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法院采取积极措施提高一审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贵池区法院严格依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相关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促进一审案件质量提高。
自实行该项规定以来,该院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中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相关业务庭先作出自行总结分析报告后,移交审管办质量评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管办还在严格实施该项规定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提升案件质量的具体工作方案,实现了业务庭自行总结与审管办监督管理的高效配合、良性循环,有效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1-5月份,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审判质效评估考核中总排名第二,其中撤诉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名列第一。
(贵池区法院 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