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016年全市法院精品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共评选出10篇优秀裁判文书,其中贵池区法院占有三席之地,分别是窦晓红法官的(2015)贵民一初字第01637号、朱长明法官的(2015)贵民一初字第03370号以及刘艺法官的(2015)贵民一初字第01749号裁判文书。
贵池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工作,通过高频率的案件评查、文书评选等措施倒逼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而且建立了一套判前校对审核、判后评查通报的裁判文书质量管理机制,确保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此次该院获奖的3篇裁判文书在事实归纳、证据列举、理由论述、文书规范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了该院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以及法官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