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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阅读次数:353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9-0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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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号建议答复的函

[A]

柴佳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正全面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截止5月底,已备案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共132个,历年以来已在供电公司报装建设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共1317个。为加快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我委将继续督促相关镇街、园区继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相关车位产权单位加快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建设运营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殷守成;联系电话:5210299)

 

 

2024年6月20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号建议答复的函

[A]

何潘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工作办理流程的建议(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深做实各项便民办税新举措,有效打通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

一、多元服务精准帮办。我局始终依法保障农民工等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一是打破部门壁垒,联合人社、医保设立社保费征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区,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27项业务平均办结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5分钟以内,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构建“区、镇、村”三级远程帮办服务体系,累计为2816户纳税人提供“即办、教办、转办”便捷服务。三是完善“税村共建”服务机制,设立6“乡村税费服务驿站”,目前已辐射1.5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5个专业市场。四是发挥全区107家涉税中介机构乘数效应,累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1.7万户次。  

二、政策红利精准落袋。为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一是坚持“分类分级”辅导按照“一月一主题”,分行业、分税种、分规模开展政策培训5场次,惠及1376户纳税人,推动研发费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等政策直达快享。二是退税快办快享推出退税办理“服务前置+流程跟踪”套餐,实行专窗预审受理、专班审核推进、专人跟踪协调,累计受理审核退税业务617笔,高频退税业务办理时长压缩59%,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平均到账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三是加大“政策找人”力度,搭建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政策精准推送链条,对纳税人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进行立体“画像”,实现政策找准人、主动送上门。1-5推送小微企业红利账单3116份,落实税费优惠9.7亿元。

三、问题诉求精准解决。我局始终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在全区办税服务厅设立7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多部门联动专治各种税费“疑难杂症”,今年累计为纳税人缴费人报验登记、信用修复等31个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依托税费服务运营中心,打造“咨询+辅导+办理”一体化服务样板间,实现从“单一咨询”到“综合服务”的转变截至目前,智能互动服务1.63万户次,在线互动服务0.41万户次,电话互动服务0.72万户次。三是“班子+专家+团队”涉税诉求“有诉即接”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采取“热线+平台”“走访+座谈”形式,内联8个基层税务机关,外接107家涉税中介机构,全渠道收集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问题诉求149件。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致力于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办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为贵池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感谢您对我区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龚强;联系电话:0566-2615715)。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20246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号建议的答复

[B]

 

聂腊源等三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区内民营企业信息大平台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建立了包联企业制度,聚力打造“‘贵’在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全力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区在册市场主体68975户,同比增长15.2%。其中,企业11679户,同比增长18%;个体工商户57292户,同比增长14.7%。2023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32.1亿元,增长6.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6.4%,占比较上年度提高0.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税收36.9亿元,增长2.69%。全区18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178户,占比94.2%,全区实现规模工业产值689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实现578亿元,占比83.9%。

二、民营企业信息大平台建设情况

(一)深度嵌入“智慧贵池”建设。当前,我区“智慧贵池”一期、二期项目已竣工验收,建成了贵池区协同运营中心、贵池区数据中台、“智慧应急”等应用场景。“智慧贵池”三期项目在区委、区政府领导部署下正在有序实施。我局充分吸纳代表意见,着力于打破区内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帮助企业优化资原配置,降低运行成本,在“智慧贵池”三期项目中提出需求,开发“贵池区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打造民营企业数据信息化服务中心,该平台已开发完毕,正在调试,目前包括惠企政策直通车、法律服务宣传、企业供需对接、企业诉求收集等模块,该平台建成后可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对比、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并精准推送政策信息,进一步打破政策壁垒,确保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各企业可按需发布供应、需求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区企业供应链,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小企业发展、畅通沟通对接渠道,实现企业产业链全过程一对一服务配套。

(二)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区政府于2022年印发《贵池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全省县(区)工业互联网“创新高地”。推动100家以上规上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目前,我区池州高新区正在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该项目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时感知生产要素并进行分析、优化生产配置,从而实现智能制造。该平台建成后可覆盖企业数据共享、推广产品、企业间产业链供需匹配等功能,充分带动小企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开发难度较大。民营企业发展涉及领域较多,平台开发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实现功能有限,目前我局牵头的惠企政策平台仅集成了政策宣传、法律宣传、供需对接等平台,上述功能虽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但与民营企业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跨部门协同效率低。在跨部门协同方面,平台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较为紧密,但在一些涉及多部门协同的政策执行上,仍存在沟通不畅、协同效率不高的问题,后续惠企政策录入、更新仍面临较多困难。

(三)数据共享任重道远。当前政府渠道各类平台众多,不少平台是省级、甚至是国家级开发的,平台之间难以形成数据回流,信息孤岛普遍存在。部分企业和民众难以全面、准确地获取信息,导致政策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尽管政策在平台上有所展示,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仍遇到诸多困难。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惠企政策平台开发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完成“区惠企政策平台”搭建,确保贵池区惠企政策平台在政策解读与宣传、企业工序对接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将复杂的政策信息转化为政策明白卡等易于理解的形式,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传播。确保政策解读详尽、准确,有效帮助企业理解和应用政策。力争让企业通过本平台便捷地获取政策信息、享受政策优惠,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市场。

(二)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和宣传机制,提高政策传播效率和效果:二是拓展平台功能和服务范围,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三是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惠企政策的落实和优化。

感谢对我区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昊,联系电话:5258772)。

 

 

2024年620

 

 

关于王恩桃《关于连片基本农田架设电力线路的建议》的答复函

 

王恩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连片基本农田架设电力线路的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由地方政府通过项目扶持进行建设改造,主要是解决农村有涝能排、有旱能抗。

二、现有农排线路的产权归属村集体或个人等所有,按照国家政策,供电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区域内管理的国有资产电网的运行维护。

对此,区供电公司建议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线路改造资金列入政府项目扶持资金,街道供电所将积极配合,多方努力来解决农业生产和排灌用电隐患。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13705667101)

 

2024年7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号建议答复的函

[A]

王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第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正全面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截止5月底,已备案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共132个,历年以来已在供电公司报装建设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共1317个。为加快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我委将继续督促相关镇街、园区继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相关车位产权单位加快推进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商业运营公共充电桩建设运营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殷守成;联系电话:5210299)

 

 

2024年6月20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闻伟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大力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更有利于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镇功能。近年来,贵池区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区发改委审批,区住建局积极配合区发改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同时一方面要求主城区住宅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认识,正确认识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目的,指导属地街道、社区为群众居民在小区内自建充电桩,提供便利帮助,严禁无故阻挠群众合理安装,对无故阻挠的企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对接市住建局,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一并进行改造,满足群众需求。

虽然我局采取了以上系列措施,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破解,如在部分老旧小区中,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安装新能源充电设施。部分群众没有产权车位,租用公共车位因存在租赁时间的不确定性难以安装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小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区住建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7号建议的答复

[B]

 

杨俊代表

提出的关于农村电信,电力网线路整改的建议(第7)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下:

村庄住宅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等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凌乱架设,严重影响农村风貌和视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解决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电线、通信线、电视线等“三线”乱拉乱挂、乱接乱牵的“空中蜘蛛网”现象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2年上半年,市乡村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四家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要求各地开展线治工作特别是主城区住宅小区及背街小巷的线缆整治工作。我区于2022年5月份由区乡村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四家联合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要求各镇街道及四大运营商做好全区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摸排情况报我局,但收效甚微。仅主城区因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由市经信局牵头协调池州电信、池州联通、池州移动和安广网络四大运营商对主城区街道弱电线缆进行了集中整治。农村镇街因面广人稀、住户分散,整治费用太大,此项工作基本没有进展。

目前,根据《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暨美丽镇街工程加快建设五新贵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要求,首先对墩上街道罗城村、涓桥镇紫岩村和马衙街道金山村这三个镇街开展弱电线缆整治,为推动和美乡村暨美丽镇街建设任务有效落实,我局针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弱电线缆整治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走访,同时组织池州电信、池州联通、池州移动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现场整治,积极做好美丽镇街、和美乡村弱电线缆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区文旅局在乡村振兴、小田改大田、乡村道路拓宽、乡村旅游等工作开展的同时,对需要迁移的通信电线杆及电线线路进行统一摸排,分类函请相关运营商及供电公司进行线杆和线路的迁移工作,对部分有条件的区域采取地下线,逐渐减少多根线杆树立路边、田埂的现象,切实提升村庄环境。

感谢对我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郑明星 联系电话:5200991)。

 

                              2024618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8号建议的答复

[B]

 

章丽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杆线改造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的建议(第8)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下:

村庄住宅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等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凌乱架设,严重影响农村风貌和视觉。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把解决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电线、通信线、电视线等“三线”乱拉乱挂、乱接乱牵的“空中蜘蛛网”现象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2年上半年,市乡村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四家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要求各地开展线治工作特别是主城区住宅小区及背街小巷的线缆整治工作。我区于2022年5月份由区乡村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四家联合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池经信函〔2022〕48号)要求各镇街道及四大运营商做好全区弱电线缆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摸排情况报我局,但收效甚微。仅主城区因文明创建工作的需要,由市经信局牵头协调池州电信、池州联通、池州移动和安广网络四大运营商对主城区街道弱电线缆进行了集中整治。农村镇街因面广人稀、住户分散,整治费用太大,此项工作基本没有进展。

为推动美丽镇街、和美乡村建设任务有效落实,我局针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弱电线缆整治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走访,同时组织池州电信、池州联通、池州移动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现场整治,积极做好美丽镇街、和美乡村弱电线缆整治工作。目前墩上街道、马衙街道、涓桥镇结合美丽镇街项目建设,集镇区域已完成弱电线缆整治工作;墩上街道罗城村和美乡村建设点结合污水管网建设已同步铺设弱电线缆管网,下步将实施弱电线缆下地;我局已委托池州移动公司对涓桥镇紫岩村和马衙街道金山村弱电线缆下地工作进行图纸设计,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

下一步,我继续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及区文旅局在乡村振兴、小田改大田、乡村道路拓宽、乡村旅游及美丽镇街、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开展的同时,对需要迁移的通信电线杆及电线线路进行统一摸排,分类函请相关运营商及供电公司进行线缆整理和线杆迁移工作,对部分有条件的区域采取弱电线缆下地,逐渐减少多根线杆树立路边、田埂的现象,切实提升村庄环境。

感谢对我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郑明星 联系电话:5200991)。

 

 

                      

                               2024618

 

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9号建议答复的函

 

 C

赵德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伸农村电工服务范围的建议(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力监管条例》《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与供电营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实施,推进了供电营业法治化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明确了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成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应以合同为基础建立供用电关系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对供电企业的管理,这些都对供电企业提供服务的合规性、透明度、便利度等提出更高要求

我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国家政策法规落地,全力保障供用电秩序稳定,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法规严肃性、权威性。您提出的“关于延伸农村电工服务范围的建议”不属于电网企业的维护范围

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国网池州市贵池区供电公司

2024415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0号建议答复的函

                          [B]

 

赵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居民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大力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更有利于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镇功能。近年来,贵池区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区住建局一方面要求主城区住宅小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认识,正确认识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目的,区住建局将指导属地街道、社区为群众居民在小区内自建充电桩,提供便利帮助,严禁无故阻挠群众合理安装,对无故阻挠的企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对接市住建局,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一并进行改造,满足群众需求。

虽然我局采取了以上系列措施,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破解,如在部分老旧小区中,由于条件限制无法安装新能源充电设施。部分群众没有产权车位,租用公共车位因存在租赁时间的不确定性难以安装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认真研究对策,积极推进小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区住建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答复的函

[A]

 

尊敬的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平台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经营管理上难以适应市场竞争。金桥集团现下辖全资、控股、参股和所属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合计68家,委托(授权)代管6家。截至2023年底,金桥集团资产总额246.42亿元,负债总额165.54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1亿元,较2019年市场化改革初期的4.39亿元大幅提升,已逐步从依赖政府的平台公司转型成为产业化集团公司。但总体上,金桥集团核心主营业务不突出,营业收入和利润尚未实现质的提升,一方面与来池央企开展的股权投资,主要是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经营性资产仅占比42%,大部分资产为安置房、保障房、道路、水面等非经营性资产,基本无盈利功能。

(二)经营管理上存在人浮于事现象。近年来,金桥集团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近60项,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但仍存在少数干部职工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等现象。关于老杏花村宾馆地块以及团结小区市直机关服务中心综合楼征迁工作,金桥集团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负责收购团结小区18号楼,其中一层面积623㎡,承租人为徐慧,为推动征迁工作,经与徐慧兄长徐智协商后,双方同意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给予补偿。2023年3月,双方共同委托华鉴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73.39万元,徐智对此评估结果持有异议;2023年11月,金桥集团委托天恒评估公司进行二次评估,评估价为197万元,但双方就评估结果仍未达成共识,目前仍在对接中。城西小学综合楼施工工程改扩建工作由区教体局牵头负责。

(三)部分管理的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台账不全。市场化改革以来,面对庞大且分散的各类资产,金桥集团主动作为,近几年来连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摸清了资产家底,并上线钉钉资产管理系统,实现集团、子(分)公司资产系统全覆盖,以资产月报制度和盘点制度为具体抓手,及时更新、录入资产信息,做到系统数据与台账、实物保持一致。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明晰了资产管理的具体流程,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对国有房产实行集中管理,采取租售并举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3年度实现租金收入7600万元。不可否认,现阶段金桥集团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数字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无论是具备还是不具备经营能力均揽下经营。金桥集团积极代建政府性投资项目,如全区农村交通道路信号灯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是金桥集团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负责代建涉及贵池区的59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该项目经区发改委立项和我委预算批复(876.26万元)后,金桥集团于2023年8月11日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开招标,中标方为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872.69万元。该项目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且未超过合同工期和预算费用。您提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2021年7月,金桥集团与国网安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建设贵池区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后经过调研及数据分析,认为现阶段贵池区新能源汽车储量及新增数量较低,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放弃了合作。2023年7月,为加快推进贵池区国有停车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群众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金桥集团计划引入充电桩运营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运营贵池区国有停车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并随即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在综合考虑建设投入成本及投资回报后,再次决定不参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项目。

(五)区政府主导由平台公司承建的一些EPC项目存在乱象近年来,金桥集团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如梅园安置点、南部山区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等安置点建设,在规划设计阶段,根据搬迁居民不同的需求规划户型比例,会商相关部门完善安置小区内配套建筑的规划设计,按程序报市、区规划部门审查,并在规划批复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后,再进入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在安置房建设中引入适度超前的规划设计,实现人车分流、采用装配式建筑等措施,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如老区委小礼堂拆除后新建停车场项目,因排水问题改造障碍因素较多,范围较广,加之建设任务时间紧,遂采用地面高低差形成缓坡以改善地面积水问题,未考虑雨水管网专项设计和施工。金桥集团将详细排查周边排水管网,针对积水程度,完善相关排水设施;并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举一反三,充分做到设计规划和实际需求相结合。如贵池船舶智能绿色制造项目,根据2023年8月16日区委专题会议精神,乌沙船舶工业基地加工区搬迁项目符合特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模标准,初步确定项目采用EPC招标模式招标。2023年9月至10月,为促进该项目尽快落地,项目组多次召开项目研讨会议,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认为项目涉及大型船舶制造,投资额大、专业性强,后期运营需大量专业人才和资金投入,适宜采用EPC+O模式。为保障项目建成即可达产运营,减少后续资金投入,降低运营和投资风险,经2024年1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采用EPC+O模式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另河道清淤、矿山修复等其他代建项目,均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相关建设单位签订了代建协议,并根据建设单位确认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进行建设,均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有力;不定期开展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退休干部走进金桥活动。二是将企业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指导金桥集团健全企业全员绩效管理,协助其修订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合理拉开职工薪酬差距,充分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全面加强资产管理,规范重大项目实施。一是及时印发贵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办法,持续做好资产月报、年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金桥集团健全资产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项资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职责,修订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在制度的规范内高效运行;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区人大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督促金桥集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各环节审批上报工作,指导金桥集团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各类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推进企业合规管理,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一是督促金桥集团坚守实体经济根基,围绕矿山开发、建筑施工、供应链金融、物业服务、旅游服务等领域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厘清主业标准,坚决遏制盲目投资冲动,不断做强主营业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二是督促金桥集团加快推动殷汇建材公司、三二五发电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协助金桥集团拓宽供应链贸易业务范围,做大企业现金流,确保完成年度营收任务。三是督促金桥集团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民心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指导金桥集团加强融资项目谋划储备,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全力实现年度18亿元的融资目标任务,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同时防范债务规模无序增长,防止债务风险累积扩张。

(四)强化廉洁规矩意识,深入推行市场化用工。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及时印发《区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金桥集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指导金桥集团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要求企业在核定的编制数内有序开展市场化公开招聘,并切实做好新聘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志旺;联系电话:0566-2032944)

贵池区财政局

2024年613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何宗文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稳步提升。

第一,夯实主体责任,强化以人文本执政理念。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3月28日,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集中述法评议会,1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或书面述法,交流经验、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现已审查政府重大决策事项5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3份。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建立案件分配、讨论小组及跟班学习制度,在区法院立案窗口设置行政复议指引,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1-5月,全区受理行政复议3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28%,复议首选率88%,复议后纠错率11.5%,和解调解率23%,复议后起诉率8.1%。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强化以人为本工作理念,有警及查、有案及受、有违必处,强化涉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引导社会公众规范文明养犬,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轻微免罚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以最大决心、最硬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第二,发挥示范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素养。一是用心谋划创建。推动《贵池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任务清单》落地生效,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并以示范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二是强化复核整改。严格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操作手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开展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用心培育“有阵地、有队伍、有效果”的村(社区),积极争创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已获评的村(社区)进行抽查复核,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基础条件降档的,限期整改。三是实施“1+N”行动。优化村居法律顾问人员配备,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培训,吸纳村(社区)两委干部进入“法律明白人”队伍,以结对子的方式充分发挥“政策讲解员、法治宣传员、民意收集员、矛盾调解员”作用,以达到示范效应,为群众提供更优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第三,聚焦基层治理,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一是健全矛盾纠纷体系。全区建有区级矛调中心1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5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村居调委会220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设立“百姓说事点”227个、个性化调解室10个、警民联调室16个,基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推动矛调中心改革。建立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将适宜调处的法院诉前调案件、公安警情类纠纷、信访类纠纷引流至中心,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办理”原则,根据纠纷性质、类别、难易程度进行分流指派,配备6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1人,书记员1人,公证3人,后勤1人),配备专职调解员5人,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报酬模式,现已接收案件220余起,调处成功93起。三是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专职调解员选聘工作,吸纳两委员一代表、“五老”“乡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00余人。注重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分2期举办贵池区2024年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为人民调解员充电蓄能。

感谢您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郭雅  联系电话:2030907)。

 

                               

                                2024年6月17日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13号提案的答复

[C]

刘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农村社区村庄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第1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池州市中心城区范围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铜九铁路和沪渝高速公路以北、秋浦河以东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包括老城区、东部新城区、平天湖风景区、科教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成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我市主城区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取得很好的效果。对于农村区域,我局在春节期间持续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开展查处。2024年,我局依法查处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6起,行政处罚6人。

三、 下步工作打算

关于您所提关于“禁止农村社区村庄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报告,完善机制。我局将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农村区域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加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置力度。

(二)加大宣传,有效管理。春节、元宵节、清明、财神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对《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贵池公安”微信公众号、“警民议事厅”微信群覆盖面广、受众量大、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发布禁放专题宣传,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监督的浓厚气氛。

(三)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强化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依法开展查处工作。对农村区域,加大对超市、小卖部等场所治安检查力度,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永超   联系电话:0566-2092515)。

 

                               

                                2024年620    

 

 

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14号提案的答复

[B]

孟景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老年群体防电信诈骗意识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主防导向,完善反诈机制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区委政法委、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参加会议

由区委“平安办”牵头制定《主城区逐户走访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7月以来,由贵池公安分局牵头街道、社区、志愿者、义警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在主城区开展三轮逐户走访“扫楼行动”。

(二)明确主防重点,提升扫楼质效 为保障“扫楼行动”宣传成效,行动时间设在每周一至周五18:30分至21时开展,确保入户有人。宣传人员冒充客服冒充子女、购物退款等诈骗手段,重点针对老年人、家庭主妇等各类易受骗群体进行分类精准宣传,充分发挥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的作用,为易受骗群体牢固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家庭“防火墙”。

