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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阅读次数:1665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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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征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发展养生养老休闲度假产业的建议》(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关于发展养生养老休闲度假产业分析的全面细致,提出的建议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我区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多样,具有发展旅游度假和养生养老独特优势,我区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旅游强县(区)。目前,全区拥有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7个、旅游示范村11个,国家4A级景区4个、3A级景区4个、2A级景区1个,四星级以上农家乐23家、旅行社(含分社)22家、3星级以上宾馆5家,省级百家精品民宿3家,市级十佳特色民宿4家,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5家,有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森林公园等品牌荣誉。

正如您所说,养生养老产业与休闲度假产业具有很强关联性,具有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市场效应。为此,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养生养老产业,推动形成全域旅游“一城五带三板块”发展格局,能加快推进长三角休闲度假、健康养老“首选地”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为此您提出的“将养生养老与休闲度假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纳入《贵池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很有意义。经了解,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里,已明确提出“做大做强旅游、大健康特色优势服务业”,“打造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长三角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示范区”等。专项政策规范方面,我区出台了《贵池区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贵池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积极打造文旅及大健康产业。

您提出的“在制定普惠性扶持政策的同时,争对重点项目不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产业扶持政策。”很有针对性。我局为了适应新的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文旅和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拟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文旅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该奖励政策目前正在修订完善中。同时,我局为了更好的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建立了贵池区文旅和大健康项目预审及文旅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先后开展了长生文旅康养特色小镇、龙舒河硒山谷生态健康养生等10余个文旅及大健康项目预审和准入工作。

您提出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我局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不谋而合。我局正在结合区域特色,把房车营地、休闲养老、特色民宿等旅游业态作为重要内容,实施精准招商,推动景点由单一观光功能向融合历史文化和休闲度假区转化,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旅游企业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

您提出的“充分发挥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平台优势”很有必要。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为市区共建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规划建设面积35平方公里,政府已完成旅游基础设施投资23余亿元。目前,正在开展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整体开发运营项目,已完成杏花村景区资产评估和整体开发运营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

您提出的“加强养生养老休闲度假方面人才队伍建设”也很有针对性。我区注重对现有旅游企业的人员教育和培训,积极依托贵池区秋浦商学院等各类平台举办旅游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在旅游人才培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育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全面接轨。

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您的建议给我们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增强了加快发展旅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贵池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安康!谢谢!

区文旅局

2021年5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有资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建议(第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办,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逐步形成,以河北省为代表的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企业国有资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该体系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具有前瞻创新意义。针对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我省计划利用三年(2020-2022)时间建设覆盖省、市两级国资委和所监管企业的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进信息化与国资监管深度融合。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持续重点关注并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企业国有资产风险管控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企业国有资产风险防范提供遵循

一是出台《贵池区国资委监管职责清单(试行)》,科学界定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对金桥集团公司投资、产权、融资及担保、分配与财务、组织管理5大类34小项重大事项严格审核(批)把关。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控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金桥集团公司对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成本费用等10方面30小项的内控管理。三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进业务经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资金(筹资)预算、资产负债约束预算与经营管理各环节深入融合,提升金桥集团公司风险防控意识和水平。

二、推进资产集中,为企业国有资产风险防范提供支撑

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闲置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至金桥集团公司统一监管,壮大公司资产规模,改善公司资产结构,进而增强金桥集团公司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多方监督,为企业国有资产风险防范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严格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二是建立国有企业三年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对金桥集团公司8家子公司的审计工作。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增设纪检监督部,充实纪检监督力量;同时,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尽管我区企业国有资产风险管控在制度、体系、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改革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制订金桥集团公司深化市场化改革方案,推进公司改革发展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一是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引导金桥集团公司在矿权整合、廊道运输、港口运营、股权投资等领域培育核心主营业务,增强造血功能;二是全面对照参与市场竞争要求,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金桥集团公司市场主体地位,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聚焦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的内控体系,进一步强化集团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金桥集团公司防控法律风险、债务风险、财务风险、投融资等各类风险的能力。强化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动态优化机制,促进金桥集团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三、强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完善考核目标调整机制,优化金桥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突出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指标,并动态调整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质量效益;同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探索全员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其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全面评价和对标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化运作水平和竞争能力。

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汇报上级国资监管机构,努力争取全省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覆盖延伸至我区,同时借鉴其他县区探索实践和成熟经验,推进我区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制度完备、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精准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助力国资监管大格局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形成、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和履职能力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区财政局(国资委)

2021年6月2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查纯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废品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建议(第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废品物资回收交易市场,是构建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社会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目前,我主城区部分小区的确存在沿街门面房、拆迁区域有废品回收点的情况并且多数废品回收点有出店、占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我区市容市貌,给部分小区居民出行、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决。

(1)我局将要求主城区各网格大队加强管理,针对废品回收点经营户存在的出店、占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我局将在推行贵池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谋划设计建设小区可回收物资回收点和兴建一个可回收垃圾分解中心,寻求政企合作,目前相关工作,我局正在对接中。待居民小区内可回收物资回收点和近郊可回收垃圾分解中心建设完毕,小区居民即可在小区内交易废品,运输至分解中心进行处置,这样将会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建立废品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7日

 

 

关于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

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划分主城区农贸市场实施“一场一策”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提升主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2018年起,市区两级政府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分批对主城区12个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一站式购物、超市化经营、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了我区农贸市场“颜值”,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幅提高。

二、加强日常监管,巩固创建成效

近年来,我局以辖区市场监管所为网格,坚持一周一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督查相结合,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冷链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仅2020年,共快检蔬菜等食用农产品7.9万批次,处置不合格农产品近900批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市场管理者规范执行经营场所“一日一消杀”、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台和引导员等疫防制度,坚决杜绝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指导市场管理者对标对表文明集贸市场创建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与辖区街道联合,形成了长效机制,农贸市场常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将城区农贸市场按照面积和功能等因素划分为一类、二类市场,实行差异化管理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现整体提档升级。

二是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推动市、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围绕农贸市场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交易秩序、环境卫生、市场安全等方面出台《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农贸市场常态管理责任再压实,管理水平再提高。

三是积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社区居民参与体察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氛围,切实把 “菜篮子”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着力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为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议案(5号)已交由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精神,我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以经济发达镇改革为试点,探索推进镇街整合审批服务力量,综合设置镇街审批服务机构,设立镇街为民服务中心。

目前,经济发达镇改革方案已报省待批,我区正在研究拟定经济发达镇机构设置方案,拟在经济发达镇设立为民服务中心。下一步,我区将在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镇街机构改革,在全区各镇街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作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整合镇街辖区内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事项,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感谢您对我区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区委编办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兵代表:

您提出的《对在乡村涉嫌虚假宣传、套路销售、侵害农民利益营销行为加大监管打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筑牢责任链条

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保健品市场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动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场监管、公安、经信等部门为成员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联合整治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目标,做到“挂图作战”,实施“清单制”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近年来,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

(二)坚持靶向执法,提高打击精度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日常监督、投诉举报、监督抽检为抓手,全面摸清保健品经营主体底数,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保持对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等流动售卖点的高压管控,重拳打击未经登记备案发布虚假、违法保健品广告行为,未经许可经营保健品行为,以及利用讲座、会议等形式开展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品行为。至目前,共检查保健类经营主体300余户次,集中会议营销场所22处,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30余件。

(三)坚持全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短信、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监管工作动态,揭秘“保健品”虚假宣传9大套路(免费礼品、假借公益、夸大承诺、登记信息、“专家”讲座、现身说法、“亲情”服务、免费旅游、非法集资),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品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会销陷阱。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保健品乱象行为的合力,构筑起保健品市场绿色屏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动,增强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检查抽检、信息公示、下架召回、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多种手段,时刻保持对保健品市场高压监管态势,着力净化保健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老年消费群体的宣传,不断增强其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前江园区内增设医院和银行网点的建议(07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园区拟通过招商引资渠道引进一家三甲医院落户前江园区,为前江园区内企业职工及周边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银行网点正在规划中。

感谢您对我园区生活配套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彭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电线网线电杆整治的建议(第8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区供电公司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4月,贵池区供电公司针对贵池区农村电网电杆上的通信线与网络线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摸排,下一步将根据梳理的情况与三大运营商就产权划分问题进行协商,确保农村电网线路架设布局科学合理,运行安全可靠。

针对目前农村电力线路问题,我区目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计划中建设线路。在线路架设、电杆组立前进行现场勘测,并与当地村委、社区进行充分沟通,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进行电力线路布局,确保乡村电网供电质量提升,为乡村振兴建设助力。二是已投入使用线路及电杆。区供电公司每年均列支项目匹配乡村建设工作中涉及的线路迁改工作,确保电力线路平稳运行同时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协同配合。

目前,由于贵池区电网改造工作点多面广,供电部门资金采取针对性逐步投入方式进行整改,对于急需整改的,已纳入区供电公司“十四五”电网规划项目储备库中。区发改委、区供电公司已多次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在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充分考虑全区电网规划,后期将逐渐提升改造面。

感谢您对我区电力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宗文代表:

您在区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方便人民群众控告申诉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贵池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强化首接负责制的建议

贵池区院已制定《实行接待群众来访“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且已实施多年。该制定明确规定检察服务大厅控申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及时接待来访群众,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在接访过程中,贵池区院始终把“文明和谐接访、礼貌热情服务”作为规范控申接待工作的首要内容,将文明用语、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工作上,体现在接访行动上。在接访中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座椅、一杯热水、一个明确答复的人性化接待模式,让来访群众怀着苦闷、疑虑来,带着舒心、满意走。

在处理信访、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贵池区院上下一心,统一思想,树立“信访止于我”的观念,压实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合法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法定时限和程序框架内做好回复工作。对于诉求没有法律支持,诉求无理的,在既讲清法理,又讲明事理、情理的基础上,努力化解矛盾,解开心结,同时积极与区直部门、镇街加强联系,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贵池区院严格执行《安徽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到化解矛盾“五个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强化责任分解,依据办案职权清单,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依法处理信访,终身对案件负责。

二、 关于在主城区设立控告申诉服务大厅的建议

“温暖控申”品牌自创建以来,贵池区院为更好地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在积极努力工作。升级改造了检务工作区,建成“一厅、四区、一平台”,一体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与检务公开、监督评议等功能,打造利民便民阳光检务网络平台,有效畅通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检察服务。当前,群众表达诉求的方式越来越多,来信、12309热线、12309网站已经成为了新型的表达方式,越来越被群众熟知并被广泛采用。自反贪、反渎转隶后,职务犯罪来信来访逐年减少,且近年来来访人的诉求大多涉及到民事监督、刑事监督等方面,控告申诉的业务范围重点已转向于刑事申诉、司法救助、保障民营企业六稳六保等方面。

2020年1月1日检察机关正式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系统,系统可全面整合来访、来信、12309检察服务热线信息、网上信访系统录入的各渠道群众诉求,实现对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将有效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效果和规范化水平、更好更快地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目前,贵池区院全部信访事项、所有信访渠道信、访、网、电各个业务环节都纳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系统。该系统是专网专线,若到主城区设立控告申诉服务大厅,需要重新布置专网专线,工程量大、投入多,且贵池区院控申部门目前仅有2名工作人员,人员紧张。

另根据2021年1月26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高检院〈关于清理和规范检察室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单纯从事信访接待等工作的驻外检察室一律撤销。因此,目前在城区设立接待大厅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

下一步,贵池区院将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以“规范、文明、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监督理念,继续强化“首办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制度,拓展12309检察服务网络平台的知晓度,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多以来信、来电、网络等方式控告申诉,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贵池检察工作提出重要建议,期待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叶梅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分户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公安部门工作情况

为了解决集体土地分户问题,近年来池州市公安局局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做了大量的沟通工作。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出台了《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中规定了:符合建房分户条件申请的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按照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分户手续。

2020年池州市公安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集体土地办理分户的材料增加到三种:一是集体土地宅基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二是申请的集体土地宅基地批准文件,三是宅基地和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申请人提交这三种材料之一,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户,大大的方便了集体土地上的群众办理分户。

二、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的有关规定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九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应立为一户。

第十一条〔家庭户〕符合家庭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分立户。

第十六条〔分户〕规定: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分局各派出所户籍业务统一归口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市局户政部门汇报,持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办理分户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政策,为农村区域符合分户标准的群众办理分户业务。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

2021年6月1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胡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浪犬收容所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治理主城区突出的狗患问题,根据2020年10月29日池州市人大出台的《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池州市贵池区主城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加强流浪犬只收留和捕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为完善池州主城区犬只收留和捕捉,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收留、管理、喂养、探视、领养相等关制度,同时严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第三方管理公司按照日常收留所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了详细台账。对犬只大小和雌雄进行分类,并对狗粮实施专人管理,严格按喂养标准供给,做好狗粮的检查,防止过期及其它的问题,确保狗粮的质量并做好记录,杜绝饿死、相互撕咬现象发生。对死亡的犬只由区农村农业局按照规定集中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登记工作,避免流入餐饮业风险。

为发挥政府和爱犬人士之间的相互沟通,2021年5月9日,我局专门召开了贵池区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了池州市信访评议团成员和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爱犬人士、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建委、池州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筹)等相关单位同志参加,议定了流浪犬收留所规范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池州市贵池区犬只收留和捕捉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拟成立池州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或相关社会组织,支持他们建立社会化收留基地,积极探索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政府奖补为辅的流浪犬收留工作机制,实现犬类收留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感谢您对流浪犬临时收留所规范管理的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梅龙辖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安装监控探头)方面:梅龙街道自2017年以来,投入大量资金在全街各主要路口安装监控探头,并结合综治中心建设,设置视频监控室,统一调度。同时,梅龙街道要求辖区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扩大监控探头覆盖面。截止目前,梅龙街道共安装路口监控探头61个,其中街道安装26个,村(居)安装35个。其中,观前片区的观前社区安装监控探头9个;新龙村共安装监控探头16个;双湖村共安装探头8个,双岭村共安装探头4个。下一步,梅龙街道将多措并举,积极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一)深入了解群众真实需求,继续扩大监控探头覆盖对面。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需问题,梅龙街道将结合各类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并适时召开街道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征集代表、群众在平安建设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根据代表、群众的真实需求,最大程度提高我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7年以来,梅龙街道虽在辖区重要路口逐步安装了监控探头,但的确还存在一些路口盲区。今后,梅龙街道将重新梳理排查全街重要路口和地点,逐步做到重要路口和地点监控探头安装全覆盖。

(二)持续做好“以点带面”,启动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

前期,梅龙街道结合祠堂村包氏宗祠和观前社区地理位置优势条件,筹备祠堂村法治文化阵地和观前社区法治长廊建设。按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街道将对全街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分批、多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5”、“12.4”、法治宣传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法律七进”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前,梅龙街道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分别为观前社区和祠堂村委会,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为郭港社区,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以点带面,争取全街道15个村达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

为更好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梅龙街道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自身工作计划安排,启动园林社区乡村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借鉴外地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的有益做法,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优化平安建设队伍、开展村两委、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老党员等业务培训、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种方式,积极打造法治氛围浓厚、村民民风淳朴、治安环境好、村务管理规范的“和谐园林”,最终带动周边以及全街村(居)共同向上、向好。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人员管理,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目前,梅龙街道辖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9人,安置帮教对象90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8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16人。为切实做好以上重点人员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行为,梅龙街道将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走访、访谈、心理疏导和帮扶等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状况,对每一名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志愿者优势作用,配合街道做好日常监督,有效维护辖区和谐与稳定。

二、设置为民办事窗口方面:由于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公安分局隶属于池州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为民办事窗口设置方面,梅龙街道无管理权限。但梅龙街道与池州市公安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分局之间就您的建议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集中区分局领导也是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部署,并给予答复:

(一)分局概况。辖区面积166.7平方公里,辖15个村(居)委员会,人口4.3万,流动人口4762人,企业257家。分局现有民警30人,两个派出所(梅龙派出所9人、机场派出所7人),辅警17人。设个警务室3个,其中观前设警务室1个,实行“一警两员”,由梅龙派出所安排一名民警、梅龙街道配备两名治安协管员,与观前各村治保会、调解委共建“综治警务室”,认真开展安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工作。

(二)增强刑事打击力量。整合刑侦、治安、法制、政工等“一人一部门”的警力资源,克服人单力薄劣势,组建侦查专业队,经初步磨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拳头力量,取得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共破获刑事案件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刑事拘留35人、逮捕26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11人,打处数较往年有质的飞跃。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针对分局社区民警少和社区警务情况不清、底数不明的现状,分局党委专题研究决定,从分局领导带头,全局民警兼职“社区民警”,并创新开展“四员”(基础信息采集员、政策落实预警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员、日常治安管理员)建设,切实把基础信息采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法律法规宣传、治安检查和消防监督等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精致、细致、极致。同时强化显性用警,注重屯警街面,每天安排机关民警带领特警队员,对辖区开展全覆盖巡逻,提高见警率、增强震慑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强化便企利民服务。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江南集中区进度,更好地方便观前区群众,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集中区团委会的领导与支持下,将分局(含梅龙派出所)的办公场地迁至集中区正源大厦,缩短观前区群众办事路程5公里多,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实现了服务前置,提升了接处警效率。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梅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13号议案办理的答复

 

程华东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的《关于在主城区住宅小

区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

将主要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为吸取铜锣湾事件的深刻教训,由市住建局牵头,贵池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城

管执法局等正在联合开展主城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

作。

二、确保住宅小区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是整治工作的重要

内容,目前该项工作仍在开展过程中。现已对汇景花园和绿

洲桂花城试点开展了消防通道违停情况执法行动。

三、为了缓解部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协调

了部分机关单位停车场限时对外开放,部分道路限时开放停

车等措施。下一步,执法行动也将进一步扩大范围。通过疏

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消防通道占用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我区住宅小区消防事业的关心支持。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世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早修缮贵池区青通路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委进行认真研究后答复如下:

由我委建设的贯通长江南路与齐山大道的长齐路工程(现改名为青通路)于2011年5月份开工,2012年12月完工。因当时贵池区征地拆迁工作未实施到位,青通路仅修建完成长江南路至碧桂园小区北门入口段,剩余碧桂园小区北门入口(凤凰酒店)至齐山大道段道路无法开工建设。齐山大道至碧桂园小区北门入口道路是池州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自行修建的临时便道,由于该道路未经专业的市政道路设计,没有设计人、车行道分离和道路排水设施,也没有按标准设计足够的道路宽度,导致道路狭窄和两侧无景观绿化等问题。一直以来,我委多次督促池州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对该条道路进行破损路面维修和增加排水设施等工作,切实保障该条道路行驶畅通和排水通畅。

