疗机构主要有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殷汇康德精神病专科医院、以及周边铜陵市三院、安庆六院,截止目前我区的精神病收治人数在 600人以上,从2019年以来市三院和殷汇康德专科医院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费用情况分析,个人自付费用最高不超过3500元,最低不到600元。
2.将精神障碍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5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年报销封顶线分别是4800元、4000元。
3.根据国家和省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特殊属性只有特困供养(农村五保、孤儿)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四类。精神病患者要依法向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申请,以这四类人群身份才能享受不同普通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纳入特困供养、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精神障碍患者,其疾病治疗享受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减免;大病保险报销较普通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纳入特困供养、城乡低保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90%、75%,年救助限额增加4万元达到5万元。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起付线分别为1500元、3000元,救助比例分别为70%、60%等。同时对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过大的,实行再救助。
4.纳入特困供养、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救治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三)政府托底政策(财政)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自2017年起,区财政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费用纳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区政法委等部门审核后,及时将奖补资金拨入镇街。
2.精神病患者在享受民政社会救助和医保三重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后,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或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由镇街或区民政局及时给予救助。
3.区财政每年另安排区政法委救助经费5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加医疗救助年封顶线,分类提升救助比例,减轻精神障碍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负担。
2.开展部门协作,实行数据共享。每月我局要对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的,及时向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等部门报送,做到早提醒、早预警、早落实帮扶措施;同时每月对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反馈过来的特困供养、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动态调整信息,及时更新医保属性,精准落实精神障碍患者三重保障制度。
3.全力推行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满足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住院患者医保费用结算需求。
4.全力协助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医治工作,用好用足医疗保障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毕四清 联系电话:15905666650)。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0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食品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安排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力求做到网格化及痕迹化监管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同时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风险管控与综合治理、创建示范引领与严查严打有机结合,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机制不断健全夯实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等要求,制定下发《贵池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贵池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2020年贵池区委区政府印发《区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双主任制,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区食安委主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落实。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小”食品安全整治提升、“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等”工作。组建成立包括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20个镇街、35个政府部门在内的贵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制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次,充分发挥区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种植、生产、销售等全环节、全链条监管机制,为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夯实基础。
(二)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不断推深做实
一是加强食品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以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制作流程是否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为主要指标,在池州人网、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1期,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对被评定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应该在媒体上公开公示和曝光,形成媒体和舆论压力。二是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16个基层监管所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必要办公设备、有交通工具、有执法装备、有快检设备“五有”目标。高位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成功打造殷汇市场监管标准化样板所1个,有效实现建设规范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考核评价科学化、监管执法规范化运行。三是推动智慧监管。大力支持食品行业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皖南草鸡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秋浦花鳜池塘高产、高效、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等技术攻关。积极推广水稻直播技术要点、黄精种植、富硒花生种植等40多项新技术,辐射推广面积20余万亩。以产品质量可溯化、生产过程可视化、执法监管可控化为导向,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监管。全区117家农产品生产加工主体建立并应用二维码溯源体系。164家“三品一标”企业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170家学校食堂、21家餐饮单位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食安员抽考”、“食药综合监管”、“安徽冷链追溯平台”、“市安池州”等信息化监管平台有效应用率大幅上升,科学监管效能日趋提高。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组建了贵池区食品安全专家库、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检查员队伍等一批专业化监管队伍,2021年通过公开考试、选调招录基层监管人员20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80%。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人员集中培训达40学时/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一支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了一个涵盖食品检验、医学检验、法律、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的食品安全专家库,建立了覆盖全区20个镇街道200多个村居的食品安全“四员”队伍。
(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筑牢压实
积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全年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100%,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强化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和一线监管人员进行授课,有效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充分依托贵池区餐饮行业协会、贵池区棠溪枣业协会等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地方行业规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同时,督促企业、各学校食堂积极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和校(园)长陪餐制度,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开展自查,做好问题整改。
(四)严查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2年聚焦重点领域,以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开展特殊食品、农产品、糕点、熟食卤制品、烧烤等各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案、农产品监督抽查案件等违法案件220件。进一步深化猪牛肉市场“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中队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每月两次在凌晨3点至8点,在主城区、梅龙、乌沙、牛头山、墩上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白条肉”整治工作,严控市场准入、严查产品票证,2022年以来,共关闭私宰点68个,立案查处5起,罚款15万元。加大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以来拆除捣毁非法屠宰点4个,整改约谈2次,扣押生猪产品938.98千克、未经检疫生猪32头,立案4起,罚款5万余元。公安部门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为抓手,积极排查食品安全线索,协助查办山东滨州2.23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山西太原高勇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案件8起,侦办8.10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检查院批准逮捕。
(五)着力构建共治共享食品监管格局
充分发挥区食安办“牵头、抓手”的作用,综合协调各成员部门,认真贯彻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形成联合执法、多管齐下的监管格局。坚持舆论导向,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世界粮食日”、“科普e站”等活动和载体,今年以来举办各类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培训班8场次,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养老机构等宣传活动10场次,积极拓宽和畅通12315、网络平台等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发挥媒体监督功能,建立起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距离;二、部门协同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于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我们将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着重抓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抓好机制落实
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领导作用,推动各监管部门建立职能上良性互补、政策上紧密衔接、管理上互相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配套规章,补齐制度短板,以食品安全创建、监督抽检、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为抓手,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转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保障各项法规制度切实细化落地。
(二)持续夯实基础建设
围绕国家、省、市局部署,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业信用档案机制建设,实现“一企一档”。细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具体措施,推进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强化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信息披露、企业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实现“阳光监管”。深入推动“互联网+”智慧监管,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大力推进一线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推行“点题培训”和“菜单式”培训,推广在线培训,加强岗位练兵,提升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实战化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逐步配足配齐执法装备,满足日常监管执法需要。
(三)压实深化企业主体责任
协助组建一批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合理、运行效率高的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协调和引导作用。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主动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督促企业健全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落实考核上岗制。定期举办食品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不断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持续强化违法行为打击
积极加大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落实联席会议、案件协作、信息共享、协作保障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重大食品案件查办,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区域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强分析研判和执法联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经营食品重点区域、场所、品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营造共治共享舆论氛围
制定下发《贵池区关于提升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方案要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科普知识、监管工作思路及创新举措,宣传典型案例,曝光食品违法行为,让食品安全理念入脑,让共治共享扎根。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推行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联系人:钱卫民 联系电话:13965919876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阮良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早点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食品摊贩基本情况
目前,贵池区临时食品摊贩161家,主要经营早点、小吃、快餐、盒饭等。从经营区域看,一般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以及人流较大的商场及路口。从经营人员看,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职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经营者多为弱势群体。从经营时间看,多集中在上下班前后、学生放学、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时间段。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食品摊贩的管理与执法力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四定”责任制工作安排,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控煤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容秩序管理。今年以来,共劝导流动摊贩24334余次,查扣经营用具或物品456起,劝导燃煤300余次,取缔燃煤90余起,清运涉农镇街垃圾4.7万吨,规范沿街修理店经营行为及门前秩序11000多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余份。