(三)融合主防目标,扩大宣传战果 

除在主城区开展“扫楼行动”2024年元月以来,分局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农村区域专门开展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安全知识集中宣讲活动,通过深入社村委会养老院、留守老人儿童家庭,开展宣传,提高农村老人交通、反诈等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分局已开展宣讲活动700余场

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在民警上门入户进行反诈宣传时,很多老年人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但后期由于思想上不重视,为了清理手机空间,安装后没几天就删除,导致反诈劝阻很难达标,精准预警措施难以落地。老年人群体易存在贪小便宜心理以及欠缺信息核实方法的情况,诈骗分子往往抓住这心理诱导们进行退款、打款操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维度全覆盖开展反诈宣传,切实提升全民反诈意识。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警工作,积极对接社区、广场舞团体、老年人活动中心等部门和群体,联合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宣传,组织警力、社(干部、网格员通过微信、抖音等通讯工具,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宣传工作,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
  (二)关注重点人群,落实维权帮扶重点群体。公安机关会同街道、社(委会等部门,以易受骗群体为重点,对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薄弱群体,深入走访、主动贴靠、靠前指导,及时主动开展预警宣传工作,针对目前常见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开展专门宣传。

(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与政府、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不同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织密防御网络,加强行业监管,堵住信息泄露漏洞,充分运用反制技术,做好预警劝阻、跟踪回访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当事人财产损失。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永超  联系电话:0566-2092115

                                (印章)

                              2024620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5号建议答复的函

[A]

阮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法进社区力度的建议(15)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普法进社区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让普法工作深入人心,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我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印发“十二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按月制定重点普法目录,压实各镇街道、各园区、区直各单位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进一步抓好普法任务落实。结合“法律九进”之“送法进社区”,抓住重要节点、抓实重点人群、抓准群众迫切需求,今年以来举办“法治迎新春”、“助工维权”、“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余起,围绕婚姻、房产、用工合同、农民工维护、物业纠纷、山场林权等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对江口街道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点对点的指导。

二是选优配强法治队伍,积极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严格优存劣退,精选全市律所优秀律师人才,充实做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健全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弥补11名法律顾问无法满足居民普法需求的不足。通过加强结对密切协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委员中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为群众提供更优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并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效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

三是加强法治技能培训,提升“法律明白人”(人民解调员)法治工作能力。对全区法律明白人(人民解调员)进行分层培训,年初举办两期2024年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共培训250余人,培训质效不断提高。通过主题教育“四下基层”,到村(居)了解收集法律明白人(人民解调员)急需充电的法律知识和群众最想了解的法律知识,以及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极易遇到的法律问题等,有针对性的设置课程,培训内容有法律专业知识、现场摸拟调解实操(情景课)、调解典型案例复盘等,内容务实管用。结合年前需求研调收集到的信息,邀请区委党校、人社、法院、公证处等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会商,发出授课邀请,组建阵容强大的授课力量。将培训地点选在区委党校,让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在此接受很好的思想淬炼,提高政治站位。要求每年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培训,村(居)法律顾问在定期“问诊”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

对于您的建议,区司法局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持续优化局所联动、各单位齐抓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以十二月各主题普法节点为指导,针对基层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创新法治罗城民歌、包公法治家训传诵等普法宣传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感谢您对我局法律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程希琳  联系电话:2021725)

                                          

                                2024617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16号提案的答复

[B]

王小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犬类管理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贵池区共登记办理犬证3000余张,捕捉流浪犬3200余条,查处违规和不文明养犬行为500余起,移送蓝天流浪犬救助中心600余只,领养100余只。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广场活动100余场次,印制宣传品70000余份。利用社区专栏、小广播、电子屏及微信平台推送养犬宣传信息30000余条,通过养犬宣传,营造了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做法

贵池区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通过“4321”工作模式,有效提升犬证办理、养犬管理工作。

“4321”中“4”是指伴侣宠物医院、康宁动物诊所、贝乐康宠物医院、新兴动物诊所4个“犬证办理点”;“3”是指结合我市主城区派出所管辖区域,成立3个整治小组;“2”是指外包服务人员巡查+城管队员处罚工作模式,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发现和处置力度;“1”是指1个犬只收容机构。

三、主要举措

(一)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区犬办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公安、城管、农业农村、住建等各部门情报通报、定期会商、数据共享、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明晰部门职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间、工作方法。

(二)全面宣传发动,深入引导。为形成全面文明养犬的浓厚范围,贵池区犬办结合市民“早六晚七”重点时段在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册、宣传卡片、宣传单页以及《致群众的一封信》;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单元门张贴宣传海报,循环播放宣传音频;通过人民政府网、池州论坛、微信微博以及“警民议事厅”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条例》和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典型案例;通过邀请群众座谈、到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文明养犬的积极性。切实把宣传工作做到群众的眼前、身边、家门口。

(三)深化打击整治,突出重点。贵池区结合派出所辖区实际,成立整治小组,各组由公安民警、城管队员、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组成。在遛狗高峰时段以处罚遛狗不牵绳、便溺不自清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为主,其他时间段以收治流浪犬为主,常态巡查整治违规养犬行为。特别是文明创建期间,贵池区增设由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犬类管理整治机动小组,自早七点至晚九点在主城区不间断巡逻,强化发现和查处能力。坚持“先教育、后处罚”的工作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人认真讲解《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劝阻引导。对劝说教育无效的,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执法。

(四)完善收容领养,强化机制。依托收容中心,打造规范犬管收容所,制定犬只捕捉收容制度、犬只领养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发动民间爱犬人士,对流浪犬进行领养,对领养情况进行登记,避免再次被遗弃,进一步促进文明养犬工作长效化发展,实现标本兼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协作配合。贵池区将持续组织公安、行政执法、街道、居委会等部门,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早晨、傍晚时间段,对问题突出的小区、路段及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高频率巡查执法,按照相关依法依规处理。

(二)进一步创新治理措施。积极引导养犬居民积极登记、主动办证、规范养犬,为犬主开辟办理犬证的“绿色通道”,让犬证办理少跑腿,更便捷。积极发动民间爱犬人士,对流浪犬进行领养,对领养情况进行登记,避免再次被遗弃,进一步促进文明养犬工作长效化发展,实现标本兼治。

(三)进一步推进宣传引导。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关键是抓好宣传引导。贵池区将紧抓文明城市创建契机,在小区、广场、公园等人群集中区及宠物医院、商业中心等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展板、电子滚动屏展示标语,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发送提示信息,引导居民参与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活动,遵守文明养犬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的关心支持。下一步,分局将积极联合行政执法、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法制宣传,全面增强犬主意识,加强养犬规范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公安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永超   联系电话:0566-2092515)。

 

                                 (印章)

                                2024 年 6 14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7号建议答复的函

                            [B]

郑玉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牛头山镇长林村“组组通”道路硬化工程立项的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长林村属于丘陵地貌南坡片10个村民组测算长度7千米的道路,多数路面基础只有3.5米,且较为分散。目前申报区交通与运输局的大型项目仅路面就要达到4.5米,故长林村“组组通”道路硬化达不到申报大型交通项目的条件。镇级层面只能通过“一事一议”项目和小型公益性项目逐步开展建设。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对接上级各部门,争取尽快立项,解决南坡片10个村民组村民出入通行困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孔聪聪联系电话:18956680593)。

 

 

2024年6月18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18号建议的答复                                               

[A]

陈小梅代表:

您提关于及时更换农村地区垃圾桶的建议(第1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有关部署,我区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在项目建设阶段,投入资金2760多万元,在15个涉农镇街新建改建中转站7座,配置各种规格的垃圾桶47565只、挂钩式垃圾箱466个,购置各类环卫车辆1122辆(小型电动保洁车668辆、手推保洁车454辆、小钩臂车18辆、大钩臂车2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2辆、侧装式垃圾收集车3辆、吸污车1辆、封闭式垃圾转运车5辆、洗扫车6辆、洒水车6辆、管理用车14辆)。制定了《贵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建立以镇街(村居)评价为主、区级评价(联合考核)为辅的考核机制,实行按效付费。项目实施以来,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五有”(即有设施、有技术、有队伍、有制度、有资金),农村环卫设施得到了改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诚如您所言,垃圾桶配置是环境卫生最基本最关键问题。秋江街道位于主城区“西大门”,区域面积大,人口多,高脊岭社区地处高速入口,因此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区域。针对您反映的高脊岭集镇垃圾桶破损、规格型号不统一和村庄垃圾桶数量过少等问题,元月份以来,我们督促乡美公司在各镇街添置(更换)垃圾桶1670个,对高脊岭集镇破损垃圾桶进行更换,并按照“满足便民投放需求”原则,在个别村庄增加了垃圾桶(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村庄公共垃圾桶每 5-10 户配置1只)。

下一步,我们将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督查,督促乡美公司对照项目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垃圾收集设施配置和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  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19代表建议的答复

                                 [A]

邓秀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小区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宝赛花园和惠民小区现在的管理由牛头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于您的建议园区已与牛头山镇分管负责同志现场走访,同时通过对惠民小区实施安置小区改造提升三期工程已解决,具体情况:宝赛花园小区门口因千丝情商业街商户多,导致小区大门口、绿化带、道路两旁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已与镇对接要求加强该地块物业监管,小区内拟规划的停车位范围内有高低压供电柜阻挡、线路走向杂乱,经与代表沟通拟于后期小区提升工程一并实施;惠民小区在原有基础上通过安置小区改造提升三期工程,因地制宜多点位解决电瓶车、汽车停车位面积达2560多平米,基本上满足现有居民的需要。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双顶  联系电话:13645665778)。

 

                                    20246月6 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0号建议答复的函

[B]

邓秀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维修安置房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牛头山镇已交付安置小区共5个,分别为宝赛花园、惠民小区、长丰小区、长岭小区、前江新村。根据日常的物业考核及牛头山镇政府反馈情况,目前安置小区房屋问题主要集中在外墙空鼓开裂脱落、房屋渗漏、屋顶瓦片损毁等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3年5月31日区政府会议纪要([2023]10号)精神,针对滨江社区5个安置小区外墙开裂脱落等问题,会议研究决定维修工作交由金桥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实施。经了解,前期金桥投资集团就有关问题已现场查看,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会议纪要精神,组织开展维修工作。

下一步,区建设局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投诉问题收集分类工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21号建议的答复                                               

[B]

方琳代表:

您提关于引导二手车行企业规范停车及优化选址经营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杏花村大道沿街二手车行占用沿街、沿路机动车车位,导致其他居民、商铺经常无位停车问题已收悉,我局对此情况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落实此事,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杏花村大道沿线二手车商户进行逐户上门调查和摸底,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僵尸车、无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短期停放的二手车进行宣传引导、规范经营,同时积极引导二手车行转出此地经营。

二、安排人员对沿线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着力解决其他居民、商铺及顾客无法停车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俊杰      联系电话:18156615123)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2号建议的答复

]

方志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村村通公路破损严重的建议的议案(第2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秋江街道农村公路建设取得较好成绩,共建设乡级道路约107公里、村级道路254公里,农村公路网基本形成。近几年,上级交通部门将农村道路大中修、日常养护纳入重点工作内容。街道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全街300多公里农村公路全部纳入日常养护。对于损坏严重的道路,街道积极争取上级建设计划,去年实施了梅南路杜坞大桥至谷塘村2.5公里大中修建设计划,今年实施三联村大1.78公里大中修,工程即将开工建设。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清贵        联系电话:13865667328

                                    

  2024年7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3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桂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申请将大学城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2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福祉、推进城市更新、提高治理水平的关键大事,系统谋划、统筹联动、整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主城区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区两级协同工作机制。2019年至今,贵池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共完成16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建筑面积约603.76万平方米,61853户居民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提升。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老城区整体环境面貌。

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要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我局主要配合市住建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协调调度工作,我局将向市住建局建议将大学城商业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具体事宜仍需市住建局决定。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24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殷汇镇殷汇社区非农户口老房翻建的建议2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殷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相关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分类处置。一是针对社区居民住房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我们将参照国有土地地上建筑建设审批程序提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二是社区居民住房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我们将参照集体土地地上建筑建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三是针对无任何手续的住房,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D类危房,且在池州市境内无任何住房,房屋四至邻居对翻建无意见的,由所在社区专题研究提出申请,我们将参照农民建房手续进行审批,并加强后期管理;四是针对殷汇老街在保护性建筑名录中的房屋,在无新的政策支持情况下只能进行保护性修缮。感谢您对我镇老旧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包瑶     联系电话:15656699309)。

 

 

                                    殷汇镇人民政府    

      2024625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洪德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业主组织管理的建议》(第2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组织主城区各街道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企业和业主代表开展《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明确街道、社区的指导管理责任,将法律法规落实到矛盾纠纷投诉化解工作中。要求物业参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加大消防、防汛、小区环境整治力度,引导小区业主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应尽义务,保障自身权益。

二、会同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了解居民意向,及时介入帮助指导有意向召开业主大会的小区开展筹备工作,协助完善各项手续,推荐素质高、品行好的居民积极参与成立业委会工作。

三、制定明确的业主组织规范准则,参照其他地区较为成熟的文件或方案,制定适用于贵池区的指导性意见,推动成立业主组织和制定规范准则同步开展,强化对业主组织的约束和监督。

四、将业主组织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结合“皖美红色物业”和基层党建工作,形成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物业、业主参与的联动体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26号建议的答复                                               

[A]

胡士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废弃木耳棒、服装厂废布料、边角料等垃圾处理的建议2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牵头实施的贵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行成效的认可!诚如您所言,近年来,种植木耳(香菇)食用菌、从事服装加工制作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致富产业,因此而产生的菌棒和废布头、边脚料等废弃物逐年增多,存在规范处置难的问题,也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

撤地建市以来,作为池州唯一的“市辖区”,有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由市本级统管,我区没有自己所属的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作无害化处理(2019年3月前为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之后市政府与皖能集团合作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即现在的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根据2023年12月18日城管领域重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备忘录和区政府〔20243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区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按照70.71元/吨标准,由区财政向市城管局支付处理费。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专门联系了市生活垃圾处置运营方——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皖能相关负责人表示,菌棒和废布头、边脚料具备可燃性质,按照公司现有的处理能力,可以接收处理。但前期市、区两级已就生活垃圾处理费结算事宜达成协议(此生活垃圾是指一般生活垃圾,不包括菌棒和废布头、边脚料),如增加菌棒和废布头、边脚料(属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业务,一则市、区两级需确定有关收费标准,并签定补充协议;二则皖能公司作为国企,其新增业务的内部流程较为复杂。有鉴于此,经与皖能商议,该公司同意在菌棒等产生量不大的情况下,可与一般生活垃圾同时运送至该公司作无害化处理。

下步,我们将根据部门职责,指导有关涉农镇街,在食用菌种植户和服装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划定位置,合理设置菌棒(废布头、边脚料)暂存点,引导种植、加工农户定点投放;同时,就菌棒收集和有偿代运等具体事宜,协调有关镇街(村居)和乡美公司(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方)做好对接工作,确保菌棒等一般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和规范处置。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  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27建议答复的函

[B]

            

黄启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开通公交车老梅村至梅村政府的建议》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老梅村和高坦(现梅村镇政府所在地)均已按照建制村通客车要求开通了至城区的公交线路因老梅村至高坦路段正进行S358公路改建项目施工,路况较差,公交车行车安全隐患较大。待该项目施工完成,老梅村至高坦路段达到安全行车条件后,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现场勘察,适时开通该条公交线路。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包斌   联系电话:15905661177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

答复的函

                          [B]

黄世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伴随贵池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电梯在住宅小区中的普及率和使用率不断提高。但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增长,一些老旧电梯故障频发,存有安全隐患。区住建局对电梯故障带来的安全风险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物业对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电梯设备及时维护和更新。

一是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运用信息化技术,改进征求意见和投票表决方式。对于不超过8000元的电梯维修项目简化申报程序。

二是明确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的监管职责,监督物业公司依法维护、管理电梯设备,对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邀请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确认。多渠道开展文明乘梯的宣传,制止和杜绝不文明乘梯行为和不合理使用电梯导致电梯损坏的行为。对雨水天气电梯的潮湿积水要重点巡查,及时排水确保电梯井道及地坑干燥,防止积水造成电梯元器件的锈蚀和短路。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叶子健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6月26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29

建议的答复

 

[B]

江炯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主城区城市更新的建议2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福祉、推进城市更新、提高治理水平的关键大事,系统谋划、统筹联动、整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主城区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区两级协同工作机制。2013 年至今,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共完成199 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建筑面积约 929.67 万平方米,104117 户居民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提升

二、贵池区推进贵池区住宅小区“三建协同”工作。通过统筹推进“基层党建、文明创建、城市建设”,以业主自治为根本,以群众需求为核心,明晰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利用三年时间,在主城区有条件的小区内实现“三建协同”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小区、社区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小区道路、照明、管网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建立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问题台账,制定问题整改销号计划,分批次列入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针对小区停车位不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不足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结合地面停车位改造和地下车库空间释放为一体,加快新能源充电桩规划布点建设,着力解决小区停车难和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更新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566-2095026)。

 

 

 

20246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B]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物业法制环境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诉源治理,主动拓展物业纠纷化解渠道。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呈现急剧增长态势,每年进入诉讼程序的超过千件,已成为民商事案件的第一大案源。然司法资源有限,如仍将诉讼作为解决物业纠纷的首选,法院终将不堪重负,纠纷也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如何让纠纷止于未诉,应是法院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努力的方向。今年5月初,在区法院的积极倡导下,在市住建局、区法院、物业协会的共同推进下,拟将设立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或专门的调解委员会),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实际选址阶段。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后,住建部门、物业协会发挥行业专业优势,法院提供法律指导,必将及时有效调处物业纠纷,能够极大地畅通解纷渠道。在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尚未成立前的过渡阶段,区法院没有草率地将物业纠纷案件挡在门外,而是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了分流。2023年以来,杏花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物业纠纷300余件,立案庭向贵池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送物业纠纷40余件。

二、有序进入诉讼,主动发挥裁判引领作用。如物业纠纷诉前调解不成的,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将选择部分典型案件,有序进入诉讼。区法院将及时立案受理,认真倾听诉求,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了解物业服务情况,积极促成诉中调解。同时,也将适时选择物业服务较好小区的典型案件,采取小区巡回审理、生效判决张贴公告栏等方式,“零距离”法治宣传,以裁判为引领,支持物业公司合理诉求,引导规范物业服务,培养业主按期缴费意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府院联动,主动构建物业纠纷化解合力。我们深知,“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化解已经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区法院将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物业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主动对接住建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强化准入机制,设立奖惩机制,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促进物业企业的整改,努力建成物业管理服务的良性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区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0566-2217195)

贵池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31号建议

答复的函

                            

蒋翠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阮木公路复修的建议(3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因土地林地、生态红线及地方财力等限制,每年在实施农村道路大中修的基础上,逐年分步开展道路升级改造。鉴于各地修路愿望特别强烈,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镇街负责落实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前期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2021年底,我局安排了设计单位对阮木路进行了现场勘察拟进行拓宽改造工程设计, 并就征迁事宜与秋江街道进行多次了对接,办事处因公路沿线杆(管)线迁移存在较大困难而未及时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我们将督促秋江街道办事处落实好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做好辖阮木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方便群众出行。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接,协调秋江街道办事处加快落实阮木路拓宽项目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移等前期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尽快将该路建成三级公路,着力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2568206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B]

 

蒋翠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秋浦河大堤上架设路灯的建议3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护面积亩以上的堤防41处,堤防总长251.57公里,保护耕地58.89万亩,人口51.58万人建议提到的秋浦河大堤(秋江圩河堤)长24.36公里,牛头山镇和秋江街道沿河群众日常利用该堤防堤顶防汛道路出行。

1998年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防洪工程的投资,我区大部分堤防先后进行了除险加固,防洪能力得到提升。由于堤顶道路是防汛专用道路,不承担社会交通功能,路灯架设项目也不属于堤防必须的管理设施,所以,目前所加固建设的堤防工程内容中均无路灯照明项目。

目前,我区大同圩的九华河堤由江南集中区管委会按照市政道路标准、大同圩江堤由梅龙街道办事处自筹经费进行了部分堤顶道路路灯架设。综合考虑全区所有堤防工程架设路灯的投资规模,在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下,区本级暂时无法将该项目列入计划。有关镇街应根据路灯项目的必要性和财力情况,确定是否实施该项目,并按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下一步,我局将在列入投资计划的堤防加固项目中,积极争取该项建设内容,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巡堤查险。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18056660660