目前,我委正在开展青通路延伸段工程前期工作,拟将青通路直接贯通连接至齐山大道,该段道路将与齐山大道和寄隐路形成正交十字路口,原临时便道将不再使用。目前已完成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立项等工作,正在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手续审批,待审批完成后立即启动可研、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同步实施该段道路的绿化、亮化、交通标线等配套工程(预计2021年底开始施工),将彻底改善该路周边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平天湖景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国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主城区垃圾分类投放点选址的建议(第1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第一,关于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选址一事,是我局依据《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20版)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两次发文件要求秋浦、池阳、杏花村、清风及江口街道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进行摸排上报的。同时,因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街道摸排上报,若该集中投放点确实存在选址不当的问题需要另外选址建设的,可由该群众向属地街道书面放映问题,待街道安排人员现场勘查同意后,依据工程量核算变更流程,由街道出面联系社区、施工方、监理方,四方现场签字认可后,即可进行选址变更。

第二,为有序推动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前期通过项目立项、可研、选址、设计、预算及招标等工作,编制谋划了贵池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项目。截止目前,贵池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工作已完成基坑开挖80处,砌水沟72处,地面硬化建设66处,安装亭棚55处,贴瓷砖53处,水管道已敷设接通4处;同时,我局积极拓展宣传途径,争取居民理解、支持。我局已设计、制作了《致群众一封信》、《征求意见书》、宣传三折页及宣传海报等各类宣传品共计121500份,现已分发至各社区,要求各社区按规定粘贴至小区并开展小区入户宣传工作;我局已制作完成6期垃圾分类宣传音频资料,现已提供给各学校、各社区进行宣传播放;我局与电信、联通部门合作,截至目前,已向全区广大群众推送各类垃圾分类宣传短信达70多万条。

第三,针对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成运行后,担忧蚊虫孳生、影响健康一事,我局将在集中投放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委托专业的市场化运营公司进行营运,采用专业运输车辆分“四类”运输至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加装监控和感应器等,做到“24小时监控”“桶满即报警”、“桶满即清运”。并且充分发挥我局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加强对垃圾分类行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等各方面的统筹和实施;

第四,针对小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现状,我局拟将41个居民小区80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完工后纳入到贵池区首批试点小区,正式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贵池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雷  联系电话:0566-2097297)。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书铭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梅街镇毗邻九华山环形公路的建议(1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域内公路主要以国、省、县道为主连接各涉农镇街,乡村道为经络连接农村社区及行政村,农村道路体系较为完整,但以四级公路为主,公路等级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和农业产品向外的运输。为助推全区旅游资源开发,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业、旅游业”双轮驱动战略,交通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已成为“十四五”贵池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在全省路网规划中我区积极争取将该道路由乡道调整为县道,其中太平-长垅-杜村道路列为X205茅太路、刘街-源溪-杜村道路列为X509杜刘路,拟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升级改造。

当前全省农村公路主要政策为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及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等原则上达到三级及以上路,以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考虑修建从刘街S358旅游通道—源溪村—青阳杜村情缘谷景区的长约18公里九华山梅街镇环形公路,将源溪村等融入九华山旅游发展圈,建设成路面宽度达6.5米的三级公路路,改善源溪村、长垅村对外通行条件,振兴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旅游,符合当前形势。

该路现为4.5米宽水泥路,建成三级公路需路基宽达7.5米,改造提升将占用部分基本农田及林地,受土地林地政策及生态红线限制等,需当地政府完成相关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下步,我们将加强对接协调工作,在梅街镇落实土地及相关征迁工作后及时开展相关设计,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该道路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道路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彦安  联系电话: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修建德上高速高坦出口连接线的建议(1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公路分级管理制度,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均由市公路局负责,县区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

由于237国道及新358线建设规划权不在我局,我们将相关建议向市公路管理局反映,加大协调对接,力争237国道新建线路从高速下口经高坦集镇南部外围沿秋浦河绕过高坦集镇,并在现237国道高坦大桥处与新237国道修建一条连接线,以减轻高坦集镇交通压力。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彦安  联系电话: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柯芳春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墩上街道(318国道)‘石渚黄’入口道路改造和环境提升”的议案(18号)已交由我街道办理,(经与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石渚黄”公路两个入口处(黄屯桥、石铺村石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事实存在。目前墩上街道正在谋划建设项目:

1、黄屯桥入口将利用池黄高铁项目便道开通自墩上土菜馆(宋卫东)至双河早冲,全长500米,目前已与池黄高铁项目投资方(皖赣公司)对接该路段跨越两座起桥梁事宜。此路建成后,石、渚、黄循环路就安全避开318国道。该项目有望在2023年池黄高铁主体工程结束后开通。


2、石铺村石城入口处,为了石、渚、黄循环路避开318国道,沿石铺河西岸新建一条长1.1公里双向两车道,起点于原林业购销站房屋,终点于兆方加油站,目前正在申报2022年农村公路联网计划,该项目计划获批后,明年即可实施。

二、黄屯桥和石铺村石城两处入口将根据美丽乡村要求和乡村振兴发展需要进行合理布局,纳入长远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将依托“罗城民歌”为代表的墩上文旅发展的要求,打造出亮点工程。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墩上街道办事处

2021年 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柯芳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墩上街道‘石渚黄’公路提升”的建议(1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外部大交通已基本形成,区域内道路以省道和县道为主,农村公路县乡村道为经络连接各镇街行政村,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和农业产品向外的运输。

我区正在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因土地林地、生态红线及地方财力等限制,我区每年在实施农村道路大中修的基础上,逐年分步开展道路升级改造。墩上街道“石渚黄”公路沿途经石铺村、团结村、龙池村、罗城村、许桥村及双河村等,2016年我局通过实施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将原石铺至合兴段12.605公里村道拓宽为路面5米道路,完成了‘石渚黄’公路石铺村、团结村及龙池村段6.5公里乡道的改造;2019年我局将许桥至双河3.5公里路段拓宽改造为三级公路的建设项目列入了当年建设计划,并于当年完成了工程招标,但因工程需占用部分基本农田、林地并存在房屋拆迁,受当地政府征地拆迁进度影响,施工单位至今未能进场开工建设。2021年,我局又将‘石渚黄’公路黄屯桥至双河村段3.5公里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目前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正在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

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各地修路的愿望特别强烈,为尽可能的兼顾各方利益,减轻地方资金的压力,根据“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和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区交通部门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目前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已确定,施工单位正陆续进场开工建设。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协调对接,督促墩上街道办事处加快完成许桥至双河3.5公里路段及黄屯桥至双河村段3.5公里路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力争年内将‘石渚黄’公路7公里路段建成三级公路。同时,我们将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做好好统筹安排,逐步落实‘石渚黄’公路拓宽改造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包友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教育园区道路两侧人行道的建议(2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扩宽和修建牧之路交通学校段道路两侧人行道”建议,因牧之路属市本级管养道路,我局已将您的建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见附件)。教育园区中的学院路现由区管养,目前存在部分路段无人行道等问题。根据区政府部署和安排,我局已经启动了学院路改造提升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新建人行道、雨污水管网改造等。2021年四月初我局已邀请设计单位对学院路现状进行了勘察,同时对雨污水管网做了排查。现项目施工图正在设计中,待完成后即可开展招标等有关工作,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该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学生和居民的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园区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石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整治的建议(2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主要为交通部门修建的等级公路,另外财政部门通过“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及水利部门等也建设了一批等外路。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部分道路出现破损现象,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为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我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3月政府出台了《贵池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贵政办〔2021〕9号),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按照方案我区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组织所辖区域内乡道及村道的水毁、抢险、保畅和路基路面维修等管养工作;全面推行区、镇街道、村三级路长制,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加大养护资金保障力度,区级财政按照县道每年8000元/公里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道的日常养护。区、镇街道合计按照乡道每年4000元/公里、村道每年2400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区、镇街道按6∶4比例分担,用于乡、村道的日常养护,不足部分由镇街道(园区)统筹解决。区“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对各镇街道、园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年度考核结果实施“以奖代补”。

三、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1、推进养护市场化。鼓励镇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2、提高养护专业化。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3、促进养护标准化。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大力推广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应用技术,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水平。目前,我区正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将农村公路养护列入“四好农村路”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服务工作。

四、创建农村公路养护品质示范路。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择优选择创建方案,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畅、安、舒、美”农村公路比例大幅提升。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各种路障,清除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出店经营,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二是加快实现“区有示范镇(街),镇(街)有示范路”的目标,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下步,我们将严格落实《贵池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养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养”的理念,切实克服重建轻养思想,认真抓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农村公路“畅美绿安”目标。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长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区农村公路约4000公里,交通部门修建了约3000公里的等级公路(三级及以上和四级公路占比分别为2.4%、97%),此外财政部门“一事一议”、发改部门“高标准农田”及扶贫、水利等项目建设了一批等外路。由于农村公路规模大、等级低、抗灾能力弱,部分道路存在急弯、长陡坡及路面破损等现象,因管理及养护力量不足,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部分道路安全隐患较大。

3月,政府出台了《贵池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贵政办〔2021〕9号),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1、全面构建三级路长制体系。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构建由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任路长的区级、镇街、村(居)三级路长制体系,设立区级、镇街两级路长办公室,统筹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安监、农业、扶贫、水利、林业、工商、旅游等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

2、全面实行分级路长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区、镇街道、村三级路长制,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明确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责任,构建“责权明确、分工明确、奖惩明确”的分级路长责任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考核到位、奖励惩罚到位。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用地管理范围。加大农村公路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3、全面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按“区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区政府从上级补助及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增列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30-50公里乡村道路。

4、全面完善农村公路二级监管体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全面落实管养主体责任,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组织所辖区域内乡道及村道的水毁、抢险、保畅和路基路面维修等管养工作。健全区级、镇街二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将二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目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剂增加区级、镇街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充实工程管理和路政执法力量;通过落实“五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人员配备、统一场所设备、统一职责制度、统一资料台账)措施,加强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晰、运转正常、管理规范”目标。

5、全面强化依法治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整合运政、路政执法资源,组建农村公路执法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行区级统一执法,镇街、村协助执法的执法体系,实现区有路政员、镇街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网络覆盖;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及时发现和处治破坏农村公路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镇街、村委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6、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向农村公路延伸覆盖。加强治超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治超水平,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源头监管与路面管控。为有效防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促进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推进科技治超,建成了科技治超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了治超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可视化,提高了治超工作效率,目前在G318牛头山、墩上、梅龙、牌楼、里山、凤鸣大道已安装动态监控卡口,对辖区内货运车辆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管、联网布控,形成闭环的科技治超综合管理网络,并建立贵池区治超监控平台,通过数据分析精准打击违法运输车辆。在里山新华磅房、前江工业园远航码头、吴红线设立治超检查点,有力的打击了货运车辆短驳、夜间违规运输行为。为全力建好“四好”农村公路,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在重要路段设立科技治超远程监控卡点,全面控制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设施完整。

7、全面实行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提升。省级补助标准从每年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OOO元/公里,提高到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市、区财政合计筹集资金每年县道1OOOO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省市县三级每年养护资金全部筹集到位共6798万元,其中,80%应用于大中修养护,其余20%应用于日常养护。省补资金新增部分的分配与养护成效及市、区财政投入相挂钩;市补资金与养护成效及区财政投入相挂钩。按以上办法筹集整合的各级养护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8、通过实施农村扩面延伸、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县乡道升级改造三级及以上路、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防等工程,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公路网,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现代化服务水平,促进全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开展隐患路段排查,全面摸清村道安全隐患底数,对通客运线路、农村中心学校通行的村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优先安排安防工程及改造升级,力争快步有序地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今年,我区将升级改造道路10.5公里、实施道路养护提升工程150公里、改造危桥3座,完成村道生命防护工程14公里,继续落实安保工程与新改建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实施、同步完成、同步验收的“五同步”。

相信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及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公路质量及安全隐患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毕五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秋江圩堤顶道路的建议(23号)”已交由我办事处办理,经与区交通运输局、谷塘村委会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秋江圩堤顶道路“中河口”至杜坞大桥段水泥路破损情况属实,我办事处已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积极争取乡道提升工程建设计划,如今年争取不到,我办事处将先行筹措资金对该路损坏严重的路段予以修复,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感谢您对我办事处道路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秋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 4 月 13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姚鹤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路段水泥路面加宽、增设安全护栏的建议》已交由我镇主办,现答复如下:

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路段道路为乡道梅南路,原路面为3.5米宽水泥路面,路面狭窄且有破损,前期由于德上高速秋浦河特大桥在建影响一直未进行改造提升。现秋浦河特大桥已建设完毕,我镇将此情况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将此段道路列入2021年养护工程建设计划(贵交[2021]7号文),并由池州四好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秋江大堤新河至木闸杨店路段6.38公里原3.5米宽水泥路面进行反挖,重新浇筑4.5米宽水泥路面并增设安全护栏。目前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已结束,下一步待汛期结束池州四好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部对接及时安装安全护栏,确保该段道路安全便捷通行。

感谢您对我镇城建环资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翠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拓宽秋浦河洋闸路口道路并安装防护栏的建议”(25号)已交由我办事处办理,经与区交通运输局、新河村委会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秋江街道新河村洋闸大梗上下匝道口修成以后,路面较窄,两侧一直没有安装护栏,有较大的安全隐患,车辆会车时,一方车辆必须在上下坡倒车,极易发生事故。我办事处已与新河村委会联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拓宽该路面,并在两侧安装安全防护栏,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感谢您对我办事处道路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清贵  联系电话:13865667328)。

 

 

秋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 4 月 13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潘小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池青九快速通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2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法》公路分级管理制度,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及日常养护均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县区仅对一般县道及农村公路具备管辖权。池青九快速通道主要为318国道,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原市公路管理局)负责管辖。由于该路建设管辖权不在我局,我们将把您的相关建议向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力争协调恢复池青九快速通道贵池至五溪镇段两侧路灯照明,方便群众出行,减低道路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王彦安  联系电话:2568202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陶善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G236沿线及村庄道路安装路灯的建议(27号)已交由我街道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街道与十里社区积极对接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该亮化工程,并做好一些辅助工作。

二、携手十里社区积极开展路灯踩点,协调工作。现在正在安装中,预计十一月中旬工程完工。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事业的关心支持。

 

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 月2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蒋翠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秋浦河大堤上架设路灯的建议(第2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秋江圩是贵池区第一大圩口,圩内现有耕地18.19万亩,秋江圩内共有2个镇(乌沙镇、牛头山镇)和1个街道(秋江街道),34个村(社区),总人口约15.4万人。秋江圩堤防总长48.74公里,防洪标准为30~5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3级,其中:江堤24.38公里,现状堤顶高程20.18~19.34m;河堤24.36公里,现状堤顶高程19.5~20.0m,堤顶宽度6米~8米,堤身边坡1:3。经过交通部门近些年的建设,秋江圩江堤已全线完成堤顶防汛道路硬化,河堤已完成21公里堤顶道路硬化,大大改善了秋江圩防汛道路通行状况。

汛期,当长江池口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5.0米后,秋江圩内秋江、乌沙、牛头山等镇街依据《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防汛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同时架设临时防汛照明线路。您提出的汛期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汛后拆除造成资源浪费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也在积极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落实。按照水利“十四五”规划,我区将实施池州市秋浦河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已纳入省水利厅“十四五”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整治、新建、加固堤防、穿堤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治理河长104公里,总投资10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我局拟将秋江圩河堤堤顶道路路灯建设纳入该项目实施。于此同时,我局已督促秋江、牛头山等相关镇街加大与交通部门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交通道路项目实施秋江圩河堤堤顶道路路灯。

蒋代表,感谢您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关心,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促进我区水旱灾害防御事业再上新台阶。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腊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关于解决前江园区古文化祠堂规划用地的建议(29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正在和牛头山镇积极对接,商讨制定相关方案。感谢您对我园区生活配套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6月2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夏柱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村村通公路树路标路牌的建议(3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2013年3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以及村道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我区乡村道路管养责任主体为镇街。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很有价值,将积极协调涉农镇街完善辖区乡村道路标牌并建立导视牌,有效宣传当地自然资源、重点文物、特色品牌及乡村土特产等,促进农村旅游,带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公交线路、方便学生乘车的建议(第3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围绕实施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县乡道升级改造三级及以上路、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公路网,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现代化服务水平,促进全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同时认真开展隐患路段排查,全面摸清村道安全隐患底数,对通客运线路、农村中心学校通行的村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优先安排安防工程及改造升级,力争快步有序地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今年,我区将升级改造道路10.5公里、实施道路养护提升工程150公里、改造危桥3座,完成村道生命防护工程14公里,继续落实安保工程与新改建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招标、同步实施、同步完成、同步验收的“五同步”。

二、根据《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配合教体局根据各片区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为贵池区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涉及到的农村学生上学提供专线接送,合理安排城乡公交车辆,定时、定线、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已基本解决了这部分学生上学不便的问题。

三、根据区政府《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高龄老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盲人、中小学生等免费或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8]49号)文件精神,给与贵池区高龄老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盲人免费乘车的优惠,中小学生八折的乘车优惠,由于城乡公交企业自负盈亏,无法做到学生乘车完全免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向区政府申请农村特困学生乘车优惠补助资金,尽快解决特困学生免费乘车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

 

汪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公交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的建议(第3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配合教体局根据各片区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合理安排城乡公交车辆,定时、定线、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您反映吴田线、和平线早上接学生时间去学校和八一线下午送学生回家时间过晚的问题,我局积极与池州杰达贵池公交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并进行实际调研,你的建议更加合理,有利于人民群众出行和学生接送。现已将吴田线、和平线早上接学生时间去学校时间调整为7:20,八一线下午送学生回家时间要求城乡公交在16:30之前到达学校门口。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墩上街道原中岭村部增设乡村公交站点的建议(第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城乡公交已在147个建制村,38个农村社区运营,由于城乡公交的运力严重不足,因此在永岭村设有一个城乡公交站点,距离中岭大约2公里,按照建制村“村村通”客车规定,属于合理的乘车范围。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调研走访,待条件成熟后,会同墩上街道办事处和城乡公交运营企业实地勘察,合理增设城乡公交站点,确保给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柯霞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公交车线路至梅龙街的建议(第3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的观前集镇至梅龙街的线路涉及两家公交运营公司,其中观前集镇到江南产业集中区办公大楼公交特许经营权在池州杰达贵池公交公司,由江南集中区管委会特许规划设定,该公司通过竞标取得。而梅龙线公交路线经营权在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目前大运公司梅龙线每20分钟一个班次,由站前区公交始发中心发班到梅龙街道桐梓山加油站处,途经江南产业集中区办公大楼。目前,我局已督促大运公司增加更新车辆,增加发车班次,优化公交路线,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武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乌沙镇、牛头山镇至贵池城区公共交通网络的建议(第3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乌沙片公交化改造方案布置,原城乡公交路线只从乌沙到明光村,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经与乌沙镇政府、池州大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沟通,拟延伸至晏塘集镇,因乌沙镇政府在晏塘集镇无法提供安全停靠点,目前只能延伸到龙干村,龙干村距离晏塘集镇大约2公里,晏塘集镇群众可到龙干坐车至乌沙。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乌沙镇政府进行联系,尽快选出安全的停靠站点,适时开通晏塘至乌沙城乡公交班线,方便百姓出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包友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智慧停车位收费管理的建议(36号)已交由我局(委、办)办理,(经与贵池区行政执法局、贵池区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共研究),现答复如下:

