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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人大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阅读次数:8423 编辑: 贵池区人大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4-06-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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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人大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201458主任会议通过)

 

为规范贵池人大网站(注册域名为www.ahgcrd.gov.cn)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网站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贵池人大网站由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第二条  贵池人大网是贵池区人大信息化建设的平台。其主要任务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和法律法规、贵池人大工作、人大代表风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和通报有关事项;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畅通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研究室负责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共同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第四条  研究室设立信息科,具体负责信息员联络、网页更新及其他网站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室聘请专业技术公司对网站栏目版式进行设计、编排,并提供日常维护技术支持。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贵池人大网信息管理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贴近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实际,反映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第七条  贵池人大网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属于内部信息或暂不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禁止在区人大网上公布。

第八条  网站实行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

(一)信息成员单位:

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区政府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为贵池人大网新闻信息报送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人作为贵池人大网通讯(信息)员,负责网站新闻信息的采编、送审、报送等工作,并加强与信息科的日常联系。

(二)信息资料的采集:

信息科稿件报送专用邮箱为:gcrdxx@163.com500字以内的稿件也可直接在贵池人大网在线投稿栏目报送。

人大要闻、镇街动态、代表风采、理论研究等栏目刊发人大新闻(含图片)、信息稿件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文章。各成员单位每月应向信息科报送两篇以上相关稿件,稿件报送信息科前应经过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人大概况、监督工作、决议决定、人事任免、工作调研、会议之窗、通知公告等栏目发布常委会需要公开的有关文件、资料。其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人大代表、代表活动、代表小组、议案建议等栏目的发布内容由人选工委负责提供。

其他应发布的内容由相关工委负责提供。

媒体视点栏目内容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稿件应注明来源。

代表短信平台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发布内容。

(三)信息资料的审核:

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新闻(含图片)、信息稿件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文章由信息科初审,研究室负责人审核。

应在网站公开发布的常委会及办公室有关文件、资料及代表短信平台发布内容,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属人选工委工作范畴的由人选工委负责人审核,属其他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范畴的由其负责人审核。

媒体视点栏目稿件以及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难以把握的重要信息,发布前须经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

信息资料上传至网页发布后,审核人应在第一时间上网查阅、校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信息资料的发布、更新:

贵池人大网发布的所有信息资料均应进行登记。信息科负责做好发布文稿的登记、存档和发布工作。发稿标签设置签发人、审核人、稿件来源、拟稿人(作者)、稿件标题、拟发栏目、发稿时间、发布人等栏目,签发、核稿和发布人等栏目应由本人签字并注明签发日期,发稿标签所有栏目均应填写完整。发稿标签与纸质原件装订在一起存档,同时,要保存一份电子文档。

信息资料应及时更新。信息科应在签发人签发当日将发稿标签填写齐全的信息资料发布至贵池人大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核稿人上网查阅,进行最后审核校对。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贵池人大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加强网站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  贵池人大网建立网站信息安全监管机制,信息科负责对操作系统、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实时监控和安全保护。

第十一条  办公室应与计算机企业签订贵池人大网站维护合同,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研究室要建立应急措施,预防病毒和黑客侵入。一旦网站出现突发情况,确保在短时间内恢复。

第十二条  贵池人大网严禁与非法网站建立链接,严禁泄露国家秘密,严禁从事与人大网站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  贵池人大网严禁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宣传色情暴力等非法信息。

第十四条  贵池人大网后台管理系统由研究室安排专人操作,维护企业要安排可靠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维护工作。网站管理人员和网站维护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登录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严禁将网站管理信息向其他人透露。未经允许,严禁对网站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严禁在网站发布未经审签的信息。

第五章

第十五条  信息科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新闻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和网站采用稿件情况进行统计,对采用稿件计发稿酬。研究室按照《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对各成员单位报送和采用稿件情况进行目标管理。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主任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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