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和柳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7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和柳提出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和柳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和柳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7月1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和柳提出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和柳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