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办案过程中,贵池区法院4所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工作宗旨,认真总结巡回审判工作经验,力争把便民为民工作做到细处,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2015年7月6日上午,马衙法庭事先与梅龙街道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在法庭辖区梅村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在开展巡回审判之前,马衙法庭充分了解相关案情和当事人基本情况,由于两位原告均系80岁以上老人,且都身患重病,不宜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决定在当地巡回审判点开庭,解决当事人出行不便的问题。另外考虑到两位原告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也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诉讼主张,法庭在立案时决定暂不收取诉讼费用,建议当事人提出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并告知其非涉案家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庭审过程中,有两位被告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法庭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化解纠纷,并未强行制止当事人发言,而是尽可能让其畅所欲言,排解心中积怨,使双方能够相互体会对方的难处,以达到解除心结的目的。最终,四位子女均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同意轮流赡养照顾老人,依法履行自身的赡养义务,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赡养费纠纷是基层法庭较难解决的案件类型之一,其难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往往不存在大的冲突,只是各自堵着一口怨气,均不肯妥协让步,导致各方矛盾不断扩大,纠纷难以解决。结合该案案情,马衙法庭从庭前到庭后,认真思考每一个细节,充分给予当事人便利,让当事人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双方在“庭审争论”中释放情绪,化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