池州智慧停车项目是根据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19年池州市重点工作项目,是政府通过收费的杠杆调节停车难问题,让公共车位空闲并周转起来,缓解市民停车难、难停车、乱停车的问题,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实施收费管理,从已收费的路段看,车位周转率得到很大的缓解,真正方便了广大市民。

就包代表提出的“下午5点半左右下班后到6点这个时间段的收费欠管理,很多市民反映下午5点半左右进入车位开始计时收费,晚上10点左右驶出车位没有记录,到第二天早上7点以后手机显示车辆驶出,停车时间显示一整夜,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贵发改价【2019】1号文件内容要求,收费时间:每日7:30至18:00,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即17:30以后进场的车辆到次日8:00前离场均免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是每天的7:30-17:30,17:30以后进场的车辆停止拍照,夜间停车只计时不计费,次日工作人员上班后会第一时间逐一按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拍照上传,车位上停放车辆与手持设备不符的会及时结算,此时实名认证的车主会收到一条信息。目前我们对延时记录有3种处理方式:①现场收费管理员发现,通知后台填单免费处理;②车主发现停车时长有误,拨打客服电话反映情况,核实属实填单免费处理,已缴费的退款处理;③后台自查发现有异常会及时填单处理;2、因18:00-次日7:30实行免费停车,如安排人员夜间管理,会增加人力成本,财力暂时支撑不了。

感谢您对我区智慧停车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37号建议的答复

 

程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主城区交通道路收费停车位的建议(3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贵池区行政执法局、贵池区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共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池州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长,主城区静态停车的要求不断提高,停车难和难停车、乱停车的现象凸显,池州市政府为了解决日益凸显的停车矛盾,2019年8月12日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了《池州市贵池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该文件已在贵池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项目于8月15日实施收费。池州智慧停车自运行以来,主城区车位周转率得到明显改善,方便了广大市民的日常出行。

一、关于您提出的“取消主城区交通道路收费停车位。恢复成行车道,疏解交通压力,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池州市道路管理权限划分,道路上停车位的施划权在交警部门,贵池区智慧停车只是在已施划的停车位上安装地磁用收费的方式调节车位的使用率。2020年8月14日市交警部门发函至区行政执法局通知取消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停车位共计109个,分别分布在长江中路、长江北路、池阳路、和谐路和翠微路等路段,我部门已按通知要求拆除地磁。

二、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临时停车位”的问题,道路上车位的规划权同上,人行道的车位的施划权在贵池区行政执法局,目前是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满足市民停车需求,为调节车位使用率,已安装地磁,且每个车位有30分钟的免费停车时间,可满足家长接送学生的需求。

三、关于您提出的“提前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据悉,市级领导在调研“停车难”问题时,已将规划修编,从严管理,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广智慧停车APP提上日程,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感谢您对我区智慧停车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38号建议的回复

汪绍琴代表: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行老旧小区补缴公共维修基金的建议》(第3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老旧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础条件差,年久失修,在现有维修资金交存制度断档以及业主维修经费筹集难的情况下,老旧住宅小区公共维修难以保障,正如您提案中所提老旧小区时常发生大面积墙面脱落、消防设施瘫痪、屋顶渗水等但维修缺乏经费的现象,鉴于我局仅负责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及补缴均由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结合您提案中的几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有关内容向市房产处进行了反馈,市房产处在接到反馈后表示目前我市推行老旧小区补缴公共维修基金时机还不成熟,主要原因一是群众缺乏补缴意识,截止今年5月份,安徽省还未出现业主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先例;二是没有政策依据,省、市两级政府就业主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还未出台任何政策。对此我局设想从以下两个方面处理此问题:

一、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抓手,提升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水平

2020年以来,我市市、区两级政府对我市30个老旧小区开展了改造工作,使我市部分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得到广大居民群众的高度评价,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着手对我市78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我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向市住建局建议能否将老旧小区的房屋修缮问题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

二、依托宣传引导,为业主补缴维修资金夯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针对老旧小区进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缴宣传引导,依托开展专题讲解、开设专题宣传窗、进行居民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宣传,加强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业务了解,普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知识,提升业主补缴和使用维修资金的意识。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区住建局

2021年5月2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39号议案办理的回复

 

胡月红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的《关于设立老旧小区物

业管理奖补资金的建议》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主要处

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市、区两级政府近年来

持续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贵池区组织改造

老旧小区28个,2021年由市住建局组织开展78个老旧小区

改造工程。

二、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对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小区闭条件较好的无物管小区,计划通过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实现小区物业服务专业化、小区文明创建对标达标。对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物管小区,计划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升试点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就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提升达成一致意见,将小区文明创建对标达标作为物业服务合同重要内容,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三、我局也向区政府建议,理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

对超出物业服务的部分计划通过政府奖补形式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支持。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姜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将新增失管老旧小区纳入政府兜底保洁的建议(第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加大财政投入将新增失管老旧小区纳入政府兜底保洁的问题,我局对此尤为重视。目前,我局通过市场化购买服务的方式,已将全区76个老旧小区清扫保洁服务,交由深圳嘉诚公司进行管理。同时,为扎实推进主城区(四个街道)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扩大老旧小区由政府购买服务、清扫保洁的范围,2019年我局属市容管理科会同各街道物管办、市容公司,对主城区嘉诚公司保洁围内的非物管的老旧小区进行统计,以便于下一步将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随后,我局建议区政府将36个无人管理的、社区自保的老旧小区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保洁范畴。经测算,老旧小区房屋共计287栋,楼道、巷道面积共计311554,依据2017年3月23日老旧小区政府购买合同价,以每平米1.57元计算,合计需要资金489139.78元。  后因测算费用过高,区政府并未同意。

因物业公司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规模小、设施旧、配套不足、收费标准低的老旧小区不愿意进驻或者进驻后退出是一个动态过程,贵池区主城区无人管理、社区自保的老旧小区目前一直处于增加的状态,我局将继续向区政府反映该问题,力争尽早将无人管理、社区自保的老旧小区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保洁范畴。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管理问题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征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平天湖内拆迁问题的议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为落实您的议案,我中心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您提出的平天湖内的房屋涉及江口街道、马衙街道、清溪街道、开发区(流坡)四个区域,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单位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平天湖内的房屋调查摸底工作,共计1188余户,其中:马衙街道:556户,江口街道11户,清溪街道496户,开发区(流坡)125户。前期,平天湖管委会已将该区域纳入棚改范畴并上报,目前我区正在安排对D类危房进行摸底并适时启动征收,整个平天湖区域棚改待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后,我单位将及时启动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6月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浩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幼儿园监管力度的建议(4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95所(其中区管公办园30所,市直幼教集团幼儿园6所,民办园59所),在园幼儿1754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6900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0649人)。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1.1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102.4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39.32%,普惠幼儿园覆盖率为96.75%。

二、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政策基础上,区政府结合实际先后出台《贵池区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试行)》《贵池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和《贵池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实施办法》,区教体局出台《贵池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贵池区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学前教育发展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从2011年起,全区先后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投入资金9240.5万元,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含改扩建幼儿园)37所(含在建项目和今年新开园项目)、小学附属园和幼教点82所(含已停招的)。2019年贵池区政府投资1200万元新建的洋浦幼儿园已投入使用。此外,从2019年起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生·年)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共落实生均公用经费426万元,其中,2019年落实218万元,2020年落实208万元。

三是落实普惠奖补。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扶持,共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扶持奖补资金650万元。其中: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资金206万元,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资金226万元,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落实资金45万元,2020年落实资金180万元(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200元/生·年)。出台《池州市贵池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分类结果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发放挂钩。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区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学历提高培训和园长培训。近几年,先后举办二期幼儿园园长培训班,累计培训幼儿园园长1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园长的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实施《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7-2019年)》,为提高公办园师资水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先后招聘50名公办幼儿教师,其中为贵池区幼儿园及平天湖分园、洋浦分园配备20名专职幼儿教师。

五是规范办园行为。深入开展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民办幼儿园年检和“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幼儿园落实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办园条件和水平。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建立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体系。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封闭管理,强化“三防”建设,严格监督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贯彻省教育、公安、卫生、工商、安监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实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对无证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实施整改、取缔分类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主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尽管主城区新建了多所幼儿园,但与目前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城区公办幼儿园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主城区老旧小区均无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开办的民办幼儿园大多存在场地小、条件差。

二是幼儿园总体运转困难。目前,全区按200元/生·年标准兑现普惠园奖补资金,但资金有限。主城区普惠性民办园园舍大多是租用,租金成本高(最高年租金约为25万),办园条件难以改善。公办园由于编制使用有限,保教人员多为聘用人员,保教费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和日常运转。

三是幼教队伍不稳定。由于受编制以及幼儿园自身运转困难等影响,聘用保教人员工资待遇普遍不高,难以留住优秀保教人员,有时出现保教人员流失后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

四是幼儿园收费政策不完善。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无具体的保教费收费分类标准,只实行收费报备制,易出现民办园“收费贵”的现象。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低(区幼儿园为1850元/生·学期,农村为800元或600元/生·学期),难以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扩大公办园布点。加快市教体局已经移交给我区4所幼儿园的装修进度,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力争团结小区幼儿园(为贵池区幼儿园办的公办园)2021年秋季开园。建议由市直相关部门牵头,尽量增加主城区老旧小区公办园布点,补齐老旧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短板。

二是规范配套园管理。提请市直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池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配套幼儿园设计验收移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池教体项〔2020〕2号),解决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不规范、移交验收标准不明晰、程序不完善、移交不及时等问题,切实增加主城区学前教育资源。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贵池区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公办中心园科学保教的指导,建立农村公办中心园考核评估体系,与民办园年检同步实行。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将年检和分类评估结果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等挂钩。健全《贵池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考核办法》,加强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继续落实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2019年8月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园补助制度的通知要求,按200元/生·年标准兑现奖补,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是规范收费管理。积极提请区发改、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参考合肥等地的做法,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构建“政府适当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同时,积极提请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出台小区配套园租金管理办法,抑制小区配套园租金乱涨价。

六是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争取编制等部门支持,继续按现行方式招录编制内幼儿教师,补充城区和农村公办园幼师队伍,通过补充优秀教师,带动公办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落实奖补政策,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幼教队伍。同时,通过强化公办园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提高薄弱幼儿园教师水平。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的关注。如您所指,我区农村教师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师年龄老化、结构性缺编、师资配备不合理、教学水平不均衡等,这些问题区委、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如《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2017—2019)》(贵政〔2017〕9号)、《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10号)等,积极采取措施,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建立了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近几年来,新补充教师绝大部分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每年招聘录用新教师时,我们要求学校,多补充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同时每年招募10—20名“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充实农村教师力量。从2016年起我区共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87人,今年开始第一批37名毕业生将分配到农村村小和教学点工作,5年后将有近200名全科型教师充实到农村村小和教学点,届时农村教师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新型教育人才不断涌现。

二、优化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根据区委区政府出台的《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2017—2019)》(贵政〔2017〕9号)和《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10号)两个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到2021年底基本整合农村教学点,扩大教学规模,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开展教师培训,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一是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向农村学校倾斜。“十三五”期间,我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到2020年,我区对全体农村教师校长进行了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并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通过系列培训,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与能力。二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紧缺学科教师专题培训。根据池秘〔2018〕205号文件精神,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村小和教学点音体美等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培训。近几年,我局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在省市区级培训工作中专门组织安排了农村薄弱学科和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的专项培训。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村教师待遇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让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二是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017年起对镇街中小学教师实施高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累计工作满30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四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程五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学校管理,提高农村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4月1日,贵池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9〕10号),实施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通过近几年实施,农村保留的中小学硬件建设等办学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确实上了新台阶;同时通过农村教师选调进城方法,逐步解决农村教师富余、城区教师缺编的矛盾等,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但也确实造成部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和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给农村学校管理增加了难度。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农村教学质量,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几年区政府通过每年学校综合目标考核、校长民主测评以及加强农村学校课程、教学、招生、教师管理等,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通过发放农村教师乡镇补贴,提高教师经济待遇留住农村教师;通过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三支一扶”、教师支教等,进一步充实、优化农村教师队伍;通过鼓励学科性质相近的教师转岗参与其他学科教学、新聘教师中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不低于30%等办法,逐步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通过每年组织教师参加的“国培”、“省培”、全员培训(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和校本培训,突出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通过安排池州十中、实验小学等城区优质初中、小学与农村初中、农村中心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加强校际交流和教师队伍培训,促进农村初中、小学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完成后,农村学校布点将会优化,管理将会得到加强,农村教学质量将会得到提高。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琴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教师人才资源、助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教师人才队伍的关注。如您所指,我区农村教师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师年龄老化、结构性缺编、师资配备不合理、教学水平不均衡等,这些问题区委、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如《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2017—2019)》(贵政〔2017〕9号)、《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10号)等,积极采取措施,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建立了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近几年来,新补充教师绝大部分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每年招聘录用新教师时,我们要求学校,多补充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同时每年招募10—20名“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充实农村教师力量。从2016年起我区共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87人,今年开始第一批37名毕业生将分配到农村村小和教学点工作,5年后将有近200名全科型教师充实到农村村小和教学点,届时农村教师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新型教育人才不断涌现。

二、优化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根据区委区政府出台的《贵池区农村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2017—2019)》(贵政〔2017〕9号)和《贵池区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工程实施方案》(贵政办〔2019〕10号)两个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到2021年底基本整合农村教学点,扩大教学规模,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开展教师培训,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一是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向农村学校倾斜。“十三五”期间,我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集中支持农村教师校长培训,到2020年,我区对全体农村教师校长进行了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并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通过系列培训,提高现有农村教师素质与能力。二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紧缺学科教师专题培训。根据池秘〔2018〕205号文件精神,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重点实施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村小和教学点音体美等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培训。近几年,我局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在省市区级培训工作中专门组织安排了农村薄弱学科和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的专项培训。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村教师待遇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让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二是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017年起对镇街中小学教师实施高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累计工作满30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四是继续实施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办学活力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和任免权限范围是:高中阶段(含职高)学校校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和任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层干部和校级干部主要由区委教育体育工委管理和任免(市十中和市十六中校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和任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干部由区委教育体育工委管理和任免,中层干部、完小校长、教学点负责人由法人学校党支部管理和任免。

区委教育体育工委提拔推荐学校干部主要程序是:首先由学校根据本校干部职数和岗位数提出人选和职数报区委教体工委,经区委教体工委研究后拟定推荐考察对象或职数,然后工委派出考察组到学校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对民主推荐和考察结果经工委会议研究和投票表决,确定拟任职人选,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下发任职文件。

以上我区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和任免权限,以及区委教育体育工委提拔推荐学校干部主要程序,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推荐提拔学校干部,我们注重基层导向,以学校推荐意见为主,

把能力强、品德好、年纪轻的同志推荐到领导岗位上。不可否认在现有的学校干部中,有极少数人能力不强、占位不作为,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今后,我们在学校干部提拔任用中,要进一步严格考察,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干部能上能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学校副校长尤其在中层干部选聘上赋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把全区教育系统的干部选好用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代表

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孙国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初中教育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贵池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结合我区农村初中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通过采取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学校布局、加快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全区农村初中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围绕促进包括农村初中在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我区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二)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2010年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村初中的建设力度,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迈入快车道,先后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工程。随着这些农村初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竣工,农村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19〕1142号)精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支出。我省属于二档省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负担60%,省级财政负担24%,学校属地政府负担16%,现行标准为初中850元/生/年。另外,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并单独核定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均能按照政策要求,足额保障农村初中学校的各种办学办公经费。为解决农村初中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2017年开始,对不足300人的农村初中按300人核定公用经费,增加的经费由区财政承担。此举基本解决了我区农村初中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这在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经过近些年的大投入、大建设,我区农村初中办学条件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农村学校的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述,还存在学生流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教职工人员富余,工作量轻重有别等问题,总的来说,存在的这些问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区农村初中教育的发展,与党中央提出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农村初中校额逐步萎缩。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速度持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学龄人口由农村向城区集中的趋势非常明显,致使农村初中学校校额逐步萎缩。

(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当前农村初中教师队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结构性缺编问题仍存在。从学科结构看,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学科师资较为短缺。二是职业吸引力低。由于城乡差距,一些偏远乡镇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相对艰苦,很难留住年青教师。同时,由于学校规模小、条件差,教师在职业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局限,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较低。

(三)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农村初中与城区学校相比,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不高。少数农村初中教师精神面貌和事业进取心不强。二是课程设置不齐全。受教师队伍建设不足的影响,农村初中课程设置尤其是音体美计算机等课程无法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三是学校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地区,校际之间差距比较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教育水平,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合力而为、促进均衡”。结合您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加大投入,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资金,整体规划,集中精力和财力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的校舍、设备等基础设施和宿舍、食堂等生活条件。二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努力争取上级资金,足额保障农村初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补助和各类资助补助经费。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从我区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对区域内农村中小学的布点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的“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对中小学校教育资源适当进行重组,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泛开展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在师资、教科研、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对口帮扶,推动资源共享。每年均派出一定数量的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并对支教人员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优化农村学校教学资源,促进城乡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四)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初中教师资源的配置,加强培养农村教师的工作力度,积极为农村初中培养“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队伍,着力建立农村初中教师及时补充配置长效机制。针对农村教育现代化装备一步到位,而教师教育技术水平难以适应的问题,努力拓宽教师培训思路,在做好国培、省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关键环节,重点开展农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音体美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发挥农村现代化教育装备的使用效益。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教师从事非教学任务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来减轻教师从事非教学任务。

一、区教体局是个大机关,内设科室比较多,辖管72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4650多人;65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共有学生近8万人,摊子大事务多,除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外,还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党建工作、文明创建、扶贫、学校布局调整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仅靠现有编制内人员是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且机关工作人员老龄化非常严重,46人中达55周岁以上有21人,50周岁以上有30人,因此,我局根据工作需要,从部分教师富余的学校抽调人员到机关工作并挂职锻炼,有的同志还继续承担着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时间一年一定,对部分素质好,能力强的同志,挂职期满后,下派学校予以重任,担任学校领导职务。

