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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情况通报 (第10期)

阅读次数:10484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1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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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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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6月28日下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把破产审判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困境企业重整,规范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议指出:区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还存在着审判职能作用有待深化、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转破工作机制和管理人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审议要求:区法院要高度重视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以案释法,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消除社会、企业以及债权人、债务人、企业职工等对企业破产的模糊认识,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二要着力凝聚破产审判合力,法院要积极争取各方重视,建立常态化的府院协调对接机制;政府要在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置、破产企业税费优惠、招商引资平台对接等方面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三要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努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四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制度,探索破产管理人遴选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充分发挥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五要切实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懂破产法、懂企业、懂经济的破产审判法官。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法院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并适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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