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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金初代理院长的决定

阅读次数:572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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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金初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122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吴小明已辞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金初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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