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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转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人大工作

阅读次数:1278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研究室 吴旭东 发布时间:2018-11-23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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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要求和池发〔2018〕9号文件精神,近日,区委转发《中共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依法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扎实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加强党对镇街人大工作的领导四个部分。不仅对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还重点就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督促镇街人大工作、加强镇街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其中不乏一些硬性要求,如:镇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一次视察、一次调研;街道人大工委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应当依法积极主动开展检查、调研、督查、视察等活动;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区镇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每年各小组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不得参加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分工等。

《实施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依据完备、要求明确,对于推进我区镇街人大建设和履职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国家政权建设基础,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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