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惩治被执行人消极履行、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自9月14日起先后连续在池州电视台、池州日报、贵池区法院门户网站的黄金时间段、重要版面发布敦促执行公告,限令在区法院负有执行案件义务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当事人,在公告发出后至9月30日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中还对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的后果,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落实,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申请执行人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的刑事自诉的提起等进行了明确告知。为了更好地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举报,该院还设置了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举报电话在公告中一并进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