(二)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集中执法力量对中心城区、学校、工业区、社区街道、农贸集市等周边流动食品摊点、活禽销售、宰杀摊点巡查监管,严查无证加工、销售熟食产品行为,督促食品摊贩做好周边环境管理;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摊点、烧烤摊、夜排挡等各类流动摊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打击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整治规范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健全、环境卫生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出店或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袋套碗、再生餐巾纸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食品摊贩的管理力度。
(三)深化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经营意识。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对流动摊贩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着重对食品摊贩一地一卡备案、从事经营活动应符合的条件、申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宣传引,加大对食品摊贩经营者的教育力度,要求经营人员自觉做到把好进货关、把好卫生关、把好索证索票关,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引导其做到自觉备案、规范经营。
(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责任制和快速反应查处机制,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热线。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网络媒介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曝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以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流程是否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为主要指标,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目前第一期正在进行中。
(五)推动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要求食品摊贩经营者严格遵守《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进行经营,在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办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合法、规范经营。
(六)推动有门面小餐饮提档升级。聚焦民生需求,依托贵池区“三小”整治提升工作,加大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推动小型餐饮行业提档升级。以整治为抓手,通过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规范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选取一批条件符合、整改意愿强的小餐饮经营户纳入整治提升名单,建立科所联动一体化指导帮扶机制,积极引导小餐饮经营业主改善经营条件、提升服务水平,自2020年行动开展以来,共督促100余户小餐饮进行整改,创建示范小餐饮140户,落实奖补资金38万,以贵池区通途面馆、贵池区温馨粥铺等为代表的小餐饮通过全方位改造提升,达到“进货查验规范化、生产加工专业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信息公示透明化、人员管理制度化、卫生环境整洁化”等“六化”管理标准,实现了“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步提升,“食品质量和生产加工环境”有效提高的“双提升”目标。
三、面临的困难
(一)尚未划定专门的经营区域。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后再申请《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因经营区域应满足基本的水电气、环境等要求,其划定需市级城管、规划、住建、环保、市政、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确定。同时因文明创建的要求,贵池区暂未划定摊贩摆放摊点经营区域,故无法对食品摊贩实施备案等有效监管。
(二)执法困境与消费者意识有待提高。食品摊贩从业人员众多且流动性大,加之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消费者贪图便捷,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食品摊贩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区食品摊贩工作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距离,部门协同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同,积极谋划经营区域。向市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积极谋划、确定允许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经营区域,满足食品摊贩对经营区域的需求,在满足经营条件的前提下及时纳入摊贩备案、实现统一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二)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经营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深入开展“门前净化行动”,引导食品经营户合法经营,坚决取缔露天烧烤。
(三)加大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上门宣传、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食品摊贩在划定经营区域内进行合法经营并及时办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将流动摊贩食品摊贩纳入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增强守法经营与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加强部门协同,增强监管合力。在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属地责任,镇街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对食品摊贩信息及时互通,进一步强化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力度,对无证的食品摊贩坚决予以处罚。
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15256678210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
议案第102号的答复
汪正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破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瓶颈的议案”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产业是关键,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引导支持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关于代表们遇到的农村用地结构散乱和土地利用粗放的现实困局,耕地保护碎片化、空间布局散乱化、土地利用低效化问题;农村产业人才缺乏,农业科技、经营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产业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
农村用地结构散乱和土地利用粗放的现实困局,耕地保护碎片化、空间布局散乱化、土地利用低效化问题。目前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将“小田变大田”项目作为重要内容,将继续扩大“小田变大田”占比,我局建议区政府出台“小田变大田”相关奖补政策,解决土地散乱,增加土地利用率。我局会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做好根据农村产业结构、作物种植结构、村域分区结构等因素组成科学合理的村级土地规划。
-
农村产业人才缺乏,农业科技、经营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产业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问题。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采取加强农业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公开招聘基层所需的农业科技人才、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农等方法,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2006年以来,全区共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农。2021年,我区共有农业科技人才171人,其中,有2人入选池州市拔尖人才,全区14个涉农镇街都设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区农技推广人员147人,每年开展“头雁计划”及委托秋浦商学院开展的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培育人员90人。
尽管我区的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讲,同发达地区差距很大,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瓶颈制约依旧很多,还须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金兰 联系电话:0566-2620080)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6月 28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康启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野猪危害农作物的建议(第10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维护生态平衡,依法组织捕杀”的建议
1.及时申请野猪限额猎捕计划。随着野猪种群数量的增长,野猪危害范围在逐渐扩大,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我区野猪种群调查根据野猪种群资源调查,并经咨询有关专家,从种群安全发展及有效降低侵害的角度考虑,2020年和2021年分别向省林业局申请野猪限额猎捕计划300头和400头,经省林业局审核批复下达我区野猪限额猎捕计划300头和200头。
2.组建贵池区林业狩猎队。2021年,为确保狩猎活动有序开展,强化对狩猎人员的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贵池区组建了贵池区林业狩猎队,依法在区民政局备案登记。贵池区林业狩猎队接受区公安分局和区林业局的监督管理,按照核发的狩猎证规定的猎捕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开展猎捕活动。
3.积极协调推进狩猎队员持枪证办理。区林业局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办理狩猎队员持枪证。2022年5月,池州市公安局以《池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规范使用狩猎用枪的函》商请林业部门进一步明确狩猎队员持枪证办理程序和条件、枪弹使用管理、枪弹储库等相关事宜。目前,我局正在与区公安分局就相关事宜对接协商,力争按要求解决相关事宜,依法依规办理持枪证,规范狩猎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关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的建议
2011年,《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发布。《补偿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补偿范围、损失认定程序、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构成,但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地。2021年,根据野生动物致害实际情况,区林业局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于2021年8月30日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贵池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投保5万元,保险总赔偿限额400万元,对贵池区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目前,全区受理野生动物致害案件876起,经保险公司勘查核定,第一批补偿款 7.806万元,已经拨付至区林业局账户,正按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册组织兑付补偿款。下一步将按照全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立志 联系电话:13965949687)。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2 年 6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孙彦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野猪泛滥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野猪种群数量的增长,野猪危害范围在逐渐扩大,为维护生态平衡,科学合理的调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有效遏制野猪对农林业生产的危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区林业局依法依规申请野猪限额猎捕计划,组织开展野猪限额猎捕工作。一是主动申请限额猎捕计划。2020年和2021年,根据我区野猪种群调查根据野猪种群资源调查,并经咨询有关专家,从种群安全发展及有效降低侵害的角度考虑,分别向省林业局申请野猪限额猎捕计划300头和400头,经省林业局审核批复下达我区野猪限额猎捕计划300头和200头。二是组建贵池区林业狩猎队。2021年,为确保狩猎活动有序开展,强化对狩猎人员的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贵池区组建了贵池区林业狩猎队,依法在区民政局备案登记。贵池区林业狩猎队接受区公安分局和区林业局的监督管理,按照核发的狩猎证规定的猎捕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开展猎捕活动。三是积极协调推进狩猎队员持枪证办理。区林业局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办理狩猎队员持枪证。2022年5月,池州市公安局以《池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规范使用狩猎用枪的函》商请林业部门进一步明确狩猎队员持枪证办理程序和条件、枪弹使用管理、枪弹储库等相关事宜。目前,我局正在与区公安分局就相关事宜对接协商,力争按要求解决相关事宜,依法依规办理持枪证,规范狩猎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探索试点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2021年,根据野生动物致害实际情况,区林业局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于2021年8月30日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贵池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投保5万元,保险总赔偿限额400万元,对贵池区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目前,全区受理野生动物致害案件876起,经保险公司勘查核定,第一批补偿款 7.806万元,已经拨付至区林业局账户,正按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册组织兑付补偿款。下一步将按照全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立志 联系电话:13965949687)。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2 年 6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汪志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科学防治加拿大一枝黄花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拿大一枝黄花是重大农林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区农林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你对其属性、危害和提出防控措施完全正确,将对我区防控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今年春季,我区乌沙、秋江、工业园等重点发生地段,有关镇街、园区组织了除草剂防治,起到一定防控效果,降低了危害。当前多数镇街对弃荒地进行了复垦,是降低发生面积的有效方式,计划10月份在一枝黄花初花期,对全区道路两旁、弃荒地、田头地埂、林缘地等易发地段进行全面清剿,全面遏制加拿大一枝黄花扩散蔓延趋势,保障全区农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农林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章立新 联系电话:13965918910)。
贵池区林业局
2022年8月11日
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C]
刘志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白洋河主城区段沿岸垂钓管理的建议》(第106号)收悉,我局安排专人认真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由农业农村局完善政策,禁止在白洋河主城区段(南外环大桥至西北外环大桥)垂钓”的建议,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鱼类生长规律和生活习惯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设置标志,加强管理。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渔区或禁渔期需要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只有在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垂钓,作为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农业农村局无权禁止在白洋河主城区段垂钓。
