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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贵人常办明电〔2017〕25号)

阅读次数:5327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0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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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118日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债务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318国道池州至殷汇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费用有关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六、述职评议事项;七、审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八、人事任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有关议题提前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会议期间请勿缺席,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116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并告知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022346)。

二、请区政府抓紧准备有关议题材料,提请听取和审议的区政府关于贵池区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贵池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318国道池州至殷汇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费用有关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式64份),请于113日上午下班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请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453875342qq.com

三、请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区政府办通知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请各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梅街镇、乌沙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梅街镇、乌沙镇人大各通知2名区人大代表(梅街镇的姚家琪、徐旭东代表,乌沙镇的刘文专、周用学代表)列席会议。

五、请主城区街道参会人员于118日上午8:20前在市科技馆门前集中乘车前往会场,会议结束后可乘原车返回。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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