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法院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效果得到明显提升,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队伍素质。抽调业务骨干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增强执行队伍战斗力,通过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执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注重积累,厚积薄发。执行局根据本院的要求,动员全局干警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业务能力测试以及市、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工作培训会,有效的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发挥“大执行”功能。本院与贵池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执行联动机制合作协议》,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乘坐高铁、动车组、列车软卧、软座,并可根据情况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构建了法院、公安联动的立体执行机制,有效的威慑了被执行人,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是坚持调执结合,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执行过程的始终,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充分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保障他们的话语权,自愿处分各自权利;明法释理,针对具体情况予以沟通、协调,宜调则调、当执则执、以调促执、调执结合,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适时组织专项行动,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继年初该院以市法院开展的“春雷”行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之后,执行局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多次远赴江浙等地成功为20名农民工兑现工资20多万元,并举办了兑现农民工工资发放会,当场为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的工资,受到了社会的极大好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