您提出“明确管理责任,禁捕办将执法范围扩展至白洋河流域,严格监管涉渔行为”的建议,我局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白洋河等非禁捕水域违规涉渔行为的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做好禁捕宣传,规范垂钓行为。依据《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制定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以外的非禁渔区等水域禁用渔具、禁用方法和最小网目尺寸等,使我们在执法中有法可依。依据2022年2月1日生效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区政府制定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禁捕、限捕管理办法,以促进涉渔行为的规范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史雨生,电话:18056680904)。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
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章国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农村“空心村”和扩张“中心村”的建议》(第107号)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农村宅基地管理及“空心村”和扩张“中心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 号文件精神,依据《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列》,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的增加,进城购房并长期居住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村“空心村”现象一年比一年突出,弊端太多,如闲置宅基地浪费土地;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造成资金浪费,特别是空巢老人的安全隐患。
目前,我省各地都在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18 个县(市、区)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根据皖农合〔2020〕38 号文件精神,我区为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有序、有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结合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将根据四个原则,进一步拓宽闲置宅基地利用的途径。
一是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垮、耕地不能少、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二是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选择权,依法保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地关系等方面的特点,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形成适应本地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
四是坚持循序渐进。充分认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和定力,审慎稳妥推进改革,由点及面开展,逐步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二、对地质灾害点农户、对水库下游在汛期被大水侵害的农户、对其他建设需要搬迁户的安置问题。
根据池贵自然资规函〔2022〕36 9号文件,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补助措施是对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内受威胁的群众采取自愿搬迁政策,享受每户搬迁补助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万元,市级补助1万元。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农村宅基地管理及“空心村”和扩张“中心村”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您的合理化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以落实。(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王先万 联系电话:13865663668;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志强 联系电话:13965936678)。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陶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各方面资金成立第三方管护公司,加强对村级基础设施监督和维护的建议(第10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巩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确保已建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0年制订并印发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办法(试行)》。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各镇街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中心村和自然村范围内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基础设施由属地行政村具体负责管理;村庄内外立面改造等户建项目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具体负责,属地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宣传、引导作用。
同时根据各镇街、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各种与之相适宜的长效管护方式:1.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理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2.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本村居民,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3.社会管护。由镇(街道)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4.其它管护。按照尊重群众意愿和符合当地实际的原则,由各镇(街道)或各行政村采取其他依法合规的管护方式。
下一步我们也将积极探索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护模式,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B]
徐志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查村圩大堤加固岸坡治理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查村圩位于九华河左岸,座落在江口街道办事处查村社区,始建于1973 年,堤防全长 1.4km,堤顶高程为14.6-15.1m,外坡1:2.5,内坡1:1.5,内外堤脚均为水塘,全圩总面积 21.5km2,防洪保护面积 2.0km2,保护耕地面积 0.2 万亩、人口 0.15 万人,是贵池区千亩圩口之一,贵池区政务新区、池州高新产业园区坐落其中,地理位置及发挥的作用极其重要。
查村圩堤身普遍单薄,防洪标准低;部分堤段河面宽阔,风浪吹程大,边坡冲刷严重;部分堤段堤基淤泥质土层深厚,具高压缩性,存在滑坡风险;堤防缺乏有效管理,树林杂草丛生,堤容堤貌差。这此问题造成近些年查村圩堤防的险情不断,为防汛抢险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了完善九华河查村圩防洪
系统工程,避免洪水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减轻保护区内洪水的威胁,确保人民的生活安全和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实施九华河查村圩防洪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020 年 10 月,我局委托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贵池区查村圩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本次设计拟通过对堤身防渗加固、填塘固基和堤脚平台填筑,使查村圩防洪能力达到 20 年一遇;通过修筑防汛道路、实施砼护坡,使其满足防汛抢险、日常管理和防浪抗冲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1)粘土斜墙:对桩号 K0+000~K0+800 和 K0+900~K1+181 两段堤防堤身迎水侧填筑粘土斜墙,顺堤向总长 1.08km。
(2)复合土工膜:对桩号 K0+000~K1+181 堤防堤身迎水侧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顺堤向总长 1.18km。
(3)堤身护坡:对桩号 K0+000~K1+181 堤防堤身迎水侧采用 C20 预制连锁块生态护坡,顺堤向总长 1.18km;对桩号 K0+000~K1+181 堤防连锁块护坡以上至堤顶部分及堤防背水侧采用草皮护坡,草皮护坡长 1.18km。
(4)内外平台填筑:对桩号 K0+000~K0+700 和 K0+900~K1+181 堤防背水侧填筑内平台,平台宽 20m,顺堤向总长 0.98km;对桩号 K0+000~K1+181堤防迎水侧填筑外平台,平台宽 20m,顺堤向总长 1.18km,内外平台共填筑长度 2.16km。
(5)防汛道路:拆除重建桩号 K0+000~K0+850 段堤顶现有砼道路(因堤顶加高被破坏),新建桩号 K0+850~K1+181 段砼道路,累计拆除重建砼道路850m,新建砼道路 331m,共 1.18km。
目前该项目已纳入《池州市现代水网规划》、《池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并有望于近两年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华 联系电话:18056601978)。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2年7月14日
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B]
吴肖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墩上街道茅坦村境内三大圩口功能改造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双丰、庆丰、跃进圩是贵池区东片主要粮仓,也是墩上街道原茅坦乡五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三大圩口近两年加固了堤防工程,提升了圩内群众的安全幸福指数,圩内在2014年进行了高标农田工程建设,近几年国家减少了低产田改造项目,致使许多农业项目无法实施,但该三大圩口圩内农田已列入2024年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规划项目内。工程需要分布分年实施,敬请你的理解。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余春发 联系电话:15856617899)。
墩上街道办事处
2022 年6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B]
张四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牌楼镇神山河进行治理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鉴于您在提案中提出对牌楼镇牌楼河的支流神山河3km长河道进行修复整治的建议,经研究讨论,针对牌楼镇神山河水质差,河岸年久失修倒损严重的问题,我局计划将纳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或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类项目规划中,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综合整治。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华 联系电话:18056601978)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B]
许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谷潭湖撇洪渠堤防加固的建议(11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谷潭湖撇洪沟建设于1975年,全长约4.5千米,是一条人工渠,该渠撇开了流往谷潭湖内75%的水源,有效保护了湖内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由于渠沟开挖年代已经久远,沟渠一边山体雨水冲刷流失,使渠底淤塞严重;另一边堤坝下沉,御洪能力下降。每到汛期突降暴雨,常常造成撇洪渠附近山体滑坡、水位多处漫过堤坝,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抗洪抢险和塌方清淤。频发的险情严重威胁到圩内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您的建议提出后,我们与涓桥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向省水利厅请示咨询,近期在撇洪沟(渠)治理方面,地方以及市级以上还没有专项资金计划。鉴于以上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涓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谷潭湖撇洪渠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争取将其列入相关规划、计划,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以期早日予以治理。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棣生 联系电话:18156622664)。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B]
马绍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涓桥镇乐岭村八一水库脚下至七一龙山口(红旗河)河道进行提升整治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旗河(涓桥段)于2016年贵池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中进行过综合治理.当时由于受资金的限制,仅对红旗河分段进行了加固治理 ,未能彻底根治。
二、鉴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红旗河河道整治提升的3条建议,经研究讨论,考虑到红旗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时间不长,短时间内从上面争取项目资金的可能性不大,建议由涓桥镇人民政府根据红旗河的现状与突出存在的问题,编制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申报到贵池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下一步,我局也将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实施计划和投资,以期早日解决您提出3点建议。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华 联系电话:18056601978)。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B]
柯芳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贵池尚存乡村古河道的建议(11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看得见山、望的见水,记的住乡愁”的千年古河道大多位于山区境内,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贵池境内的极端恶劣天气频繁发生,而这些古河道也是山洪灾害频发地区。在此基础上,国家大量投入资金用于小流域治理和山洪灾害治理,其目的是减少山洪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古河坝(石坝)修复问题:我们基本按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的批复要求,对古河坝进行修复。靠近河道无护岸处基本采用生态护坡(宾格石笼),其目的是让河道两边的生态物质有地方生长。靠近村庄附近的河坝基本采用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护岸,主要从河道两边土体的稳定性考虑,同时也是当地村民的要求。对河流两侧水土流失严重的河段沟道采取坡面生态护坡,以拦截坡面径流泥沙及污染物直接进入河道。
河道沿岸的“仿古”围栏问题:从河道沿岸的村民百姓安全角度考虑,同时也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该项目是美好乡村项目建设的。
古堰坝拆除重建问题:河道上修建堰坝,从防洪安全角度考虑,不主张在行洪河道上修建堰坝,势必影响河道的行洪。但从农田的自流灌溉和老百姓的生活、生产角度考虑,在河道上修建堰坝也是确实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抬高河道的水位。堰坝是维修还是拆除重建,我们都是根据堰坝自身的结构安全方面来考虑,尽量不需要拆除重建的,我们尽量不予拆除,确需要拆除的必须进行拆除重建。
沿河古树问题:针对古河道两岸的古树,其存在的它的价值,是林业部门保护的古树我们一律不动,同时古树结构完好,不影响行洪的古树我们也进行保存。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棣生 联系电话:18156622664)。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B]
吴红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河排灌站机组排涝能力的建议(第11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贵池区新河排涝站座落于秋江街道办事处新河村境内,来水面积约 30.72 平方公里,担负着秋江街道办事处万宝村、新河村和阮桥社区的排涝灌溉任务。新河站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原装机八台ZLB-70水泵,配套155KW电机,累计功率1240KW,最大流量10.64立方米/秒;2009年底,新河站进行拆除重建,2010年5月建成投入运行。改建后装机六台ZLB700/85水泵,单机功率185kw,累计功率1110KW,铭牌流量合计9.9立方米/秒。
该泵站存在问题:一有降雨,同比附近的大农站、秋浦站、洋闸站,排涝时间比别的排涝站要多约3倍以上时间。
近十年,原先低洼处的滩地都种植菱角、藕、茭白等,现都改成基本农田,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低洼处的滩地都种植上水稻,该泵站受淹的范围基本为低洼处的滩地,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与秋江街道办事处排灌总站,池州市水利局已多次对接,了解情况,协商解决办法。现回复如下:
1.因该泵站拆除重建为2010年,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泵站拆除重建未超过30年的,不得再次进行拆除重建。
2.经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在贵池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已将在该泵站下游新建一座排灌站列入规划当中,也正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力求解决。
