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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个”机制 促进代表履职

阅读次数:4281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吴旭东 发布时间:2018-04-0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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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池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活力。

完善培训机制  提高代表整体素质

为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该区人大常委会将人大代表培训活动纳入了全区年度人才培训计划,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多层次开展培训,代表培训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

区十六届人大代表产生后,常委会集中对248名代表进行了初任培训,重点就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进行了辅导,同时,就如何提出议案建议、审议报告等开展针对性培训,有效增强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2016年,分片组织代表领会中央18号文件精神,学习省市关于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安排有关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交流了代表工作经验。此外,每年都安排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也积极支持代表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班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履职能力。

完善联系机制   创造代表履职条件

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向代表传递政务信息、指导代表活动、征求代表意见、了解社情民意,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区人大代表制度,每年年底,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都分片集中联系走访部分区人大代表,征求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主任会议对代表所提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召开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与建议反馈给“一府两院”。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出台了代表与群众联系制度,将代表所联系的选民在人大网站进行公开,组织代表认真填写年度履职情况。为强化原选举单位和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出台了代表述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位区人大代表届内述职不少于一次,述职分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两种形式,口头述职的代表将现场回答选民或选民代表的询问,接受评议。

常委会每次举行会议都有计划地安排部分代表列席,鼓励代表在会上反映民情民意,就常委会审议讨论的有关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使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具科学性、民主性,本届以来,共安排24名基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定期向代表寄送《江淮法治》、《池州人大》、常委会会报等刊物和资料,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动态。此外,常委会注重推荐代表受聘担任“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支持代表参加听证、评议等活动,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

完善活动机制   构建代表履职平台

为促进代表履行职责,常委会每次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和评议活动都安排有关代表参加,促进了代表执行职务,近年来,先后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就汛前准备、血防、林下经济发展、土地流转、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交通、脱贫攻坚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持证视察,视察和调研所提建议得到较好落实,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调研,催生了全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出台。

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代表就工业集中区建设、“村村通”工程建设、安置点建设、敬老院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并积极向党委、党工委建言献策,监督和支持政府、办事处推进工作。

为发挥代表小组作用,常委会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了20个代表小组,明确了代表小组活动的重点内容,并根据代表工作变动情况,适时重新编组,方便了代表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每年都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布置工作,要求各代表小组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调研视察有报告,增强了活动实效。人代会前,印发调研课题,要求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各代表小组经常性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每年都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督办机制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为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近年来,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督办,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在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代表10人联名方式提出的两件议事原案合并为《关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池州傩与贵池罗城民歌融入杏花村文化旅游节予以保护和传承的议案》,并列为大会议案,交区政府办理。为办理好该议案,常委会负责同志深入梅街、墩上等镇街实地调研,并外出考察学习,形成了议案的处理意见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处理意见交与区政府研究落实,并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议案办理效果明显。如,区政府将傩舞祈福、罗城民歌助兴列为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必备展演项目,同时积极筹建傩戏保护传承培训中心和博物馆。

人代会后,常委会及时代表建议交“一府两院”办理,并改进建议交办方式,将代表建议分为A、B、C三类进行交办,明确办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和约束。同时,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等新方式,推动相关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如,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在常委会的强力督办下,区政府自2015年1月1日起,将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870元调至3480元,提高的幅度达到86%,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拨付。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得到有效办理,区政府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并将农村环境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创新方式,向代表发放了“反馈意见表”,征求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每年年终,常委会还要听取和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各承办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一些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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