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贵池人大网站

安徽人大 | 池州人大 | 贵池区政府

网站首页 / 依法履职 / 监督工作

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六项建议推动土地流转工作

阅读次数:2943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吴旭东 发布时间:2014-08-15 14:28
[字体:  ]

    日前,贵池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报告》,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推动土地流转工作,促进我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集约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一是要强化政策学习宣传。要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要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加强对土地受让方土地用途的监督检查,严防借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农家乐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种植林果及其他毁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的行为,从源头上抑制非粮化”“非农化行为。

    三是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各地各部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深入细致做好工作,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引导和支持农户与承租户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土地流转收益。

    四是要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强培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设立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财政引导资金,鼓励支持农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形成农业适度规模效应。要强化项目带动,将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向规模流转经营主体倾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机械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

    五是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区、镇街、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等服务工作;要认真开展土地流转清理登记,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加强纠纷调处力度;要发挥农技、农机等部门的作用,做好技术培训和推广,促进农业标准化、机械化生产。

    六是要完善土地流转准入和退出机制。要以经济实力、管理经验、技术资金保障等为条件,建立严格的土地承包流转准入制度;要建立风险保证金机制,强化土地规模流转风险防范,确保全区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