3.因受淹的范围基本为原先的低洼滩地,下一步将认真复核低洼地与排灌站主排涝干渠的底高程,同时规划实施排灌区内的干、支、斗、农渠,以求有效解决其受淹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棣生 联系电话:18156622664)。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A]
冯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龙舒河及其支流进行清淤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龙舒河行洪安全进行摸底设计,征求地方特别是各村的意见建议,统一制定《贵池区棠溪镇龙舒河水毁河岸综合治理工程》,并通过专家评审。项目涉及河道疏通,河堤加固,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叶青联系电话:13856635597)。
棠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8 月1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B]
吴福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棠溪镇双合段清淤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1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答复如下:
龙舒河位于秋浦河中游右岸,为秋浦河一级支流,流域面积484km2,干流河道长70.5km。近年来流域发生暴雨洪灾频率较高,相继发生了2007、2011、2013、2016年、2017年、2019年和2020年等多次大洪水,为了完善龙舒河棠溪段防洪工程系统,棠溪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实施了池州市贵池区龙舒河棠溪段防洪治理工程,对龙舒河棠溪段进行综合治理。历年来区水利局和镇政府多途径筹措资金,对灾后水毁河段进行修复重建,减少大洪水造成的巨大损失,减轻保护区内洪水的威胁,发挥了较为明显的防洪保安效益。但由于受到建设资金限制,未治理段河岸长期遭山涧洪水冲刷,且已建挡墙不连续,河岸坍塌破坏现象较多;部分地段河床淤塞严重,河床抬高,行洪能力削弱,导致整体防洪标准偏低,直接危害两岸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龙舒河棠溪段总体防洪形势仍然较为严峻。
为了进一步完善龙舒河棠溪段防洪工程系统,减轻洪水威胁,棠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编制了《贵池区棠溪镇龙舒河水毁河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审批【2022】20号”文批复立项后,2022年4月,棠溪镇人民政府又委托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贵池区棠溪镇龙舒河水毁河岸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我局以“贵水审批【2022】5号”文批复同意该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工程实施范围为龙舒河百安段至东山段和花庙河,治理总长度15.9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及景观工程建设等,由棠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工。
通过该工程的实施,能够完善棠溪镇农村水系格局,恢复防洪、排涝、生态等基本功能,提高治理河段防洪排涝标准,整治后基本保持河道干净、整洁、畅通,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方剑平 联系电话:18815771808)
2022年7月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吴克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的议案(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贵池区“五清一改”百日攻坚行动现场调度会、贵池区乡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进会、贵池区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攻势暨文明集镇创建推进会等,安排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贵池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贵池区2019年“五清一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贵池区开展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总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兵把守的责任体系。分别成立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贵池区“五清一改”工作百日攻坚指挥部和贵池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冬攻势”行动指挥部,积极发挥工作统筹、督促落实的作用,形成协调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区各级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十四五”开局以来,贵池区以乡村振兴为主抓手,围绕以产定城、以城聚人的思路,引导人员集中聚集,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以打造全域旅游为目标,充分完善集镇所在地和大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五美”建设,努力将所有行政村打造成宜居宜产的美丽乡村,将所有自然村打造成承载田园乡愁的美丽自然村庄,将所有农户庭院打造成整洁亮丽的美丽庭院,将所有集镇打造成功能完善的美丽集镇,将国省县道打造成井然有序的美丽国省县道。全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全覆盖,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基本达到城市水平,乡村建设行动达到环境美、产业优、农民富的目标,争取全市标杆,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成立区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2021年完成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提升多规合一规划水平,下发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严格规范村庄撤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大拆大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不断完善集镇所在地和大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人员集中聚集,以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村庄规划为发展类型,结合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美丽乡村自然村庄建设,加强集聚提升类村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积极争创特色小城镇。以318国道串联牛头山镇、殷汇镇、涓桥镇、墩上街道、马衙街道等集镇,高质量提升国省县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狠抓梅龙街道、秋江街道、乌沙镇等圩区人居环境,全面整治各类人居环境问题,改变群众生产生活陋习,为圩区大农业增鲜添色;结合山区旅游资源、特色健康产业资源,全面整治棠溪镇、梅村镇、梅街镇等集镇环境,做好集镇所在地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聚提升类村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特色保护类村庄现有特色,提升美化绿化亮化。以城区为依托,加强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与城区协同发展。加强搬迁撤并类规划建设,引导农民向集聚提升类发展。实施规划有序开展原则,严查违规乱建行为。加强村庄风貌引领,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以及农村文化遗产遗迹保护。
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选择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建设小型或分散式、单户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式,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转运、贮存、利用体系,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对城乡结合部、镇街政府驻地、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含美丽乡村)、水源保护地、旅游风景区等五类重点区域优先采用集中处理和纳管处理模式。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形成地表径流,造成环境影响或环境污染。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鼓励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和农村生活污水就地资源化利用。去年我区已在14个镇街建设14个厕污同步试点示范项目,解决部分农户厕污处理问题,后期我区将以点带面,在人口集中地区继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区共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101个。建设人居环境示范村150个(其中沿江村22个,2019年度示范村28个,2020年度示范村50个,2021年度示范村50个),美丽自然村庄80个,整治边缘村人居环境66个,一般村50多个,建设厕污一体化设施14个,在2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今年度预计围绕1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人居环境“样板村”,再建设100个美丽自然村庄,3000户改厕,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800户。
十四五期间,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1.4万座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创建省级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完成5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四、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时期,持续完善农村全域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行模式,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健全实施单位、镇街、村居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长效管理,不断提升PPP 项目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因地制宜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兽药等包装物。结合“干干净净迎春节”、“长江沿线清白行动”、“村庄大清洁”等主题活动,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方针,大力实施“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贵池好环境,引导群众不乱扔垃圾,进一步提升全区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树立共治共享理念。并结合区委农办牵头组成四个农村人居环境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四不两直方式,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区委农办汇总通报至各镇街,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次通报,开展督查情况适时报送区领导。
五、逐步推广传统房屋建筑设计。2019年以来,结合皖南片区乡土风貌,在全区涉农镇街范围内推广安徽省农房设计方案汇编,引导农民建设更具本地风情和民族特色的住房。加大农村工匠培训力度,传承和推广民族建筑工艺,壮大农村公益基础设施维护队伍。加大传统村落保护。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为重点,集中打造精品村落。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到点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突出美丽乡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旅游发展协调推进。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文理,联系电话:13905663526)。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A]
汪令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答复如下:
我区从2011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区直有关部门和项目镇街密切配合下,坚持项目开发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11-2021年,共实施高标准农田40.33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配套治理措施,解决了项目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障碍因素,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
如您所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广量多、工程分散,后期管护和保护利用是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由于受思想观念、监管机制、资金筹措、管理责任等方面影响,重建设,轻管护,造成部分设施损毁,工程建设后不能长期发挥效益。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划归农业农村部门后,我们也在不断的探索更加扎实有效的项目管护模式,2019年12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贵池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2021年7月,区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维修管护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2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贵池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使用办法(试行)》,这三个文件对农田项目工程的管护制度、管理标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力度,保障农田设施精细管理、长效使用,推动粮食产能不断提升。
(一)结合“田长制”,完善农田管护机制。目前我区所有有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的镇街全部建立了管护工作制度,落实了管护措施,实现了管护工作制度化,明确了农田建设管护责任主体、管护要求,每个村均落实了管护人员,镇街和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村和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合同,基本建立了镇街、村(社区)、组为主题的三级管护责任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田长制”,进一步完善农田管护机制。
(二)落实了管护经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规定,明确2020年起不允许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中安排管护经费。《贵池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维修管护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文件明确了农田管护制度。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区政府同意,从2020年起,区财政已经安排每亩高标准农田2元每年的管护经费,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下发了《贵池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对财政安排的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的使用和考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探索多形式、多元化的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模式。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等一些成熟的的制度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加强农田建设管护工作力度,推进管护工作制度化、管护责任具体化、管护资金多元化,实现高标准农田建好一亩、管好一亩、用好一亩。2022 年,我们将选择1个镇街开展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运用金融保险市场化工具,充分发挥“事前评估+事中预防+事后修复”三位一体功能,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标准农田保险网格,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合格、有效运行。
感谢您对我区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先达 联系电话:0566-2624025)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朱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实施村庄亮化建设全覆盖的建议(第12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自2019年以来一直将农村村庄亮化建设工作放在重要的工作日程中,且一直在实施中。2019年以来,我局在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美丽乡村自然村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以“三大革命”和村庄亮化、绿化、美化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积极的反响。自2019年以来来我局已投入1200万余元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和区级自主建设中心村的亮化工程,亮化工程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夜间出行。今年我局仍将投入400余万元用于2021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的亮化工程,并将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抓好农村村庄亮化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121号建议的答复
