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程菲菲等三名区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1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程菲菲、汪龙两位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董芳芳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程菲菲、汪龙、董芳芳三位同志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