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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 (第34号)

阅读次数:1160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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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4 

代表姓名

君菊

联系电话

13965915286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秋浦街道湖心社居委

题目: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                                   

内容:停车秩序规范是反映一个城市市民文明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加,由停车难引发的矛盾成为诸多住宅小区的“通病”,严重影响住宅小区和谐、稳定、安全和文明。小区停车难矛盾日益突出,居民怨声越来越多。主要反映在:一是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大多无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场,可供停车空间有限。加上无统筹规划,占用通道及绿地,乱停现象严重,致小区绿化已全部毁坏。而小区内道路普遍狭窄,往往单侧或双侧停放后只能允许单车通行,一旦会车就造成堵塞,夜晚更是车满为患,拥挤不堪,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时有发生;二是小区管理难度加大,私家车的急剧增加,给小区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大,车辆管理已成为小区业主最不满意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同时,无车族与有车族间矛盾不断加剧,有车族之间也因抢占停车位,经常发生争吵;三是小区安全存在隐患,小区内车辆随意进出、无序停放、人车混行,居民的行路安全受到威胁,尤其是老人、儿童无所适从。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亟待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从实际出发,促进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充分挖掘小区停车潜力,努力改造停车设施,提高小区停车能力与管理能力。
  一、规划部门在小区外周边道路,为社区合理划定停车位,收取一定费用,并派专人管理。这样既服务周边有车居民,还可以解决部分下岗人员再就业,提高空置停车场使用率。对没有车位潜力可挖小区,建议规划部门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二、区住建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公司,定期开会交流工作经验,去物业管理先进的城市学习经营管理模式;要规范小区的安全管理,对所有小区进出口安装摄像头,实现监控技术管理、物业人文管理相统一,切实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主办单位区住建委

协办单位:区规划分局、区行政执法局

办理情况:已于2015年7月7日办复

          第34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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