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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好乡村建设问题与对策的建议(第31号)

阅读次数:1151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1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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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1 

代表姓名

何宗文

联系电话

13965924999

所属代表团

通讯地址

池州市汇景南苑9106

题目:关于美好乡村建设问题与对策的建议                                   

内容:2013年全区确定建设中心村23个,其中5个重点示范村20148月接受省验收并取得成效,其余18个在建中心村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虽然全区美好乡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设资金难以筹措。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过去,我区在美好乡村规划、建设方面,除了省、区给予部分引导奖励资金外,主要靠镇街和村投入。据了解,5个示范村总共投入建设资金2445万元,平均489万元。由于镇街、村级经济实力弱,难以保证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必要投入。对已经通过省验收的5个示范村资金缺口,在确保不形成村级负债为底线的情况下,加大了以奖代补力度。随着省批复我区第二批今年建设的12个中心村,以及根据我区村庄布点规划要求,到2016年要建成70个左右的中心村,到2020年要实现覆盖80%的行政村,共需完成130个左右中心村建设的目标,建设资金难以筹措。

二是建设主体意识不强。人民群众是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可是,一些地方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少数群众不仅没有做到门前三包,而且为了个人利益甚至干扰村庄整治工作的开展。有的镇、村干部没有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存在着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

三是建设规划意识差。由于我区前期编制的《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缺少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致使部分镇、街在制定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时与区规划衔接困难,同时与集镇建设规划、集镇土地总体利用规划、镇域产业发展规划也存在难以衔接的问题;在编制美好乡村规划时,没有深入基层群众调查摸底,更没有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评议,群众知晓度不高,存在简单套用图纸的现象;规划粗糙,地方特色不明显,规划编制适用性不强,与当地生态环境不协调,没有较好体现乡情村貌。

四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环境日常维护任务艰巨,问题多。城市周边乡村由镇、街统一收集到中转站再集中拉运到市垃圾填埋场,但运费成本过高;有条件的少数离城市远的镇村采取垃圾集中焚烧和深埋,垃圾处理运行成本较大,覆盖面不广;多数自然村都是分散自由撒倒,将垃圾随意倒在沟边、河边、塘边、路边,致使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生活环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第二批今年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实际,我们建议:

一要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美好乡村建设,广大农民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证明,一个地方美好乡村建设的成功,关键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到美好乡村示范点参观,让他们更直观感受美好乡村建设的成效和实惠,从而更加主动地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中;要强化村民自治作用,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全面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管理和维护;区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二要秉持规划引领作用。我区农村点多面广,美好乡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建设中要科学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现有规划进一步完善;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群众评议,镇街道把关,区级审批,确保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三要合力解决资金难题。美好乡村建设是今后我区农村工作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政府采取申报制,对有积极性的镇街并且主动申报的可优先安排,不搞一刀切,对于群众宣传发动好、积极性高的镇街给予全力支持;坚持资金统一调度,用好各级补助资金;在资金引入上,采取市场机制,镇村要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引导群众捐助和义务投工投劳,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主办单位区美好办

协办单位:区住建委

办理情况:已于2015年5月12日办复

          第31号建议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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