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梅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梅灏提出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梅灏辞去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