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池人大网站

安徽人大 | 池州人大 | 贵池区政府

网站首页 / 理论实践

关于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的思考

阅读次数:1532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梅灏 纪良忠 发布时间:2014-09-11 08:18
[字体:  ]

 

  近年来,随着我区“三个一体化”和“两高一首”发展步伐的加快,政府性建设项目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有力地推进了城市化进程,较好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随着政府性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资金的增加,如何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资金的使用绩效,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为此,在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调整《贵池区2014年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的报告》的基础上,着重就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进行了一点粗浅的思考。

  根据近年来政府性项目投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新的形势下,人大在履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过程中,尤其是加强对政府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中,应充分发挥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着力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工作,以使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能够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益,不断推动和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等重大民生投资项目的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要强化规划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引导作用。规划先行是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的前提,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一要牢固确立规划领先理念。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安排建设中,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和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发挥项目库的作用。要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规划,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和有效实施。二要建立完善规划论证工作机制。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形式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项目评审会、重大项目听证会等制度,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调工作机制。在广泛听取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把确定的项目列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并付诸实施。三要切实把好项目规划论证关。政府性投资项目在规划论证时,既要考虑合规性,又要考虑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要从项目的选址、规模、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地分析研究,同时要体现政府性投资的公共性,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基础性、公益性民生投资项目,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改善人民生活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急需项目。

  其次,要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是提高项目投资绩效的基本保障,也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一要依据上级政府的相关法规结合我地实际,及时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工程招投标、合同变更审查、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核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二要委托研发制作我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软件。建立和完善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办法,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绩效。三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发改部门要切实做好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使项目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切实可行;财政部门要参与立项审批、概算审定等工作,负责编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预算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具体项目的年度投资预算,实行项目预算支出归口管理,集中拨付,按进度拨款;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造价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对不按职责办事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对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审计,重点把住重大工程变更、隐蔽工程实施、大宗材料采购等重要关口,建立项目施工变更工作联系单备案制度。要抓住跟踪审计环节,完善事中审核程序,为事后审价、审计奠定基础。  

  第三,要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的基础管理工作是关系项目工程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的关键,也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为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要加强项目计划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根据政府财力实际,按照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的原则,从投资项目库中选择安排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政府投资应重点投向基础性、公益性等有关区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民生项目。二要加强项目前期研究。着重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功能定位与规划选址、建设方案、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对公益性重大项目和对经济、社会、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立听证会等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要严格投资概算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操作,细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内容,对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概算编制范围、建设规模、设备配置、工程量、计价指标和其他费用等,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四要严把项目招投标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同时,加强联审和备案工作,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实行财政、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联审制度。

  第四,要建立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落脚点。一是建立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新机制。首先,要研究制定政府性投资评价工作的制度与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目标、对象、原则、内容、工作程序、组织方式等内容,对项目具体执行行为和各有关责任人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其次,财政部门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挥统一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政府各组成部门应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各基本建设单位则按照规定和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分析审核,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年度实施的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实施抽评。再次,绩效评价机制的推进要与部门预算改革有机结合。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编制环节中引入绩效评价内容,并在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安排时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二是积极探索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要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出发,制定有利于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要从项目规划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研究设计,变以往单纯的事后监督检查为全过程的绩效评价。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功能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价,从整体上对项目进行有效的评价监督,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以提高政府性建设项目的投资绩效。三是制定政府性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政府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对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设计、论证、招投标及施工建设等过程中,职能部门和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规定监管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以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政府性项目的投资绩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