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两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在耕地保护、规划管控、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耕地保护意识有待强化、保护措施有待完善、整改恢复难度较大、监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夯实政治责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将耕地保护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依法用地意识,凝聚全社会协同护耕的共识合力,营造崇法护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助力乡村振兴。科学优化城乡发展、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稳步推进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精准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边界。深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坚守数量、质量、产能 “三位一体” 保护原则,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存量资源。推动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需求良性互动,实现保护与发展长期共赢。
三、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增强护耕实效。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建设与管护长效机制,强化保护标志警示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消除监管盲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科技赋能,整合各类监管资源,提升耕地保护监测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筑牢耕地生态安全屏障。
四、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提升耕地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耕地保护与整改恢复政策,兼顾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需求,推进山区土地整改。创新整改恢复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与整治。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撂荒地复耕扶持等激励政策,鼓励集体组织通过托管、联耕联种盘活整改恢复的耕地,从根本上破解耕地保护现实困境。
五、强化常态长效监管,筑牢安全底线。锻造专业化基层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完善监管体系,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监管闭环,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始终保持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质量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