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学习;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总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五、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情况的调研报告;七、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八、确定向区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人员名单;九、人事任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有关议题提前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会议期间请勿缺席,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
二、请区政府抓紧准备有关议题材料,提请听取和审议的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总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式64份),请于8月29日上午下班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请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453875342@qq.com。
三、请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区政府办通知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旅委、区卫计委、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请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牌楼镇、梅村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牌楼镇、梅村镇人大通知2名区人大代表(牌楼镇的杨正友、杨善华代表,梅村镇的刘兵、胡维维代表)列席会议。
五、请主城区街道参会人员于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