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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乌沙人民法庭被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

阅读次数:2612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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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乌沙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乌沙人民法庭坐落于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负责秋江街道办事处和乌沙镇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以及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执行,设有秋江街道高岭居委会、乌沙镇红庄村两处巡回审判点,辖区面积226.88平方千米、辖区人口近12万。

近年来,乌沙人民法庭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根本保证,积极推进矛盾前端治理,拓展多元解纷渠道,牢固树立“下基层、进乡村、融群众、化纠纷”的工作思路,做到“现场查看,就地办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基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20232月,乌沙人民法庭被党委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贵池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区人民法院  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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