[B]
洪昌武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耕地重金属镉超标问题整治的建议(第121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成了我区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我区于2019年初启动了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 作,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 出台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19〕117 号),依托第 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开展类别划分和现场核查工 作。利用详查、普查和例行监测数据,完成了全区地类别划分, 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形成了“二报告一 图册一清单”(《贵池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告》、 《贵池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贵池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及清单),形成的划分成果均通过了省级专家组审查验收,并完成划分成果的报备。
二、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
一是按时完成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任务。我区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任务繁重,局领导在马衙区域站现场 召开入户调查动员会,各级农业部门调配人力、增加人手,千方 百计协调推进,市区局领导、技术专家下乡现场督促指导,按时 完成了入户调查任务,为制订本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 管控方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及时出台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和严格管控方案。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池 州市贵池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0〕7 号),下发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0〕 40号)。各部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具 体实施,贵池区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 案已于2020年 7 月26日在合肥通过省级专家组审查论证。三是 扎实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我区依托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 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项目,下发了《关于印发<贵池区耕地土壤 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0〕79号),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农业 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导则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 类施策,强化措施落实,不断提高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成效。
1、安全利用类。 贵池区非集中推进区土壤污染类型主要分为镉 污染。结合贵池区入户调查结果针对以上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石
灰调节、淹水灌溉、优化施肥、叶面喷施硅肥等措施,技术覆盖 率达 100%。针对安全利用推进区采取如下措施: 通过开展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集中示范和展示,探索总结适合贵池区的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为全区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提供典型样板,全面提升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分别在秋江、 殷汇、梅龙、梅街区域建设示范基地,采取的安全利用措施如下: 优化施肥、低积累品种、增施有机肥水分调控、叶面调控等技术。
2、严格管控耕地土壤。 根据贵池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 管控实施方案(贵农字〔2020〕7号)等文件对于严格管控类耕 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休耕的的要求,已实现了严格管控。 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2021 年区财政按每亩300元对农户补偿,不足部分由各镇街统筹。
三、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制定了《贵池区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贵 池区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暨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 案》《贵池区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片建设方 案》等,建设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片 20个, 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 1 万亩。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 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水稻侧深施肥、果蔬茶水肥一体化等 技术,指导农户科学选药用药,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行 水稻化肥施用定额制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召开了全区化肥农药减 量增效工作培训会,开展了农药化肥使用量调查。今年来,编发 病虫情报9 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60.97万亩,推广秸 秆还田面积78.72 万亩次,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种肥同播)面积5.1 万亩,种植绿肥面积 0.45万亩。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 安排区域站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 120 户,肥料使用量调查175 户。
四、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2019年争取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我区土壤污 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涉镉排查整治),通过示范总 结指导我区受污染耕地治理典范,得到省市领导、专家肯定。2021 年编制《池州市XXX 农场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和2022 年编制 《池州市贵池区农用地详查加密调查实施方案》项目,已通过国 家项目平台初审,将配合环保部门利用项目资金,提升我区耕地 污染治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农村耕地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让我们更加努力推动做好该项工作,提升我区耕地安全水平。
(联系人: 何顺民 联系电话: 13905663854)。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7 月 6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A]
汪庆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种植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答复如下: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区从2011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在区直有关部门和项目镇街密切配合下,坚持项目开发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群众生产、生活和农村种植基础设施建设条件明显改善。2011-2021年,共实施高标准农田40.33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配套治理措施,解决了项目区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障碍因素,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对上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加大对农田水利管护力度,将疏通做在平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可以长期使用。
-
编制贵池区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我区正在编制贵池区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全区耕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种植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其中2021-2022年已经和正在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2.1万亩,2023-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4万亩,对老项目区提质更新进行改造6万亩。
-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我区将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汇报,争职上级的大力支持,给予更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日前我们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增加2023-2025年规划外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省厅已基本同意。
3、探索构建管护机制。一是多渠道筹集建后管护经费、指导督促项目镇街利用财政补助、受益主体筹资等渠道,建立健全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运行管护保险试点工作。2022年项目计划安排1个镇街,开展农田建设管护保险试点,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调整农田管护保险方案,不断提升农田管护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先达 联系电话:0566-2624025)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B]
鲍秋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池区农村零散耕地整合利用的的建议(第123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全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近三年共在全区11个镇街道的51个村(社区)实施了总投资2.65个亿、建设总面积14.6万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5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完成土地平整0.12万亩,修建道路88.48千米,衬砌明渠242.3千米,土壤改良0.15万亩。
二、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工作。印发《贵池区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贵池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实施方案》,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回头看”以及复耕复种工作。要求各地深入田间地头,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精确调查撂荒耕地的原因、撂荒类型、撂荒时间、复耕意愿等,分组逐地块进行登记,建立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台账。要求本年度内撂荒耕地存量问题归零,坚决遏制新增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整治撂荒耕地面积6466亩。
三、多措并举实施“小田变大田”。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分级召开“小田变大田”专题会议,加强对农户政策宣传引导,实施“小田变大田”破埂行动,构建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的新格局,降低机械作业成本,统一流转承包,推行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种植,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强化统筹建设。树牢全域建设理念,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小田变大田”建设,先后在梅街镇桃坡村、乌沙镇联庄村、梅龙街道双岭村、秋江街道莲台村等地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造2000余亩,实现亩均增产100公斤以上,亩均增收200元以上,亩均降低生产成本90元左右。三是强化设施配套。实施田块内沟、渠、坝等小型水利合理配套,确保旱能灌、涝能排,改造提升沟渠3.7公里,道路6.4公里,堰坝20余个,机械作业率提高到92%,不断提升田块抵御恶劣天气的能力。四是强化占补平衡。科学编制农田建设规划,优化调剂收益分配,探索建立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机制,有效增加田块3%左右耕作面积,有效遏制土地撂荒现象。五是强化规划设计。2022年我区计划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造面积6000亩,涉及12个涉农镇街,秋江街道确定为示范区,其他镇街确定1个示范点,坚持“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做好示范引领带头作用,推动全区“小田变大田”建设新热潮。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以下几点做好农村零散耕地整合利用。
一、强化服务保障。结合农技推广工作开展农作物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掌握联系户所在村的粮食播种、农作物生产情况,及时为农户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内全区撂荒地存量问题归零。
二、改善耕作条件。探索“小田并大田”,将具备条件的零散耕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零散耕地整合难度大,根据目前各镇街摸排上报的撂荒耕地面积,全面完成整治工作资金需求量较大,区级将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撂荒地整治工作经费,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姜飞,联系电话:0566-2620030)。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代表
建议的答复
【C】
朱林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牌楼镇佳山村水蛭养殖用地需求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中提出水蛭养殖是非常好的特色养殖业,收益高,且带动扶贫和老百姓增收上成效确实很明显。
但水蛭养殖用地大部分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耕地“非粮化”,有悖国家现行土地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号)中都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目前,牌楼镇积极探索稻-蛭立体共养,在蛭田开发优质稻米的基础上进行水蛭的特色养殖,已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在不违悖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切实解决水蛭养殖用地受限问题,我们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指导下,将稻-蛭共养进一步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养殖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光荣 联系电话 :13705668986)。
牌楼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B]
孙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青阳杜村乡至梅街镇刘街社区旅游专线的建议》(第125号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梅街镇旅游资源丰富,既有底蕴深厚的古老文化资源又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文化方面有“戏剧活化石”之称的傩戏在这里保存完好,傩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境内群山起伏,秀水潺潺,层峦叠嶂,绿树如云,生态资源优越。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梅街旅游发展和旅游风景道的规划和建设,按照市文旅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池州九华秘境风景道的规划编制工作,该条风景道沿省道358线经我区梅街镇和棠溪镇,目前规划已印发实施。
您提出的“对青阳县杜村乡红光村至贵池区梅街镇长垅村、源溪村、和平村、刘街社区共约20公里的连接线道路进行全面调研勘察”的意见很有操作性。去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九华秘境风景道规划编制组专家多次深入梅街、棠溪等地。对旅游风景道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确定了源溪支线,由杜村乡沿Y040道路经源溪,再沿Y030至刘街。
您提出的“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尽快纳入规划”很有意义。目前,含源溪支线的九华秘境风景道规划已于今年3月份正式印发。下步我局将已九华秘境风景道规划为引领,切实推进含源溪支线的九华秘境风景道建设。
