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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位难的建议(第35号)

阅读次数:1198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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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5 

代表姓名

吴会芳

联系电话

18056605091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梅龙街道梅龙中心学校

题目: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位难的建议

内容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已逐渐成为老百姓的代步工具进入家庭,数量与日俱增。由于老旧小区在开发时未充分考虑到停车泊位的建设,对车辆增长估计不足,致使小区的车位越来越紧、停车越来越难的现象日益突出。根据我们的调研,我区老旧小区停车现状及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区老旧小区停车现状

  1、停车难。老旧小区车位配备严重不足,只有部分车辆能停入车库,一半甚至大部分车辆没有停车位。而且车辆还在继续增加,没车的住户逐渐会拥有车,有些住户甚至同时拥有2-3个车。

  2、停车乱。由于小区车库无法满足住户停车需要,没有停车位的住户常常占用小区通道停车, 有些住户把车停入公共活动场所,影响了小区的公共休闲活动。有些住户把车直接停入绿化带,影响了小区绿化和卫生。

3、管理差。我区多数老旧小区未安装电子门禁系统,造成车辆管理无序,随进随出,一些外来车辆也停入小区,增加停车压力。同时,车辆停放无序,无人管理。即便有物业公司介入,但由于车辆停放不合理,所以既不能收费,又不能理直气壮管理。

4、纠纷多。由于停车位严重缺乏,有的住户为了抢车位发生口角摩擦,有的住户车辆乱停乱放发生许多纠纷,划车、砸车、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等情况时有发生,致使邻里之间不和睦,小区不和谐。

  5、隐患大。由于车辆停放无序,几乎无人管理,所以造成小区车辆安全隐患大。主要有:车辆被盗、划伤时常发生,小区交通、消防通道堵塞。一般小区通道34米,停放车辆后,通行困难,车辆如果较大或停放不规范,则发生堵塞。据了解,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都非常担心,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根本无法通行,后果不堪设想。

  二、产生老旧小区停车问题的原因:

  1、建设规划不适应。过去,老旧小区在开发修建时未考虑到车辆高速发展的需要,小区配置车位远远达不到住户的要求。现在,城市开发建设如火如荼,问题矛盾较多,老旧小区停车问题还没有引起建设行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老旧小区停车问题没有及时调研,合理规划,统筹布局。

  2、物业管理不到位。虽然车多位少是客观现象,但是原有的小区管理模式不到位,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出入小区的车辆不仅没有实行登记和准入制度,进入小区的车辆也没有实行统筹停放安排。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是业主之间用自己的方式自行解决,物业没有及时介入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

  3、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老旧小区停车问题,不管什么原因造成,但终究是小区自身的问题。最终究竟如何解决,还得依靠小区业主发挥主人翁的积极作用,由小区业主自主决策。据调查,许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不健全,或名存实亡,或半瘫痪,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的很少。因而造成小区停车问题。

  当前,如何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保证每个小区住户都有一个车位,让人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与邻居和睦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一项新课题。为解决我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建设行政部门立即对全区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开展专题统计调研,提出统一解决问题的方案,特别要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规划布局。

   1、合理布局修建停车场。利用老旧小区周边闲置空地、公共场地补充开发修建停车场,以满足老旧小区及周边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

   2、建设一些透绿停车位。小区内应提倡种植高杆树木,将树下的土地铺上带孔地砖用于停车,将耐压类草种于地砖的孔中,而不耐压的花草种于墙角或起伏不平的地面上,使绿化与停车有机结合起来。改造后的停车位采用租赁的方式租给业主使用,租赁收益可用于支付改造成本和停车位维护。

3、设置一些临时停车点。对小区内宽度在4以上的道路,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单边有序停放小形机动车。

4、利用小区绿化带侧石旁的草坪改造停车位。

5、改造后的停车位采用租赁的方式租给业主使用,租赁收益可用于支付改造成本和停车位维护。

 (二)建设行政部门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的指导,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统一安装配备电子门禁系统,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实行控制管理,营造一种秩序井然、交通方便的生活环境。

 (三)民政部门加强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让其真正发挥主人翁地位作用,在小区停车难问题解决中积极配合,主动作为。

 

主办单位区住建委

协办单位:区规划分局、区行政执法局

办理情况:已于2015年7月13日办复

          第35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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