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第3期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一、关于贵池区债务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抢抓发展机遇,通过举债融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了大量的急需资金,在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议指出: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区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增大,偿债负担逐步加重,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债务风险还一定程度存在。
审议要求:一要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做好债务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处理发展需求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强化债务风险意识,做到举债有度,风险可控。二要完善政府债务监管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加强监管力量。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债务归口管理职责,对债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真实反映债务真实状况,合理确定偿债资金来源和债务责任归属,多渠道充实偿债准备金,建全债务预警机制,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债务整体风险状况。推进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实现对债务规模、结构、安全性的实时监控与评估,促进政府债务监管的科学化、动态化、常态化。三要厘清权责关系,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合理划分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尽可能降低政府债务率。四要统筹做好还款计划,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财政收支和项目收益情况,确定短期或中长期筹资方案、还款计划等,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让债务处于一个合理的负担水平。
二、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侦查监督三项职责,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侦查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议指出: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侦查监督职能、机制、质效、队伍需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升等问题。
审议要求:一要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工作职能。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立案监督,围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持之以恒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要努力形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二要努力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良性互动关系。严格把握证据条件,强化瑕疵证据补正和非法证据排除,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健全证据不足不捕和不捕说理机制,加强对侦查取证的监督引导。依法推进侦查监督环节的检务公开、程序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三要着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效。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促进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传统的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各方面意见,确保侦查监督质量。提升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探索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侦查监督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侦查监督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四要不断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要强化教育管理,以实施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为抓手,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绩效考核等,全方位提升侦查监督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和监督纠正违法能力。落实完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优化人员配备,推进侦查监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侦查监督工作始终,促进队伍敢于担当、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侦查监督工作的需要。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和区检察院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并适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