您提出的“修建毗邻九华山后山至梅街镇旅游专线(3级柏油路)并尽快实施。”很有指导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九华秘境风景道规划,市级文旅部门还起草了《九华秘境风景道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方案对含源溪支线的九华秘境风景道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的部署,如道路提升、驿站设置和标牌指引。
同时,对接区交通部门了解到,区交通部门已在全省路网规划中将该道路由乡道提升为县道,其中太平-长垅-杜村道路列为X205茅太路、刘街-源溪-杜村道路列为X509杜刘路,拟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升级改造。
感谢您对贵池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人:方鑫,联系电话:17756657852)。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章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12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政策,构建农村养老服务新网络。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皖民福字〔2018〕63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94号)、区政府《池州市贵池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贵民政[2021]48号)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目前,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2020年,作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我区除在主城区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外,在农村镇街建立了1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3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2021全区农村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次数达8400多人次。2022年新增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17个。
二、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情况。依托城乡“三级中心”开展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我区70周岁及以上的分散特困人员、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给予补助。城区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100元,2021年发放低收入老年人购买服务补贴资金104.32万元。
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敬老院的管理服务人员技能。先后委托池州市池阳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乐邦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恒志职业培训学校等三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有从业愿望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共培训300多人次。2021年5月组织20所特困养老服务机构和3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并组织部分优秀的镇街民政所所长和特困供养机构院长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去上海参加长三角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培训会。
四、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全区各镇街依托民政系统的老龄平台,建立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等三项关爱服务制度。目前,全区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覆盖率达75%、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登记覆盖率达100%、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率达55.6%。以“敬老月”、春节慰问、优抚慰问等为契机,开展送戏下乡、养生讲座等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助老助残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潘四清 联系电话:0566-2418507 )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2年6月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吕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60岁以上失地农民保障金的建议(第12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工作制度。2007年,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贵池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贵政〔2007〕22号)文件,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了广大群众土地被征收后的长远生活保障。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池州市主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池政办〔2017〕44号)精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增长幅度参照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截止目前,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历经四次调整,现标准为276元/月·人。
感谢您对我区失地农民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彩艳,联系电话:0566-3214839)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答复
[B]
朱珲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区红十字会的核心工作之一和法定职责。近年来,区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健康池州,红十字‘救’在身边”系列活动,积极有计划地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培训救护员、加强师资力量、规范培训管理和AED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由于人员、师资、机制、经费等因素,我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和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您在提案里提出的“应急救护培训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我区财政在每年的预算中并未安排专项的救护培训经费;提案中提到的“将救护培训纳入一些高危行业,比如公安、交通、旅游、教育、电力、建设、矿企等行业建立规范的应急救护教育培训机制”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正是我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下一步的计划和方向。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市红十字会明确的年度培训目标和任务,搭建工作平台,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希望政府在经费和人员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全区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课程设置、教学规范管理、培训证书颁发、培训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规范;开展“普及性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和“应急救护员培训”满足不同人群对应急救护知识的需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区内各种媒体定期刊播宣传应急救护知识。通过“世界急救日”、“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一系列的活动,应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讲,使公众认识到现场急救的重要意义。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大众体验系列活动,向市民演示心肺复苏操作全过程,并手把手向市民传授急救技能。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提质扩面“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对公职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学生,有针对性地把、防溺水、逃生避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作为重点开展教育;主动联系安监、交警、社区等部门,加强在重点人群、行业中开展救护培训。尤其要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启动“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在定点社区和学校定期举办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向居民和学生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强化社区和学校防灾减灾力量建设、提高群众的应急救护能力。
四是主动与教体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合作,培养稳定、专业的师资队伍,建立了师资培训档案;充分发挥救护培训师资作用,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举办的师资提高班,不断提升培训教学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胡志宝,联系电话:2038032、18056600268。
2022年7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陈世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企业招工难问题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工作职能,全面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针对企业“用工难”现象,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企业难题。今年以来,全区依托线上互联网、融媒体等平台,开展“云招聘”活动26场,215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3187个,达成就业意向399人;线下开展“2+N”招聘活动53场,为各类企业服务486户次,累计推送岗位信息7197条,为企业推荐求职1179人,推荐就业510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服务企业用工,是省、市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优环境、改作风,促进招商安商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建立月调度机制,压茬推进,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持续加强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动,明确职责,落实协同,共同将工作做稳做实做细。
(二)广泛收集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年前,全区针对春节期间“2+N”招聘工作安排,组织工作专班,深入高新园区、各镇街重点企业,集中开展企业用工需求登记工作,主动上门对接企业,帮助企业合理制定招用工计划、指导企业规范岗位设置及人才引进、培养目标等岗位激励措施;对集中摸排的企业用工信息,统一汇总、编辑后纳入“2+N”招聘会,通过线下开展招聘工作。同时借助安徽公共招聘网、池州人网、就业公众号等网络发布渠道发布用工信息,开展线上招聘工作;联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等基层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栏、村务公开栏、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发布招用工信息。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线下招聘活动。春节期间,全区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开展“春风行动2022”、“春风送暖、稳岗留工”等“2+N”系列大型招聘活动4场次,加大线下企业招聘信息推介力度;深入车站、集市、重点镇街、城市社区,多点扩散式持续开展“2+N”常态招聘工作,扩大招聘工作影响;在积极组织线下招聘工作的同时,通过招聘会设立政策服务台、职业指导台、服务援助台等,不断强化招聘工作实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努力通过线下招聘推进服务企业用工常态化开展。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对接“营商环境”服务,强化就地就近就业引导。深入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服务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全区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数据功能,对标年龄群体、薪酬群体、工种群体、个人意向群体等,对应企业招聘条件,采取网络招聘、短信推送等方式,实现本地用工信息精准推送;依托区、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牵线务工人员与本地用工企业对接,建立就业求职需求清单,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外驻农民工服务站点功能建设,“点对点”做好本地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推介引导工作。
(二)建立劳务输入对接工作机制。采取走出去、动起来的方式,以“2+N”系列招聘为平台,积极对接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及省外劳务输出重点区域,广泛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开展定向性、针对性招聘活动,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引导外地务工人员在本地就业。
感谢您对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志军 联系电话:0566-3214830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朱陈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贵池区输出转输入型人才新发展方向的建议》(第13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我区企业用工需求的现状,我们一直在认真研究,积极寻找对策予以解决,逐步改善企业用工难的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细化本地企业用工方案。今年4月,贵池区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把抓好公共就业服务,做实服务企业列入全区抓好省、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系列重点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筹备召开全区就业工作会议,对服务企业用工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建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筹备组建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池区服务企业用工领导小组,要求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相应工作职责,推进工作开展。
二、健全各项机制,稳步推进工作
(一)拓宽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完善企业用工信息对接机制,帮助企业合理制定招用工计划、指导企业规范岗位设置及人才引进、培养目标等岗位激励措施。多渠道及进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借助安徽公共招聘网、池州人网、就业公众号等网络发布渠道发布用工信息。联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等基层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栏、村务公开栏、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发布招用工信息。
(二)依托“2+N”招聘持续帮扶企业招工。常态化开展“周三招才、周六招工”和特色专场相结合的“2+N”招聘活动,推进招聘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结合企业用工需求,联动企业属地及周边镇、街道,针对一些重点就业群体,开展靶向式招聘工作。积极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充分发挥池州人网招聘平台、“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帮助劳动者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共享、匹配。
(三)持续推进全区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建设。以省智慧就业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板块为平台,配套开发数据录入更新APP小程序、数据应用系统等,提高数据库数据化水平。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常态化调查与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体系,实现务工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强化数据库功能,对标年龄群体、薪酬群体、工种群体、个人意向群体等,对应信息清单、求职清单、用工需求清单,采取网络招聘、短信推送等方式,实现本地用工信息精准推送,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就地就近就业。
(四)建立劳务输入对接工作机制。采取走出去、动起来的方式,积极对接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及省外劳务输出重点区域,广泛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开展定向性、针对性招聘活动,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引导外地务工人员在本地就业。