 

 

 

                                    2024613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33

建议的答复

[B]

 

康启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坝堤白蚁防治的建议(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贵池区水利工程众多且气候温暖潮湿,历来蚁患多发。为有效控制水利工程白蚁隐患。近年来,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不懈、系统精准地做好白蚁防治工作,牢牢守住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防治责任,未雨绸缪早预防。高度重视江河湖库堤防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成立了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贵池区江河湖库堤防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白蚁危害情况调查、逐工程制定白蚁防治实施方案。

二是系统开展蚁患普查,抓实抓细全覆盖。抢抓3-5月白蚁活动高峰期的有利时机,迅速部署开展现场普查工作,逐堤仔细开展蚁患专项排查,切实做到蚁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死角。2024年共排查10万方以上小型水库115座,5级以上堤防31处总长203.35km。

三是规范做好灭治工作,标本兼职防反弹。根据白蚁情况对症下药,采取白蚁活动高峰期投药诱杀、对较深蚁巢压烟灭治、对具有高危害性蚁巢采用挖巢灭治等手段,彻底歼灭残存白蚁。防治工作结束后对堤防全线进行无害化药物普投和药剂普洒,对白蚁死巢灌浆封填,彻底消除水利工程隐患。

2020年至2024年,区水利局共投入水利工程白蚁防治资金335万元,对全区115座水库及20处堤防165km开展白蚁危害应急整治,确保全区江河堤防和水库大坝防洪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坝堤白蚁防治建议。一是加强对白蚁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白蚁的危害知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白蚁防治工作。二市加强管理和监测定期对堤坝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白蚁问题。三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等。”我局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黄志鹏   联系电话:18056671717

                                    202461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4号建议答复的函

                                                  [A]

 

柯秀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开展老旧小区灭鼠害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将其作为除害防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来抓。2018年我区病媒生物控制水平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评估。其中城区鼠密度和蚊类密度均达国家C级标准,蜚蠊密度和蝇类密度均达国家B级标准。

一、目前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重视,组织健全,防制机制落实到位

一是工作机制健全。我区设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常年指导协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区病媒生物防制由区爱卫会牵头协调,各镇街、各成员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立了防制工作机制,区级各相关部门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小组成员。

二是职责分工明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以街道(镇)为主体分区块牵头实施,所辖范围所有部门和单位服从街道(镇)爱卫会监督管理。区级爱卫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宣教培训、督导检查等,区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

(二)全民发动,注重引导,深入推进群防群控

一是全面组织动员。我区以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为契机,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的病媒生物控制达标工作和推进以灭鼠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建设,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加强对街道爱卫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街道爱国卫生工作专人责任制得以执行。同时,设立灭鼠毒饵站,组织病媒公司在服务范围内定期对公共外环境、居民生活区等进行灭鼠消杀。截至目前,共设置毒饵站13600多座,诱蝇笼4500余个,公共区域消杀3次。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我区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注重抓好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宣传,利用爱国卫生月、春秋季统一灭鼠、夏秋季灭蚊蝇蟑、越冬蚊消杀等时机,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病知识的宣传,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开展环境整治。

三是强化技术培训。每年召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会,分级开展技术业务培训,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等病媒生物相关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综合整治,科学防制,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一是借势借力清理四害孳生地。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最干净城市等工作,合力开展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七小”行业等城市环境卫生薄弱点位的专项督查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开展日常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爱国卫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区爱卫办每年组织全区开展春、秋两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活动,开展越冬蚊消杀工作。建成区所有街道现场防制工作全部采取市场化运作,委托PCO公司开展公共外环境消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常态化开展老旧小区灭鼠害的建议》,区爱卫办已制定方案并下发《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单位、镇街加强对孳生地的治理。我们将深入开展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灭鼠活动,降低鼠密度,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们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联系人:程海涛;联系电话:2090639)

文中数据仅限于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严禁外传。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35号建议的答复

[A]

 

吕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基本农田和耕地加强核实的建议3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升金湖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升金湖保护区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湿地生态保护和水鸟资源保护方面等发挥重要作用,在2022年度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升金湖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但在升金湖保护地内存在一般耕地。

二、关于耕地恢复工作

耕地恢复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实践,它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自上而下开展“耕地恢复”工作,有一部分也是通过卫星图斑将这部分“过去的”耕地重新纳入现在的耕地范围,从而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耕地数量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局结合您的提议认真研究吸收,对升金湖保护区内的耕地,会同有关镇街和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整改。

一是对升金湖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原则上引导有序退出;二是对升金湖一般控制区内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他区域,现具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耕地允许开展种植活动,不建议扩大种植,对于不适宜耕作的耕地,倡导采取异地恢复的方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以免资源浪费。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知识的广泛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树立耕地保护理念,增强依法依规用地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月红  联系电话:05662816911)。

 

                                        

                                      2024年6月12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潘莫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规范农村建筑垃圾处置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新时代要求,我市于2010年出台了《池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但此规定只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垃圾处置进行了要求,我市农村地区确实存在处置不规范的现象,2024年3月,省住建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安徽省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私自处置进行整治。目前我局已成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班负责整治行动。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结合池州市即将出台的《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拟定切合我区实际的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在以属地管理为主情况下,联合住建、自规、环保等部门指导各镇街建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及开展分类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属各片区大队,将加大农村地区建筑垃圾巡查,加大对偷倒乱倒行为的监管,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增强环保意识。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胡松  联系电话:18056618281)。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4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7号建议答复的函

                                                   [B]

 

钱立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场公墓山公路硬化的建议(第37)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梅龙街道公路站及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已将林场公墓山公路硬化项目已纳入贵池区2024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目前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正在招标中。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小满,联系电话:13705667950 )。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8号建议的答复                                               

[B]

钱跃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规范洒水车、增湿车作业时间的建议(第3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升城区环卫规划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自2017年4月,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贵池区主城区负责的道路、支干道、巷道、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已全部上交市城管执法局,由其统一实施池州市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中标公司(社会资本方):广州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期限:10年(2017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我局则每年针对区管路段支付项目运营服务费用,并负责区管道路日常督查,定期参与市城管局牵头开展的联合考核。依据合同约定,该公司每日洒水时间为Am3:30至5:30,Am:8:30-11:00,Pm:12:00至5:00,洒水车、增湿车交替进行多班次作业。

针对您所提出的洒水车、增湿车城区阴雨天作业问题,我局与市环卫处、侨银公司对接后得知,阴雨天洒水车作业是“借雨冲刷”来进行冲洗作业,目的是利用雨水浸泡将道路上泥土、泥浆、油污等难清理的污垢、顽疾浸润浸泡后,使其附着力大幅减弱,再利用洒水车高压冲洗来清洗路面,从而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针对您所提出的洒水车、增湿车上下班高峰期作业问题,我局与市环卫处、侨银公司进行了对接,侨银公司表示要加强洒水车辆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力度,进行文明洒水,洒水车作业时要尽量避开上下班、上放学时段,遇到行人、车辆要及时避让,避免洒水溅人。同时,该公司也表示将实现GPS全天候督查监管,加强环卫车辆监管,重点道路、国控点也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尽量避开人流量高峰期来加强路面保湿作业频次。

针对您所提出的冬季洒水车、增湿车作业问题,我局经与市环卫处、侨银公司对接后得知,依照行业规定,气温低于4℃以下,环卫车辆不得进行带水作业;气温高于4℃以上,即使冬季,环卫车辆依旧得正常作业。我局已告知侨银公司,要求其冬季环卫车辆进行洒水作业时,要尽量避免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洒水,保护家长及师生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环卫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雷  联系电话:18156619395)。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39

建议的答复

 

[B]

史春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内路灯维护的建议3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贵池区城市面貌的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提高。许多老旧小区通过出新改造,楼道门禁,小区道路硬化,路面增设等问题得到了解决,老百姓幸福感得到提升。

一、2020年池州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以来,许多原来没有路灯的老旧小区都增设了路灯,逐步改善居民晚间出行问题,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组织路灯移交工作,待路灯移交至贵池区后,我局将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路灯养护工作,给市民营造一个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我局还安排区市政应急公司每周一晚上对主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区属支干道的路灯进行巡查,如发现存在路灯照明问题半日内进行反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个小时内进行反应),现场拍照、记录,以工作交办单的形式派发任务,并限时保质的完成,完成后需现场照片确认。如无法立即完成维修,每日进行进度跟踪和汇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半日进行进度跟踪和汇报。

三、下一步,我局还将督促街道开展摸底排查,针对部分小区路灯设施不能满足居民需要的情况,申报民生工程项目增设路灯,满足居民的日常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566-2095026)。

 

 

 

20246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40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史春元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杏花名苑小区外墙脱落修缮改造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老旧小区外墙脱落带来的房屋渗漏和坠物风险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影响,贵池区住建局对此高度重视,2023年我局会同属地街道和社区就杏花名苑外墙脱落问题积极上报区文明办,由区文明办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对杏花名苑部分外墙空鼓严重的楼栋进行了紧急维修。2024年,针对杏花名苑其余楼栋摸排出的外墙空鼓问题,现已有区文明办列入改造项目中,近期将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41号建议的答复

[B]

宋芬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在梅里辖区内兴建一处农贸市场的建议(第4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秋江街道梅里社区处池州主城区西郊,秋江东大门,交通便利,来往人员众多。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秋江街道梅里社区已将农贸市场建设纳入片区规划,拟建设农贸市场2个,单个占地面积2000平。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后续秋江街道办事处将积极推动农贸市场落地建成。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唐语晨    联系电话:18156658448

                                       

2024年7月1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彦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大货车乱停乱放整治的建议》(第42号)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属直属大队落实专人办理近年来,随着我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大货车数量不断增长, 这些大货车乱停乱放现象日益突出,既影响了道路安全畅通,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一些大货车选择停在城郊结合部的闲置位置, 特别是有些大货车直接在主要道路两旁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上,这些车辆因自重关系将所停放点的路面以及设施碾压损坏,给群众出行造成危害,特别是夜间乱停乱放严重,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目前我局针对这一问题的答复如下:

一、增设货车停车场。市政府已在昭明大道与沿江路交叉口处建设大货车停车场,场内可容纳60余辆大货车停放。我局将与交警部门联合,积极引导周边大货车入场停放。

二、加强宣传巡查力度。在城郊结合部安排所属镇街执法人员巡查,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加强与交警共管联动,联合整治,错时执法,开展不间断的联动整治。

三、随着我区中建材廊道建成运行及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线项目的开工建设将整体优化矿产品运输格局。逐步规范矿产运输以及规范矿区货运车辆停放。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程纲  联系电话:2099783)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

20245月13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43号建议

答复的函

                            

汪国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358省道建设中涉及拆迁安置及安全隐患的建议(4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中的分级管理原则,我区境内国道及省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养护等均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区级部门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358 省道,工程建设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我区仅负责做好项目征迁、协调等服务配合,我们将积极协调区房屋征迁管理局尽快解决拆迁户安置点,同时将把部分路基过高及老梅村街道路段安全通行的问题向市公路公路管理中心汇报,力争落实相关问题,尽最大可能方便沿线居民生活生产、老梅村集镇安全通行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2568206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44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王旱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小区基础设施小微项目日常维护的建议》(第4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局一是配合市住建局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需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区公共设施问题积极向市住建局反馈,由市住建统筹规划,合理施工,有序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二是每年投资500万,开展主城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由属地街道、社区针对背街小巷公共设施破损问题进行摸排,区住建局汇总,形成问题整治清单,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昀峰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45号建议的答复                                               

[B]

王宏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池州市第六中学校门口区域开辟临时停车位的建议(第4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六中周边现有的规划区域内,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划尽划,从而方便家长接送停车。

二、根据池州市第六中学学生上下学峰值特点,我局杏花村片区大队安排专人定人定岗值守。对占道阻碍交通的配合交警疏导交通,减缓压力。

对您提出的将校侧门的绿化带区域开辟和扩充一地块,作为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时临时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场地,我局将积极向城市规划部门反映。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晔      联系电话:18956686520)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46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吴彭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公交班线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贵池区农村公交由池州杰达贵池公交有限公司和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分片区经营,全区已按照建制村通客车的要求完成147个建制村100%通公交。为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落实“一县(区)一公司”要求,结合大运公司经营现状,市交通运输局和区政府已在开展大运公司收购改制工作。

针对农村公交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公交车驾驶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贵池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进企业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两家农村公交企业安全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发班不准时、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中途甩客、拒载等行为。同时,20239月份新修订《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贵交[2023]204号),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对企业按季度进行全方位考核,督促公交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职业素养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车辆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给广大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今年4月18日至1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率队赴乌沙镇、梅村镇等地开展城乡公交运营情况调研。调研座谈会指出,要督促公交公司进一步改善硬件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服务供给;要逐步完善城乡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对现有公交站点的维护和管理,以更高标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贵池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2023-2025方案编制工作正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根据《规划》内容,我区将在各镇街统筹规划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优化调整现有公交线路班次,淘汰老旧公交车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保障运力。下一步,待我区落实“一县(区)一公司”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公交线路进行实地勘察,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做到较大的自然村“应通尽通”。届时将有效构建“城市,城镇、镇村(镇镇)”的城乡公交三级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城市公共交通分类运行、无缝衔接。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包斌   联系电话:15905661177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9

关于“聚民意、惠民生”吴书铭人大代表

建议的答复

 

吴书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环曹家圩健身步道的建议”已交由我风景区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8月,根据市政府安排对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和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进行了整合优化,将曹家圩区域划入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范围。风景区正在编制的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将南湖湿地和曹家圩区域规划为南湖景区,目前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上报,待国务院批准后,我区将以此为依据,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增加休闲健身步道等旅游服务设施,致力将该景区打造成以自然风光、风景游赏、文化休闲为主的游赏之地。

感谢您对我风景区事业的关心支持。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2024年6月11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48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吴亚伟、许国志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垃圾偷倒问题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偷倒现象一直是管理中的难点问题,随着我区城市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筑工地、旧房改造、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与日俱增。与此同时,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和居民以低廉的价格承包给社会上既无处置资格又无处置消纳场所的个人运输者处置,少数建筑垃圾处置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不强,这些个体运输者为躲避检查,长期在深夜偷运,随意倾倒,特别在周边乡镇道路两侧。

针对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的现象,我局主要工作做法:

  1. 强化日常监管,对贵池区在建工地、新建小区、市政施工、商铺装修等重点区域,采取24小时无缝衔接巡查,定点与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大执法力量与力度,各道路渣土运输车非法倾倒、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违法行为加大巡查频率与力度,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告诫,并责令限时清理,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加强执法力度,在责令清理的同时从重处罚。

  2. 强化联合执法管理,查处建筑垃圾偷倒不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需要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过日常巡查,定点驻守、重点地段通过交警监控、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等方式管理,特别是加强傍晚至凌晨时段的管理,一旦发现偷到乱倒建筑垃圾立即查处。

  3. 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城区在建工地、新建小区、老旧居民社区、沿街商铺等易产生建筑垃圾及装修废料的场所散发宣传单,督促各物业小区落实源头管理职责,做好装修垃圾贮存、分类和运输工作,广泛宣传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建筑装修垃圾,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营造全民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4. 强化社会监督,偷倒行为发生时间短且不易被察觉,这也是执法的一个难点,目前已对凤凰岭小区周边设置围挡和警示标语,防止偷倒垃圾行为的发生,同时利用城管12319举报电话、便民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鼓励大家对乱倒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举报,接受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 全面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我局对国家、省、市环保督察信访交办的问题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并对已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25起,其中建筑垃圾类19起,生活垃圾类6起。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5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49

建议的答复

 

[B]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长江路秋浦花园部分护栏的建议4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贵池区秋浦花园长江路沿街门店"利郎"男装专卖店和"手机"专卖店门前由于长江路改造时,增设慢车道,现在在增设秋浦花园广场护栏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又向实体店门前多做了20多米的护栏,严重的影响了实体店的生意,而且和秋浦路上的秋浦花园广场护栏不相对称即不美观也不对称还影响实体店的生意和城市美观。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长江路属于市住建局管辖道路,道路护栏设置属于市市政处具体负责,经与市市政处对接,市市政处拟会同交警部门共同会商,对该处护栏设置合理与否进行充分论证,本着打造“招得来,留得住,干得久,干得好”的营商环境充分考虑商户需求和交通安全,重新对护栏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566-2095026)。

 

 

          20246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主城区老旧小区设立维修基金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针对部分老旧小区无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不足的情况,可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文件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区住建局已指导属地街道、社区做好业委会业务指导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德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6月25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51号建议的答复                                               

[B]

徐秀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池州市第六中学大门两侧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六中周边现有的规划区域内,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应划尽划,从而方便家长接送停车。

二、根据池州市第六中学学生上下学峰值特点,我局杏花村片区大队安排专人定人定岗值守。劝离违规占道的流动摊点,对流动摊点阻碍交通的配合交警疏导交通,减缓压力。

对您提出的将大门口东边和大门口西边绿化带进行硬化,我局将积极向城市规划部门反映。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吴俊杰      联系电话:18156615123)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杨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快递物流体系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因贵池区设置物流管理机构,其职能属市级邮政管理部门,我局经与市邮政部门对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3月2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 [2022]12 号)文件,市邮政部门按此方案正在全面推进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引导第三方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努力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优化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截止目前,贵池区范围内区镇村三级流通体系日渐完善,乡村寄递渠道逐渐丰富,14个涉农镇街均设立镇级快递服务网点,147个行政村含流坡社区实现邮政快递进村全覆盖,“进村”模式包括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商快合作、快电合作,驻村设点等。同时鼓励快递企业与公路客运站合作,加强客运站快件中转及投收服务功能“交邮合作”新模式,进一步解决快件进村“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和农村快件及时上行问题。

贵池区各街镇总人口规模小、居住密度低,我区从实际情况出发,推动农村公交和邮政物流相互代办业务,实现互惠互利。加强公交客运线路与快递配送线路相融合,打造“公交小件带货”等客货邮融合线路,分摊降低农村快递货运成本,提升平峰期间公交车辆利用率。目前我区已启动“三镇两集镇”(棠溪镇、梅街镇、梅村镇、刘街集镇、解放集镇)“交邮融合”试点运营,池州杰达贵池公交有限公司与池州邮政正计划在殷汇镇、唐田镇等多个乡镇继续推行“客货邮融合”新发展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对接市邮政部门多措并举努力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设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推动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资源整合;二是提升镇级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乡镇邮政局 (所)改造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完善邮政快递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领带动农村物流健康发展;三是健全末端配送体系。推进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公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未端寄递成本。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

感谢您对我区物流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包斌   联系电话:15905661177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9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53

建议的答复

 

[B]

杨毅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溪河增设沿河人行通道护栏和垃圾桶的建议5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清溪河是贯穿城市的一条通江河流,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河边建设了景观公园、傩文化广场等人文历史景观。是市民及旅客休闲游玩的好去处,同时也存在洗涤、垂钓等现象。关于您所反映的清溪河部分沿河区域安装了护栏,但仍有很多沿河区域护栏未安装或只安装了一段,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垃圾桶的设置距离较远,特别是南门转盘下(从长江南路至秋浦路段)这段区域内居民较多,游玩的人也较多。

由于该区域属于清溪河公园,属于市住建局园林处管理范围,我们已将您反映的情况向市园林处提出增设护栏和垃圾桶的建议。市住建局园林处表示,将积极申报增设项目,待批准后立即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566-2095026)。

 

 

20246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54号建议

答复的函

                           

张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公路的道口标识等设施的建议 5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主要为交通部门修建的等级公路,另外财政部门“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高标准农田”、农发及水利等也建设了一批等外公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十三五”以来,我们每年在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及养护工程的基础上,均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今年计划完成11公里提质改造、148公里养护工程及40公里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治,但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以及管理和养护力量不足,仍存在部分道口和叉路口的标识和减速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鉴于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养考核,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交叉路口、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整治,完善安全标志标牌及护栏等安全设施,及时清理遮挡行车视线障碍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进一强化依法治路管理体系,整合运政、路政执法资源,组建农村公路执法队伍,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区级统一执法,镇街、村协助执法的执法体系,实现区有路政员、镇街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网络,进一步建立完善镇街、村委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治破坏农村公路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2568206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B]

