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贵池区人民法院院机关成立了院机关党委、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人员组成的联合督察组赴梅街、马衙、殷汇、乌沙和杏花村五所基层法庭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组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与部分干警非正式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派出法庭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与法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充分交流。并根据相关规定逐项与法庭负责人确认是否存在违纪违规的现象。
督察组指出,各派出法庭要继续保持优良作风,通过庭务会等方式突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市、区通报典型案例为镜鉴,进一步提升政治觉悟,教育引导全庭工作人员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区法院 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