二、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缩减范围、环节、时间。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严控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严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和过度占用教师业余时间,严禁以检查评比考核为名要求学校或教师停课。倡导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访复核为主的真督实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第三方评估,提高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三、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我局积极主动与区直有关单位,镇和街道联系沟通,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确需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的,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尽量做到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合理部署教育扶贫任务,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工作,通过扶志扶智方式关爱贫困学生。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进校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等。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

第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退休和调离教师所占公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问题

2011年以来,我区借助“全面改薄”不断提升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软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在基本完成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后,开始改善教师待遇和住房问题。近些年,借助中央预算内发改项目,不断改造提升教师住房问题,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按照我区各校实际,教师周转宿舍使用对象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等。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安徽省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经我局调查核实未发现我区学校有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教师周转宿舍的问题。

二、关于观前初级中学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公房问题

您在建议中所述我区部分农村学校存在退休和已经调离教师占用学校公房的现象,经了解系学校为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吸收部分教职工集资所建的教师宿舍。这类房产为学校公房,但并非教师周转宿舍。教师集资建房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较为普遍。因教师在建房和房屋装修等方面投入了资金,其中部分教师在退休或调离学校时同学校在资金补偿方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出现占用学校房屋的现象。这种情况在我区曾有过教师集资建房的学校或多或少的出现过,但大多在学校的努力下得以化解,并未影响到学校的发展。现在我区仍有少数学校存在此类情况,观前初级中学尤为突出。我局将对学校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公房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摸清底数,对学校存在的这一问题分类进行指导,拿出合理的方案和建议。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委托第三方评估退休和调离教师提出的房屋装潢费用问题,对确无住房的退休教师可向学校缴纳房租的方式继续居住等建议对解决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学校公房的现象非常有建设意义,我局将在指导学校解决退休和调离教师问题时予以采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陆正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农村副高级岗位职数设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出的五条建议没有政策依据, 且地方部门无权限制定与上级部门不符的政策。2013年,区教体局和编办根据皖政办〔2009〕3号、〔2012〕35号及皖编〔2009〕13号等文件精神,城乡中小学按照统一的编制标准(师生比)初中师生比1:16进行核准编制,牛头山初中当时核准编制是38名教师,由于目前农村学校生源锐减,特别是初中学校教师数超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按照各学校实际教师数核准岗位数是比较合理的,待新的编制核准后,再按照新编制数核准岗位指标。

二、关于农村工作30年、援疆、援藏等不占岗评审职称等问题,实行这一政策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中:“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援疆援藏教育人才选派的通知》第五条援疆、援藏教育人才的待遇及政策倾斜中“援疆、援藏期间符合受援地上一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在新疆、西藏参加职称评聘,不占受援学校职数,援疆、援藏期满回原选派单位后,经考核合格应按在疆、在藏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予以聘任”的规定执行。

您提的这五条建议很好,但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级人社部门也有具体的规定,您提的建议暂时没有政策依据,难以落实,我们会将您的宝贵意见逐级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

第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汪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退退休教师和已调离教师所占公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所述我区部分农村学校存在退休和已经调离教师占用学校公房的现象,经了解系学校为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吸收部分教职工集资所建的教师宿舍。这类房产无论教师是全额集资还是部分集资建设,但因建设用地为学校土地,性质上属学校公房。

教师集资建房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较为普遍。因教师在建房和房屋装修等方面投入了资金,其中部分教师在退休或调离学校时同学校在资金补偿方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出现占用学校房屋的现象。这种情况在我区曾有过教师集资建房的学校或多或少的出现过,但大多在学校的努力下得以化解,并未影响到学校的发展。现在我区仍有少数学校存在此类情况,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某农村学校”这一情况尤为突出,导致有寄宿要求的学生在校内无处寄宿的问题出现,必须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对学校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公房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摸清底数,对学校存在的这一问题分类进行指导,拿出合理的方案和建议。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委托第三方评估退休和调离教师提出的房屋装潢费用问题,对确无住房的退休教师可向学校缴纳房租的方式继续居住等建议对解决退休和调离教师占用学校公房的现象非常有建设意义,我局将在指导学校解决退休和调离教师问题时予以采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

 

 

关于区人大十六届六次会议

第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程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问题

我区现有公办幼儿园32所(不含公建民营幼儿园),其中贵池区幼儿园为省一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50元(每月370元),是2016年调整的;其余公办园均为区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学期900元,是根据贵池区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贵价字201268号)确定的,自2012年实行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从全省范围来看,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

因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省定收费标准限额内核定,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方能实施,作为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我局只能对此进行建议。为健全学前教育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我局曾多次向市教体局建议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今年年初市教体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开展了池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有关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阶段,池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望在近期得以调整。

二、关于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问题

民办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园的有益且必须的补充,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下,民办幼儿园其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无论普惠与否,取得“合理回报”都是其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等级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的精神,我区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是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各民办园确定收费标准后报区物价局(发改委)、教体局后执行。但由于民办幼儿园在办学规模、办园条件、师资水平、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别,收费标准也相差较大。除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外,目前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已达3500元每生每学期,最低的却只有800元每生每学期。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低的差别,已成为媒体、社会关注的热点,少数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的调整更是引起家长的不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亟待加以规范。随着我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实施,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更加必要且条件更为成熟。您的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根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学成本、住宿成本、财政补贴、幼儿园等级以及家庭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逐步规范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9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程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办幼儿园布点和建设的建议(5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幼儿园95所(其中区管公办园30所,市直幼教集团幼儿园6所,民办园59所),在园幼儿17549人(公办园在园幼儿6900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064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人数占比分别为91.15%、96.75%、39.32%。

从2011年起,全区先后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投入资金9240.5万元,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含改扩建幼儿园)37所(含在建项目和今年新开园项目)、小学附属园和幼教点82所(含已停招的)。2019年贵池区政府投资1200万元新建的洋浦幼儿园已投入使用。从2019年起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生·年)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共落实生均公用经费426万元,其中,2019年落实218万元,2020年落实208万元。为提高公办园师资水平,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先后招聘50名公办幼儿教师,其中为贵池区幼儿园及平天湖分园、洋浦分园配备20名专职幼儿教师。十年来,全区公办园园所和学位资源在逐步增加,办园水平稳步提升。

据2020/2021学年度基础教育综合统计调查,主城区共有幼儿园47所,在园幼儿园12208人。其中,公办园10所(含市直幼教集团幼儿园6所、蓓蕾幼儿园),在园幼儿3629人;民办园37所,在园幼儿8579人。

目前,全区农村公办园较多,基本满足幼儿入园需求。但主城区公办幼儿园较少,特别是主城区老旧小区由于无小区配套公办园,造成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据统计,城区公办园在园人数占比仅20.68%。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切实增加主城区公办园学位数。一是加快市教体局已经移交给我区4所幼儿园的装修进度,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力争团结小区幼儿园(区幼儿园办)2021年秋季开园。二是积极争取市教体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的支持,依据《池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池教体项〔2020〕2号),切实解决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不规范、移交验收标准不明晰、程序不完善、移交不及时等问题,科学规划主城区幼儿园建设。三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积极向市教体局请求,利用现有的机关单位闲置用房、空置厂房等改扩建成公办园。四是确保为区幼儿园招聘的5名公办幼儿教师秋季学期到岗,逐年有序招聘公办幼儿教师,逐步提高公办园自聘的教职工待遇。五是加大公办园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培训,充分发挥区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在更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纪金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学生国防教育的建议》(第5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的情感,激发学生长大建设祖国、献身国防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区各校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主要教育工作范围,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教育活动。

一、各校以课堂为主渠道开展国防教育。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切入口,各校将此项工作与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切实加强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校长、书记任组长亲自抓,教导处、团支部、少先队、工会等部门齐心协力,确保了学校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做法如组织在校教职工学习《国防教育法》、《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召开主题班会,出专题国防教育黑板报,组织师生共唱爱国主义歌曲等。

二、各校在重要节日(清明节、八一、国防教育日、烈士纪念日等)及平时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如:九一八防空疏散演练、组织学生开展“烈士纪念日”祭扫和网上祭英烈活动、国防教育电影专场,利用多媒体资源观看革命故事电影,观后组织学生讨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等,加强学生的国防意识。

三、2020年,部分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活动,形式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 、故事会等;部分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如安排全体学生观看爱教片《英雄儿女》,观影结束后,各班级组织学生进行讨论,通过写观后感来表达对志愿军战士的崇高敬意。

四、组织开展学生军训情况。2020年,聘请区人武部教官83名,受训学生4085人,时间从8月30日至9月12日。在整个军训期间,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确保了军训期间安全稳定。注重抓作风、纪律培养。依据各项管理手段,加强了同学们的队列作风,增强了同学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了同学们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意识,达到训管结合,培养作风的目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国防教育成果,充分听取学校意见,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军事夏令营等直观的、能启发学生兴趣的国防教育新形式。

感谢您对我区国防教育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国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55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止当前,我区托育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16家,完成备案的6家:其中在运营的11家,在建中的3家,待建2家;按机构形式划分,早教+托班形式机构的3家,幼儿园+托班形式机构的4家,托育为主的机构9家;按机构类型划分,民办机构10家,民办公助机构6家;总建筑面积7800平米,已有托位数总计580个,在建中托位190个,待建托位90个。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托育机构应该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根据机构性质不同,分别向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或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向卫健部门申请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托育市场发展,近年来,区卫健委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托育机构备案指南》,将托育机构的备案流程、设置标准、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在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成立贵池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监督工作;每年下半年举办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建立托育机构微信交流群,指导并督促托育机构办理收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有序规范推进登记备案工作的开展。

今年上半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单位开展托育机构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照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规范,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托育机构的举办资格、消防安全、食堂餐饮、卫生保健等情况,逐一详细核查登记,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省卫健委即将下发《安徽省托育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池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86号),提出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布局,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居住区配套托育服务场地、土地、房产等各类资源,多种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托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明确了住建、民政、人社、发改、教育、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今年我区已将托育服务纳入了《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池区实施“六大行动”总体方案》和2021年贵池区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中。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印发2021年贵池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等六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卫健办〔2021〕52号),区财政负责资金保障,对完成登记备案且规范运营的托育机构进行奖补。同时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促进普惠托育发展。

下一步我区即将出台《贵池区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处于各部门征求意见阶段),制定托育服务发展目标,完善政策体系、监管体系,创新托育领域投融资机制、政企合作办园机制,建立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贵池区托育服务联席会制度,加大职能部门配合力度,围绕“在哪建、怎么建、建得好”做文章,着力加强对托育机构在规划选址、建设装修、后续运营中的指导和监管,突出消防安全、卫生保健和室内环境质量监管,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我区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托育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方小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石门高古村落传统建筑、建筑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计划的建议(56号)》 的议案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区文旅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沟通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石门高古村落维修与保护经费已列入2021年专项债计划进行申报,计划额度500万元 。

二、2021年已制订争取省历史文化名村历史修复保护项目专项保护资金,用于恢复石门高古村落历史风貌。

三、经与区住建局沟通,村民建房宅基地规划调整正按相关规定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古村落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杨颜国   联系电话:13385663737)

 

 

 

 

区卫健委

2021年6月23日

 

 

关于池州市第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57号建议的答复

胡慧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殷汇镇加快推进殷汇老街古民居群落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议(57号)已交由我镇办理,现答复如下:

殷汇老街,系历史文化残存,现存的老建筑以清末明初为主,大部分已经列为文保单位古建筑群,其结构主要为土木结构,因年久失修,加之近年来老街许多住户已经搬离,从而造成现存房屋毁损严重,已有房屋出现的倒塌的现象。目前居住的都为留守老人,严重缺乏有效的安全意识。为了有效的对老街的建筑加以保护,我镇分别做了以下工作:

一、2017左右也曾向上级有关单位申报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奈何老街的现代建筑太多,项目申报没有取得成功。

二、积极对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针对老街的房屋进行安全评定,并商请上级主管部门针对老街保护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

三、去年汛期结束,殷汇镇党委、政府领导也曾安排镇城建办工作人员组织老街居住人员,征求住户针对老街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建议,住户普遍认为目前老建筑加以修缮其一代价太高,其二没有任何经济价值,要求拆除老建筑,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设计图纸,按图施工。

四、老街保护目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借助你的提案,商请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方案,将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真真正正的将习近平主席的指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落实到实处。

感谢您对 人大工作的的关心支持。

殷汇镇人大

2021年5月2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柯芳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保护传统村落的建议(5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至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并抽调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质量审核和实地验收。通过积极申报,2013年我区墩上街道渚湖姜村、棠溪镇石门高村成功进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年唐田镇沙山村也光荣的获得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称,2019年,墩上街道茅坦村、梅街镇刘街村也进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我局对照单位职能,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落实了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机构名称,充实人员力量。

2、规划编制和实施。保护发展规划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依据。传统村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抓紧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并及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和备案。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要符合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其文物保护方案需经文物部门审定。规划确定的各类保护对象要实施挂牌保护,严禁拆并传统村落,破坏各类保护对象,各相关乡镇将四部局统一设计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形象标志和区各部门制作中国传统村落和村内各类保护对象的标识牌,在村口和保护对象的显要处挂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按有关法律要求作出标志说明、进行挂牌。

3、严格建设管理和有关程序。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应遵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保护发展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其所依存的整体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未经许可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应予拆除。保护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条例有关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

感谢您对我区传统村落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柯芳春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全面保护贵池区明清古民居的建议”,该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古建筑文物保护点66处,分布在13个镇街道,其中,省级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2处,一般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51处。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建筑,我局积极开展保护单位申报工作,2019年涓桥彭氏宗祠获批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岸门刘氏、沿江团部旧址等七处古建获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5月,我局下发通知开展第六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近年来我局大力实施保护管理项目,同时积极向省市文化部门多渠道筹措修缮保护管理资金。区级财政自2018年设立文物普查专项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29万元,相继完成了荡里姚氏宗祠、石门高氏宗祠、桃花坞石刻、高与清墓、彭氏宗祠、太和章氏宗祠、义兴廊桥等古建筑的主体修缮工程。今年编制了省保彭氏宗祠、市保岸门刘氏、中分刘氏文物修缮方案。

虽然我区古建筑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古建筑的产权不明晰、专业人员短缺、保护资金严重不足、村民生活方式较难改变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保护和利用力度,促进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保护管理机制。依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文物保护“四有”“五纳入”要求,进一步厘清公安、宗教、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工作责任,理顺文物保护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争取把古建筑保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古建筑抢救、修缮以及各项管护所需的工作经费。

三是进一步合理发挥效益。正确处理古建筑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原则,在做好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我区丰富古建筑资源,积极打造富有贵池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切实用古建筑带来的经济效益来保护文物,努力实现古建筑的永久性保护和永续利用。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古建筑保护意识,使保护古建筑人人有责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古建筑保护氛围。

 

 

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60号建议的答复

 

章征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疾病预防工作的建议(60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区教体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新冠肺炎发生以后,国家高度重视疾病预防工作。2021年5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疾控局的成立是我国公卫疾控体系顶层设计上的整合调整,有助于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的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公共卫生科研攻关、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升基层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等十个方面作出部署,并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案正在制定中。

二、持续推进慢病综合防控工作

(一)高位推进,上下联动,提供慢病综合防治保障

2017年我区启动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印发了《贵池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34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具体。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下发《贵池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统一部署,形成健康贵池合力。

(二)营造环境,全民参与,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一是构建全方位支持环境。突出健康主题,精心建设了“健康主题公园”2个、“健康步道”3条、“健康一条街”1条、晨晚练点110个,打造15分钟健身圈,满足群众在家门口锻炼的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共有健康餐厅/食堂10家,健康学校12家,市级健康单位5家、健康社区9个。全区28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覆盖率达100%,提供个体化健康服务。

二是注重全社会积极参与。在杏花村龙舟嘉年华活动、健步走、工间操比赛等各类群众文体活动中融入健康生活方式、技能和慢性病防控知识等元素,每年借力赛事筹办举办活动20余场次,积极推动全民参与健康行动,着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强化控烟禁烟,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警语标识,积极开展无烟日宣传活动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无烟健康环境。

三是强化全覆盖宣传教育。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的健康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健康活动、媒体宣传、校园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5场,覆盖群众12万人次。全区127所中小学校均将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所有村、社区都配备有慢性病宣传资料,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覆盖率达到了100%。

(三)综合施策,动态监测,强化防控全过程的管理

一是实施筛查干预。利用日常诊疗、单位职工和居民的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自主检测及主动筛查等方式,主动搜索登记各类慢性病患者,提供精准医疗服务。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群健康体检率达75.4%,学生健康体检率达94%,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体检覆盖率超过58.7%。

二是突出动态监测。持续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恶性肿瘤随访登记及其他慢性病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率达100%,及时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等基础数据,并对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进行共享。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医患合作、患者互助、自我管理”的干预措施,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组建覆盖率达58.7%。

三是聚焦医防融合。扎实推进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基本公卫“两卡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完成家庭医生签约193225人,覆盖率为31.3 %;高血压总管理58008人,规范管理率为68.6 %,控制率为80.3 %;糖尿病总管理16924人,规范管理率为66.3% ,控制率为81.7%。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试点,现有功能设施相对完善的医养结合点15个。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卫生信息平台投入使用,促进医疗协同服务和医卫资源共享利用。

三、积极开展健康贵池专项行动

2021年4月,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健康贵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2021〕8号),成立由分管区长为主任,区卫健委、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主任,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健康贵池行动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和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位列全省先进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主要任务是: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4.实施控烟行动。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制定健康贵池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区政府对各地各单位重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开展试考核。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您的建议对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健康贵池”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和区疾控中心共同参与起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疾病预防工作的关心支持。

 

区卫健委

2021年 6月1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汪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水平的建议(61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医共体建设,构建分级诊疗模式。组建贵池区医疗服务2个医疗服务共同体,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贵池区医疗服务第一共同体牵头单位,共19个成员单位;池州市中医医院为贵池区医疗服务第二共同体牵头单位,共9个成员单位。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逐步构建了“大病区内治、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推进能力建设,筑牢基层医疗“网底”。区委、区政府2020年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列入“十大工程”项目。一是强化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总投资780万元,对10所卫生院开展新建和改扩建工作,项目总建设规模7540平方米。新建4所卫生院业务用房2720平方米,维修改造6所卫生院业务用房4820平方米,改扩建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全面完工,新建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即将投入使用。二是强化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总投资442万元。项目内容为新建9所卫生室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51所卫生室6000平方米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3年来,全区共有115所卫生室进行维修改造提升。三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备。2019年以来,区政府投入1350万元用于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依托2个医共体牵头单位先后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影像设备DR16台、彩超16台、生化分析仪22台、血球分析仪9台,为卫生院、卫生室统一更换新的健康一体机215台。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智医助理”项目,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智医助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时跟基础云HIS平台做好接口,开展线上钉钉培训和线下点对点培训。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对影响操作系统和业务系统卡顿现象等老旧电脑及时更换更新,确保满足工作开展需要。“智医助理”的稳定运行,大大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三、推进培训培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能力。 2020年以来,根据计划安排,分批次对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134名基层卫生人员(其中,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乡村医生各1人,临床医生11人,护士35人,村医55人,管理人员31人。)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疾病治疗、规范用药、医疗质量管理能力等,实行线上基础理论培训与线下临床轮岗实践等,培训工作由第一医共体和第二医共体牵头单位实施,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已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00余人,全区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覆盖率达100%以上,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医疗理念水平和实践能力。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区卫建委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巩茂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建议(62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医保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成立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自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渐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区政府成立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综治办、宣传、人社、公安、民政、残联、卫生健康、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开展信息交换。区卫健委与综治办、公安分局、民政局、残联定期召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例会,每季度开展信息交换。