张文涛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凤凰岭小区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5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福祉、推进城市更新、提高治理水平的关键大事,系统谋划、统筹联动、整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为加快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主城区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区两级协同工作机制。2019年至今,贵池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共完成16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建筑面积约603.76万平方米,61853户居民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提升。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老城区整体环境面貌。

在您的建议中希望将贵池区凤凰岭小区纳入城市小区文明创建管理并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我局将协助市住建局充分梳理并深入研究,争取将凤凰岭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积极改善凤凰岭小区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叶子健 联系电话:2095026)

 2024年6月25日

 

                           

关于对池州市贵池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6号建议的答复

 [B]

章德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队员作用的建议(第5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违章建筑方面“执法队员”不敢定性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主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违章建筑的认定需遵循以下程序:1、属地街道负责现场勘察并函告规划部门;2、属地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核实;3、规划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的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送达至违建当事人。对于正在建设中的违章建筑,由属地街道牵头,分局责令业主单位限期自行拆除,如当事人继续抢建的,由属地街道组织力量现场制止,未及时整改的,由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分局依法查处。

二、秸秆禁烧方面。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分局对秸秆禁烧管理一直常抓不懈,由于景区管理范围大,管理内容多且杂也因此聘请了专门的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弥补人力不足,防止出现管理空档。对于焚烧秸秆的处罚,依照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普通案件,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分局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对于一些家庭确实困难的五保户、低保和残障人员,经社区工作人员确定,首次会予以警告、劝诫免于经济处罚。

三、关于“执法证人员下沉社区”问题,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分局有执法证的一线执法人员共四人,由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分局统筹安排处置各类案件,同时每年通过公务员招录执法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丰文龙   联系电话:0566-2717003)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57号建议的答复                                               

[A]

章国胜代表:

您提关于增加农村环境保洁员数量、提高其待遇的建议(第5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有关部署,我区于2018年10月正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在全区15个涉农镇街新建改建中转站7座,配置各种规格的垃圾桶47565只、挂钩式垃圾箱466个,购置各类环卫车辆1122辆;按照不低于500 : 1标准,配备集镇和村庄保洁员861名。项目实施以来,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了“五有”(即有设施、有技术、有队伍、有制度、有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据了解,东溪、五里原户籍人口4900余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常住人口测算方式(即按户籍人口76%计算),二村实际常住人口不足4000人,已配备8名保洁员,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由于农村环卫工待遇较低,愿意从事环卫工作的适龄人员很少,目前,我区农村保洁员60岁以上人员已超过一半。在此情形下,公司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实施灵活用工,一方面与适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按时发放工资;另一方面采取合作的方式,与60周岁以上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由其按照有关标准对规定区域开展保洁作业(一般每天工作3、4个小时),公司按时支付劳务费。

诚如您所言,自2023年3月1日起,贵池区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1870元/月,其中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经测算,扣除上述职工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后,此次最低工资为1373元/月(1870-496.36=1373.64)。目前,公司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略高于此标准。

根据《贵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我们实行以镇街(村居)评价为主、区级评价(联合考核)为辅的考核机制,按照“442”分值权重(即区联合考核组、镇街、村居考核比重为40%、40%、20%),按季度对项目运行进行考核评分,并按效付费。

下一步,我们将以督查考核为抓手,督促乡美公司对照项目合同和有关文件要求,适时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海斌  联系电话:18156615002)。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8号建议答复的函

                                                   [B]

 

陈满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医疗卫生存在问题的建议(第5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机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近年来,我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纳入乡村振兴重要任务,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坚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主要做法如下:

一、持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医疗投入力度

(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采取扩建、改建等方式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标准化建设,近三年,利用国债、专项债等资金近2.7亿元,牛头山镇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以及池阳、秋浦、杏花村、清溪、清风、江口、里山、马衙、乌沙、茅坦、梅村、晏塘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目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100%。二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0年-2023年四年利用省、区级财政资金800余万元对我区188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管理。2019年来,率先在墩上卫生院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分配试点后,2023年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及绩效管理方案(试行)》,允许年度医疗业务服务收入中除去运行管理经费、10%的医疗成本、10%的发展基金后,余下医疗业务服务收入作为医务人员的奖励绩效发放。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改革,两家牵头医院督促成员单位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做法、吸收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在绩效分配上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差异,注重向一线人员、关键岗位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提高了基层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三)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一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紧密型利益纽带;二是建立运行管理机制。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在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三个不变前提下,实现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三统一”;三是建立服务贯通机制,专家资源上下贯通,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要,牵头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到成员单位开展坐诊义诊、知识培训等活动。

(四)积极推进区域三大中心信息化建设。一是影像、心电中心建设。基于现有影像、心电平台,市二院为牵头单位,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影像、心电会诊中心,协议单位只需将影像、心电资料传输至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域影像、心电会诊平台工作站,市二院影像和心电中心收到影像、心电资料后及时按照医学规范和专业标准进行影像、心电远程诊断会诊,并能准确、及时、全面的将医学意见和建议发送到协议单位。二个中心自2023年12底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会诊7720余人次。二是LIS系统全覆盖。通过LIS系统与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无缝对接,实验患者信息、诊断信息、检验申请信息及检验结果同步传输,实现完整意义的资源共享。同时在今年年初关闭公共卫生系统实验室检验数据手工录入功能,所有实验室检验数据均通过LIS系统导入,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数据准确性。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医疗服务水平培训。一是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每年对在岗村医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免费至市二院、市中医医院进修1个月,对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提升。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体实用技能为重点,2023年培训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临床医师、公卫医师等)5名,全科医生2名,乡村医生30名。重点加强基层应对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应对能力培训,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诊疗能力及实操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注重人才招聘。每年均按照相关要求,拿出部分编制对社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其中注重加强偏远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在基层卫生院招聘计划中,重点安排偏远地区人员招聘,努力改善偏远卫生院招人难的现状。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培养,2023年全区农村订单定向生安置9人(毕业9人,违约0人,其中2人报全科专硕研究生)。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7名学员全部落实了工作岗位并纳编,严格兑现了相关政策和待遇。

(三)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一是扩大村医来源。持续实施并扩大本土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前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3年第一批14名定向委培村医全部毕业安置,2024年第二批定向委培村医即将进入定点医院实习,届时将缓解部分村卫生室年龄老化问题。二是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根据省卫健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号),为村卫生室在岗大学生村医提供编制保障,积极引领人才留在农村,诚心诚意为村民服务,2023年毕业的14名乡村医生定向委培生,其中7名村医经考试后录用为卫生院编制。三是保障村医收入。现在岗村医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保障,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等政策,采取按规定预拨与考核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相应补助经费。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是落实保障措施。认真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费率按照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执行。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6000元/年,由区财政予以补助。镇街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镇街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

三、做好城乡居民政策宣传。一是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发布微信公众号、拍摄宣传短片等各种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改善服务行为,规范开展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体验,提高城乡居民满意度。二是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文章等方式宣传医保政策,讲清医保兜底作用,向群众展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理流程图,公开经办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及时参保。使全区群众及时知晓、享受医保政策。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现代财务管理要求,现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设立“贵池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核算和监督,采取集中核算办公的形式。并根据《贵池区基层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一)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投入,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向一类、二类乡镇卫生院倾斜;以全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投入,重点向三类乡镇卫生院倾斜;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

(二)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常住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中心村卫生室,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采取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院办院管”。

(三)县域医共体促进分类提升。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重点加强一类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二类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三类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疗服务及中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指导,协同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拓展乡村健康服务供给。填平补齐村卫生室设备设施,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能力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2022715)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9号建议答复的函

                                        [B]

陈世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生品行教育的建议(第5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基本情况

随着教育环境复杂化趋势凸显,思政课的课程作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关键地位日渐突显。我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思政课:义务教育各学段开设“道德与法治”必修课程,1~9年级每周2节课,九年总课时626节。目前我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思政课教师202人,兼职思政课教师700余人。存在编制不足,专、兼职共存等情况。

  1. 具体做法

(一)加强学校德育工作队伍

一是以市、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牵引,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跨市县(区)交流、名师工作室,以及区、片、学校三级教研网络等多种平台,着力培养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学科专业性强、教学水平高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二是举办贵池区第十期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德育骨干、思政课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结合进行,2023年参加培训学员200人。

(二)教学形式多样化

1)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宣传教育“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教育,运用升国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传播主流价值,具象化分众化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经典诵读、校园文化艺术节、文明校园评选、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我们的节日”及其他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德育教育活动,2024年1-2月:“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春节、元宵、清明节);3月:3.5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活动等;4月:“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推选“新时代好少年”活动。

2)加强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建设。将“毛主席像章纪念馆”“池州烈士纪念馆”“贵池区中共沿江中心县委纪念馆”“贵池区棠溪革命历史纪念馆”“刘氏家风馆”等作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讲好红色故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邀请模范进校宣讲。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同上一堂思政课”活动。规模较大的如:2022年9月,革命先辈李大钊之孙李宏塔先生来池讲授思政课,并作了《放飞中国梦 传承红基因》主题报告,全区共有4674名教师、54897名学生参加,全体师生认真聆听,深切感受到李宏塔先生良好的家风;规模较小的如:2023年9月,实验小学举办“学党史强信念,传承红色基因,“五老”进校园,关爱润童心”活动,类似这种在不同时段,结合具体需求,灵活机动邀请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进校宣讲是常态化的。

(三)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德育教育的重要补充。各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每学期不少于 10 学时,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每周1课时。2024年5月,我区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宣传周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3〕16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到 2025年,努力达到全省“小学专职教师配备比例达到70%以上,初高中配齐专职教师”这一总体目标。

二是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定期对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杜绝思政课被挤占现象。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强化中考、高考对中小学生学习思政课的指挥棒作用,将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推进各校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感谢您对我区学校德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海,联系电话:0566-3219832)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 6 月27日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1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傅庭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乡镇120急救站正常转运经费问题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贵池区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运行情况

根据《进一步完善池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我委以市二院,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在已有市二院、市中医医院、贵池区二院急救站的基础上,先后于2021年在殷汇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在江口卫生院、墩上卫生院,2023年在牛头山卫生院、棠溪卫生院建立了5个急救站点,并通过市级达标验收。2024年将在乌沙镇卫生院和梅龙街道卫生院建立急救站点。全区配备救护车16辆,AED急救设备28台,院前急救网络明显提升。

二、经费保障情况

目前,按照医共体划分,由市二院、市中医医院两牵头医院负责辖区内部分运行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继续争取市卫健委和区财政部门资金支持,设立医疗急救专项经费,逐步提高院前急救运行补助金额,用于站点急救车辆运行维护和财政差额补助后院前急救站点医生、护士、担架工、司机人员补差。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汪奇;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何智勇等3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120急救站服务能力的建议(第6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贵池区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建设急救站点。根据《进一步完善池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我委以市二院,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在已有市二院、市中医医院、贵池区二院急救站的基础上,先后于2021年在殷汇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在江口卫生院、墩上卫生院,2023年在牛头山卫生院、棠溪卫生院建立了5个急救站点,并通过市级达标验收。2024年将在乌沙镇卫生院和梅龙街道卫生院建立急救站点。全区配备救护车16辆,AED急救设备28台,院前急救网络明显提升。

(二)构建院前急救梯队。我委按标准合理调配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规范人员管理制度。目前,我区有后备院前急救医师28人,急救护士34人。近两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共签订10人,毕业生定向生安置21人。共通过3次事业单位招聘、3次选调招聘,招录76人到我区基层卫生院,做好空岗补员工作。

(三)提升急救技能水平。我委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作用,构建医共体内人才资源“上下贯通”机制,加大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在2023年,市二院、市中医医院累计对口帮扶共5500人次;举办“50+N”病种诊断、鉴别诊断和临床诊疗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四期,参训人员350人;接收卫生院、卫生室75人到牵头医院免费进修。区红十字会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救护能力培训,在2023年,对我区各医疗单位选派的5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心肺复苏与应急救护能力培训,最终45人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2024年,我委已启动贵池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对所有临床医师进行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市二院、市中医医院)急救分中心出台规范运行相关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协调医共体牵头医院开展急救站医疗、护理、驾驶规范化培训,强化院前急救能力。

3.落实专项急救资金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质控、统一考核”,建立医疗急救站长效运行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行,保障其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汪奇;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3号建议答复的函

[A]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看病挂号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第6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减轻群众看病挂号的经济及时间负担,我区县级公立医院优化了挂号流程。

一、调整挂号效期,减少等待时间。池州市中医医院自2022年11月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已设置门诊挂号有效期天数为3天,即挂号有效时限为72小时,可在同一科室就诊。因等待检查、检验结果等特殊情况的回诊患者,在时限内不需要到窗口二次挂号,直接去诊室,由医生调取之前就诊记录即可看诊,如果超过3天系统会提示超出挂号效期。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工作实际,于2024年5月14日零时起设置同一科室门诊挂号有效期天数为3天,挂号有效天数以24小时为一天计算,要求临床医师严格遵照执行,积极落实“一次挂号管三天”的便民措施。

二、提升智慧服务,打破信息壁垒。我区县级公立医院已开通医院公众号服务号,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在线查看检查检验报告等服务,打通线上线下数据联通壁垒,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减轻患者奔走负担。市中医院持续推进患者健康档案应用,连通全民健康平台,实现患者就诊中医院历史记录及他院就医信息一键调阅查看,减轻携带就医资料负担。

三、增加挂号方式,减少重复流程。我区县级公立医院积极推进实名制挂号就医,支持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多方式挂号缴费,破解“一人多卡、重复办卡”的堵点问题,保证诊疗数据的统一性、连贯性,提升就医便捷度。持续优化分诊流程,完善就医、检查、检验分诊系统,科学划分诊区、分诊队列。

我委将继续督促辖区内公立医院持续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减少重复挂号,优化门诊流程,加强分诊系统建设,减少患者就医等待时间,完善门诊“一站式”服务,提高诊疗效率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就医体验。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邓微宏 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4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柯秀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和地方经济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第6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持续加强内涵建设

    近年来,我委始终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标准的三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池州市中医医院的管理、医疗、护理及科研等各项能力。目前池州市中医医院已与安徽省中医院、安医大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等上级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共建协议,与同城区周边医院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常态化多渠道开展医疗共建。池州市中医医院积极贯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的“四名”战略,成功推荐肿瘤科、针灸科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级名中医和省级基层名中医称号。同时,配套成立的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中医医疗水平持续提升。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水平

    我区以池州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形成三级整合型中医服务体系,有效提高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服务能力。2023年我委广泛开展中医药下乡、中医健康义诊、社区居家养老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等中医宣传活动200余次。池州市中医医院还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和中医护理培训班,有133名基层医务人员参训。为强化下乡对口帮扶工作,2023年累计对口帮扶212人次,其中为32名基层医务人员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培训,并接收37名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同时,每周派遣高年资医师定时到秋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口街道卫生院、里山街道卫生院、棠溪镇卫生院坐诊。逐渐形成了科学有序的中医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三、打造中药材地域品牌

    近年来,我区持续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力推道地中药材种植规模的扩大和品质的提升。其中,池州市九华府金莲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获得第四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安徽精天食品有限公司获得第五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称号;里山街道打造黄精小镇,池州适四时农业有限公司是里山街道黄精企业的典型代表。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申报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里山街道正在谋划结合境内“全国文明村”元四村建设黄精文化体验场馆,打造黄精文化主题公园和黄精产业园,打造了一批以里山黄精、药用牡丹、白芨等为主的中药材和花卉苗木种植示范基地。

    四、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力度

    2023年中央财政投入8万元用于中医药文化传播、投入15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贵池区政府投入15万元用于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我委今年将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想方设法加大区级专项资金,支持池州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从政策、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振兴和地方经济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们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联系人:陈煜。联系电话:0566-2022721)。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

答复的函

[B]

李芳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船舶基地科技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沙船舶工业基地于20097月经区政府批准建设,规划面积7500亩,可使用岸线4380米。历经15年发展,现基地建成区已开发利用长江岸线2890米,使用面积1680亩,落户船舶修造企业8家,其中已投产7家企业,4家具有二级类钢质船舶建造资质,均为规上企业;3家试生产企业具备二级类钢质船舶建造能力。是安徽省三大沿江船舶工业基地(池州、铜陵、芜湖)中集聚造船企业最多、利用连片长江岸线最长、占地面积最大的船舶工业基地,是南京上游最大的船舶修造集聚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积极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并提前帮助企业进行高企申报认定准备工作,今年将推荐池州市天宇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建设创新平台。打牢创新基础,筑牢创新根基,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创建企业研发中心。同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展乌沙绿色船舶研究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通过协同创新方式开展项目研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船舶基地与武汉理工大学进行产学研对接,促成中海船舶与江苏科技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船舶工业整体发展水平,协助乌沙镇围绕延伸船舶修造产业链条,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推进基地向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形成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港区新形象。

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推广激光焊接、数字切割、机器人除锈、智能喷涂等智能绿色生产设备。大力推动机器换人、设备换芯、车间换线等,推动船舶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平台等强化产学研合作,围绕船舶产业前沿技术和装备创新项目开展科研攻关。鼓励企业建立和升级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院、研发中心,增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17305666327)。

    

 

池州市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20246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6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刘国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推进“四名”工程建设

    近年来,我委始终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标准的三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池州市中医医院的管理、医疗、护理及科研等各项能力。池州市中医医院积极贯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的“四名”战略,成功推荐肿瘤科、针灸科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级名中医和省级基层名中医称号。同时,配套成立的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中医医疗水平持续提升。

  2. 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

    目前池州市中医医院已与安徽省中医院、安医大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等上级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共建协议,与同城区周边医院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常态化多渠道开展医疗共建。我区以池州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形成三级整合型中医服务体系,有效提高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服务能力。2023年我委依托池州市中医医院和医共体中心药房全面开展“智慧中药房”项目建设,通过统一中药饮片采购、存储、配方、煎药、配送等,逐步实现区域内中医药服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满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药饮片(颗粒)用药需求。目前该项目已进入信息化对接阶段,力争2024年投入使用。

  3. 加强政策宣传

    2023年我委广泛开展中医药下乡、中医健康义诊、社区居家养老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等中医宣传活动200余次。2024年将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活动,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镇街、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可以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养生养老、预防疾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提升公民对中医药文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 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力度

    2023年中央财政投入8万元用于中医药文化传播、投入15万元用于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贵池区政府投入15万元用于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我委今年将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想方设法加大区级专项资金,支持池州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院。从政策、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振兴和地方经济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你们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联系人:陈煜。联系电话:0566-2022721)。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7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刘自学、桂磊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区医共体中心药房药品采购和配送的相关建议(第6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精神,目前已成立贵池区医共体中心药房,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我委加强药品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成立中心药房。贵池区依托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医共体中心药房,2023年5月10日正式投入运行,负责全区28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配送服务,在各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中抽调5名人员组成。全区药品实行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一药事服务。

二、重新遴选目录。中心药房成立后,组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新遴选药品目录,并组织开展药品价格竞争性谈判。目前中心药房目录有1300余种药品,基本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

三、规范采购流程。目前中心药房采购药品流程是每月1号和15号之前,各乡镇卫生院计划单经院长审批后直接上报到中心药房,中心收到计划单后汇总并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审批及采购流程按程序进行,符合规范。

四、及时配送。在平台采购药品后,各医药公司收到计划单在2-3个工作日将药品配送至中心药房,中心药房在每月15号和31号之前将药品配送至各基层医疗机构。

五、下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中心药房运行9个月以来,运行基本正常,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因中心药房配送车辆仅有1台,因此配送的及时性有所影响,配送终点难以覆盖至村卫生室;二是药品价格不统一,部分是由于受省药采平台定价限制,还有部分是因为价格未及时重新招标未调整导致,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药品采购配送,我委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成立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二)进一步完善药品目录,以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为主,统一基层医疗机构、医共体牵头单位药品目录。

(三)及时开展药品价格招标工作。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在统一目录下,开展药品价格统一招标工作,让患者能买到更便宜的药品。

(四)拓宽药品配送渠道,增加配送及时性,中心药房通过委托第三方集中配送、自己散量配送等方式,增加配送及时性。目前,中心药房正与邮政公司协谈配送药品事宜,充分利用邮政网络发达的优势,将药品及时配送至村卫生室。

感谢您们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邓微宏 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68代表建议的答复

