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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小型排涝站排涝电费金额承担的建议(第88号)

阅读次数:4165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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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88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13905660309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殷汇镇河东村

题目:关于村级小型排涝站排涝电费金额承担的建议

内容:村级小型排涝站排涝电费,在2011年由区水务局按核定功率补助排涝电费,超用电费由各村自行承担,根据历年实际情况,每台排涝设施55kw-75kw,每年都耗用电度近超度,遇到大自然灾害,村级都无法来承担电费,而各大型排涝站排涝电费支出都由区财政承担,为体现政府公平、公正,建议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对村级小型排涝站排涝电费予以全额承担。

办理类别:B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

办理结果:88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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