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某与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许某支付史某欠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义务,史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对许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得知被执行人许某现在宿州市埇桥区馨云大市场从事木工工程。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后,贵池区法院执行局积极与宿州市埇桥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共商联合执行方案,并对许某成功布控。经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轮番批评教育后,许某虽认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对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决心感到了畏惧和惊叹,但许某仍然表示无力履行义务且无法提供担保,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合法权益,贵池区法院依法委托埇桥区法院对许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至此,该案虽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暂时未能执行到位,但两地法院联动共织执行网,是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形成一股打击“老赖”嚣张气焰,击垮他们逃避债务的心理防线,让其“无处逍遥”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