                                 B

陆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池州高新区前江产业园管理处建游泳馆的建议已收悉,经与牛头山镇人民政府对接协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池州高新区前江产业园管理处坐落在牛头山镇境内宝赛村。目前空间构成以宝赛湖为界,湖北为工业生产区、湖南为生活配套区,现生活区常住人口约为1.5万人,其中:外来职工约3000人。生活区住房面积约为65万平米,其中:安置房、保障房约为55万,企业自建职工宿舍约10万平米,管理权限为牛头山镇。经查阅牛头山镇城市设计规划,拟在今后发展中新建体育活动场所。

根据现行的政府性投资管理规定,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点积极努力办理:

1、与牛头山镇人民政府密切联络,将镇城市设计中体育活动场所增加游泳馆建设项目,已纳入牛头山镇空间发展规划;

2、高新区加大前江产业园管理处星级酒店招商力度,通过社会化投资和运营建设游泳馆,在招商协议中约定对学校教学时免费(或园区适当补助)开放。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双顶  联系电话:13645665778)。

 

                                                          20246月6 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9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史春元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教育资源开展小班化教学的建议6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4年4月全区现有幼儿园98所,在园幼儿16947人(小班4550人、中班5578人、大班6609人、托班210人)。其中,公办园44所,在园幼儿7684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45.34%。主城区61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3376人,占全区幼儿总数的78.93%。主城区19所公办园在园幼儿5427人,占主城区幼儿总数的40.57%。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政策基础上,区政府结合实际先后出台《贵池区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贵池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贵池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局出台《贵池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贵池区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学前教育发展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2022年12月18日区委编委会议研究,设立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城乡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运营、民办幼儿园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公办园和民办园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实行集团化办学,核定管理人员编制7名。2023年2月21日,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正式挂牌成立。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现下辖11所幼儿园,在园幼儿2769人。同时配强师资力量,2022年至2024年共计招聘43名公办幼儿教师。

三是增加公办学位。2022年安心托幼行动实施以来,全区共新增公办园9所(含市管伊美幼儿园),改扩建城乡公办园12所,投入资金11834.1万元,新增学位3060个。其中,2022年祥云路幼儿园开园,新增学位360个;2023年江口幼儿园、滨湖幼儿园、启航幼儿园、朝阳幼儿园、绣春幼儿园(民转公)、伊美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开园,新增学位1800个;2024年春季滨江幼儿园开园、秋季昭明幼儿园开园,新增学位900个。正因优化资源配置建设,在扩充公办园资源上精准发力,有效缓解了适龄幼儿“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真正让幼有优育暖民心工程落实落地。

四是提高保教质量。2023年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评估,充分发挥专项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公办园为主体积极推进“三级教研”网络建设,安排省、市一类园对 32所城乡公民办薄弱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缩小学前教育城乡间、区域间差距。以办园方向、保育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五方面为重点,按城区公办园和农村公办园两个序列完善教育评价机制。贵池区幼儿园认真总结幼儿自主性游戏教育十余年经验,于2023年6月出版《观察·支持·成长:幼儿自主性游戏的观察与指导》,该书成功入选2023年度“影响教师的100本书”。2023年3月,贵池区幼儿园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024年5月,洋浦幼儿园被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授予全国“营养与健康幼儿园”称号,区幼教集团“幼儿园游戏、课程与评价改革研究”项目,被确定为省教研基地园。2024年6月,贵池区幼教集团作为首批联盟单位正式加入长三角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实现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五是落实经费保障。2022年以来,落实公用经费、延时服务补贴等学前教育财政资金共计1680.78万元。其中,落实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536.55万元(生均600元/生年,2023255.03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745.08万元(生均400元/生年,2023368.6万元)、公办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补贴资金143.25万元(生均300元/生年,2023年补贴 101.265万元),民办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补贴资金255.9万元(生均300元/生年,2023年补贴 190.83万元)。

三、数据分析

综合考虑民办幼儿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新开公办园实行三年渐进式招生,剩余学位较多。

从人口出生情况来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区出生人口共计10535人,人口断崖式下降;从学位供给情况来看,全区公办园现有班级298个计学位8940个(30个学位/班),其中城区公办园现有班级198个计学位5940个,城区公办园尚未使用班级57个计学位1710个;从学位使用情况来看,2024年春季学期全区公办园实际在园幼儿已达7684人。学位供给基本满足今后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但因全区生源分布存在农村地区少、城区东北部少、城区西南部多等失衡现象,学位使用“总体满足,局部紧张”,大班额短期难以化解。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师资建设。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严格落实 “两教一保”,严把新进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完善教师“持证上岗”相关制度措施,杜绝不合格人员违规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

二是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区幼教集团的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和统筹管理的作用,有序组织好启航、江口、滨湖、朝阳、滨江、昭明等新开园的招生工作,督促城区公、民办幼儿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办园质量。

三是推进小班教学。审慎研判主城区公办园建设,加大薄弱园的扶持,妥善处理好配套园空班停办现象,促进民办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小班教学,加快构建“幼有优育”的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海,联系电话:0566-3219832)。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 6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0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汪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学校教师有效交流、调配、调整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针对我区教师资源配置“城乡不均衡、校际不均衡、学科不均衡”的实际情况,为破解编制大幅紧缩而导致缺编学校教师补充难和师资富余学校教师发挥作用难的“两难”局面,2022年将17所农村教师超编学校共187名教师分流到37所缺编学校,其中分流到21所城区学校教师119名,分流到16所农村教师紧缺的学校68名。二是为充分调动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真正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贵池区中小学教师积分制考核实施方案》,目前该工作正在全区有序推进中。三是深入推进教师轮岗交流,持续采取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上挂锻炼和农村中小学校际之间交流等形式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工作,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开招聘等措施,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教师积分制在教师交流、调配、调整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的督促和考核,优化交流方式,落实考核机制,真正做到有效交流,推进农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周骏     联系电话:0566-3219831)。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1号建议答复的函

B]

 

王中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改建池州市第二中学正大门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池州市第二中学现主入口位于校园南侧,面临居民巷,与池州市幼儿教育集团杏花村幼儿园东门距离仅10余米。两个校园共用仅有的一个通道,且人员众多,上放学期间,居民巷内人车拥挤,交通混乱,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急需改变现状。您提出的改建二中正大门的建议无论是消除安全隐患还是提升学校形象都非常必要且切合实际。

市区两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二中大门的改建,各相关部门多次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协调。据了解,市政府已将二中作为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储备计划项目——池州市城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一处选址。二中大门改建及校园东侧现地面生态停车场修复工程已一并纳入该项目建设规划,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您提出的在校园东侧新建大门及将现地面生态停车场作为交通缓冲区的建议有望在近期实现。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联系电话:0566-3219837)。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吴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共体帮扶力度对提高基层卫生院医疗水平的建议(第7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我区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医院以任务清单为抓手,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

一、在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建立专家长期帮扶成员单位机制,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到成员单位坐诊、手术等。市二院长期选派专家到池阳、清溪、杏花村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市中医院每周派遣高年资医师到秋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口卫生院、里山卫生院坐诊,每月两次派B超室专家到棠溪卫生院坐诊。2023年累计对口帮扶共662人次。建设医共体影像、心电中心,承担全区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远程影像阅片和心电报告,2023年累计开展协作8400人次。

  二、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贵池区卫生健康人才轮训工作的通知》,针对不同轮训类别的基层医生安排不同培训时长。医共体牵头单位接收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修,2023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9人到牵头医院免费进修。牵头医院通过网上培训、集中培训等形式,举办了如病种诊断、鉴别诊断和临床诊疗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等培训,加大对基层的培训力度,累计500余人参训。

三、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建设需求进行特色化帮扶。市二院全面托管殷汇镇中心卫生院,重点帮扶秋江、乌沙镇中心卫生院学科建设,安排口腔专家到池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口腔科建设,打造杏花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分中心,2023年累计开展医疗协作350次。下一步将为清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特色中医专科门诊(颊针疗法)。秋浦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运行“省重点特色专科:池州市中医医院针灸科+安徽省基层名中医:施文凯+秋浦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模式,收效良好。我委已制定2024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市二院与秋江、晏塘建立定期培训和巡诊机制。

虽然我区不断强化对口帮扶,但仍存在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自身医疗人员不足及信息化不完善的问题,导致牵头单位暂时无法对所有成员单位进行帮扶,只能有选择的进行帮扶,而成员单位人员也会因工作因素无法全身心投入培训。目前我委将结合医联体、医共体相关单位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打通上下联动堵点,推动专家资源下沉,加强对口帮扶,帮扶特色专科建设,以专科(专病)项目带动成员单位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并已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贵池区卫生健康人才轮训工作的通知》,将督促医共体牵头单位做好基层医疗人员轮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人员医疗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邓微宏 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3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吴玉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偏远山区村医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的建议(第7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的主力军,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堡垒”。近年来,我委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根据贵池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实施细则中,我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一、加强村医队伍建设

(一)扩大村医来源。持续实施并扩大本土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2023年贵池区村医高职学历提升和中医师承定向培养工作已完成,实签协议书人数为70人(临床医学69人,中医学1人)。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前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3年第一批14名定向委培村医已于2023年9月到岗,2024年第二批定向委培村医22名已完成实习即将毕业安置,届时将缓解部分村卫生室年龄老化问题。

(二)大学生村医专项编制招聘。根据省卫健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号),各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数量、招聘范围条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事宜,为村卫生室在岗大学生村医提供编制保障,积极引领人才留在农村,诚心诚意为村民服务。目前已对2023年毕业的安置定向生进行专项招聘,对考核通过的人员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二、保障村医收入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在岗村医收入提供保障,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原则上将 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运行补助经费等政策,采取按规定预拨与考核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相应补助经费。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村医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分别按月发放执业资格定额补助200元、400元,补助经费纳入区财政保障。积极探索对在村卫生室工作且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在岗村医的补助方式和标准。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村医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其中区财政补贴12%,个人承担8%;未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自愿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区政府按3000元/年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二)健全了村卫生室医疗执业分担统筹机制,并且为在岗村医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交通补助(每人每月100元),补助经费由区财政保障。为在岗村医购买每年每人200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十四五”期间将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伟。联系电话:2022715)。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4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吴中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第7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展“4+3”新兴产业决策部署,我委紧紧围绕“五新贵池”发展目标,以推进产业双招双引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区健康产业发展取得稳步推进。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专班工作。我区成立了现代康养文旅和绿色食品工作专班,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和群主企业等。成立贵池区康养文旅产业协会,吸收了36家企业入会,出台协会章程。并组建了贵池区现代康养文旅和绿色食品产业集群智库。2024年,专班组织文旅、民政、农业农村等专班单位学习《池州市健康医疗养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讨产业发展事宜。并于年初赴棠溪、梅街、里山等重点镇街实地推动项目建设,共同谋划全年重点工作。

(二)强力推进双招双引。专班赴北京、上海、合肥等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邀请各类投资主体来区洽谈交流。市二院与上海安慈基金会积极对接,通过基金会平台建立市二院上海医疗专家工作站,引进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2023年以来,双招双引管理平台录入项目7个,其中签约项目1个、总投资2.5亿元;开工项目3个,总投资3.73亿元;投产项目2个,总投资1.7亿元;开工、竣工项目纳统率100%。

(三)大力开展产业培育。围绕会议会展、运动休闲、康养度假等业态,打造特色产业产品。开展贵池区康养文旅产业奖励申报工作,受理17个奖励申报项目共计134.22万元。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梅村镇霄坑村入选安徽省最干净旅游乡村,九华天池景区入选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完成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申报4A级景区、里山街道元四村及梅村镇霄坑村申报3A级景区。完成山水间·醉里头等4家民宿申报国家丙级民宿。

(四)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及大健康项目预审机制,先后预审准入池州长生文旅康养特色小镇、硒泉水厂暨龙舒河智慧生态谷项目、芦冲矿区旅游休闲综合体项目、紫兰湾度假村项目、池州清心山庄项目等22个项目,帮助企业有效规避风险,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达效。总投资10亿元的九华诗城文旅项目已通过项目预审并完成签约;九华天池入口综合服务区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对外招商;源溪漫乡度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签约开工,已开始启动区建设,填补了我区房车营地空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些年来,全区健康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存在的弱项短板依然十分明显。主要有:

1.融合程度不够。康养和文旅产业总体融合度不够,旅游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现阶段的康养文旅产品开发主要在观光旅游和简单的休闲度假功能上,产业业态不够丰富,周边“一日游”模式普遍,缺乏旅游区核心吸引物和核心市场产品,游客消费水平较低。

2.设施配套不全。没有功能齐全的旅游购物街、旅游风景道等基础设施。存在交通瓶颈制约,通往部分景区、景点和旅游村镇的道路等级低、路况差。

3.要素保障不强。因规划、用地指标等因素制约和影响,一批已建、在建项目难以扩建做大,很多外商投资项目难以落地。文旅项目用地成本远远高于工业用地成本,挫伤了发展积极性。景区和文旅项目存在融资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策保障作用。加强政策保障。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优势,按照产业集聚发展理念,推进康养文旅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继续落实贵池区产业强区若干政策,完善康养文旅产业奖补细则,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积极开展双招双引。进一步整合各方招商力量,凝聚招商合力,推进旅游和文化、大健康、农业等融合业态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骨干康养文旅企业,继续实施文旅暨大健康产业预审和准入机制。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发挥好交通运输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提升旅游交通等级。推进文旅康养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3A级以上主要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主要乡村旅游点的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提升养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积蓄养老产业发展新动能。

)加大品牌宣传营销。整合营销机制,鼓励文旅企业组建旅游营销平台,统筹开展营销活动。创新旅游重大节庆宣传营销,培育旅游节庆品牌,打造在全国、全省具有重要影响、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旅游节庆品牌。支持各地和重点旅游景区举办有本土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

感谢您对我区健康产业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2023047)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5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徐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的建议》(第7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特别是对学前教育的熟悉和了解。目前,因省级编制、人事、教育等部门没有相关政策,基层无法核编。就我区而言,农村公办幼儿园由中心学校代为管理,既不是独立法人单位,也没有核定教师编制。2018年和2019年,贵池区通过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招聘了30名幼儿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有效缓解了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部分中心学校在教师富余的情况下,调剂了部分擅长幼儿教育的小学教师到幼儿园工作,也有不少持有幼教资格证的教师被聘用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

一是在有富余的小学教师中,安排有合格学历的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任教。二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在职教师和园长参加学历教育在职进修,安排他们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和国培计划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幼儿保教教研活动,组织幼儿教师到外校(园)参观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以便他们更好地完成保教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争取,以有力举措切实保障农村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周骏     联系电话:0566-3219831)。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A]

 

徐志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社区文化大舞台的建议》(第7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从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江口街道和区文旅局共同推动社区文化大舞台的建设这一具体举措,对于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经与江口街道协商,共同启动查村社区文体设施建设项目,7月15日前开工建设。年度投资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查村社区文体设施,满足公共文化需求。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

另外安排了文化惠民演出项目,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演出,丰富先行区群众精神生活。目前,已安排各社区根据群众需求和相关工作需要,拟订演出计划并组织实施。查村社区文化大舞台包含在内。力争通过提升查村社区硬件文化设施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韩谏,联系电话:19956600602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文化旅游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望多提宝贵意见。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620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7号建议答复的函

A]

 

杨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前江牛头山小学配建食堂的建议(第7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牛头山中心学校现下辖宝赛小学、姥山小学等2所完小,均配建有食堂。2023年秋季学期,牛头山中心学校由姥山小学搬迁至宝赛小学。为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2023年底,贵池区教体局安排资金30万元,对宝赛小学(中心小学)的食堂进行了改造,添置了部分厨房设备。改造完成后,食堂布局更加合理,学生就餐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牛头山中心学校高度重视规范食堂安全卫生工作,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学校还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师及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饭菜价格和饭菜质量进行评估,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联系电话:0566-3219837)。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8号建议答复的函

[B]

 

余宏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人群密集场所安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贵池区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目前,全区配备AED急救设备28台,乡镇医疗机构基本实现覆盖。二是加强已配置AED宣传指引。辖区所有AED配置区域附近均张贴有AED位置导向图,设置明显指引标识,方便群众就近获取AED。三是加强AED使用技能及急救技能培训。为保证AED的急救使用,辖区现AED上均张贴使用说明,同时区红十字会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能力培训。在2023年,区红十字会对我区各医疗单位选派的5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心肺复苏与应急救护能力培训。后续开展6次“五进”普及性应急救护知识活动(包括AED使用),培训共2420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AED作为一种新型的急救设备,在公共场所配置投放,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同时还存在日常维护、人员培训等众多问题。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开展了调研:国内城市配置的AED主要有进口及国产两大类,价格均在3万元/台左右,其所用一次性电极片约为400元/片。随着后疫情时代人民群众思想意识转变,公共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共场所开放度提高,人民群众户外活跃度增加,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处置压力增加,AED等便携式急救设备的配置需求更高,我委将向区政府建议,争取财政支持,在考虑统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发动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投入,在辖区公共场所及人群聚集地安装配备AED,提高AED覆盖面。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急救培训,普及AED使用、日常管理、维护的相关知识,实现AED随时可取、取之可用,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汪奇;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9号建议答复的函

[B]

 

袁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120急救站服务能力的建议(第7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贵池区卫健委高度重视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建设急救站点。根据《进一步完善池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我委以市二院,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在已有市二院、市中医医院、贵池区二院急救站的基础上,先后于2021年在殷汇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在江口卫生院、墩上卫生院,2023年在牛头山卫生院、棠溪卫生院建立了5个急救站点,并通过市级达标验收。2024年将在乌沙镇卫生院和梅龙街道卫生院建立急救站点。全区配备救护车16辆,AED急救设备28台,院前急救网络明显提升。

(二)构建院前急救梯队。我委按标准合理调配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规范人员管理制度。目前,我区有后备院前急救医师28人,急救护士34人。近两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共签订10人,毕业生定向生安置21人。共通过3次事业单位招聘、3次选调招聘,招录76人到我区基层卫生院,做好空岗补员工作。

(三)提升急救技能水平。我委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作用,构建医共体内人才资源“上下贯通”机制,加大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在2023年,市二院、市中医医院累计对口帮扶共5500人次;举办“50+N”病种诊断、鉴别诊断和临床诊疗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四期,参训人员350人;接收卫生院、卫生室75人到牵头医院免费进修。区红十字会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救护能力培训,在2023年,对我区各医疗单位选派的5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心肺复苏与应急救护能力培训,最终45人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2024年,我委已启动贵池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对所有临床医师进行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市二院、市中医医院)急救分中心出台规范运行相关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协调医共体牵头医院开展急救站医疗、护理、驾驶规范化培训,强化院前急救能力。

3.落实专项急救资金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质控、统一考核”,建立医疗急救站长效运行机制,确保长期有效运行,保障其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汪奇;联系电话:203803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0号建议答复的函

[A]

 

张智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健康服务的建议》(第8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提案办理概况

    2023年末以来,甲流、乙流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对青少年、儿童的影响较大。本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同时也与区卫健委相关工作部署高度契合。收到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通过研究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形成答复,努力促进问题解决。

  2. 提案答复

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从以下四点作出答复意见:

(一)强化工作部署。去年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期前,区卫健委专门成立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临床救治、疾病防控专家队伍,召开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的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做好贵池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时研判重点传染病疫情,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及时更新防控方案。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前将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做到出现疫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

(二)强化疫情监测。区疾控中心加强新冠病毒感染以及流感样病例、肺炎支原体等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规范开展疫情报告和调查处置。各医疗机构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充分发挥预警预测作用,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切实提高流感监测指标的敏感性,为制定和完善相关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联防联控。部门之间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区卫健委与区教体局定期会商疫情,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为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区卫健委向区教体局函发《关于加强学校甲型流行性感冒防控的提示函》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求医疗机构积极做好流感样病例的筛查、诊治工作,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重症病例,并及时组织救治。

(四)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流感、新冠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引导公众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主动接种疫苗。引导返乡和旅游人员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出发前、旅途中及到达目的地后的防护准备和防护措施。倡导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答疑释惑。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程海涛;联系电话:2090639)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1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周艳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向农村中小学食堂提供经费补贴的建议(第8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贵池区教体局调查了解,我区目前共有农村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食堂56个,在食堂就餐的师生人数约9200人。除15所寄宿制或开办晚自习的初中外,其余食堂均只提供中餐。师生伙食费是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但随着学生人数的减少,食堂收入也相应减少,而基本成本却已无法继续压缩,食堂经营存在困难。

