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巡回审判服务群众高效便捷、普法辐射面广、形象生动效果好的特点,贵池区法院多措并举、环环相扣,充分保障四所人民法庭强力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以点带面增设便民巡回审判点。2013年8月,区法院在四个基层法庭原有辖区司法所挂牌的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选择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增设8个便民巡回审判点,通过以点带面、串线连片的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进行普法宣传。八个巡回审判点分别是:乌沙法庭的高岭居委会、乌沙镇红庄村;马衙法庭的墩上茅坦居委会、梅龙街道梅龙村;殷汇法庭的长庄村、牌楼镇牌楼村;梅街法庭的棠溪镇百安村、梅村镇黄田村。
有章可循完善巡回审判机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2014年制定出台了《贵池区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制度》,规定,四所法庭每月应到固定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调解或立案、送达、开展普法活动至少1次,对没有设立固定便民巡回审判点的辖区,视案件办理需要不定期开展巡回活动,并对应纳入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巡回审判的程序及遵守的司法礼仪、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考核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该制度还将巡回审判工作与建立健全“联系村制度”有机结合,通过定期对辖区乡镇进行走访,构建“庭、所、站、点”巡回审判与调解网络。
督查落实分节点召开部署推进通报会。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负责跟进全年巡回审判工作。年初召开安排部署会,各法庭制定巡回审判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每季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巡回审判工作进行督查,通过座谈、翻阅台账、到巡回审判点走访、听取群众反馈意见等方式,了解各法庭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除此以外,如有需要再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年中推进会和年底总结会,进行总结交流,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确保巡回审判工形成全面推进、常态持续开展的良好局面。
自2013年8月以来,该院四所人民法庭共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0余场次,旁听庭审群众近1000人,上门调解纠纷240余起,主动回访案件当事人300余人次,针对辖区中小学生、综治工作人员、村干等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