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审议情况通报
(第5期)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
2023年6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灏、程菲菲、尤兵、郭新泽及18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江昌勤,区政府副区长张亮,区人民法院院长高金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现将审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行动迅速,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审计报告反映的18个问题整改完成17个,整改率达94.4%;通过收回资金、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376.03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1项,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成效较好。
审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聚焦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源头治理,强化顶层设计,补齐规章缺位,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达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效果。要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年度预算安排、部门绩效评估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要强化审计整改协同。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深化审计反映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公开,促进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以公开促整改促规范,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二、区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认为,近年来,贵池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规范再审案件审理,建立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审判监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审议指出,审判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专业人员力量配备不足,部分再审案件与信访相互交织,案件处理难度增大,审判质量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审议要求,区法院要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要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意识。树立“小案件大政治”的意识,正确处理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善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减少“案生案”、“案生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增强依法纠错的主动性。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审判监督理念,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有机统一,畅通司法救济途径,依职权主动开展监督,切实保障有错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外部监督与自身内部监督的衔接和整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审判监督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选调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审判监督岗位,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质效,用更高的职业法律技能达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政府、区法院在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并于两个月内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