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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新湖城市社区的建议(第11号)

阅读次数:4525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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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1 

代表姓名

包华福

联系电话

18905662859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梅龙街道新湖社居委

题目:关于设立新湖城市社区的建议

内容:因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的需要,于20136月前,梅龙街道新湖社区的25个村民组土地全部被征用、房屋全部被征收,截止目前,已有450余户陆续回迁至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的观港花园安置小区,小区配套建设了菜市场和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随着观港花园安置小区二期和三期正在加快建设,整个被拆迁的新湖社区居民将陆续回迁至观港花园安置小区,小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人流更加密集,公共基础设施将越来越完善,这些都给安置小区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中央、省、市、区就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并出台一系列措施,为切实加强被征迁社区党组织建设,建设安置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设立城市社区问题迫在眉睫。

建议:在观港花园安置小区按城市社区建制设立新湖社区,隶属梅龙街道管理,以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办理类别:C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梅龙街道办事处

办理结果:第11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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