您在建议里提出的问题的确困扰着我区农村中小学食堂高质量经营,但对农村中小学食堂进行额外经费补助目前尚缺少明确的政策依据,还需与区财政局相关单位进一步沟通与协调,有待在后续工作中推进落实。下一步区教体局将开展充分调研,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农村中小学食堂正常运转提供更多的保障。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阮鹏程,联系电话:0566-3219837)。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周艳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我区中小学生的在校午托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农村中小学学校均设立食堂,学生可以实现在校午餐,受条件限制,总体午休质量不高;主城区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小学、初级中学,暂不具备建设学校食堂的条件。为提升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3年10月,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池州市贵池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了《贵池区中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目标要求,建立“公益性、普惠性”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家长接送负担、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消除“接送点”安全隐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对主城区未设立食堂的学校开展集中配餐服务。

一、中小学生在校午托的现状

(一)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小学食堂配备率已经达到100%,除学校周边学生外,大部分师生在校就餐,但受午休和交通条件限制,目前普遍采用的是压缩午休时间的办法予以解决。另外,随着农村学校的生源减少,义务阶段学校资金管理的要求,学校食堂运营面临诸多困难。目前仅能提供基本的供餐和午休服务,群众的满意度有待提高。

(二)城区中小学。贵池区教体局下辖的主城区学校除私立学校、完全中学外,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仅有池州市第十二中学建有食堂,该校学区范围较大,含里山街道和梅街镇部分区域,在校就餐、午休学生数约有500人,达学校学生数三分之二。其余实行配餐的学校,在校就餐、午休的学生占比不足1%,另外,市教体局下辖的池州市第十一中学也未开展集中配餐服务。

二、存在的困难

1.我区招生施行就近原则,除学区较大的学校外,大部分学生都居住在学校周边,在校午餐、午休的刚性需求人数有限。

2.中小学生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对膳食营养和休息的要求较高,加上前期外地流传预制菜进校园的传言,家长对学生在校就餐的信心不足,存在观望心态。

3.目前学校提供的服务能力有限,暂时还不具备较高质量午休的条件,轮流值班的教师也只能在教室、多功能室(厅)维护学生纪律,很难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需求。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1.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立食堂。随着学生数的逐渐减少,合理规划校舍功能,采购折叠桌椅或者设立午休班,着力提高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条件。

2.继续引入专业餐饮服务机构,提高午餐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进入、退出机制。

3.调配教师资源,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午间值守教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

4.增强与家长的互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条件。

5.健全完善学生在校午餐、午休制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既安全又高质量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中小学生的在校午托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周奎,联系电话:0566-3219835)。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7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答复的函

                                                 [A]

 

曹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建议(第8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池发改价格〔2020〕482号、池发改价格〔2022〕252号等文件要求,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所、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它非等级医疗机构,按医务人员数每人每月50元计收。医务人员数以市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注册系统人数为依据。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或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出书面承诺不产生任何医疗废物并获得同意的可免于计收。大部分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只有1人,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为600元每年。另外,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三十一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负担的起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您在建议中提到:知识培训缺乏目前大多数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缺乏相关医疗废物处理的培训,导致操作流程不够规范,这在医废处理全过程中可能导致废物分类不当,使用专用装备不足,增加了环境污染和病毒感染的风险。监管力度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可能由于监管不足,常有与生活垃圾混装,增加了疾病传染和破坏生态文明的风险,缺乏明确的监管责任划分和详细标准,导致监管漏洞。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全过程受到监管,对于提高安全性和合规性将起到关键作用。”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和指导并督促各医疗机构健全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制度。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基本按照分类要求,对医疗废物采用不同颜色垃圾袋、标识、不同的盛装容器进行区分放置,落实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要求。

2020年以来,为强化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疗废弃物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委依托医共体工作网络,以疫情防控为重点,通过“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联动,对所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丰富形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得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好评。

我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与市卫健委先后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将医院院感专家的专业指导与监督执法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医疗机构废弃物依法管理,弥补了我区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医学专业知识相对欠缺的短板,实现了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压实责任,认真对照标准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委在后续的工作中将联合环保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继续推进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常态化开展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广泛开展医疗废物卫生常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保持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的整治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兆泽;联系电话:202054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6日

 

 

 

关于包旭东代表《关于推动我区油茶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函

[A]

包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油茶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的建议》(第 84)收悉。根据您的建议,20244-5我局对全区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全面摸排走访了解部分油茶产业发展大户,就调查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油茶发展情况

截至2024,全区实有油茶林面积13800亩;油茶生产企业4家,建设油茶基地3800亩;油茶加工企业1家,年加工能力1000吨,唐田镇江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销售主打品牌御膳奇果、徽膳缘、江膳缘。由于天气等要素,2023年全区油茶籽产量60吨,产出茶油15吨,均为代加工。

二、扶持政策

为支持油茶产业发展,贵池区出台了《贵池区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贵政办秘〔2023〕32号),对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1.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2025年,区财政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产业强区资金),专项用于油茶产业发展。对示范成效明显镇街道和被列入区级示范基地的实施主体给予奖补。

2.实行油茶造林区级配套补助制度   根据每年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对符合地类条件的油茶新造林,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在国家或省级补助800元/亩后,区财政配套再补助不低于400元/亩,并且支持集中连片50亩以上高标准营造油茶林的实施主体申报乡村振兴项目。

三、下一步发展建议

鉴于你村油茶发展良好现状和你本人对贵池油茶产业发展的深刻了解。我局提出相关建议:

1.固本强基,以油振村 加大油茶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油茶稳产增收。申报建设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向周边辐射。

2.强强联手,合作共赢  通过政府及部门的“双招双引”,推进油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力度,引入龙头企业,引进社会资本,扩大油茶投资规模,打造油茶产业集群。促进全区油茶全产业链发展、全资源化利用,加快茶油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建设,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树品牌,增产量,抓精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3.示范宣传,筑巢引凤   打造贵池油茶产业发展最强村,强化油茶产业发展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选优村域间的技术能手,打造“土专家”,谋划油茶良种选育、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治、林产加工示范展示基地的建设加强与油茶研究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开展技术攻关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应用。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朱锦州  联系电话:0566-3397560)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452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B]

陈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金湖非汛期排涝费用及设备重建的建议(第8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升金湖非汛期排涝费用及设备重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也在积极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落实。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农业排涝水费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014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村级农业排涝电费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219号)等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不再向排区农民收取排涝费,排涝泵站排涝电费由区财政据实解决,其人员工资、维修经费由区财政实行定额补贴;区财政对村级泵站排涝电费按现装机容量(能正常使用的)每千瓦不超过160元/年的标准实行定量补助。每年3月31日前各站办好用电启用手续,9月30日前统一报停,此时间段外如遇特殊情况可重新启用。

针对您提出的升金湖非汛期水位过高导致黄湓站和跃进排涝站需在非汛期长期排涝问题,我局将积极与牛头山镇沟通协调,尽力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解决非汛期排涝电费问题;另外关于黄湓和跃进排涝站年久失修,机械设备老化问题,我局也积极与镇街沟通,督促镇街及时将黄湓站和跃进排更新改造项目申报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库,尽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18156622667)

                                    202461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6号建议答复的函

 

[C]

陈雪荣代表

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当家塘整治的建议8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反映的当家塘,是指村庄中集灌溉、饮用水、生活洗漱、村庄景观等功能为一体的水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水系的饮用水、生活洗漱等功能逐渐弱化。对于这种当家塘的管理,应纳入山塘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范畴进行推进。

一是管护主体明确化。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镇街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当家塘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由村民具体负责,属地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宣传、引导作用防止水体黑臭化。

二是管护资金多元化。拓宽经费渠道,通过水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建设及财政奖补、部门帮扶、社会赞助、企业捐赠、农民自助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各村通过村民理事会,加强村庄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

三是管护方式多样化。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各种与之相适宜的长效管理方式,包括群众管护、承包管护、社会管护、其他管护等。

四是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参与当家塘管护上来,真正确立起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从而确保整治及建设成果的常态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蒋春信,联系电话:13637121056)。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625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87号建议答复

[B]

董钱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涓桥镇凉亭村民生问题的建议(第8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您在提案中提出吴村河由于河道长期未清理,已淤塞,影响排洪,现河道急需整治,一遇汛期,严重影响沿河居民生产生活的建议。我镇已根据吴村河现状与突出存在的问题,编制红旗河山洪沟治理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吴村河段,目前正在向上级争取山洪沟治理项目。

2.您在提案中提出凉亭村系山区村,很多农田灌溉水源供应依靠山塘,现有好多山塘因年久失修,发挥不了作用,急需对山塘进行清淤整治。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凉亭村建设,已对部分山塘进行了治理,我镇考虑到高标资金有限,点多面广,不能全部治理,在今年已安排镇级资金对坝埂组、前岭组、和气组等3个村民组进行治理,后续我镇也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统筹解决此类问题。

3.您在提案中提出农田灌溉沟渠前期结合高标和灌区项目对沟渠进行了硬化修复,但项目资金有限,只对大中型沟渠进行了整修,很多支流沟渠未修复,目前全村还有近8公里沟渠未硬化,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建议上级能加大资金力度,完善水系治理建设今年,我镇将利用“一事一议”项目对吴村组、宝冲组等4个村民组沟渠进行硬化,后续我镇也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统筹解决此类问题。

4.您反映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涓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统筹安排,全镇十二个行政村急需整治的自然村庄,镇里已经进行了项目规划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三年规划项目库(2024年-2026年),由区统筹安排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805565425

联系人:肖仁伟  联系电话:18056616600)。

 

 

                                 涓桥镇人民政府

                                      202464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88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方静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庄路灯照明的建议88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梅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关于增加村庄路灯照明的建议》并积极与区水利部门对接。据了解,2022年贵池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对龙舒河梅街镇乌石段进行综合整治,改善了沿河水环境,沿河景观得到质的提升,进一步提高了沿河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沿河沥青道路也是这个项目实施的,目前这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并通过市级验收,无法进一步考虑经费解决沿河道路增设路灯事项。乌石村委会拟争取通过“一事一议”等类项目进行申报。届时,您反映的增加村庄路灯照明的建议会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镇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海峰   联系电话:13965949282

                             梅街镇人民政府

                             2024616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B]

巩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五岭河河道淤积及河坝修复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五岭河河道淤积及河坝修复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也在积极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落实。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库建设管理及2024年度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债资金项目申报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区所有山洪沟开展摸底排查,全区共有牌楼河、马衙河、龙池河等16条山洪沟纳入了贵池区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其中清溪街道五岭河也纳入池州市贵池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规划,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要求和清溪街道上报的五岭河建设需求,五岭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和护岸挡墙衬砌。

目前,该池州市贵池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规划已上报省水利厅,待省水利厅下达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计划,我局将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该项目尽早落地实施。另外,我局也将积极指导清溪街道积极申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对五岭河部分损毁护岸实施水毁修复。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18156622667)。

 

 

 

202461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B]

江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第90)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在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规划和项目一直在分年度逐步推进

为了保证全区农村供水稳定性,2021年以来,我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2期、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3个。兼并、整合规模小水厂9处,建成区域性加压泵站7座,城市管网向涓桥、马衙、秋江、乌沙、墩上、里山及清溪7个镇街延伸供水,完成城市管网到集镇输水主管道DN250以上长度226km,村庄以上干支管网594.75km,进户管网690km。提升供水保障人口20.25万人,解决15个村庄、0.68万人不能24小时稳定供水问题。

为了保证全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我区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区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对全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进行每月一次出厂水和末稍水检测,其他集中供水工程按月进行轮检,对于20m3/d以下及分散供水工程分类、分区域进行抽检。2021年以来,共完成规模水厂出厂水、末梢水检测计划样本点659个,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末梢水检测样本点237个。

6月20日即将开工的贵池区2024年24小时稳定供水工程,是涉及到6镇街的偏远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他各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在逐步分年度分地区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张中天  联系电话:19156606330)。

 

 

 

2024618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91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林友生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9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中央、省、市部署千万工程工作以来,贵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目标导向,突出主攻方向,制定《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暨美丽镇街工程 加快建设五新贵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成立高规格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指挥部,正县级领导牵头挂帅,从相关区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驻点集中办公。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突出规划引领、运营前置,聚焦重点区块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

一、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以彰显皖南风貌为底蕴,以突出贵池特色为目标,立足九华山、秋浦河、升金湖等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和历史底蕴,因地制宜规划定位乡村特色风貌。其中,墩上街道罗城村“民歌之乡,文旅罗城”为发展定位,加强乡村非遗、民俗文化等挖掘、传承、保护工作,传承发扬罗城民歌等特色乡土文化,探索“村落+文化+康养+旅游”发展模式;马衙街道金山村“兴业富产 ,筑梦金山”为理念,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抓住池州大力发展乡村农业旅游的契机,借力九华天池旅游资源,填补区域内旅游产品市场空缺,围绕农业产业,打造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展示、观光、研学于一体的独具皖南山水特点的池州“皖红”特色农业村落;涓桥镇紫岩村在形象定位“紫气东来,千岩竞秀”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村庄各类文化资源,其中以民间信仰—八仙文化、民俗文化—点天灯、传承文化—陈氏家风为发力点,开展乡村文化赋能行动,进一步完善村史馆建设,增加乡村旅游文化内容,助推文旅融合发展,以黄精茶室项目,改造村民闲置房屋建设黄精茶室,推广黄精茶文化,将本地八仙墩传说、陈氏家风等塑造成区域文化IP。梅龙街道园林社区突出自然本底与乡村度假的主题,紧扣“主客共享·园林原乡”项目定位,围绕“一心四组团多景”的发展布局(一心:浅心见·园林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四大组团:居之逸、田之野、水之趣、山之愈;多景:浅心见、浅心态、浅心堂、浅心居、浅心耕、浅心泊及浅心丘等),整合园林社区的山水资源、文化资源、特色农业资源,融合梅龙千年梅根冶铸币文化,打造心灵度假以及主客共享的原乡度假目的地,实现园林社区—有业、有居、有人、有特色、有活力。里山街道元四村按照“双河育双子,子繁扬家风,风正昌百业,业兴万家和”的发展逻辑,依托元四村优越的山水资源和生态本底,以章氏家风文化为抓手,结合双胞胎文旅主题IP,发展元四村黄精、黄金芽、白仙子等特色农业,元四粉丝、元四米糖、元四锅巴等农特产品,再通过存量空间活化,构建以文旅为纽带,结合“农、文、康、研”四大产业结构的多元产业结构相互融合的产业体系,最终实现带动群众共治共富的目标。梅村镇霄坑村以茶旅+红旅为两翼,以茶文化、茶产业、茶生活为核心驱动,串联文化、生活、研学空间,依托霄坑大峡谷优质的山水资源,发展户外运动、体育赛事、康养乡村等大旅游功能,打造一个集现代化茶业、茶文化休闲、峡谷观光、户外拓展、山村度假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乡村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落实运营前置举措,精心培训精品示范村

我区精品示范村全部采用“EPC+O”模式落实招标工作,将设计、施工、后期运营等项目一体化总承包,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与本地和美乡村发展理念契合的公司合作,共同谋划我区和美乡村发展一是夯实乡村运营基础。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各村实际,实施道路交通、污水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传统村落保护、安全饮水、农村住房改善及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夯实乡村运营基础。二是引进培育运营人才。加快培养乡村生产经营、科技、公共服务等各方面人才,持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育,培养高端民宿工作人员、乡村创客、新农人等,拓宽人才向乡村流动渠道,鼓励城市规划、设计等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就业。三是探索乡村运营模式。在运营中突出五个转变,从重建设到重运营、从重业态项目到重整村布局、从资源资产闲置到变身文旅产品、从农副产品到旅游商品、从单一出租盈利到“村企合作”运营,探索具有贵池特色且灵活多样的乡村运营模式。

感谢您对我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金成,联系电话:17705664719)。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621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9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彭迎久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后长期管护的建议的议案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以来,委、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全农村工作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贵池区“五清一改”百日攻坚行动现场调度会、贵池区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攻势暨文明集镇创建推进会,安排部署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暨美丽镇街工程 加快建设五新贵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贵池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贵池区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委农办、农业农村总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兵把守的责任体系。分别成立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贵池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和美乡村暨美丽镇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贵池区和美乡村暨美丽镇街项目建设指挥部,积极发挥工作统筹、督促落实的作用,形成协调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突出规划引领、运营前置,聚焦重点区块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

一、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责任明确化: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镇街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精品示范村、中心村和自然村范围内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路灯等公共设施由属地行政村具体负责管理;村庄内外立面改造等户建项目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具体负责,属地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宣传、引导作用。

二是工作标准化:制定了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和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等4大类、20小项管护标准,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常态化”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和美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力度。

三是考核常态化:建立季度考核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考评体系,通过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管护成效进行量化评价。

二、加强资金投入和保障

一是资金多元化:拓宽和美乡村管养经费渠道,通过财政奖补、部门帮扶、社会赞助、企业捐赠、农民自助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各村通过村民理事会,加强村庄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规范建立和美乡村长效管护资金投入机制,禁止用于与和美乡村工程管护无关的支出。

二是项目带动化:结合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产业发展,将环境整治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是领导机构强化:成立由区级领导牵头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推动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村级组织激活:在每个行政村设立环境整治委员会,由村干部和热心村民组成,负责日常的环境巡查、问题反馈和活动组织。

感谢您对我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金成,联系电话:17705664719)。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624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93号建议答复的函

 

                                 C]

阮良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唐田镇范围内群众承包林场不能采伐的建议》(第9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目前,根据保护区林分区位及起源,结合群众意愿,部分林地划入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每年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2024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将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自然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下步,我局将根据省、市、区有关生态补偿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和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

二、根据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收购群众自留山和造林承包大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022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中将涉及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的砍伐、放牧、捕捞、采药、烧荒等人为活动不再列入禁止性规定,目前修订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尚未正式公布。2019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我局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枯死林木采伐。目前,我局已组织对升金湖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因素导致的林木枯死林分开展生态影响评价,正按程序呈报省林业局审核批复。

同时,市、区政府为保障保护区内群众合法权益,恢复和提升保护区森林生态功能,先后制定了《提升升金湖保护区森林质量推动更高水平生态保护试点方案》《提升升金湖保护区贵池区域森林质量推动更高水平生态保护试点具体 操作方案》,探索建立公益林储备库,依托区国资平台公司将改造提升后林分纳入公益林储备库,推动人工商品林向生态公益林转变,进一步保障保护区内群众利益。

关于您提出的“根据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和相关法 律法规,一次性收购群众自留山和造林承包大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建议措施,目前,依托省级财政支持,全省仅在清凉峰、天马、古井园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集体林租赁试点工作。下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区集体林租赁补偿工作部署落实集体林租赁补偿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叶军  联系电话:0566-3397580)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4628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B]

施锦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秋浦河殷汇镇河东圩堤防治理加固的建议(9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7.03”洪水对河东圩产生了极大的破坏,漫破2处长约120米,水毁3处1100多米,农作物和家庭财产损失十分严重,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在各级部门及武警部队的大力支持下,迅速围堰抢排积水,在秋浦河水位下降后及时堵口复堤,201610月份又进行了水毁修复,总投资达百万元。

2016年10月20日,区发改委以《关于殷汇镇河东圩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2016]273号)对河东圩堤防加固工程项目进行了立项。2018年3月9日殷汇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河东圩堤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任务,2018年5月底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审稿)编制完成,2021年3月27日,池州市水利局以《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河东圩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池水利审批[2021]24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主要治理范围为河东圩全圩堤圈5.55km,其中秋浦河右岸2.35km,红旗河左岸段长3.2 km

几年来,我局通过多次对上积极争取,最终于2023年底获得增发国债资金支持,并于2024年3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平  联系电话:18156622663)。

 

 

 

20245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B]

汤牛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病险山塘维修、着实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米”的建议(第9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病险山塘维修、着实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米”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也在积极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落实。2013年至2017年,我局根据省市水利主管部门部署,实施完成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和小农水重点项目项目以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项目,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均包含了山塘整治工程。

2019年因机构改革,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转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目前我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依托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区水利局负责实施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均是以整片推进为准,而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工程项目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固定,零散的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暂处空白状态,鉴于目前的农水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现状,我局也在积极向上级呼吁,进一步强化山塘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零散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投入力度。

