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第15期)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12月1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会议,副主任尤兵、郭新泽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丁英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阳明,区政府副区长宋婷,区人民法院院长高金初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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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积极发掘乡村发展潜能,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审议指出,对标先进地区,我区乡村振兴工作还存在农村基础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级人才培育还有短板,部门间协调联动不足、工作合力不够,乡村产业亟待增大扶强等问题和困难。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自觉。切实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宣传效果,依法实施促进,努力形成广大干部群众一体学习宣传、整体推进实施的法治观念和自觉行动。要加快乡村产业优化升级,筑牢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守耕地红线,持续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和完善多环节组合、上下游贯穿的全产业链利益共享联结机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要强化要素合理配置,聚力赋能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合理用地需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要加强乡村系统治理,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提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畜禽污染防治机制;积极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和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形式的“三变”改革,推动“小田变大田”改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依法落实职责任务,创造条件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强化收支预算管理,有效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下达我区新增债务限额、增加对我区的转移支付等,预算总收支发生变化,区人民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和预算执行实际情况。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规范预算调剂与资金调入调出,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管理更加科学、精细、规范。要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对政府投资、新增债券和民生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政府债务与债券资金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