二是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区卫健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贵池区卫健系统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市二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28个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规范管理和随访工作,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基本健全。各基层医疗机构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患者档案,每季度开展患者管理随访和风险评估,掌握患者健康状况,进行心理疏导与干预,督促患者规律服药,提升服务质量。并将危险性评估达三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据和长期在外地居住、工作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至当地公安机关,预防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截至2021年5月底,贵池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在册患者3187人,检出率为5.01‰;规范管理患者2924人,规范管理率91.75%;面访2722人,面访率85.4%;服药患者2565人,服药率80.5%,规律服药2474人,规律服药率78%。区公安分局对风险评估达3级及以上、有肇事肇祸的患者纳入公安库管理。2020年4月份,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卫健委等单位对公安在库列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开展列管管控,各派出所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走访、管控工作。对外出的人员,辖区派出所发函至现住地派出所进行双列管。各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在节日期间开展上门走访慰问活动。在各镇街政府召开的信访维稳会上,主动汇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并就日常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提出建议。社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群众代表汇报工作时,主动汇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在做好在库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的同时,对非在库的患者也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积极协助属地镇村和家属做好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共协助家属将在家发病的11名患者及时送医治疗,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患者救助力度。2020年,我区制定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确保有效落实监护责任,全年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施以奖代补18.5万元。医保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将精神疾病纳入特殊慢性病范畴,提高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及门诊报销比例。患者监护人凭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相关医疗资料,医保经办机构优化办证流程,及时为其办理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慢性病报销政策。在同一家医疗机构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计一次起付线,对于城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免除参保年度内首次起付线。民政部门印发《贵池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将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全区办理精神残疾证2588人,享受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1885人,累计发放补贴35.9万元;享受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2174人,累计发放补贴39.1万元。残联部门全面落实惠残民生工程政策,切实解决贫困精神残疾人“吃药难”问题,逐户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滚动排查,完成1817名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申报工作,累计补贴金额达181.7万元,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感谢您对我区精神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徐光龙  联系电话:0566-5418515)。

 

区卫建委

2021年6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63号建议的答复

 

姜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重大节日慰问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家庭资金的建议》(第6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区政府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保障工作,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特别扶助制度,制定实施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一、经济扶助:每年国家都会发放计划生育特扶补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每人5400元/年,独生子女伤残的特扶对象每人4200元/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根据等级分别给予4800元/年、3600元/年、2400元/年。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每人增发10元/年。属特困家庭老年人,市政府每人补贴1200元/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失能程度,区政府每人分别给予9600元/年、7200元年护理补贴。

二、社会保障:一是特扶对象参加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的保费,区政府2021年分别每人补贴200元/年、170元/年;二是明确特扶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区政府继续实施“1579”综合医疗保障,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救助后,累计自付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如下:1—3万元再补偿50%,3—6万元再补偿70%,6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四是区政府继续实施银龄安康保险,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的,每份保险最高赔付15000元;因意外伤害要看门诊和住院医疗的,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

三、帮扶关怀:开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项目资金每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都有一部分人口健康基金项目资金用于特扶家庭帮扶慰问,已经开展的有计划生育扶扶家庭慢性病救助、大病住院救助、特扶家庭综合保险 、圆梦行动等项目。2020年,慢性病救助127户,每户1000元;大病住院救助8户,每户2000元;为特扶家庭投保综合保险428户,每户99.3元;圆梦行动2户,发放救助金3.957元;同时在5.29、两节慰问、关爱三留守等活动中,均对部分特扶家庭开展了现金慰问和心理抚慰。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重大节日慰问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资金的建议,人口健康基金项目已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但此基金支出是省里下文开展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区计划生育协会不能自主开展全面慰问特扶家庭这个项目,希望您能理解。

感谢您对我区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 潘嫦琳      联系电话:0566-2037516)

 

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64号建议的答复

 

程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简称“免费婚检”)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免费孕优”)合并的建议(64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免费婚检和“免费孕优”均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检查,今年年初,我委研究决定将设在城区的婚检门诊搬到卫生服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孕优门诊在一楼),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具体改建项目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目前主体工程改建已全部完成,90%检验设备和空调完成招标。近期,我委督促采购单位加快设备采购进度,确保6月中旬所有采购安装结束,7月份迎接省里验收,为了方便群众,待9月份区行政服务大厅搬到新区后同步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区卫建委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5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村级卫生室监管的建议(第65号)已交由区医保局主办、区卫健委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1.新农合政策的宣传方面。强化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宣传,把张贴医保报销政策和各种事项办理流程作为考核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医保部门网站、民生工程网站、宝地贵池、各级微信群、QQ群转载宣传医保政策。结合健康脱贫,印制健康脱贫政策海报1000张、贫困人口政策宣传折页4万张;结合医保费筹资,印制《贵池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缴费政策宣传海报》3000余份和宣传单13万份。在农村村民小组、城市小区、街头路口及重要路段和学校、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张贴到位,通过镇村和医疗机构发放宣传到位。

2.在村级卫生室药品价格监管方面。目前村卫生室存在三种药品: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基本药品和市场购买药品,前两者由政府主导,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选购,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者是平台目录外购用药,应严格禁止。为做好村级卫生室药品价格监管工作,三月份,区医疗保障局组织人员先后深入23个镇(街道)(中心)卫生院、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一召开座谈会,商讨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及如何加强村卫生室用药管理。四月底,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池区保障医药安全暨推进国家及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贵政办[2021]19号),对村卫生室用药及监管作了详细规定,为加强村卫生室用药监管提供了政策保障。

3.在加强村级卫生室从业人员教育方面。一是结合贵池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开展,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对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培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培训的方法要多样性、灵活性,使乡村医生学得进,用得上。二是通过函授学习、临床进修、参加专题讲座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三是发挥学历教育的作用,开办乡村医生学历教育,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执业。在中、高考招生时招录愿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分配。四是着力加强执业管理,全面提升乡村医生服务水平。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加强执业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3月29日、30日,贵池区医保局举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业务培训,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各村卫生室主任和城区诊所负责人共360余人参加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医保政策宣传。强化医保政策精细化宣传,对基本医保怎样报,报销多少;大病保险怎样补,补偿多少;医疗救助怎样救,救助多少;门诊报销怎样规定;住院报销怎样规定;慢特病怎样管理等分类制作医保政策宣传明白卡10万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个性化需求。强化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协议管理,打造一个医疗机构就是一块医保宣传阵地、每名医保医师就是一个医保宣传员。打通医保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筹资和宣传队伍,确保医保民生工程政策精准及时宣传到户到人,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宝地贵池、微信群、QQ群、抖音平台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

二是加强村卫生室用药监管。将根据《贵池区保障医药安全暨推进国家及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出台加强村生室用药监管办法,强化镇街卫生院对村卫室使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管理、监督和审核,确保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向村卫生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买的到、购得起”;强化镇街卫生院对村卫室日常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处方权限,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安全;加强村卫生室使用国家和省集采药品、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考核,确保区财政按照每名户籍人口5元标准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村卫生室“四不两直”等多种形式的检查,促进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依法依规执业。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和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包友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2017年起,我局每年都联合公安、经信等部门联合制发保健市场整治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和各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职责以及整治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人任组长,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整治重点。一是加大整治摸排力度。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在摸清其作息规律后,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开展“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以“保健”为名开展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会销等行为。二是严格证照管理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将证照办理作为一项必检项目贯彻始终,重点加强保健品会议营销场所的现场核查。对于证照不齐全和证照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依法予以登记记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突击开展“回头看”行动,对于屡教不改者将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年来,共检查保健类经营主体300余户次,会议营销场所22处,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30余件。

(三)强化宣传造势。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短信、政府网站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整治有关信息动态,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保健品乱象行为的合力,构筑起保健品市场绿色屏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保健品经营许可。对外地保健品进入我区市场的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产品功能、广告宣传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保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保健食品和保健品标签标识标注事项要求或国家安全标准有关要求的,一律不得许可。

(二)强化宣传提高免疫力。压实会销讲座场地出租方责任,打好“预防针”,消除安全隐患。联合社区、医院等部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定期举办正规健康讲座。通过电视、政府网站方式曝光保健品虚假营销案例,利用社区宣传栏、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引导老年人增强其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注重协同执法和重拳打击。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动,增强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检查抽检、信息公示、下架召回、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多种手段,时刻保持对保健品市场高压监管态势,着力净化保健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国英等十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议案(第6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卫健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3年我区实行公立医院改革,政府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市二院和中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引进、特色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都有大幅提高。

医改前,政府每年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500万元。医改后,每年投入超2000万元。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两家公立医院认真落实区医管会各项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呈现防疫有力、医改给力、基建得力的良好局面。2020年公立医院财政补助5404万元,其中疫情爆发初期,紧急下拨市二院核酸检测设备100万元;一级响应期间,增加一线医技人员一次性工作补助22万元,防控工作经费40万元;常态化防控下,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增加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984万元;市二院三级医院创建增加投入800万元。

关于你们提出的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议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75号),区政府对截止到20161231日的医院债务甄别审计,出台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奖补政策。区财政局、卫健委、审计局和医管办每年成立工作小组,对两家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涉及的组织实施、审计甄别、债务锁定、资金管理、偿债方案、管理制度等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一院一策方案的制定及偿债资金筹集、偿债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和清算省级公立医院化债奖补资金。截止2020年底还债2亿元,基本完成存量债务消化。

市二院住院综合楼建设,区政府2016年、2017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2020年在专项债中安排2200万元,2021年再安排200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项目,加大对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中医财政投入。

感谢你们对我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 潘嫦琳联系电话:0566-2037516

 

区财政局

2021623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汪正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议案》(第68号)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农业农村部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平面位置坐落图测绘费用的问题。2020年5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布了《池州市贵池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明确规 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不收费。根据皖农合〔2020 〕38 号文  件精神,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权下放乡镇,按照“省级指导、 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 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测  绘所需费用,应由各镇街财政负担,不增加农民负担。建议 按照涓桥镇模式,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宅基地勘察、测

量、绘图等,统一测绘、汇制宅基地平面位置坐落图。

二、关于建房分户问题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池国土资【2017】31号)文件规 定,应合理设置农村居民建房分户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 分户建房,要坚持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户有所居、节约用地 的原则,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因结婚需要且在村无其他房屋,可申请宅基地建房,但父母须随其中一个 子女享有一宗宅基地;

2、本意见实施前,父母与子女已经在公安部门分户登记、单独立户居住、宅基地已经分别登记发证的,父母的宅基地视;

3、连续多代均系独生子女户,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可 以 分户建房;

4、女儿嫁出及被招婿户口未迁出的、无子女抱养儿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婚的,均不得建房分户;

5、经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大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建房分户条件申请的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按照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分户手续。

三、关于印制统一版本式样的《宅基地批准书》问题,皖农合〔2020〕38号文件已规定了统一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版 本,各镇街要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发放。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 区将根据您的合理化建议,在今后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加 以落实。(联系人∶王先万 联系电话∶ 13865663668)。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钱叶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土地流转遏制耕地撂荒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我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部分镇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促进我区农业农村生产发展,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贵农工办20216号)。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开展所辖区域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沿江圩区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农业特色产业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要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66.3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不得撂荒。

2、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比较效益偏低是耕地撂荒的重要原因。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农民复耕撂荒地。释放价格信号,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的,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创业支持,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3、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撂荒地多是丘陵山区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当前我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6.28万亩,今年计划建设6.1万亩。

4、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引导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区级依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贵池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各镇(街)依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成立镇(街)产权交易服务站,区、镇(街)两级产权交易体系基本构建完成。下一步将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手段、有台账“五要求,健全完善镇(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在镇(街)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共同推动土地经营权逐步进场规范流转和交易。同时,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解决农户后顾之忧。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5、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乡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6、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引导将乡村治理与撂荒地利用结合起来,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做法。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区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7、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奖补激励约束。加大对辖区内撂荒地的巡查力度,强化撂荒地动态管理,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建立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机制,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要把耕地撂荒与评优挂钩,将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相关内容,对撂荒农户取消参评文明户和五好家庭资格。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您的合理化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0代表号建议的答复

张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我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贵池区委、区政府一以贯之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出阶段性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池州市贵池区扶贫开发局”正式重组为“池州市贵池区乡村振兴局”,并于6月8日进行了挂牌,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二是健全考核机制。为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贵池区委、区政府制定《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贵池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构建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完善实绩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按照“区级抓重点、镇街抓亮点”原则,明确区镇(街)两级重点工作和层级责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三是推动项目谋划。扎实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补短板的工程和项目,编制《贵池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贵池区区镇街两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重点工作》,全区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共66项,区直单位工作任务共51项,目前均达到时序进度;镇街工作任务共15项,目前墩上和梅龙街道已完成目标任务,其他13个镇街均达到时序进度。四是有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发现问题14条已基本整改到位。目前,我区19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建立完成。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部完成。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贵池区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账务分设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开展政经分离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农业人才培养引进。积极吸收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技推广队伍,2020年通过公开招聘的10名高校毕业生(其中研究生1名)于今年1月到岗到位。落实“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生活补贴由原来13680元/年提高到16080元/年,使青年人才在基层干得好留得住,为乡村振兴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计划引进“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名。同时加强能力提升培训,实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巩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成果,对135名农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二是认真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围绕六大农业特色产业,把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手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今年已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83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350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20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10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2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培训280人。目前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了4家培训机构遴选,11月份前完成培训任务,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努力造就农村实用技能人才队伍。三是涵养“乡贤”文化。积极组织“新乡贤”事迹报告宣讲,有效激励广大村民,使“新乡贤”的正能量内化为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觉。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突出“三农”主题、讲好“三农”故事,遴选农村基层一线工作者、“三农”战线杰出代表、贫困村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农民工优秀事迹。建立“好人档案”“道德超市、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村文化礼堂、文化下乡等场地、载体向群众推介“新乡贤”,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涵养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

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五清一改”为抓手,以28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长江沿线22个村和66个边缘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点线面结合,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高标准打造50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其中5个重点示范村,示范引领全区182个村整体环境大提升。截止目前,全区182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参加行动27万多人次;开展清洁卫生宣传教育活动12000多次,印发了致广大农民一封信49万余份,参加教育18万余人次,累计共清理村内沟塘4600多处,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3.8万吨,清理无功能建筑面积62万多平方米。

四、持续抓好乡村产业振兴

制定特色优质产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乡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出台农业产业化奖补办法实施细则,分产业制定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计划,落实一基地、一方案、一专班,积极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链。

一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通过基地带动模式,实现产业兴旺,促进农户就业,带动农户增收,目前,我区霄坑村、西山村被评为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梅村杨棚、牌楼大山等被评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霄坑村还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霄坑村、西山村分别建立了万亩茶园、枣园。茶叶、西山焦枣产业的发展,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作为“秋浦花鳜”的主产地,贵池被还评为“中国鳜鱼之乡”。二是结合本地发展现状,扶持优势产业。2020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拟对茶叶、九华黄精、秋浦花鳜、菜篮子、稻渔种养及本地特有产业进行奖补,现正在组织企业等单位申报。三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2020年底,全区已注册合作社520家,国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分别为9、12、52家;家庭农场1500家,省、市级示范农场分别为26、68家;区级以上龙头企业121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为15、71家。据初步统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工就业1万余人。四是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经济社会效益。近年来,区政府加大对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力度,西山焦枣、霄坑茶叶、秋浦花鳜等众多品牌知名度逐渐提升,祁门红茶、九华佛茶等在我区的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广大农户增收明显。截止目前,我区已认证产品达到188个,认证企业达到53家,认证面积3万多亩,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质进一步提升。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推介会、博览会,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约110家企业参加过北京、上海、合肥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展销会、浙江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

五、健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一是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1年区财政安排84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2021年,计划投资2.75亿元建设普丰圩堤防加固工程等10个水利项目,改善水利设施条件;计划投资7.50亿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农村户厕改造等相关重点项目。二是创新乡村振兴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土地出让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用之于城”问题的重要指示,可适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到2025年投入比例提高到50%以上。偿试在法定债务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券(今年计划发行39730万元 )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公益性项目。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探索在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

三是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皖政〔2018〕53号),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对行业内的涉农资金清理整合;对行业间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机制,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加强指导性任务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衔接,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六、推动全区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在抓好一镇九村试点示范创建基础上,每个街道(不含城区)选择一个村开展试点创建,目前已制定《2021年贵池区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创建工作已正式启动,通过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巩固发挥村民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乡村德治支撑作用,发挥集体经济保障作用。

尽管我区的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讲,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瓶颈制约依旧很多。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构建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三农”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舒丙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7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产业兴旺才是农村变美变富之根本。如何打好“产业兴旺”这张牌,几年来,贵池区政府因地制宜,一直在积极探索新路子,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共建美丽富裕乡村。

一、加大农业招商力度,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近两年,我区引进了诸如妙可茶业有限公司、池州慧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有力推进了本地经济的发展。池州妙可茶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安吉人创办,拟在梅街镇建设10000亩白茶基地,目前,已初步建立了2400亩白茶园,项目建成后,可每天吸纳摘茶工500余人,解决就业50多人,能有效地吸纳部分农户,不用外出,实现本地就业。

二、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通过基地带动模式,实现产业兴旺,促进农户就业,带动农户增收,目前,我区霄坑村、西山村被评为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梅村杨棚、牌楼大山等被评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霄坑村还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霄坑村、西山村分别建立了万亩茶园、枣园。茶叶、西山焦枣产业的发展,有力拉动了地方经济。作为“秋浦花鳜”的主产地,贵池被还评为“中国鳜鱼之乡”。

三、结合本地发展现状,扶持优势产业。2020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拟对茶叶、九华黄精、秋浦花鳜、菜篮子、稻渔种养及本地特有产业进行奖补,现正在组织企业等单位申报。