根据目前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改造提升项目现状,如需改造提升山塘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提升项目区范围内的,区农业农村局和我局都将及时将其纳入项目内一并实施,如不在上述项目区内的,我局将积极与镇街沟通,指导镇街及时将需要改造提升的山塘等零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库,尽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18156622667)。

 

202461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B]

陶有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山塘、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支流等水利基础设施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9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区小型水库共有115座,截止目前已完成100座除险加固,剩余的15座计划于今年底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基本解决了全区小型水库安全度汛问题。

全区库容在500m3以上的山塘共计5957座,2012年-2018年贵池区水利局通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等项目共计整治山塘4413座(大部分是5万方以下的山塘),在农业用水、调蓄洪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当时建设资金有限,山塘加固标准偏低,现各镇街对山塘进一步治理需求较为迫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后期拟将山塘等水源工程纳入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中综合解决。

全区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上中小河流7条,已于2022年7月完成系统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从2023年开始进行逐年销号。目前九华河下游段已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九华河贵池区段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通过市水利局批复,贵池区墩上街道到梅龙街道老观前段也列入该项目实施范围,待资金落实后立即组织实施。

全区流域面积在50km2-200km2山洪沟有23条,均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现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分批实施,目前已完成白俞河等2条系统治理,计划今年完成珍溪河、十字河等4条山洪沟治理。现正在谋划的涉及到墩上街道的项目如:九华河支流童溪河双河圩段已纳入九华河贵池区段系统治理内容,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予以实施;龙池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审批,现正在对上争取资金;贵池区童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现正在编制,拟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贵池区余冲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完成审查后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许平   联系电话:18156622663)。

202466

 

 

关于吴肖萍代表关于给予十八索湿地自然

保护区管理经费和野生动物灾害保险购买的建议的答复函

[B]

吴肖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十八索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和野生动物灾害保险购买的建议(第97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根据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相关决议,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退养退种的水面、圩口流转至池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目前,该区域由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立管理点派驻人员负责管护。统管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区水产业发展中心、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多次增殖放流活动,渔业资源“七上八下”的生活习性,投放时以秋浦花鳜为主,其他鱼类相对较少,大部分浮鱼于八月起随水流游至青通河、长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增殖放流效果。针对统管水域滋生蓝藻问题,我局多次协调和督促池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应急处置和长效治理。目前,池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已邀请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现场场查看十八索蓝藻状况,委托其编制应急治理及长期治理方案,同时,正在联系蓝藻治理设备设施制造、服务商,拟采购或租赁相关设备,有效遏制和防止蓝藻的暴发。同时,池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管护人员适时清理统管水域、圩口的垃圾和杂物。近年来,我局会同池州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积极申报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护及水系治理项目、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同时,我局多年来,与墩上街道茅坦村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021年以来,我局一直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补偿工作机制,先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贵池支公司签订《贵池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并将相关合同及保险条款发至各镇街,要求各地做好宣传和致害报案工作。

2022年9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中将涉及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的砍伐、放牧、捕捞、采药、烧荒等人为活动不再列入禁止性规定,目前修订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尚未正式公布。2019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我局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枯死林木采伐。目前,我局已组织对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因素导致的林木枯死林分开展生态影响评价,正按程序呈报省林业局审核批复。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充分征求属地镇街和相关村居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融合保护区内道路、防洪、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为后续项目申报提供政策依据,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会同属地镇街、统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保护与发展的协调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旭林  联系电话:139905662533)。

                              

                                2024 年 723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B]

徐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紫岩村罗村水库(G236省道旁)水泥路的铺设、农村水管网改造、安装路灯的建议9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1、将户户通道路建设纳入和美乡村建设当中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该项职责不属于水利部门;

2、将农村水管网改造工程纳入到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当中来,建设完备的排水设施,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减少山洪爆发对植被的破坏和道路的冲刷该项职责不属于水利部门;

3、紫岩村罗村水库(G236省道旁)道路安装路灯,在急转弯处设置凸面镜、警示牌,减少道路留置,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性该项职责不属于水利部门;

4、G236国道至罗村水库道路硬化(砼路面)已列入今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汛后就可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棣生   联系电话:18156622664)。

 

 

2024618

 

 

关于许双全代表关于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建议的答复函

[B]

许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建议(第9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加强水质监测,向天生湖湿地区域增加增殖放流量,规划可利用、可持续的生态保护方案”的建议。

天生湖区域暨属于安徽贵池杏花村湿地公园保育区,又属于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因受到湿地公园和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该区域主要承担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为主要功能。2022年,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退养的天生湖及周边圩口移交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目前,该区域由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立管理点派驻人员负责管护。统管以来,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区水产业发展中心、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多次增殖放流活动,因天生湖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渔业资源“七上八下”的生活习性,投放时以秋浦花鳜为主,其他鱼类相对较少,大部分浮鱼于八月起随水流游至秋浦河、长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增殖放流效果。同时,因天生湖区域涉及不同类型的保护地管理,制约了该区域规划持续利用的途径和渠道。

二、有关“针对盲区及岔口区域增加巡查管护信息员”的建议

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在天生湖区域架设7个视频监控探头,同时也要求杏花村湿地公园管委会统筹长江禁捕视频监控资源,梳理盲点盲区,建立杏花村湿地公园智能监控平台,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队伍。目前,杏花村湿地公园管委已在谷潭圩区域增设监控探头4个,进一步提升技水平和能力。

三、有关“综合区农业综合行政和林业两个部门执法力量,便于高效执法巡查,形成合力”的建议

因安徽贵池杏花村湿地公园和秋浦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交叉重叠,区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联防联控机制的落实见效,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巡查,提升监管合力。

四、有关“区相关部门对涓桥镇林畈村谷潭圩内杏花村湿地合理利用区制定缓冲期方案,加大政策宣传、明确生态养殖品种,养殖水质排放标准”的建议

谷潭圩区域属于杏花村省级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根据杏花村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该区域内应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同时,根据省、市、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该区域属于限养区。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水产业发展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和指导,落实限养和养殖尾水排放标准,规范养殖行为。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刘旭林  联系电话:13905662533)。

                              

                                2024 年 723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B]

杨成静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美好乡村后期管护的建议10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以来,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全农村工作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贵池区“五清一改”百日攻坚行动现场调度会、贵池区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攻势暨文明集镇创建推进会,安排部署落实和美乡村建设各项任务。先后制定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暨美丽镇街工程 加快建设五新贵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方案》、《贵池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贵池区2022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委农办、农业农村总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兵把守的责任体系。分别成立了贵池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贵池区“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和美乡村暨美丽镇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贵池区和美乡村暨美丽镇街项目建设指挥部,积极发挥工作统筹、督促落实的作用,形成协调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突出规划引领、运营前置,聚焦重点区块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

一是管护主体明确化。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镇街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精品示范村、中心村和自然村范围内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路灯公共设施由属地行政村具体负责管理;村庄内外立面改造等户建项目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具体负责,属地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宣传、引导作用。

二是管护标准精细化。制定了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和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管护等4大类、20小项管护标准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常态化”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和美乡村建设长效管理力度。

三是管护资金多元化。拓宽和美乡村管养经费渠道,通过财政奖补、部门帮扶、社会赞助、企业捐赠、农民自助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各村通过村民理事会,加强村庄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规范建立和美乡村长效管护资金投入机制,禁止用于与和美乡村工程管护无关的支出。

四是管护方式多样化。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各种与之相适宜的长效管理方式,包括群众管护、承包管护、社会管护、其他管护等。

五是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后续管护上来,真正确立起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从而确保整治及建设成果的常态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我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金成,联系电话:17705664719)。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625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B]

杨星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建议10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一心,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属地管理、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全民动员,深入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河湖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责任体系全面建立。2018年如期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总河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当副总河长并兼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共设立河422名,其中级河11名,镇级河165名,村级河246。村级综合监管网格员316名,实现了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健全了河长办与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了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巡(护)河员制度、民间河长制度、社会共治机制等,构建了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213个,湖长制实施方案34个,建立和完善了“河长+检察、河长+警长”工作体系,发布区级总河长令5个。

三是河湖面貌持续向好。各地建立“一河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完成32个重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12个湖泊保护规划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省级幸福河流4处,市级幸福河流2处,河湖长制主题公园3个,2个“守护幸福河湖”(《为了心中的一弯清澈》《天池秀绿水--九华天池水利风景区》)短视频获水利部“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获优秀奖。1名村级河长被省电视台“跟着河长去巡河”栏目宣传报道,1名镇级河长获全省优秀河湖长。全区324处重要农村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实现治水管水体系全覆盖。

您提出的鉴于主城区街道属于区级财政供给,无本级财政收入,几年来主城区街道的“河湖长制”的各项支出区河长办一直未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只能在仅有的办公经费中列支建议河长办制定行之有效的河湖长制管理标准、对河湖长制实施过程当中监管、管护及考核标准进行完善。通过如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市场体制及生态补偿等多种渠道来保障“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的投入,尽力确保主城区街道河湖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常态保洁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河湖长治”的常态、长效。

根据您的建议,区河长办将呼吁区政府将您建议提到的主城区街道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落实。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黄志鹏  联系电话:18056671717)。

 

 

 

                               202479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B]

张四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理赔标准的建议(第102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承保费用,扩大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理赔范围,提高理赔标准”的建议。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自2021年区林业局先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贵池支公司签订《贵池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投保金额从5万元提升至10万元,保险总赔偿限额从5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合同明确对贵池区行政区域内野猪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农作物、林木、苗木、牲畜及水产品等财产较大损失进行补偿,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农作物定损标准参考政策性农业基本险的起赔点、生长期和保险金额。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野生动物致害案件1366件,经保险公司勘查核定,共计赔付金额逾37.7万元,已完成赔付37.7万元

二、关于“将‘农险’赔付方式改为‘商业险’赔付方式,按最低140元/亩以上不等的标准理赔”的建议。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根据野生动物致害实际情况,2021年起,区林业局一直积极探索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先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贵池支公司签订《贵池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合同》。合同明确对贵池区行政区域内野猪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的人身安全或财产较大损失进行补偿,理赔标准参考以上。

三、关于“探索建立转移支付、民政救助、农业保险等有效的补偿机制来弥补野生动物致害损失,切实做到野生动物致害‘应赔尽赔’,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的建议。2021年,国家林草局配合财政部和原中国银保监会,将野生动物毁损风险责任纳入新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我局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野猪限额捕杀。根据全区野猪种群资源调查,我局自然保护站自2021年起,一直致力于组织开展野猪猎捕相关工作,已连续三年向省林业局申请野猪限额猎捕计划。2022年、2023年,经省林业局批复下达我局野猪猎捕计划分别为150头、300头,我区自然保护站在收到省局批复后随即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野猪限额猎捕工作的通知,并制定野猪猎捕工作方案。2023年共收到13个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的猎捕计划报告。2023年全区共猎捕野猪214头,各镇街按照猎获物20元/公斤的标准补贴猎捕人员,所获野猪均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进行处理。2024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朱俊  联系电话:19556609396)

 

2024年4月10日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表议的答复

[A]

何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区之力做强做优做大“竹产业”的议10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竹资源情况

贵池区作为全省十万亩以上重点竹产县(区)之一,立足竹产业资源优势,抢抓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全力打造竹产业发展新高地。2023年,全区竹产业实现总产值 11.21亿元、增长 12.2%。现将我区竹产业发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竹资源状况。 根据2023年森林资源调查年报数据,我区有竹林面积20.1万亩,其中毛竹分布面积15.4万亩,毛竹立竹4200万根。全区竹面积万亩以上的乡镇(街道)达10个,分别为马衙街道、唐田镇、殷汇镇、梅村镇、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棠溪镇、梅街镇、涓桥镇、牌楼镇等,其中以墩上、马衙、里山三个街道毛竹最为集中,面积达6.4万亩。自“十二五”以来,贵池区陆续在里山街道、涓桥镇、清溪街道、墩上街道等地组织开展了省级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建设笋用、材用两用林示范基地6400亩,为竹子加工企业提供了大量优质竹材。

(二)加工企业状况。全区现有竹加工企业22家,其中毛竹初加工厂15家,年加工各种竹半成品12万吨;竹制品精深加工厂7家,加工竹制吸管、竹筷、竹制拼接筷、竹签、竹制雪糕棒、竹炭、竹制刀叉勺、竹纤维餐盒等各类产品,年消耗竹材60万吨。现有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产值超亿元企业2家,年产值超千万元企业7家。2023年安徽鸿叶集团生态竹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其主导产品竹吸管在2023年度国际竹业品牌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宜宾)国际竹产业发展大会上荣获金奖。

(三)、竹文化活动及竹旅康养情况。近年来,贵池区一批以竹林资源为生态本底,结合历史内涵和地域特色的“竹海”、“竹林风景线”等资源正在开发,构建了以“文化休闲体验、乡村休闲旅居、山水养生度假、研学休闲旅行”为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其中的代表九华天池景区和安徽罗城民歌文化旅游景区是安徽省森林康养基地。

二、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谋深竹规划。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贵池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编制完成《贵池区竹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推动池州高新区管委会与国际竹藤中心签署国际竹制品(池州)产业合作协议;起草《贵池区“以竹代塑”三年行动计划》,已成功申报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项目,积极谋划申报国家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项目,落实“以竹代塑”配套政策。这些举措有力支持了贵池竹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

(二)强化龙头带动,做大竹企业。坚持以池州高新区为主阵地,育强以安徽鸿叶集团为龙头的产业矩阵,持续推进本地竹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年产值超千万元企业 7家,超亿元企业2家。安徽鸿叶集团生产的竹签竹筷出口量连续十年稳居全国首位,产品远销 11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安徽鸿叶集团竹制吸管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正式投产,竹吸管年生产能力达 40亿支,远销欧盟等 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推动集约经营,培丰竹资源。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定向培育丰产竹林基地,重点培育食用吸管竹材林和笋竹两用林。2023年贵池区实施扩鞭繁育、退化竹林修复和竹林生态复合经营行动,繁育和修复竹林 5000亩,林下黄精种植 1500 亩,笋竹两用 1000 亩,定向培育竹吸管毛竹生产基地 60000亩。

(四)加快融合发展,育强竹产业。聚焦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实现竹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一是合理布设竹初级加工网点。 在竹资源丰富镇(街), 因地制宜规划建立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提高笋、竹原料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建设毛竹初加工网点 15个,竹产品初加工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做深产品精加工。支持 “ 以竹代塑”竹吸管等日用竹产品、生物活性产品、竹工艺品等新兴产业发展,逐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截至目前,培育竹制品深加工企业 4家。

   (五)推进竹循环产业园建设,打造全竹利用。2023年中车山东低碳科技公司与池州高新区达成战略合作,成立竹循环产业园建设母公司,与安徽鸿叶集团签订首个竹生物质循环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全力打造全竹利用体系,加快构建竹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集团公司投资15亿元已建成以竹吸管为主的竹制品循环产业园,汇集“以竹代塑”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全部投产后年产值将达到40亿元。未来所有循环产业园将全部实行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极大提升生产效率。为保障竹吸管生产原料供应,2024年鸿叶集团在岳西县、徽州区、浙江安吉县、湖南绥宁等地签署合作协议,未来5年内将在安徽及周边省份建设10个竹制品循环产业园。

(六)深化开放合作,做优竹科技。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加快研发改造核心设备工艺,助力企业新获竹产品生产发明专利 5项、实用新型专利 17 项、外观专利 1 项、国际 PCT 专利 2项。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企业管理提升,引导企业开展 FSC国际森林认证(产品认证)、LFGB 认证、FDA 认证,形成完整的生产工序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池州高新区、安徽鸿叶集团与国际竹藤中心、 中国林科院林化所、南京林业大学、竹藤生物质新材料研究所合作,建立竹制品深加工技 术研发中心,引进高科技人才 4 名。开展毛竹丰产栽培技术研发,制定各类标准 5 项,培育竹吸管新产品 1 个。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一体实施竹资源培育、竹加工产业链建设、竹产业科技创新、竹产品市场开拓等 “八 大行动”,提升竹资源培育水平、竹产品深加工水平、竹产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推进竹产业循环示范园区建设,建立集加工、 销售、展示为一体的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以全竹循环利用、竹质 新材料研发加工等为主产业集聚区,力争 2024 年全区竹产业总产值突破 18亿元。

(二)在竹产业融合发展上精准用力。高起点、高标准建设“4中心+N 产业园”,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引入上下游企业。扶 持 “ 一产”,探索 “企业+合作社+基地+林农”等联合经营模式, 新增及扩鞭竹林面积 5000 亩,流转竹林 10000 亩,提高竹笋产量、 质量和竹林地综合产出率。做强 “二产”,用足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在重点竹产区建设初级加工点 2个以上,解决笋竹原料出路。带动 “ 三产”,开发竹观光、竹旅游、竹保健等系列旅游康养产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1 个以上。

(三)在竹产业创新发展上深度着力。支持以鸿叶集团为主导的竹吸管智能产业园、竹制品(安徽)仓储交易中心、智能竹制品设备制造中心和竹资源碳汇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创建工作,制定2024年贵池区推进“以竹代塑”产品应用推广工作要点;在住宿餐饮、外卖、农副产品包装等领域推广“以竹代塑”应用,在行政办公和机关食堂窗口率先示范,促进“以竹代塑”市场推广。依托鸿叶集团,加强与国际竹藤组织合作,不断丰富“ 以竹代塑”产品种类,继续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推进竹产业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竹产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 心,鼓励竹产业龙头企业优先申报科技项目,引导竹加工企业改 进技术工艺、 改造升级生产装备、引进智能制造设备,鼓励竹加工企业牵头制定竹产品标准。

感谢您对我区竹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方习海,联系电话:13856698060)。

 

                                        

                                   2024年7月5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04号的答复

 

方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社区相关工作权责不清的建议》(第10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区减负

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等七部门《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制定了我区《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贵民政【2022】3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其中城市社区13项;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指导清单,其中城市社区34项;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指导清单总的7项;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第二批)总的13项。

同时,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印发关于《贵池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清单》(贵民政【2023】2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我区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为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常态监测机制

规范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落地见效,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效能,我区民政局积极设立村(社区)减负事项监测点,按照行政村监测点数量达到我区行政村总数的 10%,社区监测点数量达到我区社区总数的 15%的要求,严格要求各村(社区)监测点确保社区减负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区民政局将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工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适度放权,把行政职能赋权于街道,增强街道的服务力、执行力,以及积极鼓励培育社会组织,通过让渡公共事务,通过培育高质量的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从而为社区工作减负。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月8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代表建议105号的答复

 

方志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在职村两委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建议》(第10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适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贵池区2002年1月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 1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随着机构改革,2019年3月组建贵池区医保局,将原隶属人社部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卫健部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于同年7月统一实施,健全了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险种,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建立职工门诊个人账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未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村两委干部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险种,在全区条件成熟情况下,可以按规定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二、积极反馈基层建议

目前工伤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在职村两委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实行需要省级制定。我局已向市局反映你的提案,市局表示将积极向省人社厅汇报请示。

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及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月8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06号建议答复的函

[A]

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报销的建议106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居住地参保政策及优点知晓率低”问题和“简化长期异地人员参保流程,普及异地参保政策,落实帮办代办服务”建议

您反映问题存在,建议合理,我们已在积极改进。2024年度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方案明确规定,常住本区区外人口可通过线上上传本市区居住证或持本市区居住证到就近村(居)办理参保登记,购买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居住异地本区户籍人口可通过线上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也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村(居)通过帮办方式购买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我区购买城乡居基本医保,与本区居民同等享受全省统一的保障待遇;同时明确九种类型政府资助参保,较省规定增加了五种类型。为推进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应保尽保,贵池区多措并举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一是拓展线上参保缴费渠道。参保人可通过“池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二是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压实区乡村三级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网点建设,优化线下参保服务。2023年全区20个镇(街)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8种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到镇(街)办理,102个村(社区)实现了参保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4种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到村(居)办理,同时全区所有村(居)均开展了为老年人和特殊人群参保“帮办代办”服务。三是延长集中参保时间,对长期外出人员,参保时间延长到次年2月底。四是下放医保系统镇(街)参保数据查询权限,保障各镇(街)及时掌握辖区内群众参保情况,便于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及时提示。五是广泛宣传参保和待遇保障政策,制作贵池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公告和音频,通过政府网站推送、宝地贵池和村组(城市小区)居民自治微信群等登载转载。印制宣传海报(包含参保政策、资助政策和异地就医、慢特病证办理流程及报销政策等)5000份,分别在各级政务服务或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医药机构、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区和交通要道、村组及城市小区入口等进行张贴。开展了未参保人群手机短信提示,共推送提示信息12万条。同时于11月份在主城市区秀山门广场举办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各镇街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

