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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2019年第2号)

阅读次数:961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1-1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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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2019年第2号)

 

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改善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9年11月7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审议指出:当前,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惠企政策效应不够明显,“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审批后续监管不够到位,“融资难”、“用工难”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层次偏低等。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加快完善我区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规范。要完善政策措施。结合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贵池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修订完善。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进一步向社会公开企业开办涉及的证照、办税、银行开户、电力接入等办理时限。要完善相关奖惩制度。要根据我区实际,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追责。同时每年评选一批勇于担当、倾心为企业服务的先进典型,予以公开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干部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继续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地落实。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持续放宽我区市场准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手续。要加大对市场环境的监管力度。除直接涉及我区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均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投资我区新兴产业包容审慎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要对僵尸、空壳企业进行清理,整理完善企业名录,提高监管效率。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窗口综合服务队伍建设,改进人员管理方式,尽快启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尽早实现全程网办互联互通,切实发挥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的作用。要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要在人才创新创业、生活和住房补贴、家属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更优惠、更有吸引力的政策扶持,吸引工程师队伍、管理队伍和高层次人才。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扩大企业信贷抵押物范围、有条件的贷款到期转贷、过桥资金的使用等政策要充分落地实施。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引导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从资源消耗型向技术密集型、高端服务型企业转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要继续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要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树立创业创新光荣的鲜明导向,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要结合“三比一增”、“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平台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四送一服”平台影响力。要深入开展走访联系企业活动。加大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加大企业诉求办理案例宣传推广,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区内生产要素、平等享受国家各项政策提供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及时研究办理,并于6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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