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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毓秀苑小区物业管理费问题的议案 (第48号)

阅读次数:4075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2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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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案由:关于毓秀苑小区物业管理费问题的议案                                                         

议案领衔人或代表团:   杜得文          10   名代表                      

领衔人所在代表团          通讯地址贵池区江口街道查村村                        

议案全文随着贵池工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功能完善,美观新颖的毓秀苑安置小区,初步形成,毓秀苑小区是2006年以来贵池工业园启动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目前小区安置有500余户住户(不含租房户、流动户),主要是江口街道查村村、同义村拆迁群众,属于全失地农民。在小区建设过程中,贵池区池州高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村,对该小区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小区基本达到了“布局合理”、格调统一的要求,逐步完善水网、电网、管网、闭路电视和通讯设施,为把拆迁小区建成现代居民新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广大居民的生活习惯“付费买服务”的观念尚未转变,由此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而如何解决毓秀苑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也是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毓秀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目前,毓秀苑小区管理存在没有业主管理机构、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初期,毓秀苑物业管理由中泰物业有限公司接管,群众为了早日搬进新居,在选房时向该公司上缴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可能是后期的基础设施不到位,亦或因该公司考虑后期物业管理费征收难度大,便退出了对该安置点的物业管理,致使该小区环境状况堪忧、路灯不亮、脏、乱、差十分严重,垃圾遍地,白色垃圾更是随风飞舞,水管断裂、脱落、雨污水管道堵塞,每临雨天,更是臭水横流,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加强毓秀苑小区物业管理建设:

毓秀苑小区既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区域,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对于提升居住环境品位、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有着积极作用。

一是政府在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住宅硬环境的同时,要及时跟进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要把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程。落实各项措施、贴近群众生活、着力改善民生,要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共享共建成果。要严格履行物业合同,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公共设施,促进小区管理水平提高。

二是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要坚持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主动配合。就目前毓秀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如果全部由所在街道去承担,这笔费用是不现实的,因为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财政部门。建议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根据“谁开发、谁承担”的原则。由池州高新区开发单位拨付专项资金,委托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同时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主办单位:区住建委

协办单位:贵池工业园、江口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已于2014年6月25日前办复

48号建议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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