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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江淮普法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7664 编辑: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1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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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级以上单位,驻贵池区各单位:

现将《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宣传部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根据市法宣办、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大内司工委《关于印发〈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法治贵池建设实际,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 “江淮普法行”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此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和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文明兴的现代化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文件;

(五)《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六)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八)《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九)《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十)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一)“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单位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6月下旬,制定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及“三行”方案;

(二)7月至9月,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以“十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普及行”“宣传行”活动,掀起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三)10月至11月,对“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督查,并迎接省、市督查;区人大内司工委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关于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12月中下旬,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活动方式

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方式,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分工协作,在全区范围内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的重要载体,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注重部门协同配合,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广泛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抓好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有机结合,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与各行业的特点和社会需求结合,通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及其他有效方式,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19 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 2019 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区 “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按照《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以“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为主题,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现代化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重点开展“十项”活动。

(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宪法专题

集体学习;

(二)组织参加全市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三)举办一次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开展一场区直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五)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活动;

(六)编印“七五”普法读本第四辑;

(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八)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创建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九)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

务,精心组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各地各部门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尊崇宪法、学习

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参加并实施好“十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开设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各地各单位“普及行”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法宣办,切实推进活动有效开展。区法宣办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请将“普及行”活动总结于12月8日前报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044341,电子邮箱:37355901@qq.com。

 

附件2

2019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宣传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中下旬至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

(七)《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八)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

(九)积极宣传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十)广泛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活动期间全区组织的“江淮普法行”重要活动和“法律七进”集中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宣传工作,主动配合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要共同做好池州市“江淮普法行”新闻采访团对贵池区集中采访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宝地贵池”微信公众号、报纸《池州日报·贵池新闻》《今日贵池》、电视《贵池新闻》、区政府网站要开设“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专题专栏,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要及时刊播“法律八进”活动的经验成效、基层普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自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法,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三)宣传报道工作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时度效,深入一线、走入基层、融入群众,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集中采访报道应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暂不宜公开报道的,可以采取内参或简报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各镇、街道,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区直局级以上单位要分阶段将“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委宣传部宣教科。“江淮普法行”活动集中宣传情况请于12月6日前报送。

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0566-2036937,电子邮箱:309958213@qq.com。

 

 附件3

2019“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做好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根据《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精神,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了解各镇街和“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及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普及行”落实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为推动法治贵池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

(二)《201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和“三行”活动方案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

(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各地各单位推动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工作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19年10月至11月。

五、督查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抽查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具体人员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各相关部门对本地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向区人大内司工委报送“督查行”活动总结。

联系人:吴兴文,联系电话:0566-2022346,电子邮箱:1710857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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