、关于您反映的“异地居住人员医疗费报销困难,异地就医政策知晓率低”问题和“普及异地就医政策及举措”建议

您反映问题存在,建议合理,我们已在积极改进。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长期异地居住五种人实行“一次备案,长期享受参保地同等保障待遇”,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一年内享受参保地差异性保障待遇”;全面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安徽省医保服务平台等渠道为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区医保审核时间缩短至24小时内;同时将异地就医等14个服务事下放到镇(街)和村(居)就近办理,对办理转诊备案的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对未办理的可回参保地经办窗口享受手工报销服务。深化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印发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册、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开展大型异地就医政策室外宣传活动和镇(街)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公布医保热线号码,及时回应群众来电来访和日常关切,及时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异地就医结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村卫生室买药报销难,很多药不符合医保目录内药品…问题和加强村卫生室用药监管…加大目录内用药名单…督促卫生室对常见病诊治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用药”建议

政策依据

2020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体系,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2021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规定,“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二)落实情况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每年对医保用药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增加医保药品。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共收载药品30882022年版目录增加药品品种121个,其中西药部分1335个,中成药部分1323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30个(含西药363个、中成药67个),能够满足临床和群众治疗的基本需求。

  (三)目前全区举措

2024年,区卫健委、区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共体中心药房工作机构的通知》(贵卫健办202410号)。要求医共体内(包括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由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负责,实现了区、乡、村药品采购目录一致。以前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单一、种类不全,导致乡村居民买不到所需药品情况明显好转。我局在职责范围内,一是积极支持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现了医共体内用药范围、网上采购、集中配送、药款支付、药学服务“五统一”。二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需求和诊疗能力等优先配备、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意见,一是不断优化流程,拓展渠道,满足城乡居民,特别是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做好参保和异地就医备案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流程,让国家异地就医惠民便民政策落地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按省外、省内市外和市内等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就医和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条件等政策规定,实行差异化报销。四是扎实开展医保政策“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医保政策宣传,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五是切实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落地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将定期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用药监管,督促村卫生室结合自身诊疗实际优先配备医保目录内药品,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毕四清 联系电话:15905666650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456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代表建议107号的答复

 

马绍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涓桥镇涓桥社区与殷汇镇殷汇社区农村社区转型城市社区的建议》(第10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情况说明:

(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的主要条件是对于一些辖区内居民主要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分布在区(市)县属工业园区、较大的中心镇、通过新农村建设整体拆迁集中安置的村(农村社区)。

二、城市社区申报认定条件:

1.村委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

设用地规模边界内;

2.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

4.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实行“社经”、“村企”分离,产权关系明确。

三、村(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程序:

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村改居”意见;

2.村“两委”会议讨论“村改居”方案(包括集体资产处 置方案)并召开村民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改居申请;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书面改居申请和村民会议表 决材料审查研究,审查通过后向区(市)县政府提出撤销村委会设立居委会申请;

4.区(市)县政府接到有关申请材料后,组织区(市)县 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评估,符合条件和法定程序的,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提出初审申请。

根据上述村(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程序,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涉及层面较广、涉及部门较多、涉及难度系数较大,需要协调多方力量共同介入处理。综合考虑暂不予以涓桥社区、殷汇社区从农村社区转型为城市社区。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月8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08号的答复

魏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合理划分东湖路社区的建议》(第10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区域调整考虑的因素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5号)第九条第(二)项:行政区域变更应综合研判对当地及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口资源、经济发展、行政管理、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机构调整等多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系列问题。

二、社区区域调整参考的原则

社区规模调整的原则,是以坚持方便管理、区域与人口规模相对均衡划分、相对稳定的原则,以路、街、河的中心线为界,兼顾居民认同感、治安管理幅度、公共资源配置、城镇未来发展的城区面积和人口规模等因素,合理调整社区行政区划。经多方因素综合情况考虑,东湖路社区暂不具备调整的必要性。

下一步,将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周边县区情况,进一步整合社区有效资源,增配社区工作者人数,加快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适时综合考虑东湖路社区区域的合理划分。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月8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09号的答复

徐欢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第10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保障社区人才福利待遇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工资待遇,我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出台了《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组组字〔2023〕33号)文件。依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的通知》(贵民政【2023】87号)文件,根据“三岗十八级”系数套改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上调公积金缴纳比例,基础工资、绩效工资50%部分,五险一金、职业资格津贴(一次性奖励)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级财政承担。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确保了社区工作者待遇有所提升,有所保障。

二、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

根据《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等待遇。

下一步,我区民政局将依据《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的通知》(贵民政【2023】87号)文件,按“三岗十八级”系数落实好社区工作者工资的即时调整。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钱珍   联系电话:2418504)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月8日

关于区人大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朱保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养老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区相继出台了《贵池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建设的通知》、《贵池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贵池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和《池州市贵池区区级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文件,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有效利用资产。目前,我区有20所农村敬老院,拥有床位2841张,现入住特困对象1141人,床位利用率40%。对空余的床位,各地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优化室内外环境,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寄养老人当前的需求。2020年-2022年完成了农村敬老院的三年改造提升,提高了我区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2020年,作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我区通过农村闲置资产改建成1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N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急等服务。 

(三)充分整合资源。结合工作实际,2016年-2018年分三年完成了20家公办敬老院设置医务室工作,各敬老院分别与辖区内的医疗签订就诊协议,定期安排医护人员协助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紧急救助等专业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养老服务提供医疗保。同时,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秋浦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2019年6月,招商引资上海邻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贵池区秋浦颐养照护中心,招标入驻秋浦敬老院。2020年-2022年江口敬老院马衙敬老院唐田敬老院和牛头山敬老院分别进行了公建民营。

(四)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全区各镇街依托民政系统的老龄平台,建立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等三项关爱服务制度。目前,全区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覆盖率达75%、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登记覆盖率达100%、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率达55.6%。以“敬老月”、春节慰问、优抚慰问等为契机,开展送戏下乡、养生讲座等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助老助残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敬老院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潘四清       联系电话:0566-2418507)。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6月25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代表建议第111号的答复

[B]

朱来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拾荒人员加强跟踪调查服务的建议(第111号)收悉,首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信任,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共有三个科室相关业务涉及建议。低收入群体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志愿服务。目前志愿服务已移交区委社会工作部,城市拾荒人员尚未纳入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我区的低收入群体救助工作已下放到镇街,落实应保尽保,线上线下均可申请办理,方便快捷。同时各镇街道均成立了群众互助团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村、社区登记或备案成立“救急难”互助社,为辖区居民提供关爱服务。在主城区相关单位也设有多个爱心驿站,供有需求人员暂时休息使用。

城市管理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的,对于他们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我局都是第一时间按政策给予救助,落实相应政策保障。我局调查发现:大部分的拾荒老人家并非是生活困难而拾荒,主要是这部分老人家一贯节俭持家,热衷于收集有用废旧物品。我们希望消防部门和各小区物业能够给他们提供物品暂存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废旧物品进楼,进而影响环境,滋生病菌。我局在利用各类老年人活动场所开展老年人防病和保健宣传,积极引导老人家搞好个人卫生,安享幸福晚年。

(联系人:王广阔 联系电话:2418509)。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4年628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12号建议的答复

[B]

 

何智勇、冯立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花庙水库按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建设的建议》(第112号)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花庙水库建设的相关建议非常中肯。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棠溪镇文旅产业发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开展实地调研,与镇街主要领导共同探讨文旅产业发展方向。

针对花庙水库建设项目,我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池州市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将花庙水库特色旅游综合体开发项目纳入规划,为项目未来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二是我局围绕部门职责,与水利、自规等相关部门以及棠溪镇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花庙水库的规划编制工作,支持花庙水库按照4A级景区进行规划设计;三是主动对接省文物局,协助完成水库规划区内文物调查、审批工作,推动胭脂桥异地保护。

下一步,我局将在《贵池区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片区规划》、《贵池区全域旅游规划》等相关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镇街文旅发展诉求,将该项目纳入全区文旅发展规划,并对后续水库规划设计、项目预审等方面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供协助,助力棠溪文旅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贵池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安康!谢谢!

(联系人:吴正任,联系电话:18956651070)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5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13号建议

答复的函

                          胡正兵等3名代表:

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通九华天池至元四章道路连接,推动南部山区乡村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建议(113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九华天池——元四章——渚湖姜”、“九华天池——元四章——源溪——石门高”两套循环旅游通道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为存在2处断头路(墩上许桥至马衙四岭段,太朴山至元四栗坑组段),其余公路现状均达四级公路且路面已硬化。目前,建设2处断头路的方案设计已完成,拟按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7.5m、路面宽6.5m)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公路拓宽建设,其中墩上许桥至马衙四岭公路长约6.2公里,估算总投资7479.94万元,太朴山至元四栗坑组段公路长约7.3km,估算总投资约4068万元,我们已将该路建设纳入了《贵池区中长期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为项目征地提供了相关依据。

下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及工程设计等,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二是协调里山、墩上、马衙三街道积极开展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三是进一步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做好好统筹安排,积极向上做好汇报争取,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以及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尽快落实该路改造,推进交旅融合发展,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2568206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27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14号建议

答复的函

                            

孙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建九华山连接梅街镇刘街社区S358公路旅游专用线路的建议(11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刘街-源溪-杜村道路已于2019年列入池州市县道网规划(路线编码X509)。该项目起点杜村,终点位于刘街社区,经过长垄村、源溪村,全长23.2公里,现状为4.5米宽水泥路,。

当前全省农村公路主要政策为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及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等,要求建设标准达到三级公路及以上,以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该路建成三级公路需路基宽达7.5米,改造提升将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及林地,受土地林地政策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建设前需当地政府完成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2022年我们已协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梅街镇及时将道路拓宽所涉基本农田调出。下步,我们将协调梅街镇政府积极落实土地及征迁等,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加快落实公路拓宽改造计划,力争尽快完成杜刘路拓宽改造,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文锋       联系电话:2568206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527

关于对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15号建议的答复

[B]

 

唐香梅代表:

您提出的《盘活城乡闲置资产发展康养产业》的建议(第115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盘活城乡闲置资产发展康养产业的相关建议非常有意义。近年来,全区各单位、各镇街不断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闲置资产普查。区发改委围绕大黄山建设,摸排24个有开发潜力的村,33处旧厂房、旧建筑、旧设施、工矿废弃地33处;区金桥公司对全区各类闲置资产从资产管理、活化利用等方面开展工作,从2019年起建立资产月报制度,定期对资产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出台《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资源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明确国有资产出售、出租等行为,有效推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科学利用,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小三线资产进行摸排,完成对“小三线”资产确权工作,对遗弃的闲置房屋,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积极开展对外招商。

二、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贵池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围绕生态养生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开展工作;《贵池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也将康养产业作为全区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各镇街加大闲置资产开发利用,积极探索“民宿+康养”、“森林+康养”、“采摘+康养”等多样化产业发展路径;目前,区文旅局正在开展《贵池区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片区规划》、《贵池区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区文旅康养产业将做出进一步的规划和布局。

三、完善盘活政策机制。对于属于集体所有的闲置资产,出台《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利用模式,通过招商引资、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形式加以盘活,如里山街道成功引进象山文旅项目,成功盘活象山小学闲置校舍资源,发展民宿产业;对于属于个人的闲置房产资源,出台《池州市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贵池区推进产业强区若干政策》,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民宿每间房间给予5000元最高不超过7万元的资金支持,引导老百姓采取自建、流转、租赁等方式发展民宿产业;目前全区已发展民宿30余家,形成以霄坑为代表的民宿集群,以秋浦仙居为代表的高端民宿,以天青山庄为代表的乡村民宿。积极推动各乡村结合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对闲置农房、废旧厂房、学校等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发展庭院经济、民宿经济,发展农旅、康养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目前我区已有罗城村等6个村入选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四、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通过对全区闲置资产的摸排梳理,区文旅局与各镇街密切配合,不断加强文旅康养项目谋划力度,利用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闲置资源的活化利用。如牌楼镇大山村依托大王洞和村民闲置房屋,成功打造秋浦仙居民宿,成为全区首个国家丙级民宿,并且不断加大投入,拟通过对整个大山村进行改造,打造无端崖民宿集群。

虽然全区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您所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比较多,如规划统筹不足、政策扶持不强、配套设施不足、活化利用难度大等,为了推进活闲置资产活化利用,发展我区康养产业,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规划引领,打造特色品牌。按照“多规合一、融合发展、突出重点、项目支撑,打造特色、创新示范”的规划编制思路,深刻分析贵池区生态资源、区位交通、文化旅游、医疗保健等优势和现状,做好《贵池区推进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片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全区各区域发展方向;围绕“打造长三角康养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目标,深入实施“康养+”、“文旅+”战略,与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金桥集团、各镇街等加强沟通,优化康养产业结构布局,推进全域旅游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康养旅游产业,发挥生态宜居优势,培育健康产业形成规模;做好康养项目谋划工作,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游客的差异化需求,建立完善康养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争取头部康养企业签约落户。

二、政策推动,优化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康养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兑现,引导培育康养产业发展;定期开展康养产业融资需求摸排,鼓励信贷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康养产业发展,让贵池成为康养产业的投资洼地;强化土地供给,切实保障康养项目用地;加强人才保障。制定人才政策,提高康养产业专业水平,加强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师、营养师、药膳师、中草药种植管理师、家居康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岗位技能人才考核、认证制度,解决我区康养产业发展技能服务型人才缺口,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三、项目带动,强化产品开发。大力发展休闲养生项目,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把贵池建成全地域发展的休闲养生目的地。充分运用中国传统健康养生理念以及现代健康理论,综合开发利用我区生态、气候、环境、文化等健康养生资源,以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石门高、霄坑大峡谷、九华天池等为主要支撑载体,大力发展生态养生、森林养生、水疗养生等养生业态。鼓励针对不同消费需求,以梅村、棠溪、牌楼、唐田、马衙、里山等镇街为重点区域,加快开发森林氧吧、竹林疗养等健康养生产品,打造一批生态养生主题民宿。把医疗、气候、生态、康复、休闲等多种元素融入养老产业,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开发一批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项目建设,带动智慧养老、生命健康养生度假、康养旅游等管理产业同步发展。依托霄坑、万罗山等生态环境优越的山地资源,以“宜居、健康、乐活”为核心元素,针对都市中高端收入银发一族,提供集山居静养、绿色饮食、特色游憩、生态疗养等为一体的养老度假旅游,发展山地养老度假基地。

四、加强宣传,提升市场知名度。利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对全区文旅康养资源进行招商推介;抓住长三角一体化机遇,积极参与长三角组织的各类展会,赴上海、杭州、湖州等重点客源地开展专项宣传,吸引客流;线上方面,利用宝地贵池、贵池文旅等官方微信、抖音号,策划系列专题,结合特色节庆活动,进行网络营销,推介全区康养产业。

最后,感谢您对贵池康养产业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安康!谢谢!

(联系人:吴正任,联系电话:18956651070)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5日

 

 

关于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116建议的答复

[A]

 

吴红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逐项答复如下:

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县区一级全面停止开展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三、根据《贵池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好家风故事宣讲和最美志愿者故事分享七进活动。邀请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题讲座

四、要求区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正确引导,并于七夕节期间组织开展新时代青年人喜欢的联谊交友活动。

五、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全面落实移风易俗改革,用好“四会”组织,持续开展家风教育等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全区范围内树立爱国爱家、向上向善、风清气正的文明新风尚。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满意度。

感谢代表对我区文明创建工作关心支持。

(联系人:纪光风,联系电话:5268081

                                   

 

  贵池区文明办

                                   2024年6月20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17号建议答复的函

[C]

尊敬的陈雪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17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我区根据皖组通字〔2018〕52文件《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贵组字〔2019〕24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省级要求的基础上补足整数,发放金额在50元至530元之间。通过与本市其他县,以及黄山市、安庆市等地县(区)沟通,贵池区与其他各县离任村干补贴发放标准基本一致。您所提出的关于提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目前暂无其他新的政策规定。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利用适当时机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该项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一平,联系电话:0566-2022128)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18号建议答复的函

[C]

尊敬的冯立斌、汪全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标准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第118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部会同区人社局对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其他部分市县情况进行梳理了解。

2008年1月,为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贵池区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办发〔2008〕5号),开始施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分级负担筹资,区财政承担40%,镇街道承担15%,村集体承担10%,个人承担35%。2010年12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干部养老保险费分级负担比例的通知》(贵办秘〔2010〕64号),调整村干部养老保险费分级负担比例为区财政承担45%,镇街道承担25%,个人承担30%。

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开始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同时明确“已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的离任村干部,其生活补助标准与领取的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养老金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差额补助”。根据省文件精神及省级实施解释,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并不直接等于规定的生活补助标准,实发生活补助计算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任村干部,不再发放生活补助;

2.已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且其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部分高于补助标准的离任村干部,不再发放生活补助;

3.已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但其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离任村干部,按差额发放生活补助。

2017年12月贵池区人社局已将原村干部养老保险折算总额(含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一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目前,区人社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部分资金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扣除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重复领取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扣除。

经与东至县、石台县和其他市县沟通得知,东至县于2016年将原村干部2008年至2014年养老保险本带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结算清退,村干部不再享受该部分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故东至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金额与申报生活补助标准一致;石台县、黄山市等根据省文件要求,扣除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重复部分,实行差额补助,其执行标准与贵池区一致。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一平,联系电话:0566-2022128)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19号建议答复的函

[C]

尊敬的朱跃仓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19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我区根据皖组通字〔2018〕52文件《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贵组字〔2019〕24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省级要求的基础上补足整数,发放金额在50元至530元之间。通过与本市其他县,以及黄山市、安庆市等地县(区)沟通,贵池区与其他各县离任村干补贴发放标准基本一致。您所提出的关于提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目前暂无其他新的政策规定。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利用适当时机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该项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一平,联系电话:0566-2022128)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C]

尊敬的许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再扣减“离任村干部补贴”的建议(第120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部会同区人社局对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其他部分市县情况进行梳理了解。

2008年1月,为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贵池区村干部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办发〔2008〕5号),开始施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分级负担筹资,区财政承担40%,镇街道承担15%,村集体承担10%,个人承担35%。2010年12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村干部养老保险费分级负担比例的通知》(贵办秘〔2010〕64号),调整村干部养老保险费分级负担比例为区财政承担45%,镇街道承担25%,个人承担30%。

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开始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同时明确“已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的离任村干部,其生活补助标准与领取的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养老金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差额补助”。根据省文件精神及省级实施解释,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并不直接等于规定的生活补助标准,实发生活补助计算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任村干部,不再发放生活补助;

2.已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且其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部分高于补助标准的离任村干部,不再发放生活补助;

3.已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但其中的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离任村干部,按差额发放生活补助。

2017年12月贵池区人社局已将原村干部养老保险折算总额(含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一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目前,区人社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部分资金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扣除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重复领取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扣除。

经与东至县、石台县和其他市县沟通得知,东至县于2016年将原村干部2008年至2014年养老保险本带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结算清退,村干部不再享受该部分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故东至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金额与申报生活补助标准一致;石台县、黄山市等根据省文件要求,扣除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府补贴与集体补助重复部分,实行差额补助,其执行标准与贵池区一致。

此外,关于您提出的适当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问题。在2019年,我区根据皖组通字〔2018〕52文件《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贵组字〔2019〕24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省级要求的基础上补足整数,发放金额在50元至530元之间。在全市范围内,贵池区与其他各县离任村干补贴发放标准基本一致。您所提出的关于提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目前暂无其他新的政策规定。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利用适当时机向上级相关部门反应该项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一平,联系电话:0566-2022128)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C]

尊敬的殷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21号)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我区根据皖组通字〔2018〕52文件《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贵组字〔2019〕24号文件《关于调整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在省级要求的基础上补足整数,发放金额在50元至530元之间。通过与本市其他县,以及黄山市、安庆市等地县(区)沟通,贵池区与其他各县离任村干补贴发放标准基本一致。您所提出的关于提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目前暂无其他新的政策规定。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利用适当时机向上级相关部门反应该项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一平,联系电话:0566-2022128)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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