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2020年底,全区已注册合作社520家,国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分别为9、12、52家;家庭农场1500家,省、市级示范农场分别为26、68家;区级以上龙头企业121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为15、71家。据初步统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工就业1万余人。

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解决企业及农户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融资政策,对龙头企业等给予融资支持,省政府也成立了安徽省农业担保公司,专对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实行信用担保,目前网络建设已覆盖各镇街,融资领域也逐步拓宽,2020年底,我区融资余额达6000多万元;

六、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经济社会效益。一是重点培育区域性农业品牌,近年来,区政府加大对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力度,西山焦枣、霄坑茶叶、秋浦花鳜等众多品牌知名度逐渐提升,祁门红茶、九华佛茶等在我区的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广大农户增收明显;二是加大三品认证力度。截止目前,我区已认证产品达到188个,认证企业达到53家,认证面积3万多亩,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质进一步提升;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推介会、博览会,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约110家企业参加过北京、上海、合肥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展销会、浙江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

尽管我区的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讲,同发达地区差距很大,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瓶颈制约依旧很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注重规划引领,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培育品牌,助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志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农业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品牌意识。培训品牌建设相关人员,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绿色食品申报培训班,掌握品牌建设所必须的知识要点。树立品牌意识,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品牌案例,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品牌推广积极性。上半年4月份,我局委托秋浦商学院对全区的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3期,参训150人次,邀请了浙江大学教授讲解衢州有礼、丽水山耕、千岛湖茶等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并准备组织各类品牌主体去浙江等地学习、观摩。

二、精心组织指导,加大创牌力度。我区始终坚持品牌培育与保护协同推进,将品牌建设贯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各环节,打通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向品牌要市场、要质量、要效益,帮助企业分析发展优势与产品市场需求,引导企业走优质化、品牌化发展之路。目前全区重点培植“秋浦花鳜”、“九华黄精”、“皖南土鸡”、“霄坑绿茶”等众多区域公用品牌。霄坑绿茶、秋浦花鳜先后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西山焦枣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区已认证“三品一标”188件,认证面积超过10万亩。西山焦枣、秋浦花鳜、霄坑绿茶已获得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去年梅村霄坑村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梅村霄坑村、棠溪西山村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三、围绕区域特色,打造地方品牌树立全区一盘棋思路,结合各区域优势特点,推动全区一体化谋划,构建区域品牌农业发展新格局,以“创一个品牌、带一个产业、富一方群众”为目标,多措并举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三区”,努力打造“一镇一业”、“一县一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经济优势。重点发展“小而美”“小而精”的山区茶叶、黄精、皖南土鸡和秋浦花鳜等地方特色产业,全面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产业效益。以梅村、棠溪和梅街为重点发展名优绿茶,以牌楼和唐田为重点发展红茶,依托西山焦枣、棠溪香菇等地方品牌优势,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经果林和食用菌等产业。2020年,九华府金莲智慧农业、华茂茶业等生产黄精、红茶产品产值均超亿元。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品牌品质。结合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和重点,组织制定农产品从种养到加工贮运等全过程的技术操作规程。推进企业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引导鼓励各类农业主体创牌用牌,严格投入品管控,建立规范的生产基地,健全完善生产、加工、销售记录,帮助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造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品牌,目前已有300多家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完成注册登录并运行,为保证品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提高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提供了安全保障。

五、强化品牌营销战略,激发品牌效应。大力组织各类品牌企业开发开拓国内市场,全力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市场竞争力,拓展农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借助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组织企业参加上海农交会,大力推介我区品牌农产品。近几年,在上海农交会上,市长先后推介了“秋浦花鳜”、“西山焦枣”、“九华黄精”等区域公共品牌。全区已有300余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参加了电子商务销售,电子商务销售率、采购率逐年大幅提高,“乡字号”、“土字号”品牌,异军突起。

六、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塑造三产整合典范。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田园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全区正在着力打造里山街道黄精小镇和贵池大王洞-霄坑茶旅等农旅景点和精品线路,杏花村作为我区的城市名片,正朝着集生态文化休闲、民俗文化体验、市井文化、农耕文化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景区、文化园和休闲观光农业产区发展。全区已建设各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42个,休闲农庄、农家乐245家,吸引游客400万人次,休闲产业产值达到9.9亿元,益林农庄、太普农庄等8家被评为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我区也是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已发展成为长三角重要的休闲农旅目的地和长三角健康养生首选地。

我区农业品牌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小散弱的局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仍然存在着部分经营主体创牌意识不强、重创牌轻用牌现象、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保护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汪石岩    联系电话:05662624027)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国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的建议》(第73号)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各地都在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18个县(市、区)开展了省级试点工作。其中,我市东至县是省级试点县。根据皖农合〔202038号文件精神,我区为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实现途径,有序、有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结合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制定了《贵池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权利边界和相互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促进我区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

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能垮、耕地不能少、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选择权,依法保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地关系等方面的特点,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形成适应本地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

——坚持循序渐进。充分认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和定力,审慎稳妥推进改革,由点及面开展,逐步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三、改革内容及推进步骤

(一)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不动摇。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文件和省、市关于清查核资的要求和部署,对全区184个村农村宅基地占有、使用情况进行确权登记,登记在《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建设用地类)》宅基地栏目中,纳入到三资管理范畴。区自然资源部门依申请以户为单位依法为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原证书收回并颁发新证书。

(二)保障农户依法取得宅基地资格权。根据《贵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确认办法》,资格权的确认以户为单位,新增户可依照规定申请取得宅基地资格权,销户后资格权自动丧失,资格权不得继承。因分户而新增的,应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手续后,再申请确认宅基地资格权。对于使用存量和增量宅基地的,合法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对超过法定面积或批准面积标准的,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须按现行土地政策重新核算建房用地指标;对违规建筑和小产权房不予登记确权。资格权确认程序为∶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行政村公示——申报登记备案

(三)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完善《贵池区农村宅基地权分置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研究制定《贵池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意见》,规范各类流转行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改变土地用途。受让人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依申请人申请而办理,发证程序为∶本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一行政村公示——签订四方协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四)加强宅基地有序退出管理。制定《贵池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暂行办法》,提高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农村宅基地高效配置,合理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引导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五)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中,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

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宅基地收益分配管理机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镇(街)农民集体所有的,由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为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收益分配管理,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国家、集体和个人收益。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各项改革任务,增设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改革专项推进组,负责具体改革工作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把宅基地管理纳入对各镇(街)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督查,对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健全保障机制。区政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区直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要及时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发证情况将宅基地所有权信息纳入三资管理范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乡村规划管理,区征迁办要积极参与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办法的制定。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您的合理化建议,在今后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加以落实。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627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朱德琰代表:

关于做好美丽乡村(示范组)建设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贵池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贵池区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稳步推进,紧抓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验收标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村庄规划,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从环境整治入手,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的同时,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根据我区山、丘、圩不同区域的美丽乡村点,认真调研,加强指导编制建设及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产业富民和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在“造血”功能上下实劲;做活做足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和山水文化有机交融文章,提升了村庄的品味,成功打造了23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和示范村。2013年以来,全区已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77个,自主建设中心村41个,在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24个。完成了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推进的华丽转身。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走出了一条符合贵池实际的新路子。当前贵池区美丽乡村建设梯次合理、特色鲜明、相互衔接的梯度化布局已初步形成。

二、加强督查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由区委农办牵头,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主要采取分片包干、四不两直方式,每旬开展一次实地督查。根据美丽乡村在建工程明细表,对每个在建的美丽乡村进行旬调度。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由区委农办汇总通报至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次通报。开展督查情况适时报送区领导。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体系,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将美丽乡村考评结果纳入到乡村振兴考核中。为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保持美丽乡村中心村长治久美,我区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考核”的“六有”长效管护机制机制,“六有”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使我区的农村村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非常感谢您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燕铭代表:

关于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美丽乡村自2013年实施以来,我们经历从最初的积极探索到现在的初步成熟建设模式都与你们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当然我们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尤其是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建设规划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规划未做到因地制宜、未与当地历史文化民俗很好的结合起来等。因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强化和要求,现就您的建议作以下答复:

1、在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批复下达后,镇街村作为美丽乡村项目实施的主体,建设规划的中介机构是由镇街来落实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规划中介机构必须进村入户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和资源禀赋,广泛征求中心村群众的建议意见,建设规划要接地气,便于实际操作,不搞千村一面,更不能将城市规划套用美丽乡村中心村规划,不搞一刀切。

2、组织规划评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中心村的规划必须上由镇街分管领导或中心村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专家评审会,会上对中心村建设规划逐一进行评审,要求所有中心村的规划必须要根据中心村特点和资源禀赋并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乡村民俗做好中心村规划,同时要求中心村范围及所有建设内容严格按照规划界定并实施。

3、中心村建设标准。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中心村严格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实施中心村的各项建设任务,同时加大现场指导力度,尤其要求中心村在建设初期对中心村的人居环境和“三大革命”进行全面的整治和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毕成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大型山塘升级改造加固除险的建议(第7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利工程是防汛抗洪减灾体系的“硬件”,是防汛抗洪的“钢铁长城”“定海神针”。为切实加强我区水利工程建设,我局着力强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引排得当、循环通畅的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十三五”以来积极筹措资金,投巨资建成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在2020年的水旱灾害防御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很多从事防汛抗洪的“老把式”们把这一切归功于我区持续加大的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贵池区水利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水利部门关心支持下,本着“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兴修水利,着力提升河道、圩口、水库防洪标准,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完成了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多项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达12.74亿元。

水库、山塘、堰坝、沟渠、泵站等水利基础性设施在我区农业粮食生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促进贵池“三农”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2年以前我区共有66座小水库登记在册,自2011年第一次水利普查后,我区又新增48座大山塘列入水库名录,并先后注册为小型水库,目前这114座水库已全部进行了除险加固。在第一次水利普查结果经水利部公示后,未列入水库名录的大山塘不得注册为水库,故市级以上财政也不会安排投资计划。

您所反映的问题在贵池区确实普遍存在,我们也在积极向市水利局、省水利厅反映此类问题,争取将实际达到小水库标准但未能注册的大山塘进行申请注册,以待后期能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我们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在密切关注此类问题,争取早日解决。

山塘的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应由村、组级成立管护队伍,明确责任。根据贵政办[2011]77号文《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村级水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池区已在村级设立182名村级水管员,且区、镇级每月每人共安排200元的水管员工资补助。

毕成贵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钱叶君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龙舒河上游砂砾石清淤的建议(第7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内河河道采砂规划

《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九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依据批复的《池州市贵池区内河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报告》,龙舒河上游棠溪镇境内共规划可采区3个(东山、百安、花庙河谭家冲),目前未进行开采。

二、关于河道整治及清淤疏浚

河道整治事关民生,对于完善河道防洪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2017年5月31日,池州市水利局以池水规基〔2017〕11号文对《贵池区龙舒河棠溪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批复综合治理河段长度9.715km,其中包含河道清淤长3.86km,20191231日,该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现该河道通过河道治理后,行洪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今年年初,应棠溪镇人民政府邀请,贵池区水利局会同国有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程到龙舒河棠溪镇石门高、百安等河道,查看部分河段砂砾石淤积等情况,并向棠溪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因淤积的部分河段未列入《池州市贵池区内河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报告》中规划的可采区,建议棠溪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争取河道整治项目,同步开展河道砂砾石疏浚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棠溪镇开展河道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报请区政府同意,组织内河规划可采区砂砾石开采工作,实现河道整治与砂石资源开采协调统一,切实维护河道畅通,提高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肖社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牛头山镇万子村小圩口堤埂内填塘清淤的建议(第7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塘、堰坝、沟渠、泵站等水利基础性设施在我区农业粮食生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促进贵池“三农”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上世纪中期,依靠村民投劳集资兴建了一大批小型水库、山塘、灌溉沟渠等小型水利工程,给贵池区的农业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山塘、堰坝等建设年代久远,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以及人们的轻农重工思想的影响,80%以上山塘、堰坝等基础水利设施因管护缺失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如塘内淤积,塘坝无护砌,放水涵断裂等,致使库容缩小,部分沟渠淤积严重,排涝及灌溉均达不到设计标准,致使灌溉水源不足,排涝不畅,造成部分农田因排涝不及时而受淹,无水灌溉而抛荒。

据了解:万子村共14个村民组,579户常住人口1952人,流动人口556人,辖区单位1个,幼儿园1个,农民合作社1个,村级卫生室1个,个体商业网点21个。境内有汇发湖、夹箱河两大养殖湖,耕地面积3000亩,其中2-6组殷汇镇肖滩村接壤,面积600亩,2至6组,农户170户 总人口570人,占全村总人口的29%,通电率100%,自来水入户率100%,村境内骨干水利工程主要有万子排涝站、万子圩堤防及40余口塘坝。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精神,我区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加快现代农田蓄灌排体系建设,创新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全面支撑保障我区现代农业发展。但随着农村劳力的外出务工,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田无人耕种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山塘沟渠淤塞、闸站设备老化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养缺失现象较为突出,从而影响“三农”的健康发展。

为切实保障塘坝灌溉防洪效益的发挥,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大旱情为样本,本着查漏补缺,系统完善的理念。我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0〕62号)要求,下拨40万元,专项用于万子村塘坝及沟渠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G1、G2、G3等三条280米渠道进行衬砌;对7座塘坝进行清淤扩容并联通: 对万子圩堤埂内10座单个库容不足500方且存在严重黑臭水体的塘坝进行填塘。该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已于2020年11月完工并通过验收。为保障万子圩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已要求牛头山镇加强万子圩堤防日常管理,汛期切实加强巡查防守,确保万子圩堤防安全度汛。

肖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2023822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宗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长城圩新建排涝站的建议(第7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城圩位于秋浦河右岸,保护长庄、石城两个行政村,保护人口5000余人,耕地4700亩(其中仓埠村300亩),受龙舒河、秋浦河洪水的共同影响以及长江水位的顶托,经常发生内涝。

秋浦河是池州市的重要河流,向有“流淌诗的河流”之美名,因李白、杜牧之诗而享誉天下。流域生态良好、风景宜人,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安全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同时,水生态、水环境等新的水问题也日趋严重,严重影响流域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如何破解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以现代治水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支撑高品质生活,是流域面临的重大挑战。

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治水工作,以全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战略目标,2021年3月,由池州市水利局牵头,

安排部署了《池州市秋浦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正在编制中。

秋浦河流域综合规划不仅仅是一个传统的中小河流流域治理工程规划,而是一个涵盖生活、生产、生态三大领域,涉及河湖水系生态保护、河湖环境治理、流域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一系列复杂关系,是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涵盖面广、系统性强、协调度高、专业领域多的新型涉水综合规划,其总体规划必须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系统分析与专家知识相结合、顶层战略引领性与底层可操作性相结合。

2021年3月,我区邀请水利部水规总院一行到秋浦河贵池区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请求对秋浦河整个流域提出系统治理意见和建议,您议案中提到的长城圩的排涝问题也将列入此次规划。

另外,长城圩排涝泵站也已列入《池州市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划中,同时我区也在积极对上争取项目投资计划,以待早日实施。

王宗明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俭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修建杨家圩站的建议(第8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排涝泵站、进退洪闸等防洪排涝工程是我区沿江圩区农业生产安全的屏障,对促进沿江圩区农业生产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起着关键作用。上世纪中期,依靠村民投劳集资兴建了一大批水闸、排涝站等防洪排涝工程,给贵池区的农业生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部分水闸、排涝站等建设年代久远,现已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如闸站设备老化、涵箱裂缝或渗漏等问题,直接威胁小圩口堤防安全以及圩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五以来,我区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农业生产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基础,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核心,加快对沿江圩区小型泵站、水闸进行更新改造。2019年以来,我区利用水利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对部分老旧闸站进行更新改造或者拆除重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杨家圩位于贵池区牛头山镇,毗邻池州高新区西部园区,属贵池区单退外滩圩。2021年4月,经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复核,杨家圩圩内面积0.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2亩,堤防长度0.6千米,堤顶高程18.4~19.2米,长智大道修建在堤防之上。该圩建有1座进退洪闸(通江闸)和排涝泵站1座装机50千瓦,其中进退洪闸建于上世纪60年代,经我局现场调查,该闸已老化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结合2021年水利扶贫第二批项目计划,拟对杨家圩闸进行拆除重建,并对该圩排涝站进行更新改造,目前已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入库申报,计划2021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计划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待汛期结束,立即开工建设,确保在2022年汛前完工并正常发挥效益。

张代表,感谢您对我区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3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巩立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清溪街道碧岩社区程汪两村庄多年》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为落实您的建议,我中心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依据贵池区委编委文件精神,我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承担区政府交办事项。鉴于您提出整体搬迁建议决策权不在我单位,我们已与清溪街道对接联系,由清溪街道核实上报到相关主管部门,待整体搬迁批准后,我单位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组织开展征收过程中的面积丈量、协议签订及回迁安置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冯胜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殷汇镇龙山村红旗河龙山段老318国道增设挡水墙的建议(82号)已交由我镇办理,现答复如下:

318国道改建项目跨红旗河龙山段,有二跨高架桥下堆积了大量弃土,占用了基本河道,阻碍行洪,我们已多次向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要求立刻清运,恢复原有断面。4月12日又邀请区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领导、专家到现场,责成施工方在十天内清理完成,我镇将跟踪清运结果,同时责成施工单位准备必要的防汛材料和施工机械,确保安全度汛。

至于增设防洪墙,现场也做了分析研究,待上报后决定。另,河东圩除险加固工程已将设计为砼防洪墙,如得到实施,该段的防洪能力有较大提高,河东圩堤防加固工程有望在明后年实施。

 

殷汇镇人大

2021年5月26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长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桂畈村谷潭湖撇洪渠护坡硬化的建议(第8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尚需时日

“十四五”期间,我区继续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问题,要求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不低于5.5米。区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以及地方政府及人民群众支持配合情况(公路建设相关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所在镇街完成),每年有针对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下步,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尽可能兼顾水利堤坝及农业生产等道路,建议当地政府涓桥镇按农村公路标准完成桂畈村谷潭湖撇洪渠堤坝建设,条件成熟时区交通运输局力争落实坝顶道路硬化。

二、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受政策制约

一是谷潭湖撇洪渠所在区域近年曾纳入区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得与已建项目区重叠”要求,短期内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比较困难;二是该区域属于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规划范围,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应为耕地”的要求,该区域暂不具备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即便如此,区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向上反映该区域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争取项目支持早日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大争取力度通过水利渠道解决

