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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情况通报(第12期)

阅读次数:10833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1-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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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12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1119


201911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张令峰,区法院院长吴小明、区检察院检察长余文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唐晓强列席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区民政局、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涓桥镇、梅街镇人大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升级专项行动,切实保障资产安全;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人员技能;全面落实政策,加强考核指导,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审议指出: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闲置率偏高;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专业护理水平较低;消防许可(备案)工作推进不平衡,资金缺口大,存有安全隐患等。

审议提出:一要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保障水平。要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兑现落实五保供养标准、失能失智人员护理补贴等政策。要加强院民医疗服务保障,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要健全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审计制度,确保敬老院国有资产运行高效安全。创新经营模式,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养老,推动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提升。二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养老机构负责人选配和管护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管理服务人员,优化年龄结构。三要抓好建后养护,提升安全标准。全力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消防设施建设,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关注食品公共安全,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院内公共设施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配齐失能失智老人护理设施,改善养老居住条件。

二、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自2011年起,先后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园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师资队伍,强化安全管理,全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审议指出:我区学前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低、“大班额”、“入园难”、教师编制不足;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不完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资金投入不足、办园条件难以改善,幼师待遇偏低,队伍流动性大等。

审议提出:要继续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立足长远,以“幼有所育”为目标,继续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要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加强公立幼儿园建设,加大民营幼儿园扶持力度;要明确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规范和标准,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全区学前教育规范、优质发展。

三、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自2017年6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将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以来,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强化案件办理,较好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审议指出:公益诉讼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公益诉讼的队伍建设仍较薄弱,工作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公益诉讼社会氛围不浓,公益诉讼配套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审议提出:一要强化使命担当,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中找准定位。要充实力量,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开拓公益诉讼新局面。二要加大办案力度,维护公共利益。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动员群众提供案件线索。要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促其履职整改。对于法院判决生效的公益诉讼案件,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到位。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体制机制。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建立与人民法院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完善信息共亨、证据收集、参与诉讼、执行判决等方面联动协作机制,在全区真正形成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更大成绩。四要注重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增强公益诉讼意识,提高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帮助群众认识、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引导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和区检察院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并适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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