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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务司法方面)

阅读次数:14754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0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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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表姓名

包立喜

联系电话

18356605951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贵池区梅龙街道祠堂村

题目: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建议

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加大。当前,我区农村的治安工作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部分农村治安状况令人担忧,偷盗抢劫等犯罪猖獗,农民缺乏安全感,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农村留守群体多为弱势群体。随着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了农村留守群体的主力军,他们大多力量有限,不能对窃贼形成威慑,因此窃贼有恃无恐,常常在农村上演“白日闯”和“白日抢”。

二是缺少硬件配置。目前农村基本上没有路灯和摄像头配置,农村一到夜晚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这为农村盗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条件,更不利于出警追捕和调查取证。

三是警力相对薄弱。现阶段基本上为很多村共一个派出所,派出所内干警较少,无法满足农村治安要求的现状,同时由于农村面积大、路况复杂,出警往往不能做到及时有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治安环境,提高留守群体的安全感,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使其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其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纠纷的意识。学校要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司法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办法律讲座,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农民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弘正气、息民怨、平民心。

三是加大投入增加硬件设施。加大财政投入,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的做法,尽快向农村延伸,在每个村庄路口和聚居村庄安装路灯和摄像头,采取全方位、全时制的监控,提高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和时效,以加强农村的治安管理。

四是配齐配强警力。配强警员力量,从基干民兵中抽调人员组成巡逻队,加强夜间巡查,政府应拿出专项经费提供支持。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区司法局

3号建议答复.doc

 

4 

代表姓名

吴怀志

联系电话

13856697768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池州致诚建筑劳务公司

题目:关于加强对主城区各封闭小区养犬管理的建议

内容:随着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小区养狗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很大一部分养狗族却加入了一个不文明养狗的行列,这是和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理念相违背的。政府曾在2005年出台过《池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但就目前来看执行力度令人堪忧。各小区现在仍然不断发现家狗在人行道上冲着行人乱吼乱叫、随地大小便,甚至发生咬人事件。由此产生的噪音、气味不但给小区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还造成了邻里关系的日益恶化。为了营造一个人犬和谐相处、共享自然的绿色家园,建议:

1.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养狗主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明确小区养犬管理单位,平时多巡查,让养狗户自觉给狗注射疫苗;做到“一狗一证”,文明遛狗,一旦发生狗伤人事件,管理单位能及时介入,避免更大的事件发生。让居民体会到政府的管控决心,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杏花村街道、清风街道

4号建议答复.doc

 

5 

代表姓名

李芳胜

联系电话

13965938186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涓桥镇政府

题目:关于将十里社区、桂畈村、长岗社区、孔井社区更名为东杏花村、南杏花村、西杏花村、北杏花村的建议

内容:多年来,贵池人民为复建杏花村作出巨大努力,无论是组建杏花村中学、杏花村街道,还是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小杏花村景区建设,不断提升了贵池杏花村的知名度,尤其是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五年来,该区已成为贵池靓丽的名片,休闲旅游的主战场。为此,建议成立四大村级行政级别的“杏花村”:

    1.将“十里社区”更名为“东杏花村”;

    2.将“桂畈村”更名为“南杏花村”;

    3.将“长岗社区”更名为“西杏花村”;

    4.将“孔井社区”更名为“北杏花村”;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5号建议答复.doc

6

案由:关于区划调整湖心社区的议案                               

议案领衔人或代表团:   何宗文            15    名代表        

领衔人所在代表团:               代表团负责人签署:          

领衔人通讯地址:区人大常委会                                   

议案全文:秋浦街道湖心社区成立于199412月,位于城区的南片,东抵齐山大道,南临石城大道,西至长江南路,北至翠微路,面积约1.8平方公里,现有居民总户数7100户,总人口25000余人,14个住宅小区,21名工作人员,其中社区工作者9名,网格员12名。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现还有二个小区正在开发,开发完毕后总户数将达到1万户、3万人。

按照《城市居民组织法》规定,一般以2500户、8000人口左右的标准设一个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服务。为提升社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满意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心社区的现实情况,我们建议:

区人民政府就湖心社区目前存在的管理和服务人口超大、范围之广、工作人员偏少的实际状况,尽快组织区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尽快决策,将湖心社区划分为两个社区。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秋浦街道办事处

 

 

7 

代表姓名

徐满松

联系电话

13156669944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唐田镇石坡村

题目:关于修复唐田镇石坡村烈士墓的建议

内容:唐田镇石坡村烈士墓位于唐田镇石坡村向前组,始建于1935年,该墓穴共有烈士6名(其中3名烈士牺牲于1935年,另3名烈士牺牲于1949年)。

我们在当下这个美好时代,应当不忘国耻,不能忘记这些美好生活都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为了传承革命先烈的大无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这就是一本活生生的教科书。一直以来,当地学校及村民每年都多次祭扫和缅怀长眠于此的先烈们。烈士墓上山道路被一条河流阻断,并且杂草丛生,无法通行。

建议:区民政部门实地查看,对烈士墓进行维修和修建一座过河桥梁和上山道路,方便群众祭扫。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唐田镇政府

7号建议答复.doc

 

8 

代表姓名

姜久红

联系电话

15705660198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清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题目:关于完善社区干部工资结构的建议

内容:社区干部一直处在是文明创建工作一线,但是文明单位考核、双拥等待遇津贴,一直未得到享受。池州市民政局已发文,对已取得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增加400元和200元的职称工资,但区民政局一直未发文要求兑现。建议社区干部享有同等相关津贴待遇,对已经取得此类职业资格的社区干部按标准化社区建设的要求增发职业津贴,完善社区干部工资结构。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8号建议答复.doc

