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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情况通报(第9期)

阅读次数:1187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1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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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9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2018年12月2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环保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区环境质量整体提升,2018年度各项环保指标完成较好。审议指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环境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部门协调仍需加强等。

 

    审议要求:一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水平。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日常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环境风险排查,构建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需要,提升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其综合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环保责任体系,推动单一部门执法向多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引导群众参与,教育企业守法经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构建大环保格局。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交办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效果”。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杜绝问题整改后再次反弹。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四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和公民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氛围。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并适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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