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乌沙法庭承办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为民解纷,确保春耕顺利进行。
2018年1月16日,秋江街道某村民小组与承包户张某就土地承包事宜签订协议。该协议约定土地承包分为两个周期,第一个租赁期满后,双方在商讨第二个租赁期租金价格时,久商未果。村民小组遂以张某拖欠第一周期土地租金,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案涉土地承包协议。
时下正值春耕时节。乌沙法庭在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由于双方积怨颇深,调解工作一直僵持不下。为此,承办法官邀请辖区社区干部一同前往张某承包地实地查看,并向周边农户询问土地承包价格。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租金2000元,案涉地块由张某继续承包经营。
至此,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确保不因矛盾纠纷耽误春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区法院 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