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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两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

阅读次数:2293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8-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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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决策部署,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长江流域贵池区段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8月12日、13日,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宝、张某进。

犯罪嫌疑人张某宝、张某进是兄弟二人,自2020年4月份以来,无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干流等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规定,经常到长江干流贵池区段禁捕区域使用地笼、张网等禁用的工具实施捕捞活动,并将所捕鱼获贩卖。2020年7月6日在夜间捕捞时被巡查的民警当场抓获。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宝(张某进)在明知长江干流禁捕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地笼等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长期以此为业,连续多次作案,捕鱼贩卖获利,决定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据悉,该案系开展境内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以来全区首例被批准逮捕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对我区深化长江流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活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区检察院  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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