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第11期)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5日
2024年5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副主任尤兵、郭新泽及22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丁英理,区政府副区长何金华,区法院院长高金初,区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双减”工作开展情况、关于储备林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关于“双减”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实双减工作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全区“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议指出,当前我区“双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一些部门职责落实还存在缺位,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体系尚不完善,隐形违规培训查处不够彻底,课后服务师资力量短缺、经费保障不足,课后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教育短视化、功利性依然存在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着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升教师和家长对“双减”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树立正确人才观、育人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二是完善机制,凝聚合力。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提高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学生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监管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科学的作业设置体系、优质的课后服务助力全区教育发展,做到减负不减质,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强化保障,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考评机制、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议以财政补贴方式解决教师课后服务经费不足问题,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双减”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区政府关于储备林建设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统一标准、编制营林方案,推进林权流转收储,发展林业产业,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审议指出,贵池区是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的重点区域之一。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但现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林地流转收储率 低,建设进度滞后,林地的不动产证办理时间长、流程复杂,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等。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林业、自规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储备林建设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林地流转收储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高位推进。二是积极探索储备林项目建设模式。借鉴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模式,开展储备林建设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国有平台公司与村集体、林农合作,积极拓展托管经营、股份合作等经营模式。三是探索试点开展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工作。借鉴沙县区林业碳汇经验做法,选择合适镇村开展林业碳票试点;通过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让林区“空气”和森林资源变真金白银,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林农收入,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四是推进“储备林+”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国家储备林丰富的林下资源,配套开展林下种养、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多种经营,提高经营效益。五是解决林权不动产证办理难而复杂问题。借鉴外地先进典型做法,简化办证流程和手续,探索、创新办理不动产证的方式,提高办证效率,减轻林农负担,为储备林项目建设和全区林农做好服务。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提高农户对国家储备林建设的认可度和获得感,使储备林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整合执行资源,拓展执行措施,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审议指出,现阶段,执行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执行案件长期处于高位运转状态,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执行不能”未被正确认识和理解,执行宣传工作力度还需加大。
审议要求,区法院及相关部门要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一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区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和良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等机关单位执法联动力度,建立并完善定期会商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网络查控平台,增强信息共享,根据执行工作需要,及时增加联动单位,有效整合联动资源,不断优化联动流程,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二是深化执源治理。要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把化解纠纷放到诉前,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不断加强立、审、执一体化体系建设,多向外地法院学习借力,创新执行机制,进一步抓实“诉源+执源”双源共治,持续推动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要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切实做好执行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实执行办案力量,确保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不断加强执行干部警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持续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等方式,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鲜明导向,加强与媒体配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信用惩戒情况的曝光力度,大力开展法治和诚信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共识和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办理,落实情况请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