三、落实补贴政策,促进稳定就业
自《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印发以来,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本部门对应补贴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工作。截至2021年底,累计发放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补贴54.42万元,其中区人社局发放73人生活补贴54.42万元,区住建局发放42人住房补贴35.2万元,区教体局发放38人学费补贴24.9万元。
-
多项措施并举,拓宽引才渠道
为深入贯彻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统筹整合多方力量,推动各方面人才在贵池集聚,我们将在高端人才、青年人才、贵池籍人才引进方面出台一系列奖励措施与优惠政策,创新引进方式,实现“双招双引”联合推进机制,依托贵池特色等大型活动品牌丰富招引活动,同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吸引各类人才来池。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钱慧 联系电话:3214809)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徐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职能,从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措施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技能培训情况
三年来,我区累计培训各类劳动者13957人次,其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953人次;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4117人次;就业技能培训4819人次;脱贫稳就业培训853人次;退捕渔民技能培训189人次,使用培训资金共计1069万元。
二、培训机构情况
通过认定,目前共有17家培训机构承办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其中:公办2家,分别是安徽交通职业学校和贵池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15家。以上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工种涉及到家政服务类、驾驶员(B证)、机械加工、园林绿化、中式烹调等40个工种。
三、2022年贵池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2022年我局将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以下就业技能培训:一是针对未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通过“自主选择、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二是针对脱贫劳动者、退捕渔民等重点农村劳动力群体,通过发放培训卷的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三是针对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下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技能培训;三是针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符合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报考条件的在岗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兵 联系电话:0566-3214700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刘孝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龄人就业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贵池区人社局对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养老问题高度重视。一是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镇、街综合目标考核,对农村劳动力建立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二是搭建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园区和镇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村居信息员,大力推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信息登记、社保办理、企业用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大力实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民工的种养能力,让其返乡时通过承包土地提升劳动收入,对无固定职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年龄放宽至65周岁;四是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对岗位安置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引导返乡中老年农民工参与乡村治理,发挥余热促进乡村发展;五是加强农村老龄人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参保缴费年限到龄的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广大群众土地被征收后的长远生活保障。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增长幅度参照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截至目前,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历经四次调整,现标准为276元/月/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农民工农业技能培训,丰富培训种类,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脱贫人口纳入乡村公益岗位,持续关注大龄农民工就业和养老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志军 联系电话:0566-3214830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33号的答复
巩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解决村改居社区干部退休后的养老保险等待遇的建议》(第1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
关于医疗保险的问题: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财政局池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1]77号)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不足25年、女职工不足20年的,应在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征收。
根据《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池人社秘[2017]311号)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确定。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8号)要求,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填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关于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论《社会保险法》或者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规,都没有将居(村)居委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为促进社区工作有效开展,解决社区居委会员工作人员养老问题,2005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批准了原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05]79号)。我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2006年以来,我区所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批准退休享受养老金32人。
2015年12月,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池州市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池组字〔2015〕19号),2016年4月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根据(池组字〔2015〕19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贵池区《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区享受固定补贴在职村干部分别对照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 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财政按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实施以来,全区享受固定补贴的在职村干部全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基数的核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计算和继承、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核定、退休待遇计发,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层面看,我市关于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已经突破政策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区工作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续交养老保险费期间落实费用来源和发放生活补贴的建议、或者不续缴建议发放退休生活补贴问题,目前,省、市和周边地区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如生活确有困难,协调所在街道多方解决。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
贵池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34号的答复
吴亚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第13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
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办发【2020】6号)文件,着力提高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
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认真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问题,并及时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规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基本参照事业单位职员八、九级标准执行。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由原来的2800元/月、2700元/月、2600元/月分别提高到3900元/月、3700元/月、3500元/月,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30%的标准考核发放。
-
针对之前社区工作者没有公积金的情况,我区于2020年实行对社区工作者公积金按5%比例执行,着力解决了社区工作者公积金的问题。目前周边大多数县区仍未实行社区工作者公积金制度,鉴于我区财政实际情况,您提出的提高公积金标准化条件还不具备。
下一步,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周边县区情况,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岗位等级、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制度体系,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贵池区民政局
2021年5月7日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35号的答复
周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社区工作者公积金比例提高的建议》(第13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
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办发【2020】6号)文件,着力提高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
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者积极性,认真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问题,并及时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规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基本参照事业单位职员八、九级标准执行。社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由原来的2800元/月、2700元/月、2600元/月分别提高到3900元/月、3700元/月、3500元/月,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30%的标准考核发放。
-
针对之前社区工作者没有公积金的情况,我区于2020年实行对社区工作者公积金按5%比例执行,着力解决了社区工作者公积金的问题。目前周边大多数县区仍未实行社区工作者公积金制度,鉴于我区财政实际情况,您提出的提高公积金标准化条件还不具备。
下一步,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周边县区情况,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岗位等级、管理考核、保障激励等制度体系,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贵池区民政局
2021年5月7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B]
方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居民不文明行为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区文明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利用理论宣讲、上门入户和通过报纸、电视、社区小广播、微信、QQ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行动,引导广大市民创文明城、做文明人。全面开展户外公益广告和公益景观小品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清理破旧及违规户外广告1000余块(幅)、车体广告50余辆(幅),在主城区327个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更新设置创城公益宣传。在主城区社区、小区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小礼品6.7万份,调查问卷10万份;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小区活动,发放《致群众一封信》《征求意见书》及宣传海报等12.2万份,与池州电信、池州联通合作,推送各类垃圾分类宣传短信70万条。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材料2.5万份。
二、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托文明实践阵地,推进并量化党员、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及企业到联系社区、包保路段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文明创建进小区进家庭”“烟头不落地、池城更美丽”等实践活动,扎实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让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常态开展小区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多轮流浪犬集中收治统一行动,劝导不文明养犬1200余人次,捕捉流浪犬1900余只,处罚遛狗未牵绳400余起,办理犬证926张,同时建立投诉举报通道12319,采取一告知、二规范、三处罚的形式,对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整治规范店招店牌500多个、拆除违建3000余平米,管理洗车行占道洗车行为1100余起,规范沿街修理店经营行为及门前秩序11000多次;劝导流动摊贩25000余次,查扣经营用具或物品500余起;清理垃圾杂物1700余吨、清除“牛皮癣”1900余处,整治毁绿种菜2400多平米;增设集中晾晒点1700米、建成小区充电桩200余组、安装更换楼道灯2300余盏、修复破损基础设施3300余平米;协调解决主城区“停车乱、停车难”问题,实行城区单位停车位错时对外开放措施,并将5175个智慧停车位纳入智能找车位功能。增划重划机动车停车位4100多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2万余米,规范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1万余辆(次),违停处罚1.2万余起。
感谢您对我区创城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姚正初 联系电话:0566—5268081)。
贵池区文明办
2022年7月22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
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A]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内牛皮癣的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3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小区内粘贴牛皮廯屡禁不止,反复发生,楼栋内进户门、墙体、楼梯道及扶手、表箱、防盗门随处可见。目前仅靠物业、社区被动清理,严重影响我市创城成果。建议在执行城市管理法规过程中,建立面向物业公司、社区、居民的发现举报渠道,严格打击处罚,从源头管理上有效遏制打击乱贴小广告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我局已于区住建委物管办对接,通过他们将城管热线12319推送给主城区各物业公司,方便对粘贴牛皮癣问题的举报。
二、加大查处力度。我局已要求主城区各网格大队加强同社区、小区物业公司的联动,加大对粘贴牛皮癣行为的查处力度。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云振 联系电话:0566-2097297)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 C ]
