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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阅读次数:4399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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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16日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叶丰林所作的《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奋力推进全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六大行动”,聚力打造“五新贵池”,加快建设现代化首善之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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