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
第54号
案由:关于进一步明晰二、三类规划区审批权限的议案
议案领衔人或代表团: 朱贵平 等 11 名代表
领衔人所在代表团: 三 代表团负责人签署:
通讯地址: 马衙街道大路村
议案全文: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区分为一类规划区、二类规划区和三类规划区,并对各类规划区实行分类管理,其中一类规划区属城市规划建设控制区域,由市政府审批。二、三类规划区的农民建房及设施农用地审批由区政府实施,其他审批权限不够明晰。
目前我区的二类规划区有380平方公里,三类规划区有395平方公里,因二、三类规划区职责不清、审批权限不明,在具体操作中难以落实,导致镇街招商引资项目不能尽快落地生根,特别是马衙、里山、秋江等主城区周边街道的情况尤为明显,严重制约了镇域经济的发展。为合理利用、科学规划好二、三类规划区,我们建议:
区政府加大与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力度,将二、三类规划区的规划权限下放到地方,市区可对二、三类规划区提出指导性的规划要求,有关镇街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规划方案,以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能够落地生根,促进地方镇域经济的发展。
办理类别:C
主办单位:区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住建委
办理结果:第54号建议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