张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八一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和配套设施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革命烈士纪念馆是弘扬红色文化,传承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建设革命烈士纪念馆非常有必要,但新建革命烈士纪念馆及其配套设施需要大量资金以及前期协调筹备工作需要很长时间。目前唐田镇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同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此项工作,争取三年内该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烈士陵园建设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姜艳艳 联系电话:13866562142)。
唐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A]
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墓地规划的建议(第13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9月贵池区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印发了《贵池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殡改字〔2020〕01号),对我区的公墓规划建设提出了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截至2021年底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分布已显雏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有马衙云龙山、马衙长垅岗、涓桥龙形山、梅龙大官山四座公益性公墓,殷汇镇公益性公墓正在改造升级中,梅龙江口片因城市发展需求重新规划了东部片区人文纪念园,由梅龙街道负责开工建设事宜。其余镇街公墓均有选点规划。我局结合贵池区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规划,已编纂制定《贵池区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6月底完成报批。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广阔 联系电话:2418509)。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徐欢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社区老年群体关怀服务的建议》(1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对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先后引进江苏九如城、铜陵夕阳红等外地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整合利用全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学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部等现有闲置资源,完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对建设投入运营的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共投入建设资金242万元(不含平天湖管委会2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022年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90户适老化改造和100户家庭照护床位建设。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先后委托池州市池阳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乐邦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恒志职业培训学校等三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及有从业愿望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共培训300多人次。2021年5月组织20所特困养老服务机构和3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并组织部分优秀的镇街民政所所长和特困供养机构院长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去上海参加长三角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培训会。2021年6月,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进行全员培训。2022年,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员培训任务400人次,准备6月底开班。
三是规范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营。我区先后制定《贵池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贵办秘[2020]9号)、《关于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营工作的通知》(贵民政[2021]22号)等文件,规范了全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70周岁及以上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日间照料、短期寄养、家政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开展老年人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四是精准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30-300元/人.月的标准应发尽发,截止5月,全区高龄津贴发放16347人,累计发放金额272.589万元,低收入老年人购买服务人数1554人,累计发放金额36.07万元。对年检合格且行业评比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实际入住本地户籍老人数中自理、介助、介护三种类型,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补贴给予社会化养老机构。
五是全面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我区相继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池州市贵池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提升家庭承担养老服务的功能性,同时,委托池州九如城养老服务公司和贵池区秋浦颐养中心两家养老机构对我区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和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目前已完成50户建设,估计6月中旬将全面完成建设改造。
六是新增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2022年,我区新增11个城市老年食堂、38个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新增3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新增1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助餐点和对外开放21个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食堂。积极引导和支持像客满福、美食大世界等一批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积极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依托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配建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的中心学校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合作等方式,建成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目前,已完成九如城、客满福等城市老年食堂建设5个和依佳社区、南馨园社区等助餐点建设10个,其余的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正在推进中。确定农村3家老年食堂(助餐点),其中马衙街道办事处已确定在政府职工食堂、江口街道和涓桥镇由社会化运营。完善15个新增养老服务站点的农村助餐点和对外开放21个特困供养机构食堂的老年人就餐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潘四清 联系电话:0566-2418507 )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唐志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医保报销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主要政策
自2018年国家、省、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相继成立以来,医保政策制定和动态调整坚持以“国家为主、省市为补”,注重顶层设计。基本医保药品目、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项目“三个目录”和“医保负面清单”实行全省统一,居民筹资标准由国家制定等。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和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1.异地就医保结算政策。根据《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省外住院就医,实行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实行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备案或带回参保地结算的,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省内区外住院就医,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面实行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
2.参保地报销主要政策。《池州市贵池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主要政策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市内一级、二级、三级、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扣除起付线后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是85%、80%、75%、70%。市外住院就医起付线是市内同类医机构2倍,报销比例在市内同类医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转诊备案就医再下降10个百分点。省外起付线按单次住院总费用20% 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扣除起付线后政策内报销报销比例60%。
3.年报销封顶线等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封顶30万元;大病保险省内年报销封顶30万元,省外20万元。同时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省内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5%,省外40%。
4.影响城乡居民报销比例因素。一是就诊医院区域和级别;二是使用药品类型,甲类药品100%报销,乙类药品80%报销,丙类药品不予报销;三是医疗服务是否符合“基本医保负面清单”等。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每年由国家医疗保障局根据全国医疗保障水平、基金安全、稳定的保障待遇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实行全国统一缴费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较2021年增加40元,国家补助相应增加30元,每人每年达到930元(国家及省补助610元,个人缴费32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我市大病保险筹资由2021年70元/人提高到2022年100元/人。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区政府拓展资助类型,在兑现国家省市规定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监测人口分别按90%、80%、50%定额资助参保基础同时,拓展对重点优抚对象、退捕渔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重度残疾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五种类型群体,按6:4(区政府、个人分别按个人筹资标准60%、40%分摊)比例落实资助参保。2022年政府区资助参保58512人,投入资助参保资金1411.31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加医疗救助年封顶线,分类提升救助比例,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负担。
2.开展部门协作,实行数据共享。每月我局对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的,及时向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等部门报送,做到早提醒、早预警、早落实帮扶措施;同时每月对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反馈过来的特困供养、城乡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动态调整信息,及时更新医保属性,精准落实医保三重保障制度。
3.积极参与医疗体制改革,发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作用,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需求。
4.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在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分类资助参保类型基础,持续保持我区的特色,拓展资助类型,减轻城乡居民筹资困难。
5.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异地就医、报销等政策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合理就医。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毕四清 联系电话:15905666650)。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A]
钱立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观梅花园及周边小区建设露天篮球场等体育场所的建议(第14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我街已在观港一期建成1座露天篮球场,并在
观梅二期规划了体育场所并安放了部分健身器材,今年将继续完善周边小区体育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街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胜利联系电话: 13856684460 )。
中共梅龙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王永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池州渡江纪念馆的建议(143号)已交由我部办理。2022年4月26日,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乌沙镇的分管负责同志,到烟墩陈村惨案旧址和新义村马石矶实地进行踏勘,随后进行多次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1.马石矶史料内容相对较少,不能满足渡江主题纪念馆建设的实际需要。乌沙镇新义村马石矶所发生的革命历史事件仅为两起,一是1938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寇从贵池区乌沙镇新义村马石矶登陆入侵池州,并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烟墩惨案。二是1949年4月21日凌晨(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在枞阳县铁板洲冲破长江天险,登陆马石矶从而解放池州。据史料记载:1949年4月21日,国民党反动政府拒绝在《和谈协定》上签字,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联合发出了《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同日晨,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和陈毅、粟裕、谭震林率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西起九江,东至江阴,强渡长江。而此战战区内,长江流经安徽省境内416公里,其中:流经池州市境内长162公里,流经贵池境内长76公里,流经乌沙镇境内长30余公里,流经乌沙镇新义村长度更短。另外,渡江战役突破长江时间又很短,在展陈大纲设计、史实资料收集等方面难度大,没有权威性,用局部战斗反映渡江战役全局战况也无法实现。
2.建设内容重复度较高的主题纪念馆没有必要。一是全省已建有渡江战役纪念场馆,分别是2012年11月28日建成并对外免费开放的渡江战役纪念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1985年建立的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位于安徽省肥东县撮镇镇。因此,在客观上,重复建设没有必要。二是全区已建有五处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其中,中共沿江中心县委纪念馆、新四军七师沿江团团部旧址纪念馆、池州市保密教育暨黄西工委纪念馆等都有烟墩惨案和马石矶段渡江战役内容涉及。
3.建议结合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做好新义村红色资源的修复利用。乌沙新义村历史人文、自然景观等资源十分丰富,具备发展旅游业的基础条件,可完善修复马石矶一带保存下来的战壕、地道、弹壳等战场遗迹,树碑纪念在烟墩中死去的新义村村民等,将其作为红色教学点,融入当地文旅业的发展。而所隶属的乌沙镇是滨江古镇,历史和文化底蕴较深,区位优势、交通便捷,可以集合乌沙老街、全国文明村灯塔青树纪、龙干茶花博览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观墓、船舶基地、新义村红色教学点及马石矶长江岸线优秀的自然景观,植入区域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的大格局中。
目前,为进一步推进新义村文化旅游业发展迈入快车道,区文旅局计划补助20万元立项复建黄观墓,目前该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下一步,由区文旅局积极帮助乌沙镇、村打造旅游景点,开展旅游线路编制工作,条件具备时,将其纳入贵池区红色旅游规划线路。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