经了解,2020年区水利局结合水利扶贫项目对谷潭湖撇洪渠重点险工险段进行综合治理,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120米并对谷潭湖撇洪沟塌方段清淤,项目投资40余万元。但因整段撇洪渠道年久失修,缺乏长期维修管护险工险段位置多,资金缺口较大,未进行综合整治,仍存在险情。下步,区水利局将督促涓桥镇政府汛期加强对谷潭湖撇洪渠巡查防守,落实防汛责任制度,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监视雨情、汛情,特发现险情问题及时处理上报,落实相关防汛措施,及时清除渠道内杂物,确保行洪通畅。因撇洪渠集水面积达不到中小河流治理标准,区水利局将会同涓桥镇积极对上争取,通过申报其他水利项目等途径向上对接争取项目支持,力争早日对该撇洪渠道进行综合整治,以发挥谷潭湖撇洪渠原防洪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整修加固年久失修沟渠及危桥的建议(84号)已交由我街道办理,(经与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墩上街道永岭村东风水库---九华河沟渠全长约5公里,经初步预算,沟渠整治加固、危桥拆除重建,需要建设资金400余万元。目前,墩上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农田水利、危桥拆除重建项目编制申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关心支持。

 

墩上街道办事处

2021年 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国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安全饮用水合理收费的建议(第85号),已交由我委办理,经与殷汇镇政府、水利站、秋浦自来水厂、价格科共同对接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民生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为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国家在2007年启动饮水解困工程,2011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6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2021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国家对农村饮水十分重视,毫不放松,紧抓不放,直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彻底解决。

殷汇镇读山村(榨岭)、五里村2014-2015年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殷汇秋浦自来水厂投资运营,殷汇镇东溪村201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读山村(榨岭)、五里村、东溪村座落在国道237线(原X014线XK3-K12)沿线,东溪村与唐田镇接壤,三个行政村共用一条供水管道,共用一座增压泵站。

一、关于读山村(榨岭)、五里村、东溪村每吨水价3元情况说明

殷汇镇读山村(榨岭)、五里村、东溪村地处山区,地势较高,殷汇秋浦自来水厂1级供水无法满足这三个村的供水要求。为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殷汇镇人民政府、镇水利站、涉及的行政村及殷汇秋浦自来水厂多次召开会议,并现场了解情况,察看地形,决定在读山村(榨岭)建造一座增压泵站。设计规模为日供水能力为1500吨,以满足读山(榨岭)、五里、东溪三个村用水需求,泵站建成后,为有效可持续投入运营,保证三个村的农村饮水安全,镇政府、镇水利站、村委会、秋浦自来水厂经研究评估增压后的水价为3元/吨,比原来增加1元(增加的费用用于泵站电费、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工资支付等),水运营单位殷汇秋浦自来水厂与读山村(榨岭)、五里村及用水户签定相关用水协议:每吨水价为人民币3元,供、用水双方明确责任和义务。

二、关于每月5吨基本用量全年180元保底用水水费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池水务管[2009]62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供水管理单位可对所有用户按最低用水量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用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超过部分按实际用水量征收。以及水利部、卫生部《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体系》规定: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安全。四项指标其中水量为每人每天可获得40升-60升为安全,考虑农村畜禽等因素,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可获得1800升水才能确保安全,按每户3人计算,每户每月可获得5.4吨水才算安全,按每月用水不少于5吨的标准,才能确保饮水安全的文件精神。另依据自来水公司统计,所涉及的三个村80%农户每年实际用水量超过了60吨,因此殷汇秋浦自来水厂基本用水量设定为:每月按5吨/户,每年按60吨180元/户的底线标准收费,超出60吨按每吨3元收取。此收费标准经秋浦自来水厂与殷汇水利站、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充分酝酿协商达成协议。这项工作也得到当时殷汇政府主管部门(原工商局)同意和备案。

为了充分考虑您提到的少部门用户用水量少的问题,经与秋浦自来水厂协商,结合农村有些用户长年外出不在家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停用水手续。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安全饮用水合理收费的理解与关心支持!

 

区发改委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长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涓桥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8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一项民生工程,2007年开始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涓桥水厂改扩建以及改造老旧供水管网,通过官网延伸工程使涓桥镇90%以上居民都喝上了自来水。经过这些年的农饮工程实施,涓桥镇居民用水大大改善,但与居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还有不足之处,我局一直在不断努力,进一步加强农饮工程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涓桥居民急切盼望能尽快饮用上城区自来水的问题,我区推行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涓桥自来水厂为首批政府回购五个水厂之一的水厂,政府回购水厂框架协议已于2021年2月28日签订。目前已完成涓桥水厂政府回购水厂资产评估区级审核工作,待全区该项工作都完成后,涓桥镇政府和贵池区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接管涓桥水厂运营工作,供水水价及其他前期工作已完成,计划2021年6月底完成水厂政府回购,待水厂政府回购工作完成后立即对接联通市供排水公司供水管网。

总之,贵池区水利局会坚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渠道做好农饮工程提升工作,在各方的配合下努力搞好贵池区农村饮水工作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程邦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用水的建议(8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一项民生工程,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全面推进,山区小型农村饮水工程存在一些项目工程设施老化,影响农村居民供水质量问题。贵池区水务局针对这些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中并成功回购了五家水厂,没有并入城市管网的规模水厂加强标准化建设,小型供水工程进行达标化建设。

您提出农村饮水要走上正规化、由自来水厂管理和集镇化管理的建议,贵池区水利局正在推进这项工作,对于自来水厂能够覆盖到的地区我局都已在“十四五”规划中逐年安排了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梅村镇计划在高坦敬老院旁和高坦居委会大山里组建两座增压泵站,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高坦敬老院旁增压泵站建成,计划铺设一条供水管网到杨鹏村,让杨鹏村居民喝上高坦自来水的水,解决杨鹏村小型供水工程供水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饮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升金湖保护区鸟类损坏农作物进行补偿的建议(第8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为切实保障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社区居民利益,市升金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放农作物损失补偿资金实施方案》,并印发至贵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人民政府。目前,牛头山镇已组织相关村(社区)开展农户申请、核查及台账汇总工作,待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复核后,依规打卡发放补偿资金。

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1年5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周用学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科协工作的支持,对全区科普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素养的建议(89号)已交由我会办理,经与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科协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按照《贵池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在全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下,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一是抓好农村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能力建设,五年来,面对农村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共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电商型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3813人;加强农村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区科协联合市科协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讲座,邀请中科院固体所季书林博士、全国优秀科技辅导员、蚌埠八中周浩老师举办主题为“培养科学精神 激发科学热情”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讲座,组织全区11所农村中小学的科技辅导员参训;开展“智爱妈妈”活动,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讲座2场,在杜坞社区举办女性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升农村妇女科学素质。二是提升农民科普信息化服务水平。强化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全区共建成乡村科普e站10个,乡村学校科普e站1个。2020年区科协积极推进科普e站转型升级,与科普e站后台公司对接,在新建的杜坞社区和棠溪镇百安村科普e站中,探索建立“科普+党建”“科普+助农”版块模式,在已有的科普资源和服务外,添加基层党建服务、益农信息平台等模块。2020年,区科协牵头贵池区棠溪枣业协会在科普e站电商平台奇货公社上宣传西山村和西山焦枣,提升其知名度。为增加农民学习科学知识渠道,区科协连续两年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农民通过手机网络等客户端参加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指导各镇街科协吸纳“三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任副主席,探索提升新时代基层科协有效联系服务团结引领卫生、教育、农业等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区科协积极参加全区“三下乡”活动,面向农村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土壤污染防治等各类科普宣传资料8000余份;邀请市气象局专家赴马衙初中、梅龙中心学校开展防雷减灾科普专题讲座,邀请安庆师范大学范志强教授赴茅坦小学开展生物多样性讲座,邀请安徽北斗卫星导航平台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许桂宝赴乌沙中心学校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基础知识讲座。发挥科普大篷车作用,提升乡村科普公共服务水平,联合市科技馆先后在马衙、乌沙、墩上、涓桥、梅龙中心学校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并在涓桥、梅龙中心学校举办科普讲座、科学表演秀、科普观摩课,培养农村青少年科学兴趣,提高其科学探究能力。四是加强基层农技协会及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17年以来,区科协共支持建设农技协会6个,分别为2017 年的贵池区霄坑富硒茶科学栽培制作协会,2018 年的池州市花卉盆景苗木协会、贵池区梅街养蜂协会,2019年的贵池区黄精协会,2020年的贵池区食用菌协会、贵池区再生稻产业协会;认定区级科普示范单位15家、市级科普单位19家;帮助有能力的村(社区)、基地、农技协参评省市级科普示范单位,共获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个(贵池区霄坑富硒茶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池州市桃坡中药材种植科普基地)、省级科普示范社区4个(杏花村社区、长岗社区、杜坞社区、南馨园社区);省级示范农技协会2个(池州市花卉盆景苗木协会、贵池区黄精协会)。对于获评的省级科普示范单位,区科协从本级科普经费中安排每个单位1万元的创建经费补助,帮助其开展科技培训和实施科普工作。

下一步,区科协计划与全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一起,探索建立科普专家库,建立区科协党组联系基层协会基地和重点科技工作者制度,加强对基层协会基地工作指导,加强与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镇街科协联系,对科普工作进一步增点扩面,扩大科普工作受众面,增强科普宣传成效。

近年来,为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科普工作,区卫健委一是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向基层下移,夯实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疾病预防控制的末梢,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承担了最基础最靠前的工作,在执行“内防输出,外防输入”任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健全灵敏可靠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云平台。探索建立社会化、第三方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建设完善药店等场所监测哨点,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三级传染病筛查哨点的动态监测系统;三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科普。近年来,开展大型义诊、“三减三健”(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共推厕所革命,共促卫生健康”、“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等健康教育活动70余次,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折页10万余份,发放控油壶、限盐勺、BMI(体质指数)尺等健康支持工具20000余套(只),累计受众100000余人次。镇(街)村(居)健康教育活动室及宣传栏覆盖率均达100%,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有效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转发省、市防指有关卫生工作要求和科普知识;全区镇街村居党群活动中心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卫生科普宣传标语,录制的防疫知识音频在各村居内大喇叭循环播放;同时防疫期间督促镇街安排流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巡回播放,确保公共卫生科普宣传无死角。截止目前,共在区级以上宣传媒介刊播、转载、推送相关报道及信息共计413篇;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卫生科普宣传标语2531条;共制作、在各处悬挂标语卫生横幅1150条;入户发放卫生科普宣传单和一封信等资料210000份;设立高音喇叭、小广播有声宣传站点500余个;制作相关宣传音频500余个;四是持续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奖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保障居民的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区卫健委一是制定了《贵池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贵池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将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二是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联合成员单位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条例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健康知识、疾病预防和保健知识普及,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三是推进健康贵池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工作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大“厕所革命”、卫生乡镇创建力度,在全区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以省级卫生村镇涓桥镇、梅街镇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国家级卫生镇零的突破。同时,2021年全面启动其他镇街开创省级卫生村镇工作新局面,助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据统计,2020年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91%;农村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99.6%。全区共新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5家、省级卫生镇2家、卫生村(社区)4家;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12家、市级卫生村(社区)3家、市级卫生镇2家。

下一步,区卫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

近年来,区司法局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为导向,切实增强农村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法治乡村创建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推进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个一”工程,在每个村设立一个综治维稳中心,建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每个村(社区)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同时结合村情实际,结合农民法律需求,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以美丽乡村和法治宣传相互融合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区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中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联合区美丽办按照“多元化、多层次、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在重要交通沿线、学校、医院、镇街中心等,选择重点位置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文化阵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逐步推进建设,在2020年底前实现各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去年在完善升级原有的里山街道解放法治文化长廊等7个法治文化阵地基础上,新建成池阳烟柳园法治文化公园、江口锦绣苑法治文化广场、秋浦翠微苑法治文化广场和杏花村法治文化广场四个广场公园。12月份又结合宗祠文化拟打造梅龙祠堂村法治文化广场、墩上茅坦村法治文化公园、唐田法治文化长廊。三是多元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村居法治宣传栏、展板、张贴标语、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村居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普法工作者深入村居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婚姻家庭、房屋拆迁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群众法律素养有了较大提高。多年春节期间,结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针对农民和返乡务工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各镇街、各部门结合“三下乡”、“双联系”、村民会议、用工招聘会、庙会等时机,组织送法下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送法律法规、送法治文艺演出到乡村。四是重点突出文化为载体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贵池区重点普法目录》和《贵池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五年共编印5册3万余本重要且适用的法律法规向全区发行,要求村、社区干部人手一本,同时发行全国普法办编印的“七五”普法指定读本5000余册;依托“农家书屋”在全区200多个村居全部设立“法律图书角”,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为村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新的普法平台;运用罗城民歌、小品、傩戏等形式,创作了《七五普法意义深》、《法律面前人平等》等法治文化作品,罗城民歌普法歌曲《当好人民普法员》参演了“池州市首届十佳普法员颁奖晚会”,同时还入围了司法部原创十大金曲评比。这些新农村文化作品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在春节或农闲季节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从而使法治理念深入群众生产生活;结合“送电影下乡”民生工程开展法治电影或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社区活动,组织文化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并突出地方特色自创法治文艺作品罗城民歌、黄梅戏和法治小品。“七五”普法以来共开展送戏下乡40场,确保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每年送法治电影50余场,将《青涩记忆》、《少年犯》、《法官妈妈》等法治电影纳入送电影下乡内容。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法治乡村建设和其他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结合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建设,提升村居务公开栏和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农村偏远地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保障法治贵池工作更好开展。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关心关注!

 

池州市贵池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纪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村级专干职数的建议》收悉,我局安排专人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为专业渔民达50户以上的行政村增加一名专干,待遇参照扶贫专干标准”的建议,因职能所限,我局经咨询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根据《转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秘【2018】42号)精神,村(含农村社区)“两委”成员总数要与干部职数相符。享受固定报酬的干部职数为:2000人以下的不超过4人,2001—3000人的不超过5人,3001人以上的不超过6人。

根据目前的文件和政策,暂不能增加长江禁捕退捕村级专干一职,我们会将您的建议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争取早日设立村级禁捕退捕专干。

感谢您对我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史雨生,电话:18056680904。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富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发展民宿产业、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议案》的建议(9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关于我区民宿发展分析的全面细致,提出的建议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区依托自身的生态和文化优势,培育和扶持特色民宿点建设,我区民宿经摸底调查共有20余家,其中有客房数228间,餐位数1240个,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以秋浦仙居高山森林休闲度假民宿、醉里头城市休闲民宿为代表的高端民宿品牌,以霄坑民宿集群、寄隐•九华云溪为代表的与绿茶经济和茶文化相融合的特色民宿品牌,以德佑农庄、琅山古寨为代表的农家休闲民宿品牌。目前我区民宿主要集中在梅村霄坑、里山元四、牌楼大山、梅街源溪等。

正如您所说,我民宿产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的困难和问题,如旅游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品牌塑造、知名度和美誉度不高,旅游民宿人才匮乏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您提出的“编制旅游道路规划,加快旅游道路建设步伐”很有意义。我局积极完善民宿旅游保障体系,协调“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民宿交通结合实施;今年,我局还委托专业旅游规划团队编制了池州318国民公路和S221段旅游风景道规划,分布实施风景道规划和建设。

您提出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很有针对性。我局积极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新建旅游交通标识牌和区域全景旅游图100余块,全区共建有国家等级旅游厕所共147座,实施了四个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工程,优化提升了乡村旅游服务软环境。

您提出的“区、镇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引导”很有必要。我局积极引导乡村民宿发展,2020年共创建贵池区池州山水间醉里头、茶乡里民宿、秋浦仙居三家省级首届百佳精品民宿,寄隐.九华云溪等四家民宿获批池州市十佳民宿称号,组织了部分旅游民宿和旅游企业参观学习石台、青阳等地民宿等旅游项目发展。

您提出的“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发展民宿产业”与我局现制定的政策不谋而合,我区正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文旅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拟对安装和使用公安系统旅客实名制住宿信息登记平台,持续营业3个月以上的旅游民宿,一次性奖补1万元/每间客房,每家民宿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年过夜游客接待量达100人次及以上的,另按20元/晚/人次奖励,每家民宿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该政策正在完善中,出台后将对我区民宿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您的建议给我们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增强了加快发展旅游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贵池旅游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安康!谢谢!

