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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法院诉调对接妥善处理一起医患纠纷

阅读次数:5586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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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杏花村法庭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办案导向,妥善调处一起积怨多年的医患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06月,钱某因患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右肾结石、肝囊肿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出现不适症状,又先后三次住院治疗。钱某认为,正是医生的操作失误,导致其反复住院,经济损失巨大,同时遭受一定的精神压力,于是向医院讨要说法。双方几经协商,并经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调解,终因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钱某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因医患纠纷涉及专业性强,双方通常都不愿意进行调解,而是走司法鉴定途径,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患者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等进行鉴定后再处理,导致审理周期长。鉴于此,该案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医患双方意见和仔细研究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原则,引导双方实事求是评估各自的行为与损失,再确定调解方案。经过几轮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该起医患纠纷。

该案的成功化解,打破了医疗纠纷必经鉴定程序的魔咒,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是当前人民法院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生动案例。

                      (区法院   陈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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