 

9 

代表姓名

张 莹

联系电话

18156656220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墩上街道河口村

题目:关于提高村民小组长待遇的建议

内容:为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向前发展,将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实处,打造一支一心为民、甘于奉献、贯彻能力强的基层服务队伍必不可缺。

农村群众工作千头万绪,村民小组长工作非常辛苦,工资待遇低,不愿当村民小组长的现象已成为主流。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给予村民小组长的待遇有限,导致了村民组长工作积极性不高,多项工作在基层难以推进。建议:  

1.从心系农村发展、敢于担当、能很好地贯彻上级政策的党员群众中优选出村民小组长;

2.出台相关政策,提高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让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办理类别:A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9号建议答复.doc

 

10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18956600561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清风街道东湖路社区

题目:关于加大对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

内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迫在眉睫。为此提出有关建议,提供政府决策参考。

一、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立养老院床位少,其主要功能只是承担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人员的养老问题;民营养老院数量少,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式目前普及困难大,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士参与,成本高,老人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另外,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思想,老年人不愿意离家养老,即使老人愿意,孩子也会被视作不孝,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老人及家属都不会考虑送到养老院。

2.资源整合不够,养老机构社会化的程度不高

对区域内闲置资源的利用,各方大多考虑商用功能的开发。对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建设,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社区资源没有优势组合和充分利用。

二、建议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方参与机制

由于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庞大,政府财力所限,无力包办社区养老的一切事务,必须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方参与机制。政府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和基础实施建设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政府出面进行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投入资金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的扶持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行财政补贴机制,以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持续良性发展。同时大力推进非营利组织或非牟利机构、企业及个人等主体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中,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例如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项目免税条目。放宽注册条件、免交注册手续费、培植现代化品牌企业,使众多小企业走上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轨道,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小区配套或整合现有零散房产作为社区养老用房,满足本社区居民日间照料及托老康护需求,在各社区设立康护站,作为社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加大政府服务购买力度。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良性成长的同时也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和养老家庭的过重经济负担,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

1、加强规划,做好统筹安排。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编制区的社会福利机构近期、中长期规划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布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通过规划一批、新建一批、扩建一批、整合一批、不断培育发展我市养老服务机构。

2、依托社区,拓展养老机构。每一个街道可拥有一处集住养和社区照料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性的老年服务中心。街道社区要立足老人的实际需要,做好社区养老设施的发展规划。设置不同类别的养老机构,像托老所、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等等,使老人根据各自的情况有选择的余地。

3、加大投入,提供服务保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在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积极推进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老人入住床位补贴、免费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等。

4、制定政策,引导各方参与。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标准的服务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5、提供服务,努力满足需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养老机构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扶持养老机构不断完善配套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开展政府购买的无偿服务、政府扶持的低偿服务、政府和社会投入的公益性服务、志愿者服务和市场服务等不同性质的服务,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服务需求。

6、注重监督,实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让住院老人愉快满意,使养老机构成为住养老人温馨的家园。因此要建立养老机构准入制度和质量标准,实行评估审核,促使其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逐步做到服务要求具体化、收费标准统一化和内部管理人性化。

办理类别:B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10号建议答复.doc

 

11 

代表姓名

姜久红

联系电话

15705660198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清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题目: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

内容:社区承担着日益繁重的各类社会管理和服务事务,尤其是社区网格化工作开展以来,社区工作更加细化,对社区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政府给予社区干部工资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劳动付出相比,社区干部收入还处于中低水平,只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建议如下:

一、提高社区干部基本工资待遇。

二、社区干部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办理类别:B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1号建议答复.doc

 

12 

代表姓名

周春发

联系电话

13905660455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清风街道城北社区

题目:关于为社区网格员购买“五险一金”的建议

内容:20147月起,主城区社居委中全部配备了网格员,他们在居委会的网格化管理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目前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没有购买五险一金,处于不规范用工状态,且网格员的离职较频繁,极易产生劳资纠纷。建议政府规范用工,为社区网格员购买“五险一金”和补缴社区工作人员缺失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公积金。

办理类别:B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2号建议答复.doc

 

13 

代表姓名

程玉兰

联系电话

18905663911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马衙街道童铺村

题目:关于重大病人住院医疗及重度残疾人员补助享受同等待遇的建议

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承诺到2020年在全国消除贫困人口,2014年经村民代表会评议人均收入低于2736元评为贫困户,那么处于临界线人均收入2800多元的家庭户没有被评为贫困户。近年来对贫困户脱贫攻坚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小额信贷扶持等相关优惠政策扶持,人均收入有很大幅度提升,在地方贫困户只是相对贫困,绝大多数贫困户脱贫后人均收入远超出了那些人均收入处于临界线家庭户,根据政策,贫困户脱贫后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尤其在重大病人住院医疗方面,低保户享受免门槛费;贫困户享受健康扶贫“351”“180”政策;重度残疾人员补助等方面低保户、贫困户一类、二类残疾享受800/年、三类残疾500/年、四类残疾400/年补助,同样是区残联发放的残疾证,非低保户或贫困户则没有享受,这些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对这些农户有显不公平,反映强烈,造成大家争当低保户和贫困户。建议政府出台政策对其他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同等享受残疾补助政策。

办理类别:B

主办单位:区残联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

13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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