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第14期)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11月29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会议,副主任尤兵、程菲菲、郭新泽及26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严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丁英理,区人民法院院长高金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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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114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多数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的认可。
审议指出,当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不及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少数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足,方式方法单一、联系次数较少;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针对情况复杂的综合性建议未做好协同分工;持续跟踪监督力度不够,对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建议未能持续跟踪督办。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细致安排部署,精准分类交办,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查,提高办理质效。一是规范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量。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纠正“一答了之”问题。对具备条件办理的建议,要列出清单,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坚持一办到底;确实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办理合力。对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区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确定主办单位,明确办理任务,与协办单位加强对接协作、强化系统联动、增强办理合力。三是强化沟通联系,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充分吸纳代表建议;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筛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建议,持续跟踪督办,督促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二、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投资计划。因现实需要和项目客观条件变化,区政府对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进行部分调整,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发改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和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一是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强项目协调督办,确保圆满完成调整后的政府投资计划。二是做好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充分做好计划编制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强化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切实提高政府投资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提升政府投资效率。注重项目绩效管理,加大项目推进、跟踪监督和工作考核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和督促整改工作,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中,18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积极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较好。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做深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任务,分类施策、加快落实,确保整改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全面清零。二是持续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探索推进“巡审联动、纪审联动、财审联动”机制,密切部门沟通协助,深化监督力量贯通,构建“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确保高质量审计、高效率整改。三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制度机制的完善。适时组织审计“回头看”,多措并举推动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四、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健全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和金融企业监管,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审议指出,虽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统筹资产盘活利用上还要提质增效;国有金融企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生力军的作用不突出;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一是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债务等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加大国企改革攻坚力度,优化考核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着力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增强国有资本运营能力,促进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大力推进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积极发挥国企作用,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或投资参股等方式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入推进国有集体资产统筹监管。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继续抓好政府投资形成资产、市政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的入帐和规范管理。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利用力度。依法依规解决国有与集体存量资产相关土地产权登记方面的难题,让闲置资产“动”起来、沉睡资产“活”起来,不断提高存量资产管理效益。打通资产管理的“最后一公里”。聚焦“资产家底清、产权归属清、管理责任清”的目标,强化镇街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积极开展镇街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镇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报告的试点推行工作,依法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共同“家底”。三是持续提升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银行和担保机构“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产业基金,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在培育产业、区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基金、担保等业务监管, 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健全内控体系,改进绩效管理方式,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四是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管提供可靠依据。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管控,有效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守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更好促进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