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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阅读次数:12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2-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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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法律贯彻实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法治意识有待强化、监管保障有待加强、检测能力有待提升、执法环节有待规范等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共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决扛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责任,以“四个最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努力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三方责任,强化监管效能。压紧压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生产者主体三方责任。推进全链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储藏、运输各环节监管职责,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消除监管空白。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控,对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等情况。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导生产。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三、突出提质升级,增强绿色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要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指导,普及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严格实施。突出品质提升,鼓励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实施分等分级,打造农产品品牌。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   

    四、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支撑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需求,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配备的专业对口、技能适配。落实经费保障,升级技术设备,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检测精准度和风险预警时效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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