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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贵人常办明电〔2017〕15号)

阅读次数:5228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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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627日上午8:30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学习;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六、人事任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有关议题提前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会议期间请勿缺席,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626向主持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请假,并告知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022346)。

二、请区政府和区法院抓紧准备有关议题材料,提请听取和审议的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报告》、《关于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式63份),请于623下午下班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453875342qq.com

三、请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派一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区政府办通知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四、请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牛头山镇、唐田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牛头山镇、唐田镇人大各通知2名区人大代表(牛头山镇的肖社娥、张福财代表,唐田镇的徐满松、卜丽华代表)列席会议。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620

 

抄送: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牛头山镇人大、唐田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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