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7年6月中旬至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对象: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各主办单位。
三、督查内容:
1、办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是否健全工作机制。
2、征求代表意见情况: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是否与代表沟通、征求代表意见。
3、办理进展情况:是否按A、B、C类代表建议办理要求办理,能否于
四、督查组分工:
组别 |
督查组成员 |
督 查 对 象 |
第一组 |
张 明 刘贵阳 区政府办1人 |
区发改委:1号建议; 区美丽办:2号建议; 区经信委:3号建议; 区安监局:4号建议; 区财政局:5、41、88号建议; 区人社局:7、67号建议; 区商务局:74号建议。 |
第二组 |
杜荣来 司月中 区政府办1人 |
区残联:6号建议; 区公安分局: 8号建议; 区民政局:9、11—13号建议; 区文明办:10号建议。 |
第三组 |
杜德宏 汪习祥 区政府办1人 |
区交通运输局:15—27号,32—37号建议; 区行政执法分局:14、38、39、51号建议; 区住建委:40、43号建议; 区房屋征收局:45号建议; 区环保局:46号建议; 区国土资源分局:47号建议; 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44号建议; 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8、30号建议; 梅龙街道办事处:29号建议 马衙街道办事处:31、42、90号建议。 |
第四组 |
杨卫祥 陈 建 区政府办1人 |
1号议案; 区教体局:52—66,68号建议; 区文广新局: 69号建议; 区卫计委:70、71号建议。 |
第五组 |
汪自力 包桂娥 区政府办1人 |
区水务局:48—50,72,79—87,89号建议; 区农委:76号建议; 区林业局:77号建议; 区扶贫办:73号建议; 墩上街道办事处:78号建议。 |
第六组 |
陈富饶 章征明 区政府办1人 |
区旅委:75、92号建议;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91号建议。 |
五、督查要求:
1、各主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督查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与代表见面或电话联系等形式,了解建议办理情况,确保督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在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