 

池州市贵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3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彭丽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的建议(第9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病有好医”,防止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2019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机构改革要求,于2019年3月份组建了贵池区医疗保障局,将原卫健部门的新农合中心、人社部门的医保中心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划入区医疗保障局,同年七月又承接了原市医保中心承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经办业务,将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从2019年7月1日起,实行了全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为适应新时代医保事业的发展,区医疗保障局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经办业务交由区新农合中心承办,全面实行“一站式”“一单制”办结,建立健全了我区医疗保障三重保障制度框架。

二、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缴费政策及现状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较2020年增加30元,国家补助相应增加30元,每人每年达到830元(国家及省补助550元,个人缴费280元)。为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保,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区政府预算投入资金1700万元,确保省市规定三类人群落实分类参保,即对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城乡低保人员、2015年底未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政府定额资助参保,政府承担250元、个人缴费30元;我区相应增加了城乡重度残疾人、80周岁及以上老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和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四种,按64比例资助参保政策,即政府承担170元、个人缴费110元;继续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按定额资助参保,政府承担250元、个人缴费30元。

全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筹资共分三步走:第一步,结合九月份在池高校大学生入学,重点做好在池大学生参加贵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由在池高校代收,并于10月底完成。第二步,从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全区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区政府及时织织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会议,下发筹资方案,以各镇(街)和村(居)为筹资主体,大规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参保群众主动缴费意识,采取在镇(街)和村(居)设立缴费窗口和村组干部入户收缴等方式进行,开具手工发票,并录入参保缴费花名册。第三步,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8日结束,重点做好外出务工返城返乡人员参保,开通了“皖事通APP”和“池州市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城乡居民缴费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区 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547336人,其中线上缴费1431人。

三、下一步缴费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做好城乡医保缴费工作:一是继续采取在镇街、社区、村(居委会)设立缴费窗口和村组干部入户收缴等方式进行。二是充分发挥“皖事通APP”和“池州市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功能,同时,为方便那些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参保,开通一人帮多人同时代缴功能等,采取多种缴费渠道方便城乡居民。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制作“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操作指南,让城乡居民熟悉参保流程和网络缴费方式。针对少部分老年人和操作有困难的人群,让村(居委会)干部上门服务帮助其缴费,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家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9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贵池区60周岁及以上老人120644人,占比19.61%,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93264人,占比15.16%,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突显。

一、出台政策,构建农村养老服务新网络。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皖民福字〔2018〕63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94号)、区政府《池州市贵池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贵民政[2021]48号)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目前,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2020年,作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我区除在主城区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外,在农村镇街建立了1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31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全区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次数仅农村就达8400多人次。

二、加强管理,提高农村敬老院资产利用率。目前,我区有20所农村敬老院,拥有床位2841张,现入住1869人,床位利用率66%。对空余的床位,我局要求各镇街通过进一步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优化室内外环境,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来满足寄养老人需求。如全区各敬老院空余的床位都能充分利用起来,将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寄养老人当前的需求。

三、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区政府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贵政办[2016]70号)文件精神,分三年完成了20家公办敬老院设置医务室工作,并要求敬老院分别与辖区内的医疗签订就诊协议,定期安排医护人员协助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紧急救助等专业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养老服务提供医疗保障。贵池区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秋浦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2019年6月,招商引资上海邻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贵池区秋浦颐养照护中心,招标入驻秋浦敬老院。2020年5月,池州市悦享年华康养中心入驻江口敬老院,另外里山敬老院、马衙敬老院正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同时,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区对区、镇(街道)、村(社区)区分三年完成三级中心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全区各镇街依托民政系统的老龄平台,建立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等三项关爱服务制度。目前,全区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覆盖率达75%、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登记覆盖率达100%、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率达55.6%。以“敬老月”、春节慰问、优抚慰问等为契机,开展送戏下乡、养生讲座等老年文体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助老助残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敬老院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杏花村老年公寓现状问题的建议的建议(95号)已交由我街道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街道与惠民公司积极对接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该地块土地报批手续,并做好一些辅助工作。

二、携手惠民公司积极开展招商对接,争取早日盘活现有资产,服务社会。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事业的关心支持。

 

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 月2 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汪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模和工作人员数量的建议》(第9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区目前城市社区有47个,現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91人。其中人口2万人以上的有4个社区(杏花村街道清风、杏花村社区、秋浦街道月亮湖、湖心社区);人口1.5万-1.99万人的有4个社区(清风街道沿江、东湖路、城北社区、杏花村街道孔井社区);人口1万-1.49万人的有6个社区(池阳街道南馨园、秀山社区、秋浦街道翠微社区、清风街道府学、汇景社区、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人口1万人以下的11个。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资源整合、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目前,社区规模适宜。为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每年都进行了社区工作者的招录,今年又准备招录社区工作者,填补社区缺额人员情况。同时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面提升社区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已印发《贵池区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清单(试行)》《贵池区城市社区组织工作职责清单(试行)》,进一步厘清社区自治职责,具体明确村级和城市社区依法管理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协助事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同时根据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文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今年拟再取消和禁止20项。去年针对社区工作繁重的情况,根据根据贵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全区一共配备楼栋长1978名,为社区工作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让社区工作者能更好的服务群众,故暂时不做调整。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胡彬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社区即将到龄退休在职干部生活保障的建议》(第9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论《社会保险法》或者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规,都没有将居(村)居委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为促进社区工作有效开展,解决社区居委会员工作人员养老问题,2005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批准了原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05]79号)。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2006年以来,我区所有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批准退休享受养老金32人。

2015年12月,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池州市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池组字〔2015〕19号),2016年4月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根据(池组字〔2015〕19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贵池区《 MERGEFIELD dispatch_subject 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区享受固定补贴在职村干部分别对照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 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财政按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实施以来,全区享受固定补贴的在职村干部全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基数的核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计算和继承、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核定、退休待遇计发,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层面看,我市关于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已经突破政策界限。近年来,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方面,国家和省里三令五申,严禁地方突破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出台地方性规定。2019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起全省全面实施省级养老保险统筹,提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七个统一”,其中第一条就是“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明确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是养老保险政策统一,这就意味着今后市、县(区)两级不得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021年5月起全省统一使用的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后即便是地方出台补缴方面规定,社保信息系统也不允许、更不会支持操作。代表们提出的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增加缴费年限等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已无权限制定。

二、关于“村改居”后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我局先后到江口、马衙、清溪三个街道进行了专题调研,2021年6月8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就“村改居”后部分到龄及即将到龄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达成以下意见:

1、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的《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政办[2005]79号)文件精神,处理2018年“村改居”干部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同时不得违反国家养老保险政策。

2、2018年“村改居”时,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21年12月25日前可以自愿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中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本人对于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责任,镇街道提供有关参保经办的协助。镇街道可以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分担在岗期间可能存在的医疗和工伤风险。从2018年到2021年共4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补缴,按照30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由原渠道解决。继续选择参加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享受补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3、现在已经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2018年“村改居”干部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补缴在岗期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新核算。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改居”干部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征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解决城市社区退休干部养老问题的建议》(第9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论《社会保险法》或者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规,都没有将居(村)居委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为促进社区工作有效开展,解决社区居委会员工作人员养老问题,2005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批准了原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05]79号)。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2006年以来,我区所有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批准退休享受养老金32人。

2015年12月,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池州市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池组字〔2015〕19号),2016年4月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根据(池组字〔2015〕19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贵池区《 MERGEFIELD dispatch_subject 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区享受固定补贴在职村干部分别对照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 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财政按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实施以来,全区享受固定补贴的在职村干部全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基数的核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计算和继承、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核定、退休待遇计发,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层面看,我市关于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已经突破政策界限。近年来,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方面,国家和省里三令五申,严禁地方突破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出台地方性规定。2019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起全省全面实施省级养老保险统筹,提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七个统一”,其中第一条就是“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明确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是养老保险政策统一,这就意味着今后市、县(区)两级不得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021年5月起全省统一使用的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后即便是地方出台补缴方面规定,社保信息系统也不允许、更不会支持操作。代表们提出的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增加缴费年限等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已无权限制定。

二、关于“村改居”后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我局先后到江口、马衙、清溪三个街道进行了专题调研,2021年6月8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就“村改居”后部分到龄及即将到龄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达成以下意见:

1、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的《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政办[2005]79号)文件精神,处理2018年“村改居”干部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同时不得违反国家养老保险政策。

2、2018年“村改居”时,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21年12月25日前可以自愿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中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本人对于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责任,镇街道提供有关参保经办的协助。镇街道可以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分担在岗期间可能存在的医疗和工伤风险。从2018年到2021年共4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补缴,按照30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由原渠道解决。继续选择参加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享受补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3、现在已经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2018年“村改居”干部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补缴在岗期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新核算。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改居”干部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巩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村改居社区干部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第9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论《社会保险法》或者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规,都没有将居(村)居委工作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为促进社区工作有效开展,解决社区居委会员工作人员养老问题,2005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批准了原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05]79号)。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2006年以来,我区所有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批准退休享受养老金32人。

2015年12月,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池州市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池组字〔2015〕19号),2016年4月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根据(池组字〔2015〕19号)文件精神出台了贵池区《 MERGEFIELD dispatch_subject 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区享受固定补贴在职村干部分别对照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性 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人员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财政按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实施以来,全区享受固定补贴的在职村干部全面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基数的核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计算和继承、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核定、退休待遇计发,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层面看,我市关于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已经突破政策界限。近年来,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方面,国家和省里三令五申,严禁地方突破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出台地方性规定。2019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号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起全省全面实施省级养老保险统筹,提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七个统一”,其中第一条就是“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明确省级统筹制度的基础是养老保险政策统一,这就意味着今后市、县(区)两级不得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021年5月起全省统一使用的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后即便是地方出台补缴方面规定,社保信息系统也不允许、更不会支持操作。代表们提出的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增加缴费年限等问题,市、区两级政府已无权限制定。

二、关于“村改居”后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我局先后到江口、马衙、清溪三个街道进行了专题调研,2021年6月8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就“村改居”后部分到龄及即将到龄人员养老保险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达成以下意见:

1、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的《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试行)》(贵组字[2016]23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池政办[2005]79号)文件精神,处理2018年“村改居”干部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同时不得违反国家养老保险政策。

2、2018年“村改居”时,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21年12月25日前可以自愿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中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本人对于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责任,镇街道提供有关参保经办的协助。镇街道可以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分担在岗期间可能存在的医疗和工伤风险。从2018年到2021年共4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补缴,按照30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由原渠道解决。继续选择参加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享受补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3、现在已经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2018年“村改居”干部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补缴在岗期间的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新核算。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改居”干部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新乡贤作用的建议(10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贵池区高度重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推动实现基层政府、新乡贤、乡村、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为我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一是摸底“新乡贤”信息。开展贵池区在外人才信息摸排工作,由各镇党委组织各村对本村在外的能人进行梳理统计,同时利用春节、节假日等在外人才集中返乡的时间节点,广泛收集在外乡贤信息,搭建在外贤数据库,涵盖在外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等,为各镇招引项目、引进人才、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等工作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同时,各镇、各村常态化组织农村企业家、农技人员、老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关于本地区发展的意见建议,为“新乡贤”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和机会,激发新乡贤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协同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

二是培育“新乡贤”人才。着眼破解乡村精英的缺乏和流失难题,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六大农业特色产业,把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手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今年已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83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3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20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280人。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使“新乡贤”后继有人。

三是涵养“新乡贤”文化。积极组织“新乡贤”事迹报告宣讲,有效激励广大村民,使“新乡贤”的正能量内化为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觉。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突出“三农”主题、讲好“三农”故事,遴选农村基层一线工作者、“三农”战线杰出代表、贫困村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农民工优秀事迹。建立“好人档案”、“道德超市、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村文化礼堂、文化下乡等场地、载体向群众推介“新乡贤”,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涵养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

步入新时代,乡贤正被赋予新的内涵,成为基层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组织和引导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建言献策、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等积极作用,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构筑“新乡贤”回归的政策体系,确保“新乡贤”返乡投资和参与乡村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探索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积极研究制定出台离退休干部、企业家、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知名人士“告老还乡”、“退职还乡”制度,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使社会人才分布结构趋于合理。在居住、补贴、医养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让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乡村人才在退休以后回到家乡居住、生活、再创业,发挥余热。

二是激励“新乡贤”携带资本回归,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充裕的资本支持。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尤其要重视保护好农民利益,防止各种资本、社会力量搭乡村振兴的便车,侵害农村利益、破坏农村环境、恶化乡村治理格局。

三是发掘培育“新乡贤”,涵养见贤思齐的向善氛围。通过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农村企业家等系列活动,把那些德行好、口碑好的“在场”乡贤推选出来,鼓励“不在场”的乡贤通过种种途径回报家乡。通过向每位“新乡贤”颁发证书,授予荣誉,增强“新乡贤”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广泛开展“新乡贤”评选表彰,筹划举办“乡贤文化节”、“乡贤文化研讨会”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参与程度,弘扬乡贤精神,凝聚乡贤力量,让乡贤文化在农村发挥更强的道德张力。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  月  日

 

 

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101号议案的回复

 

尊敬的包翠平代表:

您好!您关于缩小农村村干部与城市社区工作者之间待遇差距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缩小农村村干部与城市社区工作者之间待遇差距,努力提升村居干部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贵池区深入调研,结合实际,从经济、政治、素质拓展三个维度制定出台了一揽子文件着力提高村干部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一、注重物质保障,提升收入水平。一是确保基本报酬逐年增长。制定《池州市贵池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组字[2015]31号),建立了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本年度增加投入274.2万元将全区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上调250元/月(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由2800元/月调整为3050元/月;村“两委”副职基本报酬由2600元/月调整为2850元/月;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由2400元/月调整为2650元/月),自2021年元月起执行。二是确保收入、绩效逐档挂钩。建立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机制,根据各村2019、2020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计划对照奖补办法分类分档兑付绩效奖补共125万元。三是确保合理福利逐步落实。为村党组织书记对标办理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落实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全面落实正常离任生活补贴,目前最高档可享受53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研究制定村级工作准入清单制度,梳理全区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清单(试行)》,推动村级组织职责业务由100项压缩到48项,促进村级组织回归主责主业,助力村干部轻装上阵、减负增能。

二、注重管用并重,提升政治待遇。一是量化“管”。制定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量化考核方案,指导各地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实重点任务等实况量化产生年度考核分值,取消排名靠后的村党组织书记评先资格,倒逼村书记狠抓落实、实干担当。二是择优“用”。计划按照年度考核情况,安排优秀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挂任本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其中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区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人选。三是“定向招”。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力度,每年拿出1-3个行政编制面向优秀村干部定向招考。

三、注重素质提档,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培“头雁”。计划用3年时间,将50名左右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培育成为“先锋型头雁”,将100名左右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培育成为“中坚型头雁”。同时,培育60名左右村级正职后备干部。二是训“强雁”。每年组织40余名村“两委”成员报名“一村一大”,分级分类分层次集中组织业务培训,通过开设“微课堂”、“田间课堂”、“土味党课”等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涵、提升培训实效,多维度全方位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育“雏雁”。坚持把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建立“2+1”帮带机制,多措并举授经验、帮解惑、带入门。遴选95名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优异的青年志愿者进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立了462人的村级后备干部库。

“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千头万绪的业务工作,急难险重的政治任务,现实迫切的群众需求,都需要作为组织体系神经末梢的村级党组织去抓细落实,广大村干部任务重、压力大,如何进一步推动村干部待遇提档升级,将作为组织系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议题。下一步,我区还将谋划制定《贵池区实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头雁”工程方案》,努力让村干部在村安心、安身、安业。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关注、关心我们的工作,为加快打造五新贵池建言献策。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7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陈世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按需订阅报刊减少资源浪费的建议已交由我部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及时学习了解党在各个时期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渠道。2021年度全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以及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进入全媒体时代,新知识、新观念、新信息日新月异,而党报党刊与新媒体相比,在海量的信息中能够更好地便于深度理解、准确把握和权威解读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发展的新动向。通过党报党刊的学习,有助于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理解和掌握中央、省、市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我区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征订工作,秉着“既减轻基层负担,又保证党报党刊覆盖面”的原则,推动形成良好征订秩序。在党报党刊征订上,区委宣传部严格根据省委、市委文件要求,对各地各单位征订数量进行合理分解。同时,持续优化业务指导性报刊征订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订阅压力。据初步统计,区相关部、委、办、局等单位至少有两种以上业务指导性报刊向基层推荐或直接下达任务,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报刊征订任务的加重。为此,我部也积极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减少向基层征订部门类的报刊的数量,避免造成浪费。

今后,我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报党刊发挥应有作用。

1、加强党报党刊阅读使用。督促各地、各单位持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增强党员干部阅读党报党刊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党报党刊成为获取知识、汲取营养、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

2、强化党报党刊管理。督促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职工阅览室、党群活动室等载体,按规定摆放党报党刊促进职工学习,避免乱堆乱放、重复分发。

3、提升党报党刊质量。不断改进创新,坚持内容为王,着力改进文风,切实提高本地党报党刊质量,努力吸引读者、留住受众。

4、着力避免资源浪费。按照“既能保障学习又能避免浪费”的原则,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同一种党报党刊不重复订阅、不过度订阅,真正发挥党报党刊应有学习作用。

感谢您对区委宣传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杨娟电话:0566-2036937

区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8日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

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何宗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方便群众办理人社医保业务的建议(第10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背景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及《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数资〔2019〕13)要求,2019年6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与金桥公司于2019年4月份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寻找房源,初步在长江南路、中路、北路筛选出3处烂尾楼拟建设政务服务大厅,经现场调研,存在停车困难、面积偏小、结构不合理、地处商业中心等原因,不适宜建设政务服务大厅。2019年10月最终选址在贵池区梅林路与通港大道交叉口迎宾花园综合楼。

二、区政务服务中心目前使用情况

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于2017年2月投入使用(原贵池区法院办公楼改造),大厅面积1600多平方米,设置服务窗口90个,涉政务服务单位32个,事项1484项。随着“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深化,对大厅的整体服务要求不断提升,由于场地有限,导致分中心进驻、事项办件进驻、便民设施建设等无法落实,具体表现如下:

1、事项全进驻有难度。一是区婚姻登记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企税等事项无场地进驻。二是水电燃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无窗口进驻。三是便民设备、自助终端无场地全部安装配备。

2、大厅服务功能不完善。一是窗口数量不足,窗口较小,目前已进驻事项多是窗口收件,部分办件仍在窗口单位,无法实现“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二是办事群众电子填单区、休息等候区、公示栏无法按要求建设。在办件高峰期大厅拥挤,不便群众办事,亦不便管理和安全保障。三是中心机房空间小,随着平台业务量的加大,对网络线路及电源等要求越来越高,目前部分设备无法上机柜,没有备用网络线路,备用电源短缺,存在安全隐患。

3、综合场所不足。党建、工会、文明创建活动等综合场所均未建立,无法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培训、健康娱乐的活动场所。停车位不足,大厅日均办件量800余件,高峰期单日办件群众可达1500余人次,目前停车场70个车位,不能满足办事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区政务服务新中心功能布局和搬迁安排

(一)功能布局。新中心大厅总体布局安排是:一层安排便民高频事项办事窗口及7×24小时自助服务区、银行代办点等。二层安排行政审批事项和业务关联性高、专业性较强的主题窗口区、联合审批室等。三层安排区婚姻登记中心和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二)搬迁安排。在政务服务新中心招标、装修施工期间,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积极开展前期预搬迁工作。

1.事项梳理。开展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摸底工作,对清单的实际办理深度,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平台名称、层级和地址等要素进行汇总统计,健全完善,提升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依据摸底清单梳理了全区1484条事项,其中包括常办事项、老弱病残群体可代办事项、适合自助服务事项、下沉镇(街道)村(居)办理事项等,形成一套完整、全面、有效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拟设代收代办窗口。在老中心设代收代办窗口或综合服务窗口,对老弱病残群体的常办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代收代办和咨询服务。

3.拟建综合自助服务站。新中心搬迁后,拟在老中心地址建设7×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站,在自助服务区配置综合自助终端,上线适合自助服务机办理的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安排服务人员引导辅助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4.拟开设公交专线。目前从主城区前往贵池区政务服务新中心的公交线路有2路、10路和夜5路,在此基础上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开设公交专线申请,拟开通从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秋浦东路168号原贵池区老法院)至贵池区政务服务新中心(梅林路与通港大道交叉口迎宾花园综合楼)公交专线,方便城区办事群众办事需求。

5.编制便民服务手册。手册中包含老中心可代收代办事项、新中心可办理事项、综合自助服务站可办理事项等内容,让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一目了然。

四、关于“将区医保、社保、税务征缴服务中心等三个窗口留在主城区”的建议

2021年5月,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收到《关于方便群众办理人社医保业务的建议》后,立即召集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反映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为方便主城区广大参保群众办理社保、医保等事项,经与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共同研究和向区领导汇报,拟在新政务服务中心搬迁以后,在老中心或依托主城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人社、医保、税务代收代办窗口或综合服务窗口。在新政务服务中心也同时设置人社、医保、税务等窗口,老中心和新中心的人社、医保和税务事项办理同步进行,既方便主城区办事群众,也方便政务新区办事群众办理事项。

感谢您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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